书城社会科学社会发展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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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原初社会:神灵支配型社会(1)

人类社会不是从来就有的,只是当人类开始直立行走,学会制造石器或木棒等劳动工具,人类社会才宣告诞生。最初的社会,我们称之为原初社会,大约经历了400万年,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发展中最长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还不存在国家这种共同体的形式,有的只是氏族和酋邦,还只能依靠神灵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很长时期内人类还只能完全依赖大自然的赐予,只是在这一阶段的末期才出现简陋的生产性经济,人类在生产中举行各种宗教仪式,并把这些获得的收获完全归之于神灵的庇佑;人类的思想和知识极为粗浅,还只能与原始宗教紧紧地融合在一起,也即和神灵紧密联系在一起。

第一节神灵和社会秩序

在原初社会,自然对人的危害远远大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或者说所谓的外部风险远大于内部风险。这些外部风险主要有自然灾害、肆虐的疾病、不稳定的食物来源和在人类四周出没的大大小小的食肉动物等。它们对人类个体的生存构成了致命的威胁,人类个体在此恶劣环境中生存下去的概率几乎为零。因此,人类不得不结成群体进行生产生活,以求自己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那么,原初社会(或者说群体)是如何维系自身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呢?

原初社会最初的形式是原始群。原始群非常小,一般只有几十人。原始群非常松散。原始群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也许会走掉几个成员,也许又会加进几个。原始群也很简陋。群体生活中不存在什么规范和禁忌,就是简单的上下关系也不存在,有的只是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而结成的简单平等的劳动关系,表现为一起劳动,共同分享劳动成果;有的只是为了延续自身的需要而发生的两性关系,而这种两性关系表现为群居杂婚的形式,即没有固定的配偶,也没有两性交往的习俗。虽然此后原始群的成员逐渐固定,并禁止不同辈的直系血亲之间发生两性关系,但是,原始群的简单粗陋还是没有得到改变,简单平等的劳动关系和逐步规范的两性关系依然是原始群的全部。这种劳动关系和两性关系把最初的人们捏合在一起,产生了最初的动物社会般的群体秩序,或者说进入到群体秩序的萌芽阶段。但是,这种萌芽阶段的秩序是不稳固的,是相当脆弱的。因为此时的人类还处于物质性力量和精神性力量的空白期,缺乏可以用来维系群体秩序稳定的力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规模的扩大,原始群开始发展成为更大的群体——氏族公社,人类也逐步从力量空白期中走了出来,产生了最初的用来稳定群体秩序的力量——神灵。

与原始群相比较,氏族是以血缘关系来作为确认本氏族成员的条件,氏族成员一般都生活在自己的氏族内,并享有基本平等的氏族权益。氏族成员共同拥有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归氏族集体所有,所有的财产由氏族集体继承。由于男子在生产劳动中的作用日渐突出,而女子所从事的家务劳动逐渐变得无足轻重,加之,对偶婚逐渐过渡到血缘关系更为明确的男娶女嫁的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制婚姻,世系计算开始由母系转向父系。氏族有自己的议事会,议事会上大家可以平等地参与讨论氏族事务,并通过议事会选举出本氏族的首领。氏族首领一般由男性担任,并逐渐按照父系来世袭。由于氏族公社大体上还是一个生产生活性组织,氏族首领大概也和其他氏族成员一起参加劳动,但他也管理氏族成员的生活以及处理与外氏族的事务,已经具有了公共权威的萌芽了。由上可知,氏族更具规范性,真正具备了人类社会的秩序。那么,氏族用什么来维系这种秩序的稳定性呢?答案是神灵确保了这种秩序的稳定性。因为,原初人类相信并认为世间存在着神灵,而且,神灵无处不在。于是,一方面,他们通过设立自己的图腾来膜拜这些神灵,举行繁殖图腾物的巫术仪式来祝愿自己的图腾发达,以此来保佑自己的氏族,兴旺自己的氏族;另一方面,以神灵的名义确立各种善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给氏族首领披上神圣的外衣,使人虔诚地遵守被神灵视为善的准则和规范,使人心甘情愿地服从有神灵庇佑的首领,同时,通过巫术与神灵的互动来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防止恶的行为发生,并对已经作恶的人进行惩罚。

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剩余产品的增多,生产协调、产品交换与分配都大为增加。加之,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社会规模的不断扩大,氏族逐渐被结构更为复杂、组织程度更高的酋邦所代替。

酋邦与氏族不同,它广泛存在着阶等。在酋邦,酋长不仅对生产活动进行协调,而且,对酋邦内的食品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进行再分配。随着再分配活动扩展与正式化到一定程度,酋长的权威也得到了相应的扩展和正式化。于是,酋长作为再分配者逐渐在社会上获得了高的等级。基于酋长职位世袭制的实行与酋长地位的提高,酋长家庭所有成员的地位都高于普通家庭的成员,随后,他那所属地方亲族群体各个家庭成员的地位也提高了,乃至最后,他的整个世系群处于了社会的中心位置。也就是说,由于与酋长关系远近的不同,每个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所有旁系的地位,都各不相同了,他(它)们都分成了不同的阶等。总而言之,酋邦是个不平等的社会,犹如一座大金字塔。酋邦与氏族的另一个不同是,酋邦拥有“集中型的领导”或所谓“中心”的领导。它具有集中的管理组织,具有治理的具体事务,但是并无合法暴力支撑其决策的真正政府。它维持社会秩序主要依靠一种非正式的公共约束力,处于制度化的现代法院与原始的家族习惯之间。比如舆论指责、朋友不与友好、互惠关系被取消等。其中最为有效的约束手段是神灵的超自然惩罚。也就是说,在酋邦,主要是依赖神祇或者说祖先的权威来支撑现存的社会结构,酋长常常使用超自然的宗教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总之,酋邦的首领虽然也有可能使用暴力,但那并非是酋邦社会权力结构的或者说权威结构的正常表现。它主要还是基于笼罩着神灵色彩的规则、神话、习惯、价值观的效力和连贯性来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固。此外,也不能忽略的是,神灵赋予酋长神圣性,使人们对其产生敬畏感,心甘情愿地接受其领导。

这也是酋邦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第二节单一思想主宰

虽然原初社会还没有发明文字,但是,它也不自觉地创造了自己的思想文化,而且,此时的思想文化表现出高度的单一性,也完全主宰了最初人类的头脑。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主宰不是有意识的,而是无意识的。这种最初社会唯一的、主宰人类头脑的思想就是原始宗教。

在原初社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思维能力的发展,人类开始不自觉地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进行思考,并形成了观念性的东西。但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思考普遍与一些虚幻现象、概念的心理结合在一起,而不是运用理性的思维。同时,这一时期,人类的主体力量非常薄弱,自然界“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类在自然界面前显得异常渺小,各种自然灾害对人类构成了严重威胁。人类缺乏对自然界的了解,又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控制和改造自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