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搏骤停
心搏骤停是指各种原因所致心脏射血功能突然终止,心搏骤停后出现意识丧失、脉搏消失及呼吸停止,经有效的心肺复苏(CPR)后,部分患者可以存活。而心脏性猝死指未能预料的在突发心脏病症状1h内发生的心脏原因死亡。
心搏骤停的院前抢救与院内抢救略有不同,但共同关键点都是需分秒必争地提供快速有效的心肺复苏。心搏骤停患者来院就诊时往往昏迷不醒,由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抬入诊室,此时应马上进行评估。
1.评估
心搏骤停昏迷不醒患者一被送入急诊室,马上快速进行生命体征和神志、瞳孔的评估,要求在10s内能够确定患者是否心跳呼吸停止。如果确定患者死亡已超过半小时,或者患者因慢性脏器衰竭或癌症死亡的,经患者家属同意后可以放弃抢救。
2.紧急处理
(1)确定患者心跳呼吸停止后,应马上进行心肺复苏之呼吸支持。
1)保持呼吸道通.:使患者仰卧在硬质平面上或垫硬板,松开衣领、裤带,检查呼吸道,清除异物,取出假牙,开放气道(患者无头颈部受伤时使用仰头抬颏法,高度怀疑患者颈椎受伤时予托颌法)。有条件的情况下,马上给予气管插管。
2)呼吸支持:口对口吹气2次。呼吸支持提供者正常吸气,张口包住患者口部并闭合,捏紧患者鼻翼,不漏气,吹气时间1~1.5s,见患者胸廓抬起(潮气量约500~600mL),放开鼻孔被动呼气,有呼气时间。也可以接呼吸球囊进行辅助呼吸2次。
(2)心肺复苏之循环支持:胸外心脏按压。
1)环境:置于硬质平面上。
2)部位:两乳头连线与胸骨交界处。
3)手法:一手掌根紧贴两乳头连线之间的胸骨上,另一手平行叠压在手背上,十指交叉,手指抬离胸壁,肘部伸直,重心垂直向下,掌根用力,实施连续规则按压。
4)频率:100次/min。
5)幅度:4~5cm。
6)按压与通气比例:30∶2。
(3)抢救同时向患者家属告知患者情况以取得理解,同时询问病史,包括:一般信息;既往史;此次发病情况,即发病时间、起因及伴随症状等。
(4)抢救同时通知科主任及向总值班求援。
(5)同时,叫护士准备好除颤仪及心电图机,进行心电监护。
1)确诊为室颤(VF)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VT),则马上进行除颤,除颤1次后再进行CPR。①除颤能量:单相波除颤首次为360J,双相波选择150J或200J。②除颤电极位置:右侧置于患者右锁骨下区,左侧放置于左乳头侧腋中线处。③除颤注意事项:在场所有人员不要接触患者身体。④除颤一次后继续行CPR,5次CPR后可重复除颤。
2)如果不是VF或VT,但仍然是无效的心律或没有心律,则可以先行CPR,随后观察心电图,待变为VF后再进行除颤。
(6)开放静脉通路:一般选择上肢静脉,必要时可予深静脉输液,输液一般选择生理盐水。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每次1mg,3~5min重复一次;也可以选择血管加压素40U,单次用药。
3.再评估
经过5个循环的CPR(时间约2min)后,应进行再次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患者的颈动脉搏动有无恢复、瞳孔有无缩小、面色有无变红,也可以直接观察心电监护、心跳有无恢复。如有人员条件,应每隔2min左右,换人作胸外按压,以保证胸外按压的有效性。
4.再评估后进一步处理
再评估后,如果患者心跳恢复,应进一步观察,确定已恢复心跳后转到ICU进行进一步高级生命支持(ACLS)及脑复苏。高级生命支持是在基础生命支持(BLS)的基础上继续BLS的同时,应用辅助设备和特殊技术(如心电监护、除颤器、人工呼吸器和药物等)建立与维持更有效的通气和血液循环。脑复苏是指以减轻心搏骤停后全脑缺血损伤、保护神经功能为目标的救治措施,包括低温治疗、血糖控制、抗癫痫等。
如果患者心跳仍然没有恢复,则要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按照第二步的心肺复苏之基础生命支持进行反复的操作,若有出现VF或VT则予以除颤。5个循环进行一次评估,这样周而复始地进行。
5.最后的决断
如果半小时后,经过以上反复的心肺复苏抢救,患者仍然没能恢复心跳,则可与家属沟通后放弃抢救,当然在放弃抢救之前应行心电图检查作为患者死亡的依据;如果是由特殊原因引起的心搏骤停,比如触电、溺水,则抢救时间可适当延长。
如果经过抢救后,患者恢复心跳,则应转到ICU行进一步的治疗。
休克
休克是由于各种致病因素作用引起有效循环血容量急剧减少,导致器官和组织微循环灌注不足,致使组织缺氧、细胞代谢紊乱和器官功能受损的综合征。根据发病原因,休克可分为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心源性休克、过敏性休克和神经源性休克。
遇到同时伴有口干、无力、脱水貌、神情淡漠、反应迟钝、四肢冰冷、皮肤苍白或在其他医院已经就诊过并怀疑是休克的患者,我们应马上启动危重急诊处理程序。
1.紧急处理
(1)马上评估生命体征和神志、瞳孔。
1)生命体征: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休克患者的血压和脉搏检查尤为重要,早期血压可表现为正常,随后血压往往降低,收缩压<90mmHg,脉压缩小<30mmHg,脉细速>100次/min。如果患者心跳或呼吸停止应马上进行心肺脑复苏。
2)神志、瞳孔:休克患者往往神情淡漠,严重时可出现嗜睡或昏迷,瞳孔大小可正常,但对光反射可减弱。此时应向家属发病危通知,告之病情危重性。
(2)同时快速处理。
1)保持呼吸道通.:昏迷者应保持侧卧位,呼吸不.
则应保持头位仰伸、清除气道异物及分泌物。上述处理后呼吸仍不.应考虑给予气管插管开放气道。
2)吸氧:一般先予鼻导管吸氧,也可以用面罩吸氧提高氧摄入浓度。
3)开放静脉通路:一般静脉输液部位选择上肢,多需两路静脉,如果因休克而外周静脉塌陷不能进针则马上行深静脉穿刺或静脉切开。
4)简单对症治疗:马上大量快速输注晶体液,同时输注胶体液,晶体液∶胶体液=2∶1。晶体液一般以平衡液为主,而不用葡萄糖,目的是快速扩容抗休克。有条件的最好予中心静脉压(CVP)或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监测,以免输液过快引起肺水肿。若为心源性休克患者,尤其需要在CVP或者PCWP监测下输液。
(3)同时询问病史查找原因。
1)一般信息:性别、年龄、职业。
2)既往史:主要询问患者有无外伤、感染、用药、腹泻或出血等病史,以助于确定休克病因及类型。
3)此次发病情况:包括此次发病的起因、时间的长短、缓急程度、发展过程、伴随症状等。
(4)评估后顺延一般检查和相关体格检查。
1)一般检查:包括皮肤黏膜温度、湿度及精神状态,主要靠视诊和触诊来完成。休克患者往往有皮肤面色苍白、精神较差、烦躁不安、皮肤湿冷、出汗等症状。
2)休克患者的相关系统检查是指休克原发性因素的相关系统检查,比如肺部感染引起的感染性休克以呼吸系统检查为主,上消化道大出血引起的失血性休克则要检查消化系统。
2.辅助检查和监护
(1)辅助检查。
1)对于休克本身,我们应进行血常规、血糖、尿常规、血气分析和血乳酸检查。
2)根据对休克类型及原因的初步判断进行相应的检查。如考虑肺部感染引起的,则另外加做胸部X射线或CT检查。但应注意,对生命体征很不稳定的患者,检查应尽量在床边完成,如果要搬动患者,一定要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2)马上给予监护。
1)心电监护: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氧饱和度。
2)神志、瞳孔的定时观察。
3)尿量的监测:尿量的监测对于休克患者的评估很有帮助,因为尿量是重要器官血液灌流状态最敏感的指标之一,尿量明显减少往往是休克加重的表现。监测单位小时尿量是常规的方法,尿量少于0.5mL/(kg·h)是休克的诊断标准之一。
4)中心静脉压监测:有条件的非常有必要进行中心静脉压的监测,因为它是了解机体血流状态的较可靠手段,而且对休克原因的分析也有很大帮助。正常的中心静脉压是6~12cmH2O,休克患者中心静脉压升高往往说明心功能不全或心源性休克,中心静脉压降低则提示血容量不足。
3.初步诊断
根据患者的病史、体征以及辅助检查结果,对休克的原因和程度应该有一个初步的定论,至少应该明确是哪一种类型的休克(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心源性休克、过敏性休克或神经源性休克);倘若不能给出诊断,那也绝不能为了诊断而放弃其他处理,应一边寻找病因一边采取积极的抗休克治疗措施及进一步的检查和监护。同时再次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
4.处理
(1)一般处理:采用头低脚高位的卧位方式,暂禁食,给予吸氧。
(2)进一步对症治疗:针对休克患者主要是给予快速扩容补液,补液的种类包括胶体液和晶体液。胶体液有低分子右旋糖酐、白蛋白、血浆及其代用品;晶体液以平衡液为主。补液的原则为先快后慢、先晶后胶、见尿补钾、见惊补钙。因补液量大、速度快,故应特别注意急性心力衰竭的出现,也可应用强心类药物予以预防,同时监测中心静脉压及时了解心脏负荷情况。尤其对心源性休克患者要特别注意补液量和补液速度,条件允许时必须在中心静脉压的监测下酌情适量补液,对于它的治疗更重要的是对因治疗。
如果扩容后仍不能使血压回升,则应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包括多巴胺、阿拉明等,以有效提升血压。
(3)对因治疗:倘若是感染性休克,应给予足量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对失血性休克,应以输血扩容为主,并防止血容量的进一步降低;对过敏性休克,应给予抗过敏治疗;对心源性休克,则应治疗原发的心脏疾病;对神经源性休克,则应给予相应的止痛治疗等;如果涉及外伤引起的休克或外科感染应请外科会诊。
(4)并发症防治:应积极预防和处理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5)监护:监测和护理。
1)继续监测生命体征、神志、瞳孔、尿量、CVP或PCWP。
2)护理包括翻身拍背、定时吸痰、褥疮护理等。
5.进一步处理
经过以上抢救处理后,患者诊断基本明确且病情相对稳定后收入病房,病情严重者则收入ICU,病情相对较轻的则收到普通病房进行治疗。
高血压危象
高血压危象是指血压急速明显升高,通常收缩压>200mmHg和(或)舒张压>120mmHg,严重威胁靶器官功能,需紧急降压治疗,是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重症的合称。
高血压危象患者往往有高血压病史,突然出现一系列不适症状[具体症状见本节中“2.紧急处理”的“(3)简洁询问病史”],患者或家属一到急诊室便提示医生不适症状是由高血压引起的。遇到这类患者,不管患者是被抬入急诊室还是自行步入急诊室,医生都应先测量血压,而后进行其他的处理。
1.测量血压
当测得收缩压>200mmHg和(或)舒张压>120mmHg时,结合患者的不适症状考虑高血压危象,马上要求患者平卧,急诊留观。
2.紧急处理
(1)马上评估生命体征和神志、瞳孔。
1)评估生命体征:呼吸、脉搏、血压、体温检查。一般情况下,高血压危象患者脉搏会明显加快。如果患者心跳或呼吸停止应马上进行心肺脑复苏,并向家属告知病情危重性。
2)评估神志、瞳孔:该项检查对于判断患者有无合并颅脑损伤很有帮助。高血压危象合并颅脑损伤者多有神志、瞳孔改变,表现为神志不清、患侧瞳孔散大等,但有神志改变的患者不一定都有颅脑损伤,还需要结合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
(2)同时快速进行以下处理。
1)保持呼吸道通.:昏迷者应保持侧卧位,清除气道分泌物。如果呼吸不.应马上给予气管插管,开放气道。
2)吸氧:予以鼻导管吸氧,必要时可予面罩吸氧。
3)开放静脉通路。
4)降压治疗:如果患者没有糖尿病应先给予葡萄糖注射液,并掺入快速降压药物(如硝普钠、硝酸甘油或酚妥拉明)。
(3)简洁询问病史。
1)一般信息:性别、年龄、职业。高血压危象多见于老年人。
2)既往史:主要询问患者既往有无类似发作史、其他疾病史、有无家族史、高血压病史时间、用药情况等。
3)此次发病情况:包括此次发病的起因、时间的长短、具体的症状、是突然起病的还是缓慢出现的。高血压危象的临床症状有以下几方面。①一般症状:出汗、潮红、苍白、耳鸣、鼻出血;②脑部症状:头晕、头痛、眩晕、晕厥、恶心、呕吐、意识障碍、偏瘫、抽搐;③心脏症状:心悸、胸闷、胸痛、呼吸困难;④肾脏症状:少尿、血尿、蛋白尿;⑤眼部症状:闪光、视物模糊、视野缺损、复视、失明。
患者除出现“一般症状”外,还出现上述其他系统的症状时,应考虑患者可能合并有靶器官的实质性损伤,应予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