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50年代登上译坛,翻译出版《列娜的童年》(1955)和《鲁米诗选》(1958)起,到即将面世的32卷集《狄更斯全集》,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宋兆霖孜孜不倦,以自己的准确优美的译笔,为浙江翻译文学的发展作出了有目共睹的突出的贡献。
第一节 宋兆霖的翻译活动
宋兆霖(1928-),出生于浙江省金华市,幼年家境贫寒,做过学徒,但是刻苦学习,于1946年考取公费生,得以继续学业,在丽水的处州中学度过中学的时光。1953年,他以优异成绩从浙江大学外文系毕业,分配到大学教外语,1961年后,一直在浙江大学外语系任教,并长时间担任领导工作。宋兆霖于1950年开始在报刊上发表诗歌、小说,1953年后主要从事外国文学翻译和研究。迄今已出版文学译着40多种,并且主编了《世界文学名着经典文库》等数套具有广泛影响的外国文学丛书。
宋兆霖不仅是一位出色的翻译家,还是浙江翻译文学领域的重要的组织者之一,曾经长期担任浙江省作家协会外国文学委员会主任和浙江省翻译协会名誉会长,现在仍然担任外国文学领域的省级学会——浙江省比较文学与外国文学学会名誉会长,为浙江省的翻译人才的培养以及学术交流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宋兆霖自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从事文学翻译,在报刊上发表作品。50年代出版的主要译作有苏联长篇小说《我们这里正是春天》(1953)、苏联作家莫尔恰诺娃的《列娜的童年》(1955)、英国作家沃伊达的《草原》(1956)、苏联作家托曼的《在布雷地带》(1958)、外国民间故事集《仙纸》(1957)、阿富汗诗歌合集《阿富汗诗歌选》(和杜苕合译,1957)、波斯诗人鲁米的《鲁米诗选》(1958)等,60年代翻译出版的主要文学译作有拉美诗选《我们必胜》(和王仲年等合译,1962)等。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新时期,宋兆霖的文学翻译事业进入了一个辉煌发展的时期,主要文学译着有美国库柏的长篇小说《最后的莫希干人》(1987)和《间谍》(1983),美国索尔·贝娄的长篇小说《赫索格》(1985)和《奥吉·马奇历险记》(2002),美国欧茨的长篇小说《奇境》(第一卷,1980),英国夏·勃朗特的《简·爱》(1995),英国艾·勃朗特的长篇小说《呼啸山庄》(1997),英国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双城记》(1994)和《大卫·科波菲尔》(2004)等。与此同时,宋兆霖还是一位翻译文学事业的杰出的组织者,20世纪80年代以来,他选编了《最新美国短篇小说选》(1982)、《美国八十年代小说选》(1987)、《苏联八十年代小说选》(1983)、《获诺贝尔奖诗人诗选》(1988)以及劳伦斯、康拉德、狄更斯、爱伦·坡、马克·吐温、欧·亨利、索尔·贝娄、莫泊桑等人的小说集。由他主编的翻译文学着作有《二十世纪外国小说读本》(百人百篇,2002)。10卷本《勃朗特两姐妹全集》(1996)、10卷本《诺贝尔文学奖文库》(1998)、14卷本《索尔·贝娄全集》(2002)、52卷本《“经典印象”丛书》(2001)、130卷本《世界文学名着经典文库》(2005-2006)、110卷本《世界少年文学名着文库》(2007)、32卷本《狄更斯全集》等多种。宋兆霖的翻译作品获得多种奖项。
1999年,在浙江省“庆建国50年,评文坛50杰”活动中,他获得“浙江当代作家50杰”称号。
第二节 索尔·贝娄及英美小说的译介
宋兆霖的翻译成就是多方面的,但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美国当代作家索尔·贝娄的小说翻译,美国经典作家库柏的小说翻译,以及英国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家勃朗特姐妹和狄更斯小说的翻译。
宋兆霖第一个重要的翻译成就是索尔·贝娄的小说翻译。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娄(Saul Bellow)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当代美国文坛上,他被认为是继福克纳和海明威之后最主要的小说家。他的作品包含了丰富的社会内容和深邃的哲理思辨,是一个具有现实主义倾向的现代派作家。他曾三次荣获美国全国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1976年,他以“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索尔·贝娄也在我国文学界享有盛誉,影响了我国许多当代作家的创作。而宋兆霖则是译介索尔·贝娄作品到中国的一位重要的翻译家。
《赫索格》、《雨王哈德森》、《奥吉·玛奇历险记》等重要作品均出自他的手笔。2002年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14卷《索尔·贝娄全集》,也是由他主编的。该全集包括其近六十年创作生涯的全部作品。其中,长篇小说有《晃来晃去的人》、《受害者》、《奥吉·马奇历险记》、《雨王汉德森》、《赫索格》、《赛姆勒先生的行星》、《洪堡的礼物》、《院长的十二月》、《更多的人死于心碎》等九部,此外,还有中短篇小说集五部,散文随笔集、散文游记集、剧本集各一部。
作为大学教授,宋兆霖是一位学术研究型的翻译家。他对所翻译的作家作品都有深入的研究,很多论点精彩独到。对于索尔·贝娄的创作方法,宋兆霖认为主要是“反映了西方当代文学的一种走向:现代主义和现实主义潮流的互相交织、互相交融。贝娄的创作是博采众长、多元交融的丰硕成果。”从而在艺术上创立了一种独特的“贝娄风格”,具体地说,“贝娄风格”即“一种具有自我嘲讽的喜剧性风格。它的特点是自由、风趣,寓庄于谐,既富有同情,又带有嘲讽,喜剧性的嘲笑和严肃的思考相结合,滑稽中流露悲怆,诚恳中蕴涵超脱。”而对于索尔·贝娄的创作思想,宋兆霖认为:贝娄通过自己的创作,“深刻地展示了当代社会中个人与社会、自我与现实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阐明了人的价值与尊严在异化的生存条件和环境中所面临的重重困境,表明了现代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心理以及现代人对现代社会的思考,特别是一向以人道主义作为精神支柱的知识分子产生的精神危机,他们的异化感、危机感、沉沦感和他们的苦闷和迷惘。”
宋兆霖第二个突出翻译成就是库柏的小说翻译。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所着《皮裹腿故事集》不仅已成为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而且进入了世界古典文学名着的行列。这组作品按创作顺序,包括《拓荒者》(1823)、《最后的莫希干人》(1826)、《大草原》(1827)、《探路人》(1840)和《杀鹿人》(1841)五部长篇小说。内容主要描写森林中的猎手“皮裹腿”纳蒂·邦波的一生,但五部曲中故事的发展,不同于创作年代的顺序。《杀鹿人》主要写的是年轻的邦波“首次出征”中的冒险经历。《最后的莫希干人》和《探路人》,以18世纪50年代英法殖民主义者之间的混战为背景,描写了邦波的战斗生涯。而《拓荒者》写的则是独立战争以后,邦波被迫离开开发地上新出现的小市镇,进到西部森林中过的狩猎生活。《大草原》写无地农民向大西部继续推进和年老的邦波如何在大草原上结束自己的一生。
《最后的莫希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是《皮裹腿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18世纪50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
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宋兆霖第三个突出的翻译成就是英国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翻译,其中包括勃朗特姐妹的小说和狄更斯的《双城记》和《大卫·科波菲尔》等长篇小说。
勃朗特两姐妹——夏洛蒂·勃朗特和艾米莉·勃朗特——都是英国19世纪杰出的小说家兼诗人,在我国享有广泛的读者,但是过去勃朗特两姐妹的翻译仅限于两部代表性的作品,而宋兆霖主编的《勃朗特两姐妹全集》第一次系统地译介了包括诗歌、书信在内的全部作品,对于我国的勃兰特姐妹研究以及英国文学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他所翻译的《简爱》、《呼啸山庄》等作品,也以优美流畅的风格为读者所喜爱。
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的代表,在世界文坛享有盛誉,也在我国受到读者和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宋兆霖主编的32卷本《狄更斯全集》,必将成为我国狄更斯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他所翻译的《双城记》、《大卫·科波菲尔》等狄更斯的小说,近年来多次再版,广受好评。《双城记》中所反映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理想的人道主义者的形象,也越来越被我国读者所理解接受和由衷地赞美。
第三节 宋兆霖的翻译风格与艺术贡献
宋兆霖的译文尤为准确流畅,既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文的风采,同时又没有生硬牵强的痕迹,不受到原文句法结构等方面的束缚,尽可能地让译文符合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在充分领会原文语言风格和表达特征的基础上,寻找和探索既符合汉语习惯又不失原文风采的最佳的表达方式,可谓是在尊重“异化”形式和内容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归化”的表现形式,从而让译入语读者获得与源语读者相同的艺术享受。我们先以《赫索格》的开头一章为例:到春深时分,赫索格觉得再也受不了啦,他要进行解释,说出事情始末,要阐明白己的观点,为自己辩护,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当时,他正在纽约一所夜校里给成年人上课。四月间,他的课讲得头头是道,条理分明,可是到了五月底,就开始有点东拉西扯,语无伦次了。……他全神贯注,眼圈发黑,苍白的脸上七情尽露。他在说理,在争辩,在经受着痛苦。他仿佛想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变通办法。他似乎在神游四方,又像在钻牛角尖。他的渴望、固执、愤怒——他的眼睛和嘴巴的表情,把这一切都默默地暴露无遗。人们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全班学生都等着,三分钟,五分钟,鸦雀无声。
我们读着这样的语句,仿佛是在读中国作家自己的作品,毫无晦涩之处,也没有冗长的、拖泥带水的表述。“他的课讲得头头是道,条理分明”、“开始有点东拉西扯,语无伦次”——一切都显得流畅自然,表现出了对母语的高超的驾驭能力。
我们再以长篇小说《最后的莫希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第七章中的一段为例来作一分析:
The moon had risen,and its light was already glancing here and there on the waters above them;but the extremity of the rock where they stood still lay in shadow.With the exception of the sounds produced by the rushing waters,and an occasional breathing of the air,as it murmured past them in fitful currents,the scene was as still as night and solitude could makeit.In vain were the eyes of each individual bent along the opposite shores,in quest of some signs oflife,tha tmight explain the nature of the interruption they had heard.Their anxious and eager looks were baffled by the deceptive light,or rested only on naked rocks,and straight and immovable trees.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在他们的上游,水面上到处闪烁着月光,但是在他们站立着的岩石附近还被罩在阴影之中。除了那急流的咆哮声,以及疾风掠过水面时偶尔发出一两声呼啸外,这儿依然保持着那种夜晚和荒野的寂静。每个人都把眼光盯着对岸,想要找到一点生命的迹象,以便可以用来解释他们听到的奇怪叫声,可是什么也没看到。在那易于使人上当的朦胧月光下,他们紧张急切的目光所能看到的,只是些光秃秃的岩石和矗立不动的树木而已。)原文四句,译文基本对应,显得准确流畅,但在措辞以及句法结构处理方面,技艺娴熟。如将开头的短语Invain译为主句,便独具匠心。
有时,原文中的同一个词组,如下文中的Nextmorning,也被巧妙地分开,以“第二天早上”和“晨光”两个词组来表现,从而更符合汉语阅读习惯:Next morning-bright and cheerful out of doors-stole softened in through the blinds of the silentroom,and suffused the couch and its occupant with a mellow,tender glow.(第二天早上——屋外灿烂明媚——晨光悄悄地透过百叶窗,溜进肃然无声的房间,一片亲切柔和的光亮,弥漫在卧榻上和躺在它上面的人身上。)
这样的处理方式充分表现了译者驾驭两种文字的能力。在小说翻译中,由于中西方语言的差异,西方文学作品中的冗长的从句是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稍不慎重,就会切断文思,难以贯通。而宋兆霖的译文,对从句的处理可谓得心应手。我们以《呼啸山庄》中的一个从句为例来进行阐述:And I partook of the infinite calm in which she lay:my mind was never in a holier frame than while I gazed on that untroubled image of divine rest.(她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那永恒的安静也感染了我。当我凝视着这神圣的安息者那无牵无挂的模样时,我的心中也有了一种从来没有比这圣洁的心情。)
该句中,thanwhile是一个比较难处理的句型,容易译成欧化的冗长的句子,但宋兆霖的译文通过对句子的分解,译文显得尤为流畅自然了。
宋兆霖的译文能够做到科学性与艺术性并举,异化和归化并重。有时,对于源语文化中的如俚语等独特现象,也不是一味照搬,而是根据译入语的习惯进行充分消化和吸收。如在《呼啸山庄》的第二十九章,有这样一段描述:我迫不及待地朝四周张望——我感到她就在我身边,几乎就要看见她了,可是我还是没能见到她!当时,我急得都快冒出血来了,由于我那苦苦的渴望——由于那想见她一面的狂热祈求!可我一眼也没能见到。正像她生前那样,老是作弄我!打那以后,我一直时多时少地被这种难以忍受的折磨作弄着!该死——我的神经总是绷得这样紧紧的,要不然我的神经像羊肠线,早就松弛成林敦那样疲软无力了。)
原文中“tohave sweat blood”是个俚语,意为“十分焦急”,将“sweat”(汗)和“blood”(血)搭配在一起,表示焦急的程度,在汉语中是没有的,如果像国内有的译文那样译成“血水直冒”,显然不符合汉语习惯,而如果译成“汗水直冒”,虽然符合汉语习惯,但是又过于平淡,无法表现焦急的程度。而宋兆霖译成“急得都快冒出血来了”既顾及了原文俚语特性,又容易被译入语读者所理解和接受。而下文中的“catgut”(羊肠线)一词,用来比喻神经,非常生动妥帖,容易被读者所理解,所以译文就采用“异化”了。
宋兆霖在英美小说翻译领域所作出的艺术贡献是十分显着的,他孜孜不倦,精益求精,以长达半个世纪的辛勤的耕耘,不仅给读者提供了丰厚的精神食粮,同时,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浙江文坛的小说创作。尤其是他所翻译的索尔·贝娄等欧美作家的名着为我国当代文学创作提供了极好的借鉴。而且,他所组织翻译的多套大型外国文学丛书,在建设文化大省以及培养优秀翻译人才等许多方面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