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虚幻与批判——马克思恩格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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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主体架构:马克思恩格斯论资本主义主要政治制度(10)

第五节 马克思恩格斯论资产阶级政府体制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政府就是指全部的国家机构,即包括全部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它可以等同于国家;狭义的政府,就只是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鉴于上文我们已对资本主义司法与立法制度加以论述,我们这里是指狭义的政府。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专门对于资本主义政府系统的论述,并且大多立足广义层面。以下我们从资本主义政府的性质、神秘性、扩张性等几个方面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加以提炼与归纳。

(1)资本主义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核心与行为主体,是阶级压迫的工具。政府作为国家的最主要的行为主体与国家有着同质性与共时性,虽然国家和政府两者不能等同,但两者都是建立在共同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政府的本质必然反映国家的本质。马克思认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国家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政府制度的批判也往往是与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批判关联在一起的。“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它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毫无例外地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的本质亦然,“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物的委员会罢了”。政府是国家表达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是国家的代言人,国家职能最终的表现是政府职能,因此,资本主义政府也有着工具性阶级统治的本质,以普遍利益之名,行保护有产阶级“特殊利益”之实。早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清楚地看到,国家和政府实际上是财产占有者利益的化身和保障,是财产占有者的奴仆和工具,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成为财产占有者的耳、目、手、足,为财产占有者的利益而探听、窥视、估价、守护、逮捕和奔波”。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着名的《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枛导言》中在批判德国制度时说:“政府制度是靠维护一切卑劣事物为生的,它本身无非是以政府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卑劣事物。”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阶级统治是国家与政府的本质,但是他们并没有否认国家与政府的公共性,政治统治总是要以完成一定的公共职能为前提,这是因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也正是国家这种公共性使政府成了形式上的公共权力的代表,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条件下,政府超越阶级利益行使其维持公共秩序的职能,只能对统治阶级——有产者而不可能对工人阶级负责。

“‘警察’、‘法庭’和‘行政机关’不是市民社会本身赖以扞卫自己固有的普遍利益的代表,而是国家用以管理自己、反对市民社会的全权代表。”一方面,行政官僚们只相信他们的上级而不相信客观实际,只相信“作为治人者的积极的、觉悟的公民”,而不相信“治于人者的消极的、不觉悟的公民”。马克思在1848年《危机和反革命》一文中提到在德国议会和政府的冲突中,社会的矛盾造成了公共责任的旁落,“内阁不敢坚决果断地处理政务;它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持社会安宁的措施。议会要求内阁尽职只是执行了自己的职责”。他在1858年10月19日《普鲁士状况》一文中说:“担任内阁大臣职务的人在任职期间是不负责任的。普鲁士内阁大臣的责任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说,都还是一个谜。”政府的责任应该是经过法律明确规定的,但是,在普鲁士内阁,“关于这种责任制度却没有任何法律”。“内阁大臣只是对他们的君王负责。”而下级官吏在执行内阁大臣的命令时也不得过问内阁大臣的命令是否合法,“并且对这些命令的执行是没有责任的。这样,官僚的权威以及随之而来的执行机关的权威就仍然原封不动,而宪法规定的‘普鲁士人的权利’变成了一纸具文”。

另一方面,从政府权力执行主体的角度来说,官僚机构往往为了满足自己的“特殊利益”不但把国家变成它的私有财产,而且“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由此又导致了权力拜物教的产生,政治权力必然成为官僚膜拜的对象,同时也成了官僚放纵的工具。崇拜权威的目的,则是获取超额的社会财富。“就单个的官僚来说,国家的目的变成了他的私人目的,变成了追逐高位、谋求发迹。首先,这个官僚把现实的生活看作物质的生活,因为这种生活的精神在官僚政治中自有其独立的存在”。在这种背景下,资产阶级政府也就变成了“统治阶级中各个争权夺利的党派和冒险家彼此争夺的对象”。马克思主编《莱茵报》时期,在分析摩塞尔地区酒农的贫困状况时就已经看到,腐败和无能是官僚政治的普遍规律,因为封建官僚不可能真正担负起管理社会的责任,它占有国家权力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无偿谋取社会的财富。后来,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以梯也尔为例,深入剖析了在梯也尔身上表现出的权力拜物教的实质:“梯也尔始终不忘的,只是对财富的贪得无贪和对财富生产者的憎恨。他第一次当路易·菲力浦内阁的首相时,穷得和约伯一样,而到离职时已经成了百万富翁。在波尔多的时候,他为了使法国避免即将来临的财政崩溃而采取的第一个措施,就是给自己规定了三百万法郎的年俸;这就是他1869年在他的巴黎选民们面前当作前景描绘出的那个理想的‘节俭共和国’的全部内容。”梯也尔只是因为谋取了大臣职位,便一跃成为百万富翁,这体现着权力拜物教的实质性内容。

(2)政府神秘化。国家以虚幻的“普遍利益”的形式掩盖着“特殊利益”的内容,这不但为政府权力神秘化提供了必然性,权力的垄断者必须使国家权力成为公众无法涉足的“彼岸世界”,而且“普遍利益”的假象也为神秘化提供了可能性,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马克思在《黑格法哲学批判》中说:“官僚是国家的耶稣会教徒和神学家。官僚机构是la rpublique prtre(国家祭司)。”“官僚机构掌握了国家,掌握了社会的唯灵论的实质:这是它的私有财产。官僚机构的普遍精神是秘密,是奥秘。保守这种秘密在官僚界内部是靠等级制组织,对于外界则靠它那种闭关自守的公会性质。因此,公开的国家精神及国家的意图,对官僚机构来说就等于出卖它的秘密。”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也讲到了资本主义政权神秘化:“从前有一种错觉,以为行政和政治管理是神秘的事情,是高不可攀的职务,只能委托给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即国家寄生虫、俸高禄厚的势利小人和闲职人员现在错觉已经消除。”

政府本身与其代表阶级的特殊利益使得政府与行政自然趋向于神秘,那么在人民不能参与政治的前提下,政府的公共职能被异化。“现实的国家目的对官僚政治来说就成了反国家的目的。官僚政治精神就是‘形式的国家精神’。因此,官僚政治把‘形式的国家精神’或现实的国家无精神变成了绝对命令。官僚政治认为它自己是国家的最终目的。既然官僚政治把自己的‘形式的’目的变成了自己的内容,它就处处同‘实在的’目的相冲突。因此,它不得不把形式的东西充作内容,而把内容充作形式的东西。国家的目的变成行政办事机构的目的,或者行政办事机构的目的变成国家的目的。官僚政治是一个谁也跳不出的圈子。它的等级制是知识的等级制。”

正是在对于资产阶级政府神秘性有深刻认识的基础上,马克思高度赞扬巴黎公社公开性的政治原则与打破旧政府的神秘性的实践,认为它“彻底消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国家事务的神秘性和特殊性这一整套骗局被公社一扫而尽”,巴黎公社实践的实质是“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把劳动从垄断着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篡夺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的政治形式”。马克思在这里也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只有消除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异化,使国家回归社会,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才能彻底破除政治权力的神秘性。

(3)政府的扩张性。现代资产阶级国家体现在议会和政府这两大机构上。马克思认为议会的立法权与政府的行政权有着不同的性质。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说:“立法权完成了法国的革命。凡是立法权真正成为统治基础的地方,它就完成了伟大的根本的普遍的革命。正因为立法权当时代表着人民,代表着人类意志,所以它所反对的不是一般的国家制度,而是特殊的老朽的国家制度。行政权却完全相反,它完成了一些微不足道的革命、保守的革命、反动的革命。”他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也指出:“在议会中,国民将自己的普遍意志提升为法律,即将统治阶级的法律提升为国民的普遍意志。在行政权面前,国民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意志,而服从他人意志的指挥,服从于权威。和立法权相反,行政权表现的是国民的他治而不是自治。”

在马克思看来,“立法权是组织普通物的权力,是确立国家制度的权力。它高于国家制度”。立法权决定国家制度,立法权与行政权有着不同的社会基础,立法权代表着社会而行政权则代表着国家,两者之间的关系代表国民的自治与统治关系,是人民主权的体现,在理性的社会中,两者本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总是竭力加强行政权力,千方百计地限制议会权力,两者之间此消彼长,行政权基于自身利益表现出一种扩张性,议会逐渐成为行政的附属品,马克思恩格斯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一点。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把波拿巴政变看做是法国行政权对立法权的胜利,是行政对国民议会的胜利;把帝国看做是“集中化行政权力”,是行政权“最完备的表现形式”。“在法国这样的国家里,行政权支配着由50多万人组成的官吏大军,也就是经常和绝对控制着大量的利益和生存;在这里,国家管制、控制、指挥、监视和监护着市民社会——从它那些最广大的生活表现起,直到最微不足道的行动止,从它的最一般的生存形式起,直到个人的私生活止;在这里,这个寄生机体由于非常的中央集权而无处不在,无所不知,并且极其敏捷、极其灵活,同时现实的社会机体却又是极无自动性、极其软弱、极不固定。”“这个行政权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事机构,有复杂而巧妙的国家机器,有50万人的官吏队伍和50万人的军队。”这种现状有着阶级统治与阶级的根源,一方面,“它在这里安插自己的多余的人口,并且以国家薪俸形式来补充它用利润、利息、地租和酬金形式所不能获得的东西。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政治利益又迫使它每天都要加强压制,即每天都要增加国家政权的经费和人员,同时又不断地进行反社会舆论的战争,并由于猜疑而去摧残和麻痹独立的社会运动机关,如果不能把它们根本割掉的话。这样,法国资产阶级的阶级地位就迫使它一方面要根本破坏一切议会权力,包括它自己议会权力的存在条件,另一方面则使得与它相敌对的行政权成为不可克制的权力。”马克思还指出了政府扩张反映了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分工原理,分工不仅使非生产性劳动变成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这种分工随着资产阶级内部的分工愈益造成新的利益集团,即造成用于国家管理的新材料,而愈益扩大起来。每一种共同的利益,都立即脱离社会而作为一种最高的普遍的利益来与社会相对立,都不再是社会成员的自主行动而成为政府活动的对象——从某一村镇的桥梁、校舍和公共财产起来,直到法国的铁路、国家财产和国立大学为止。”这种通过逐步扩大国家机关规模和政府官员数量,从而扩大国家与社会对立程度的趋势是资产阶级政府本质属性的一般表现。

即使在民主议会力量较强的英国也存在政府权力扩张的倾向。马克思在1860年发表的《英国的政治》一文中,尖锐地批判了上院的代表维耳伯爵对议会的轻视,因为维耳伯爵认为在中国问题上政府征求议会的意见是一个纯粹形式上的问题。马克思指出:“政府征求议会的意见,竟然是一个纯粹形式上的问题!那么,英国议会和法国的CorpsLégislatif究竟还有什么区别呢?在法国,至少是一个被假定为民族英雄后裔的人大胆地把自己当作国家,同时公开承担这样僭越大权的一切危险。”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指出,资本主义国家“最高阶段的政治制度就是私有制。政治情绪的最高阶段就是私有财产的情绪”;私有财产享有对政治国家的支配权,“独立的私有财产、即抽象的私有财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私人,是政治国家的最高构成”。要从根本上消除政府机构的缺陷,就必须消灭构成现代国家基础的以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为特征的经济基础,而要消灭这种经济基础,“国家就必须消灭自己”。因此,资产阶级政府命运不在于行政机构本身,而在于消除国家与社会的对立,消除构成这种对立的国家的历史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