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是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关键,必须严格执行。合作社按照《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编制了“无公害稻米生产操作规程”和“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进一步严格控制、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有害物质。在病虫害发生期,由合作社统一指导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指导用药时间和剂量,尽量减少农药使用次数和用量。
为积极引进环保型新农药和改变农户用药习惯,合作社经常安排和组织相关的试用示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为科学用肥,在合作社内还推广应用温州市水稻专用肥,其使用面积共达5万亩,种植“紫云英”绿肥2万亩,以保证基地内农产品达到无公害食品质量标准。
7.加强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1)选用优质、高产、抗病力强的良种,积极引进优质新品种,并重视播前处理。公司非常重视优良品种、新品种的引进和组合,并在播前严格做好汰除病瘪粒和杂草种子,晒种、种子精选和消毒等处理。
(2)采取健身栽培技术,推广平衡施肥增强植株抗病、抗虫能力,减少危害,以达到高产、优质的目的。公司引进了河南农业大学的TV型土壤肥料养分测定仪,通过自测和委托温州市农科院生态研究所检测的方式,测定土壤和水稻植株中的养分含量,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的精确农业。
(3)加强对化肥、农药投入品使用管理,做到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使用,把住源头这一关,并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做到规范使用,违者追究责任。
(4)做好水稻病虫草鼠综合治理(IPM)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从水稻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考虑有害生物、有益生物、中性生物及其环境等多种因子,协调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治理措施。农药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使用方法、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的农药。为了掌握最佳防治时机,减轻病虫害的危害,公司还建立了监测网点,加强农业病虫害的测报工作,定期做出报告,以准确及时地指导防治工作,提高了农药的利用率。
(5)采用稻鸭共生技术。在水田里实施鸭稻共生以后,不但增加了对水稻的追肥,而且还明显减少了害虫和鼠类等对水稻各生育期的危害,同时,由于鸭子的不断踩踏,有效地抑制了农田中杂草的繁殖和生长,鸭子的觅食行为又起到了松土的作用,对水稻的增产和增强抗倒能力有着明显的效果。
(6)充分利用和江苏省农科院高亮之等合作开发的水稻计算机模拟模型及决策分析系统,在中国水稻所水稻集成技术研究合作基础上,按照田间每一操作单元的具体条件,精确地调整各块土壤的肥力,达到增产增收。
(7)严把产品加工关,通过制订产品质量控制图,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把工艺关、质检关,实行检验跟班制和质量一票否决制,为生产优质产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通过建立质量检测体系,不定期地把稻谷送到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检测,以验证和确保产品质量。2005年,虹丰集团公司还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顺利通过认证,以更加规范细化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9)广实施,增加农民效益。2004年,温州虹丰粮农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核心示范方面积11000亩。推广应用无公害稻米标准化生产技术面积50156亩次,平均亩产432.5千克,比习惯种植1亩增20千克,共增稻谷1003吨,每1千克稻谷以1.5元计算,共增加效益150万元;每亩一季农药用药45.6元,比习惯施用药节约成本10元,计50万元;每亩化肥成本65.0元,比习惯施肥亩节约2.64元,计13万元;稻谷每千克收购增加价格0.2元,计443万元。以上各项使合作社农民共计增加效益606万元。2005年,早稻虽然受台风影响,农民损失很大,晚稻经温州市农业局验收,中心示范方达599千克,两年累计推广标准化稻米生产10.2万亩,使合作社农民共计增加效益1000万元。
体会和建议
从农业推广实践来看,创新农场实现了二季水稻人均用工5工,达到人均可种植50亩水稻的水平,人均可实现的GDP基本与当地工业劳动效率相当。
若以创新农场的管理水平和经验,对温州乐清市柳市镇的农业管理情况进行套用,那么情况又如何呢?温州乐清市柳市镇现有耕地2.7万亩、农村户口人员9万名、共有农业推广人员56人。
按创新农场水平,人均种植50亩水稻、20亩经济作物,按粮经比1:1测算,共需要种植人员945人。若在这945户农户中选择10%作为示范户,则只要安排2个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就足够联系这95户示范户了,而其他54名农技人员就可面向9万农村户口人员,每个农技人员进驻一个村,平均每一个农技人员服务2000人左右。
农业的效率在于扩大农民种植面积,只有大量农民转移以后,从业农民的种植面积才会增加,才会增加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只有形成一批专业从事农业并有竞争力的农业经营主体,才能提高农业收入和农产品竞争力。因此,政府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实现社会和谐与协同发展,就要对农户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
对于那些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小规模经营农户,通过发展非农产业、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等计划,鼓励其离开第一产业;对那些对农业有兴趣、有能力从事农业的生产者,要在各方面给予支持,把其培育为农业经营的主体,使其通过适度农业规模经营能获得与非农产业同等的收入。只有这样才能把传统农业改造建设成为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和能持续致富农民的高效生态农业,把传统农民改造培育成为能适应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形成城乡互促、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同时,政府要制订相关政策和法律来保障离地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对农业推广人员,特别是基层农技人员也要采取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一要把一批农技人员作为普及农业推广人员,以驻村为主,从事提高农民素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运动政策;二要鼓励一批农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推广人员,参与合作社和科技示范场建设,通过专业化服务,把利益和个人挂钩起来,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提高自己水平,增加合法收入,促使农业推广人员和农业推广事业协同发展来适应社会发展。此外,还要通过农业推广发展的规划来安排人员进入,使人员安心和认真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对普及农业推广人员制订工作责任目标,来促使其提高自身素质。同时,相应地减少农业推广人员,提高在职农业推广人员的待遇,使农业推广人员能够安心工作,达到农业推广人员与社会和经济协同发展的目的,实现社会和谐、协同发展。
Ⅱ.韩国“新村运动”
20世纪60年代,韩国迅速推进了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工农业发展严重失去了均衡,农村问题十分突出。韩国政府和学者们基于国情和农情,经过科学论证,组织实施了新农村建设与发展运动,把经济发展、科技发展和国家伦理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成功地实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的跨越式发展。
“新村运动”的发起
韩国政府自1962-1971年实施了第一、第二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和扩大出口,但在此期间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调。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工业发展速度为7.8%,而农业发展速度仅为5.3%;第二个五年发展计划中,工业发展速度为10.5%,而农业发展速度只有2.5%,前后工农业发展速度之差,从2.5个百分点扩大到了8个百分点。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年平均收入也拉大了差距,1962年的农户年平均收入是城市居民的71%,而1970年降到61%。当时,在全国农村人口中,经营不足1公顷耕地的农户占67%,他们的年平均收入还不到城市居民的50%,而且这种差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导致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动。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从1950年的70%降到了1971年的46%。农村人口的大量无序迁移,带来了诸多的城市问题和社会难题。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弱质化,农业后继无人,加上农业机械化发展滞后,导致部分农村地区的农业濒临崩溃的边缘。
为解决这一农村与社会问题,韩国政府在实施第三个五年计划时(1972-1976),把“工农业的均衡发展”、“农水产经济的开发”,放在经济发展三大目标之首(其他两个目标是扩大出口和发展重化学工业)。在此期间,韩国政府投资20亿美元,启动农村地区的综合开发。但由于有效利用资金投入的体制和机制尚不健全,加上农民立足家乡,改变家乡面貌的信心不足,自立自强的精神和意识匮乏,导致资金投入效益并不明显。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演进中,韩国政府自1970年开始发起了“新村运动”,并设计实施了一系列的开发项目,以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为基本动力和纽带,带动农民自发地建设家乡。以勤勉、自助、协同为基本精神的“新村运动”在农村开展以后,以振兴国家为动力,迅速波及工厂、学校及城市,向全国范围扩大。
1970年11月至1971年7月,韩国政府为全国的所有农村免费平均提供了300袋水泥,并限制农户不得自行处理水泥,而要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当时韩国的农村平均每村有80多户农民,每户4袋水泥,按当时的市价计算相当于4000韩元的政府支援。地方政府为了利用好这些物质,设计了近20种建设项目,如修建桥梁、公共浴池、洗衣场所、修筑河堤、改善饮水条件和房屋、村级公路等。
村民们得到这些援助物资后,纷纷组织动员起来,共同出力合作完成了村里的公共事业。发起“新村运动”的第一年,村民的反映比政府预期的还要好。第一年,全国35000个村庄中的16000多个村表现积极,成效显着;第二年,政府对这些成绩显着的村庄继续提供援助物资,平均每村增加到500袋水泥和1吨钢筋。政府还将35000个村划分成自立、自助、基础三级,成绩最佳划为自立村,最差的划为基础村。政府的援助物资只分给自立村和自助村。1973年,全国农村中的约1/3被划成基础村,此后,基础村迅速减少。到1978年,基础村基本上消失,约有2/3的村上升为自立村。
“新村运动”的进程韩国政府在组织实施“新村运动”的过程中,制订了阶段性目标,至今已开展30多年,取得了超出预期目标的效果,实现了一个发展中国家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模式。
1.基础建设阶段(1971-1973年)
这一阶段的目标是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如改善厨房、屋顶、厕所,修筑围墙、公路、公用洗衣场,改良作物、蔬果、畜禽品种等。
自1970年冬季开始,政府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物资,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勤勉、自助、协同精神。由中央内务部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建立了全国性组织“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网络,同时建立“新村运动”中央研修院,培养大批新村指导员。“新村运动”经过基础建设阶段,初步改变了农村的生活居住条件,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共鸣,调动了他们立足家乡、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妇女也开始参与各种社会活动。
2.扩散阶段(1974-1976年)
在这一阶段,“新村运动”迅速向城镇扩大,成为全国性的现代化建设活动。原来划分的自立村,根据村民的收入情况改划为福利村。新村建设的重点从基础阶段的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发展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修建了村民会馆和自来水设施,以及生产公用设施,新建住房,发展多种经营。政府对新村指导员、国家各级公务员、社会各界负责人,分批进行了新村教育;对卓有成就的农村提供贷款,并在各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动员理工科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科技人员轮流到农村巡回讲授和推广科技文化知识和技术。在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业连年实现了丰收。
3.充实和提高阶段(1977-1980年)
在这一期间,随着城乡差距的逐步缩小,社区经济的开发日趋红火,政府将推进“新村运动”的工作重点放在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产农业,积极推动农村保险业的发展。同时,为推动乡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韩国政府为广大农村提供了各种建材,支援农村的文化住宅和农工开发区建设。在这一阶段,韩国国内政治不断动荡,“新村运动”受到种种批评和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