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业推广的发展历史
1.1.1农业推广活动的发展过程
可以说,自有农业以来,就有了农业推广活动。我国古代的“教稼”、“劝农”、“课桑”都属于农业推广活动。我国原始农业阶段的教稼,相传开创于神农时代,到4000年前的尧舜时代,原始农业的教稼已由自发传播转向自觉推广;到周王朝已初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较为完整的教稼体制,以教育、督导与行政管理、诏令相结合的教稼方式渐趋定型。公元前1世纪,汉武帝任命杰出农学家赵过为“搜粟都尉”,支持他推广“新田器”和“代田法”,首创了培训与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农业推广方法。在宋太宗时期又创“农师制”,充分发挥民间力量配合劝农工作。清康熙令李绚试种双季稻,创造出试验、示范、繁殖、推广整套科学程序。
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末的洋务和维新派,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向欧美、日本学习,办学堂,引进科学技术,创办实业,改良农业。到1909年,全国共兴办农业大学1所,高等农业学堂5所,中等农业学堂31所,初等农业学堂59所。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我国高等农业院校纷纷仿效美国农学院开展农业推广的做法,在私立金陵大学、国立东南大学、国立广东大学等高等院校先后设立农业推广部,合办农业推广实验区,逐步开展各项农业推广工作。到20世纪30年代,各农业院校已普遍设立农业推广部、处,并开设农业推广课,平均每年高校农科毕业生400多名,职校生2000名左右。与此同时,还依照日本劝农体制,建立了农业科研机构。到辛亥革命前,全国各地共建成20余所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研机构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农业技术由单靠经验积累逐步向实验研究转轨。
此时,许多省建立了农业改良所,既设研究系,又设推广部,使研究工作紧密配合推广需要。此外,一些民间社团(如黄炎培为首的中华职业教育社、梁漱溟创立的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等)的活动和农业推广实验区的建设,也对农业推广工作做出了不少贡献。
“中华民国”成立后,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增产粮食,1929年由农矿、内政、教育三部共同颁布了《农业推广规程》,可以说这是我国最早的农业推广基本法规。同年,成立农业推广委员会,有委员12个,负责制订方案及法规、审核章程及报告、设立直辖实验区、调查各省推广工作、编印推广刊物等。此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农业推广工作的开展。据“抗战”前统计,全国共有各类农事试验场、所691个,其中国立52个、省立356个、县立174个、私立26个、社团兴办83个。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非常重视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工作,50多年来,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关系的不断变化,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推广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农业推广体系的演变发展基本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1949-1957年,组建了以县示范农场为中心,互助组为基础,劳模、技术员为骨干组成的推广网络;后来又大力兴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作为农业推广的依托,初步建立了基层农业推广网络。
(2)1958-1965年,农业推广机构经历了精简、整顿、恢复、发展的曲折进程,开始形成地、县级农业推广站,并完成了专业分工,完善了中层推广组织。(3)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原有推广机构一度瘫痪,1974年在全国推广湖南省华容县的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体系(即县设农科所、公社设农科站、大队设农科队、生产队设农科组),农民技术员队伍逐步壮大,可以说此时是重建专群结合推广体系阶段。(4)1978-1992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解决原有农业推广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各地本着“精简、统一、效能”以及“国家、集体、个人”和“放宽、搞活”的原则,从上到下重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立和完善乡镇农技站,聘请农民技术员。该阶段是农业推广体系的再创阶段。(5)1992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农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业推广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现代农业推广体系成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的首要任务。
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近30年来,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乡镇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19万个,农技推广服务人员135万人,其中县级推广机构近1.9万个,35万多人;乡镇推广机构17万个,近70万人;另外还有数万个村级服务组织。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进一步改革农业推广体制,逐步建立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把原来按专业设置的农技、植保、土肥、经济特产、农科所、培训学校等农业推广机构合并为组织独立、财务统一的综合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乡镇一级,坚持综合办站为主的原则,按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业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分工,设立农技推广综合站或专业站。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升级,以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为主的各类“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民间科技服务组织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全国已初步形成一个以国家推广机构为骨干,农业科研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民组织及国家有关部门为辅助,上下相通、左右相连、专群结合、纵横交错的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服务网络。
1.1.2“农业推广”的来源和定义
国外使用“推广”一词,最早见于1866年英国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到20世纪初,美国开始应用“大学推广”一词。我国“农业推广”一词的应用始于20世纪3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改用“农业技术推广”,1985年后逐渐又用广义的“农业推广”一词。现代农业推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狭义农业推广,主要是指农业推广人员把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的农业科技成果及国内外引进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等,用适当的方法介绍给农民,使农民获得农业上的新知识、新技能,并促进其使用,从而提高产量、改进品质、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社会活动。狭义的农业推广也称为农业技术推广。(2)广义农业推广。这是西方发达国家广为流传的农业推广概念,它是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农产品产量已满足或已过剩,市场因素成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主导因素,提高生活质量成为人们追求目标的产物;是指除农业技术推广以外还包括教育农民、组织农民、培养农民义务领袖及改善农民实际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一切农业、农村的社会活动。工作的重点包括:对成年农民的农事指导,对农家妇女的家政指导,对农村青年的“手、脑、身、心”教育。
1962年,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10届世界农业推广会议对农业推广的解释是:通过教育过程,帮助农民改善农场经营模式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益和收入,提高乡村社会的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1973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出版的《农业推广参考手册》(第一版)将农业推广解释为:农业推广是在改进耕作方法和技术、增加产品效益和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和提高农村社会教育水平方面,主要通过教育来帮助农民的一种服务或体系。世界上许多摆脱贫困的国家的农业推广,都是指广义的农业推广,其工作范围包括:(1)有效的农业生产指导;(2)农产品运销、加工、贮藏的指导;(3)市场信息和价格的指导;(4)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指导;(5)农家经营和管理计划的指导;(6)家庭生活的指导;(7)乡村领导人的培养与使用指导;(8)乡村青年的培养与使用指导;(9)乡村团体工作改善的指导;(10)公共关系的指导。
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已实现了现代化、企业化和商品化,农民文化素质和科技知识水平已有极大的提高,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生产过剩的条件下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农业经营的效益。因此,农民在激烈的生产经营竞争中,不再满足于生产和经营知识的一般指导,更重要的是需要提供科技、市场、金融等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描述此种农业推广的特征,学者们又提出了“现代农业推广”的概念。联合国粮农组织出版的《农业推广》(1984年第二版)写道:“推广是一个把有用信息传递给人们(传播过程),然后帮助这些人获得必要的知识、技能和正确的观点,以便有效地利用这些信息或技术(教育过程)的一种过程”。与此解释类似的有A.W.范登班和H.S.霍金斯所着的《农业推广》(1988年)。他们认为:“推广是一种有意识的社会影响形式。通过有意识的信息交流来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观念和做出最佳决策。”
从以上追溯可看出,狭义农业推广是一个国家处于传统农业发展阶段,农业商品生产不发达,农业技术水平是制约农业生产的主要因素的情况下的产物。在此种情况下,农业推广首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由此势必形成以技术指导为主的“技术推广”。广义农业推广则是一个国家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农业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农业技术已不再是农业生产的主要限制因素下的产物。在此种情况下,农业推广所要解决的问题除了技术以外,还有许多非技术问题,由此便产生了以“教育”为主要手段的“农业推广”。而“现代农业推广”是在一个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以后,农业商品生产高度发达,往往是非技术因素(如市场供求等)成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限制因素,而技术因素则退于次要地位情况下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出现能够提供满足农民需要的各种信息和以咨询为主要手段的“现代农业推广”。可以这样说,狭义农业推广以“技术指导”为主要特征,广义农业推广以“教育”为主要特征,而现代农业推广则以“咨询”为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