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区域产业集群演进中集群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与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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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区域产业集群演进中集群企业网络模式内生机制研究(2)

从组织学习的角度,Zollo、Reuer和Singh(2002)分析了伙伴特有合作经验对于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影响。从演化经济学的角度,作者认为随着伙伴专有合作经验的增加,即关系强度的增加,企业之间会通过组织学习形成组织间惯例,这种组织惯例可以有效地协调企业之间的合作行为,从而有效实现联盟企业的战略合作目标。基于生物科技产业的145个联盟样本,Zollo、Reuer和Singh(2002)实证研究表明,企业特有合作经验(即关系强度)对联盟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显着正的影响。Sampson(2005)对电信产业464个研发联盟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Heimeriks和Schreiner(2002)、Heimeriks和Duysters(2004)进一步分析了合作惯例形成的机制,认为随着双方合作经验的增加,企业就会建立各种微观机制(micromechanism)来协调与合作伙伴的关系,进而形成双方的合作惯例。这些微观机制包括专门职能部门的建立、专门的管理工具的应用以及控制与管理程序的实现。

虽然强关系可以为企业带来上述治理优势和资源共享优势,但是过强的关系强度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正如社会网络理论所指出的,强关系往往会带来冗余的信息,而弱关系却会带来新信息(Burt,1992)。基于对纽约制衣产业的实地调查,Uzzi(1996、1997)指出,企业网络的关系强度过高会使得企业套牢于现有的关系网络,提高改变合作伙伴的转换成本,从而降低了企业灵活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

Hansen(1999)认为,组织之间的强关系虽然有利于隐性知识的转移,但是却不利于显性知识迅速地搜寻。因为强关系意味着较高的关系维持成本,所以企业很难维持大量的强关系,也就难以从更多的渠道搜集信息。与之相反,组织拥有的弱关系可以有效地传递显性知识,同时由于弱关系的维持成本较低,所以组织可以维持大量的弱关系,这就保证了组织可以从大量渠道来搜集多元化的显性知识,从而有利于新信息的传递。

Gulati(1995)认为,合作经验的增加使得双方更容易形成新的合作关系。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合作经验也会使得企业产生惰性,套牢于原有的合作关系,而不愿意与新的伙伴建立新的关系以获得新信息。进一步,从认知套牢(cognitive lock-in)的角度,Hoang和Kothaermel(2005)认为,随着企业与特定伙伴合作经验的增加,企业之间就会建立伙伴特有合作惯例(或者伙伴特有合作能力),而合作惯例的形成就意味着一定程度的认知套牢。

认知套牢使得企业会因为路径依赖而仅仅选择相同或者相似的合作伙伴,进而限制了新信息与新知识的获取;同时,即使与新伙伴建立合作关系也难以从中获取新信息与新知识。因此,企业与特定伙伴之间的合作经验对企业绩效的边际影响会下降,即双方关系强度与企业绩效会出现倒U形关系。

Sampson(2005)认为,企业联盟的关系强度过高就会使得企业合作惯例趋于僵化,使得企业只能利用(exploitation) 原有的知识而难以通过开发(exploration)获取新信息与新知识。因此,从动态角度来看,弱关系通过新信息的引入来促进企业能力随着环境而进行动态调整。

综合以上研究文献,可以发现企业的强关系从两个方面影响了企业成长。一是在治理方面,企业之间的强关系可以有效降低治理成本。治理成本可以分为防范成本和协调成本(Gulati和Singh,1998)。防范成本是指防范对方机会主义行为而带来的签约成本;协调成本是指协调双方互补资源以实现价值创造而带来的签约成本(吴波和贾生华,2006)。随着企业间强关系的建立,双方会建立企业间信任和合作惯例,这种信任和惯例会强化企业对对方行为的预期,从而降低企业的防范和协调成本。二是在资源获取方面,企业间强关系促进互补资源共享。企业之间资源互补性主要体现在双方的资源差异上(Ireland、Hitt和Vaidyanath,2002),而互补资源的共享需要双方进行有效的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的转移。企业的强关系有利于双方共享知识基础和集体归属的形成,从而实现有效的知识转移,进而有效地促进互补资源共享和企业合作目标的实现。

与强关系相比,弱关系的优势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较低的维持成本。

强关系所强调的频繁沟通也同样意味着更高的维持成本,而弱关系所强调的低沟通频率使得弱关系的维持成本相对比较低。二是在资源获取方面,弱关系有利于企业迅速地获取外部新信息。弱关系会更多地占据网络中“桥”的位置,所以可以有效地进行信息搜寻(Hansen,1999),这就有利于防止企业经营僵化,保证企业能灵活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

2.网络开放性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研究

关系强度并不是企业网络的唯一刻度,企业网络的结构特征也会影响到企业成长。Gulati(1998、1999),Gulait、Nohria和Zaheer(2000)认为如果不考虑企业网络的结构特征就不能合理地解释其绩效及其成长性,因为不同企业在网络中的不同位置为企业带来了非对称的接近产业中稀缺资源的机会,从而影响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Granovetter,1985;Burt,1992;Nohria,1992)。因此,一些学者着重分析了网络的结构特征对个体以及组织的影响。我们主要从网络开放性的角度分析了封闭网络和开放网络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1)社会网络中的封闭网络与开放网络

从网络开放性的角度来看,社会资本理论主要关注了两种典型的网络模式,分别是Coleman(1988,1990)所强调的封闭网络模式和Burt(1992)所强调的开放网络模式。封闭网络是指行动者的网络伙伴之间彼此都拥有联系的网络形式,即密集网络;而开放网络则与之相反,是指行动者的网络伙伴之间不存在关系的网络形式,即Burt(1992)所强调的结构洞(structurehole)位置。

Coleman描述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网络,他称其为“封闭网络”。以三角网络为例。如果三人组合中两两建立起联系,那么该网络就被称为封闭网络。

在封闭网络中,任何信息和资源都有可能以最短的路程直接流向网络中的任何一点(布朗,2002)。但是,如果切断这个三角系统中一方的联系,情况就会发生重大的变化,与其他两方都有联系的一方在竞争机制下就拥有特殊的优势。齐梅尔称这个位置为“坐收渔翁之利者”(tertius gaudens)。通过占据其他未联结点之间的结构位置——Burt称之为结构洞——坐收渔翁之利者可以获取更大的回报(布朗,2002)。

Coleman对社会网络的研究包含在他对社会资本理论的论述中,其核心观点是个人所拥有的人际关系为行动者提供了社会资本,而社会资本的存在促进了行动者人力资本的有效利用(Coleman,1988)。进一步,Coleman将封闭网络对行动者的优势归纳为三个方面。其一是信息沟通优势。密集的网络关系促使行动者之间的频繁沟通,从而保证了高质量信息(即隐性知识)的有效传递。其二是义务与期望优势。密集的信息沟通促进了行动者之间信任的产生,形成稳定的义务与期望,从而保证了行动者可以稳定地获取网络中的嵌入性资源。其三是网络规范优势。信息的有效传递以及行动者之间义务与期望的产生进一步形成了网络规范,这种网络规范一方面可以通过社会监督有效地抑制行动者的“搭便车”行为,从而通过社会监督来降低个人监督的成本;同时,网络规范也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来有效利用网络资源以更好地实现行动者的目标。这种网络规范所带来的集体行动一方面作为一种义务来诱导每个行动者积极履行作为网络成员的义务,同时也作为一种惩罚机制对不履行义务的网络成员实行集体惩罚,例如“驱逐”。

但是封闭网络对行动者价值的实现也会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Burt(1992)认为封闭网络中信息流动虽然比较大,但是这种信息的冗余(redundant)程度也比较高,不利于网络成员快速获取外部的新信息。对此,Burt(1992)进一步发展了Granovetter 多次强调的“桥”的概念,提出了结构洞理论,即开放网络理论。与Granovetter(1973)的弱关系理论不同,Burt(1992)的结构洞理论强调的是网络的结构特征,这就更能够反映桥的概念。

他认为,开放网络中行动者所占据的结构洞位置能够为行动者提供两种优势。其一是信息优势。这种优势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动者可以接近(access)新信息;二是行动者可以及时地(timing)获得新信息;三是凭借其多元化的信息来源,行动者可以更多地作为被举荐人(referrals)。其二是控制优势。占据桥梁位置的行动者可以作为信息的中转站通过对信息的控制,以实现对所联结的两个行动者的控制,从而获得作为第三方交易掮客的收益。

但是,开放网络中行动者所占据的结构洞位置在为行动者带来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的同时,也丧失了封闭网络强调的信任与规范所带来的优势。

尽管Burt 后来从重复博弈的角度说明结构洞位置与信任和规范并不冲突,但是从本质上看,信任和规范与结构洞位置的优势是相互冲突的,因为结构洞位置强调利用竞争机制获得基于单边垄断的渔翁之利(周小虎,2005)。

同时,结构洞位置的行动者相对其他两个行动者的单边垄断优势会通过其他两个行动者的劳动分工(特纳,2001)以及更多同行(peers)的出现而降低(Burt,1999)。

以上研究表明,封闭网络通过密集的信息沟通促进了信任、义务与期望的形成以及由此而带来的网络规范,从而有利于行动者稳定地获得网络中的稀缺资源。但是由于受到网络封闭性的限制,行动者难以迅速地获得外部的新信息。与之相反,开放网络则可以通过占据结构洞位置而及时地获得新信息,同时还可以作为第三方交易掮客获得控制优势。

(2)网络开放性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

基于社会资本理论对开放网络与封闭网络的论述,一些学者开始研究企业网络的开放性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Walker、Kogut和Shan(1997),Rowley、Behrens和Krackhardt(2000),Ahuja(2000),Koka和Prescott(2002)等研究表明,企业所嵌入的封闭网络有助于合作性网络规范的形成,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促进资源(尤其是隐性知识)共享,但是难以及时地获得多元化的新信息;相对而言,开放网络使得企业有效地获得新信息,即信息溢出优势,但不利于治理机制的建立,难以有效防止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在理论和实证研究中,不同学者得出了不同的研究结论。

Grief(1993)对11世纪以来自北非的马格里布商人(Maghribi traders)组成联合会以克服代理问题的案例研究很好地体现了封闭网络的治理优势。

为了进行海外交易,马格里布商人要么需要雇用海外代理人进行交易,但同时也带来了海外代理人的欺骗或者偷懒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马格里布商人成立了商业联合会,互为委托代理,在联合会中实行多边惩罚策略(multilateral punishment strategies,MPS):如果一个人出现了欺骗行为,那么所有联合会中的商人都会知道,于是也就没有人愿意与之进行再次合作,即永久的驱逐策略。由于代理人预期到其欺骗行为将会影响到自身的声誉,并会受到整个联合会的惩罚,所以最优策略将是忠实履约。因此,联合会制度中的多边惩罚机制将保证委托代理契约得以有效执行。同时,Grief 还表明联合会中的MPS在惩罚机制上要优于基于双边关系中的双边制裁机制,因为MPS作为一种多边/集体治理机制可以有效降低私人治理成本。所以,封闭网络中的马格里布商人在多边博弈中所建立的声誉机制可以有效治理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与之类似,Dyer和Nobeoka(2000)深入研究了丰田城网络模式,强调了封闭网络在促进隐性知识转移以及实现机会主义行为有效治理的优势。研究发现,基于封闭网络,丰田城中的企业会建立“集体归属”与协调规范,这种集体归属与协调规范可以有效激励网络成员积极参与并共享有价值的隐性知识,防止企业的“搭便车”行为,通过共享知识基础的形成来减少知识搜索与学习成本。因此,基于封闭网络,丰田与其供应商实现了有效的知识转移,进而获得了更高的生产效率,促进了网络成员的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