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区域产业集群演进中集群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与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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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区域产业集群演进中集群企业网络模式内生机制研究(1)

(第2章)指出,新经济地理学派和制度学派是产业集群理论研究的两大主流学派,这两大学派认为集群企业是同质性的,集群企业网络是无差异的外生网络。但在近十年,一些学者开始从演进视角分析区域产业集群演进,形成了产业集群研究的演进学派。在微观层面,演进学派强调集群企业网络化成长的多样性,认为集群企业成长所依托的网络并不是外生的无差异网络,而是内生的多元化网络。对此,本章首先回顾了企业网络模式内生机制的相关文献,然后构建了区域产业集群演进中集群企业网络模式的内生机制模型,从而为后面实证模型的构建提供理论分析框架。

3.1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研究述评

为了分析集群企业网络模式的内生机制,我们进一步借鉴了企业网络理论对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研究的相关成果。我们把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研究分为企业网络化成长的作用机制研究和匹配机制研究。其中,企业网络化成长的作用机制研究主要研究了企业网络特征对企业成长的直接作用机制,即“网络特征-企业成长”关系的研究;企业网络化成长的匹配机制研究则从匹配视角分析了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能力状态与网络特征的匹配性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3.1.1企业网络化成长的作用机制文献回顾

由于有限理性的存在,企业网络作为一种介于市场和科层制之间的中间型组织,凭借比科层制更好的灵活性,比市场更好的控制性,从而成为整合互补性资源实现企业成长的重要方式(Richardson,1972;Powell,1990,1996;Larson,1992)。因此,网络作为一种同时具有交易治理作用和资源整合作用的特殊组织形式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网络化成长随之成为企业成长理论研究的重要理论分支。前文已经提到,企业网络化成长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揭示实现企业成长的最优网络模式。其中,网络模式包括网络特征和网络资源。由于网络特征决定了企业可以获得的网络资源,所以企业网络化成长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企业网络特征对企业成长的影响。这就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企业网络特征的刻度问题,二是企业网络特征影响企业成长的机制问题。

对于网络特征的刻度问题,Granovetter(1973)从网络的关系维度提出了关系强度指标。后来,Burt(1982)将网络特征分为关系维度和位置(position)维度。基于Burt的研究,Granovetter(1990)进一步将网络特征分为关系维度和结构维度:前者是指企业之间的关系特征,后者是指所有关系的总和所表现出来的结构特征。基于Granvetter的研究成果,Nahapiet和Ghoshal(1998)进一步将网络特征分为关系维度、结构维度和认知维度(cognitivedimension)。前两者与Granvetter的定义类似,后者是指企业之间共享的语言和符号、共享的愿景和隐性知识等。由于企业网络的关系维度和结构维度可以很好地体现网络的认知维度,所以本书借鉴Granvetter(1985)的分类方法,主要通过关系维度和结构维度来刻度企业网络。

对于企业网络特征影响企业成长的问题,很多学者借鉴新经济社会学中社会资本理论的研究成果,从关系维度上,主要研究了企业网络的关系强度对企业成长的影响;从结构维度上,主要研究了企业网络的开放性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在下面具体的文献梳理中,首先回顾了社会资本理论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企业网络化成长的研究成果。

1.关系强度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研究

(1)社会网络中的强关系与弱关系

社会网络作为松散社会结构形式化的一种重要工具引起了社会学家的关注,但是过度强调方法工具的研究思路限制了网络分析的发展,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强调社会网络分析中的原则问题(特纳,2001),即行动者社会网络的网络特征影响行动者价值实现的作用机制。

Granovetter(1973)首先提出了“弱关系的力量(strength of weak ties)”的论断,认为行动者之间的弱关系对于行为者具有更大的价值。Granovetter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强度上分为四个维度,分别是双方时间的投入程度、情感紧密性、亲密程度以及服务的互惠性。强关系意味着不同行动者之间长期、频繁的交往,所以,强关系更容易在具有相似社会经济背景的社会群体中产生。但在背景相似的群体中,不同行动者所拥有的信息差异不大,所以强关系所获得的信息虽然较多,但是其信息的冗余度往往较高。与之相反,弱关系往往产生于具有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行动者之间,所以就可以充当信息“桥”的作用。由于具有弱关系的双方所拥有的信息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弱关系所提供的信息虽然不一定更多,但它提供的是具有更高价值的非冗余信息,所以会对行动者具有更大的价值。

基于Granovetter(1973)对弱关系的开创性研究,后来的学者开始对行动者的关系强度与其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尽管一些研究证实了Granovetter(1973)最初的“弱关系的力量”的论断,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得出了相反的研究结论。对此,Granovetter(1982)对这些理论和实证研究进行了分析,认为弱关系只有占据桥的位置时,才会对行动者带来更大的价值;虽然并非所有的弱关系都会占据桥的位置,但是相对于强关系,弱关系有更大的机会占据桥的位置,从而有更大的概率获得新信息,为行动者创造价值。基于社会资源理论,Lin、Ensel和Vaughn(1981),以及Lin(1982)认为弱关系除了促进新信息的传递之外,还可以传递权力、财富和权威等其他形式的社会资源。

但是,另外一些学者则开始反思弱关系的力量这一论断。Wegener(1991)认为,行动者的社会网络是异质性的,地位低的人会更倾向于通过与同一群体中的人建立强关系来获得资源;而地位高的人会更倾向于通过与更高地位的人建立弱关系来获得资源。Bian(1997)认为,关系强度的价值必须要考虑关系所传递的内容,即社会资源的类型以及网络的结构性特征,即直接和间接关系。基于Granovetter(1982)对社会资源的分类,Bian(1997)认为弱关系可以有效传递信息(information),而以信任和义务为特征的强关系则可以有效传递影响(influence)。结合中国的制度环境,Bian(1997)对天津市948位随机被调查者的实证研究表明,在行动者的直接关系中,强关系提高了个体获得更好职位的概率。同时,Bian(1997)也指出,关系强度的价值还需要考虑网络结构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在直接关系中,强关系会更有利于行动者获得更好的职位,但是在间接关系中,弱关系则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强关系和弱关系均可能影响行动者价值的实现,但是影响机制不同。当弱关系占据桥的位置时,弱关系可以有效传递非冗余信息,从而更有利于行动者价值的实现;而强关系则可以有效传递影响(Bian,1997),使得对方更愿意提供帮助,从而有利于外部社会资源的获取。

(2)关系强度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在企业网络研究中,不同的学者从各自具体研究出发往往采用不同的方法测量企业网络的关系强度。Uzzi(1996、1997)采用企业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来测量关系强度,Rowley、Behrens和Krackhardt(2000)采用企业联盟治理模式来度量企业联盟关系强度,Hoang和Kothaermel(2005)则利用企业之间合作经验的多寡来刻度关系强度。一般来说,企业之间建立股权联盟、合资企业、非股权合作企业等形式的关系时,双方的互动频率以及对关系的承诺都比较高,这就与社会网络中的强关系类似。同样,企业之间合作经验的增加、合作关系的长期性也会表现为强关系的特征。基于不同的企业关系强度定义,不同学者深入研究了关系强度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

Uzzi(1996、1997)深入研究了纽约制衣产业,系统分析了强关系影响企业绩效的三种作用机制,如图3-1所示。第一,企业间信任的建立。基于重复博弈,企业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了企业间信任的形成,这就降低了双方的机会主义风险,进而降低了治理成本。第二,有价值(fine-grained)信息传递。企业间的强关系促进了企业之间私有信息和隐性信息的传递。Uzzi发现,独特的服装设计理念是服装设计企业的核心知识,服装设计企业与服装加工企业之间的强关系促进了这种知识的转移,从而使得加工企业在成衣生产中能够有效体现设计企业的独特设计理念。第三,共同问题解决安排(joint problem-solving arrangements)的形成。共同问题解决安排包括企业之间共同解决问题的协商机制与合作惯例(Larson,1992)。共同问题解决安排意味着企业间隐性知识的有效传递。基于Uzzi对强关系的分析,McEvily和Marcus(2005)进一步研究了这三种机制对企业获得竞争性能力的影响。

实证研究发现,共同问题解决安排作为信任和有价值信息传递的中介变量影响了企业竞争性能力的获得。这一研究表明,企业间的强关系影响企业成长的本质是企业间隐性知识的传递。

图3-1强关系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模型——基于Uzzi 的研究Dyer(1996、1997)对日本和美国汽车产业中企业间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对比研究,认为日本的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建立的强关系作为一种承诺与信任,促进了双方的关系专用性投资,并作为一种契约的自我执行机制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使得日本企业同时获得了较高的合作价值和较低的交易成本。Dyer和Singh(1998)进一步将强关系的优势归纳为四种作用机制,如图3-2所示。第一,关系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例如,尼桑与它的一个供应商的强关系使得双方共同投资建立一个传送带,使得该供应商的产品可以直接通过该传送带送到尼桑的车间,这种关系专用性投资直接提高了产品供应效率(Dyer,1997)。第二,伙伴特有合作惯例的形成。企业之间频繁的交往使得双方更加熟悉对方的能力和知识结构,在熟悉的基础上企业双方就会建立双方专有的合作惯例。这种惯例一方面促进了双方的资源共享意愿,另一方面有效防止了“搭便车”行为。第三,互补性资源的共享。互补性资源的共享可以创造出高于双方资源价值的简单相加的价值,企业之间的强关系使得双方在加深彼此了解的基础上共享双方互补的资源,从而创造更大的合作价值(Amit和Shoemaker,1993)。第四,有效治理。企业之间的关系专用性资产投资、合作惯例的形成以及互补资源的共享都促进了企业间信任的建立,而信任是自我治理机制的核心特征,这就降低了交易的治理成本。

Uzzi(1996、1997)、Dyer和Singh(1998)作为研究强关系优势的重要文献引起后来学者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

从知识转移能力和意愿的角度,Hansen(1999)认为强关系可以促进隐性知识的转移。从知识转移能力来看,组织之间的强关系促进了双方共享知识基础的建立,从而形成了伙伴特有的转移与吸收能力,从而有利于隐性知识的转移。从知识转移意愿来看,组织之间的强关系促进了组织之间的认同与信任,从而使得双方有动力进行知识的传递和吸收。基于120个新产品开发项目的问卷调查数据,Hansen(1999)的实证研究表明强关系促进了隐性知识的转移,从而提高了项目完成质量。Hardy、Lawrence和Grant(2005)进一步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认为强关系通过形成集体归属来推动隐性知识转移,进而促进企业双方合作目标实现。这一研究认为,强关系所带来的有效沟通会促使双方建立一般的团队关系和特殊的团队关系。其中,前者是依托于双方共同要完成的任务所形成的间接关系;后者是指双方之间的直接关系。依托惯例、程序和结构双方会形成合作关系中的角色定位,这种特殊团队关系决定了谁会作出决策、谁来解决合作中的冲突。双方所建立的一般的和特殊的团队关系进一步会形成双方的集体归属。所谓集体归属,是指各方对其所处组织核心的、持续的、独特的信念,这种信念决定了成员对现象的解释和反应(例如,对现象重要性、机会还是威胁的感知以及付出时间和努力去完成事件等),从而使得双方愿意和能够共享互补资源,实现隐性知识的有效转移。

——基于Dyer和Singh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