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结构五大要素的非稳定性和易变性是犯罪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这是因为:
第一,人格的内部结构五大要素诸如知、情、意、信、行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这种动态的变化随时可能发生与社会稳定的正常要求,特别是与刑法的要求(该作为则作为,不该作为则不能为)相背离,因而这种人格结构五大要素的非稳定性和易变性是犯罪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第二,每一个自然人都是一个自由行动的主体,干什么或不干什么,做或者不做什么都是由某一个自然人自己决定的。虽然外部的很多因素制约着某人某个决定的做出,但归根结底最终的决断还要凭借某个人在知、情、意、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也可以说是某个人在特定环境下的“自由心决”过程。法官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判的过程一般要经过一个“自由心证”的过程,这是说法官凭借其自身的知识经验,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日常经验法则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等通过法官内心的自由决断和判断过程而进行裁判案件的活动。借用“自由心证”的法律概念,一个人的行为的实施其实就是一个“自由心决”的过程。“自由心决”不否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影响力,从人格结构的五大要素来看,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一个人的认知程度、情感状态、意志强弱、信念坚定与否,人格的这些内部结构的“自由心决”之结果必然导致产生不同的行为外观,这种“自由心决”的过程正是一个人能否将“知”与“行”相统一的关键所在。当“自由心决”过程中的某个要素失去控制而发生偏离一定时期社会的正常要求和刑法保护的利益要求时因而出现人格结构的非稳定性特征时,就可能产生越轨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例如,情感的失控可能导致伤害、杀人等暴力犯罪行为;意志的薄弱可能会使人“随波逐流”而卷入共同犯罪的漩涡之中;坚持犯意的不良意志形态则可能成为支持犯罪的力量等等。
第三,由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人类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与之相伴的每个人的需求包括物质需求、心理需求、精神需求等各种需要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巨大变化必然使人格结构的五大要素的内容处于不断更新的过程中,这种人格要素内容的更新在人格特征上表现为非稳定性质和易变性质,这在客观上恰恰为犯罪现象的发生提供了“源泉”,这也许正是人类社会有犯罪概念以来犯罪现象难以根除的原因。
第四,人格结构五大要素的发展变化过程既是一个主观过程(“自由心决”过程),又是一个客观过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教育等客观因素影响之必然性),是这两种过程的各自作用和交相复杂的作用过程产生了现实的人格存在形态。而这两种过程不可能时时刻刻保持动态的和谐一致,因而还会出现一些非稳定性和易变性的时段,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这段“非稳定性和易变性的时段”反映在自然人身上,就是易发犯罪的时间。因此,这两种动态过程的非稳定性和易变性是犯罪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总之,深入分析犯罪现象产生的深层次根源得出的结论就是:人格结构五大要素的非稳定性和易变性是一切犯罪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第四节 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人格结构要素非稳定性和易变性的表现形态——人格缺陷
笔者认为,所谓人格缺陷是指一个人的人格五大构成要素的内隐状态或者其真实状态与社会正常要求的背离情形。人格缺陷既是一种心理特征,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先天的遗传素质和生理因素是人格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而后天的社会生活条件对人格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人格缺陷的生物学基础
虽然人格缺陷的形成主要是受到了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先天的遗传因素、生理因素等是其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一个人犯罪的原因,除了社会因素外,个人因素也极为重要。在犯罪的个人因素中,生理因素是基础条件。如前所述,犯罪生物学派理论将犯罪行为的发生与犯罪主体所具有的某些生物学因素视为必然联系,虽然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极端的,但也不能否认生物学因素对个体社会化过程中人格形成的影响,并通过人格缺陷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产生发生作用。
直言之,生物学因素是产生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必要的基础条件,而非必然的充分条件。
就遗传对人格影响的研究途径来看,大致可分为两种研究取向:遗传中心研究和特质中心研究。前者是从已知的遗传条件出发来探讨其行为的结果是什么,后者是从有关的行为变量出发来探讨是什么遗传在影响着这些变量。
目前,从已知的遗传因素来探讨其行为后果的研究较少,主要散见于临床文献,即从已知的遗传缺陷来系统地研究人格改变的情况。如果已知某一个体的性染色体X和Y数量上发生了变化,那就可能系统地考察其人性特质改变的情况,也可以利用那些不带社会烙印的遗传特征(如血型)来考察它对人格特质的影响。
探索遗传人格影响的主要途径是特质中心研究,即测量人格特质,并用数量遗传学方法来分解遗传和环境所起的作用。遗传力是数量遗传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所谓遗传力(herilablity),是用来测量一个群体内某种由遗传原因(相对环境影响而言)引起的变异在表现型变异中所占的比重。例如,在孪生子研究中估计遗传力,通常是根据同卵孪生和异卵孪生间的相关差而作出的。同卵孪生相关的平均值从0.26~0.60,均值为0.48;而异卵孪生相关的平均值从0.00~0.37,均值为0.24,表明人类同卵孪生子的平均相关值均大于异卵孪生子的平均相关值,说明同卵孪生子比异卵孪生子在人格特征上有更高的遗传力。有人甚至报道过,一对同卵双生子出生后即被分开抚养,从未见过面,到了四十多岁重聚时,两人竟然穿着相似,发型相似,职业、嗜好也相似。
综观这类研究,总的来说遗传因素的重要性是因个体人格的差异而不同的,如气质和智力等特征,遗传影响大;而像价值观、信念等特征,遗传影响甚小。
另外,胎内环境对缺陷人格的形成也有一定的影响。因为一个人的人格是遗传与各种环境的共同产物。从受孕的那一时刻起,环境因素就对人格的形成起作用。最早的环境是子宫,婴儿生长在充满羊水的胎盘里,通过脐带从母亲那里得到养料。不同母体的子宫环境是不一样的。有的母亲很健康,有的则营养不良或受药物影响。母亲健康上的差异是会深刻影响子宫的环境,从而影响新生儿的某些特征。例如,母亲血清中的锌含量严重偏低会导致婴儿患各种先天性畸形;有毒瘾的孕妇会使婴儿天生染上毒瘾。这些特征虽然出生时便已存在,却不是由遗传决定的。
二、人格缺陷的社会学基础
虽然缺陷人格的产生有遗传和生理因素的影响,但是,真正对人格塑造起主要作用或者说是决定性作用的还是社会因素。因为人毕竟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离开了社会生活,人的社会心理(包括人格特征)就不可能形成,人就不是社会意义上的人,也就不可能成为刑法的评价对象。因此,无论是健全人格还是缺陷人格的生成,都必须具备相应的社会学基础。
1.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个体出生后最早接触的社会环境。家庭的各种因素,例如,家庭气氛、家庭成员的人际关系、家庭结构是否健全、双亲的养育态度等对儿童心理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如果家庭破裂,家庭气氛不和谐、紧张,或者对子女的教育方法不科学,对子女的要求太苛刻或放任自流等,都可能使儿童产生强烈的挫折感或自暴自弃、悲观失望,或任性、反抗、粗暴等。如果在儿童以后的生活中这些不良的品质未能及时矫正反而进一步发展,就可能成为缺陷人格。
从小与父母之一分开,或从小失去了父母或其中之一,会对儿童的人格和行为有重大的影响。有研究比较过育婴院的婴儿和在自己家中的婴儿,发现一岁时育婴院的孩子与成人的关系有障碍,很少对成人依附,并且言语落后、情绪冷漠等。还有研究发现,弃儿有更多的心理疾病,较可能变得具有攻击性、反叛和难以相处;孩子生活在残缺家庭或寄养家庭中往往得不到父(母)爱,很可能对人格的早期发展产生许多负面的影响;体贴、温暖的家庭环境能促进儿童成熟、独立、友好、自控和自主等特征的发展,而过度焦虑的孩子常有过度保护、对子女反应十分幼稚化的母亲;只要不惹麻烦父母便漠不关心的孩子,其成就动机和自我价值感都较低;受父母溺爱的孩子,常缺乏爱心、耐性和挫折容忍力;经常受到体罚,孩子会变得难以管教,而且会发生更多的攻击行为。
一项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沟通方式的研究结果表明,与正常家庭相比较,患者的家庭成员之间在交谈方式上较少彼此感应并且缺乏人际感受性,成员之间不愿意倾听对方的话语,很少有信息交往。
有人在分析曾经轰动全国的大学生马加爵杀人案的犯罪原因时指出:“马加爵的家庭是沉闷而缺少快乐的,……而对于马加爵这样聪明和敏感的孩子来说,这样的家庭环境更为可怕。”由于缺乏与家庭成员的心理沟通,加之家境贫寒,使马加爵形成了孤僻、自卑等人格缺陷,当其与同学因为小事发生冲突时,这些人格缺陷就促使其形成了强烈的仇恨报复心理,正是在这种罪过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制造了系列杀人惨案。
2.学校教育的影响
学校教育是影响儿童心理发展的主导因素。如果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不遵循儿童心理的特点和规律,过分压制儿童的个性发展,那么长期压抑的结果就可能导致个性的畸形发展或变态。例如,对学生的打骂和歧视,可能导致其反社会人格的形成;对青少年性教育的忽视,可能导致青少年对性问题的过分神秘,久而久之就可能逐渐形成性变态或性心理缺陷;片面追求升学率,儿童的学习负担过重,可能导致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等。
学校德育使学生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智育使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与技能,促进智力的发展。
课堂教育是学校教学的主要环节,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训练学生习惯于系统、有明确目的的学习,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可以培养坚定、顽强等性格特征。体育不仅使学生掌握运动技能,也能培养意志力和勇敢精神。美育使学生掌握审美知识,形成一定的审美能力,通过对美的理解和欣赏,正确区分美与丑、真与假、高尚与低级、文明与野蛮,形成审美情操。劳动教育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建立良好的劳动习惯。
校风也影响学生人格的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促使学生养成勤奋好学、追求上进和自觉遵守纪律等人格特征;不好的校风会使学生形成懒散、无组织、无纪律等特征。
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是学生经常学习的榜样。学生往往以各种情感和猜测盯着教师。教师的言行对学生人格的形成会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有威信的教师,学生言听计从,他的高尚的品格、渊博的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于同情心、谦虚朴素等,都会对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没有威信、缺乏责任心的教师,学生不愿接受其教育,但他的消极性格如粗暴、偏心、神经质等,可能对学生产生自暴自弃、不求上进等不良的影响。
3.社会阶层以及各种社会问题的影响
差不多每个社会都存在社会阶层(或社会阶级)。较高阶层的人比较低级层的人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和个人声誉,享受更多的教育并较能控制自己的命运。
在当今中国社会,虽然不存在明显的阶层分化,但是在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城乡、区域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