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掌握涉外礼仪通则。
2.了解涉外礼宾次序排列方法。
3.了解和掌握涉外日常礼仪。
在国际交往及商务往来中,由于交往对象不同,交往礼仪因受国别、地域、宗教信仰、文化背景、民族特征和社会风俗的影响而各具形态。早在我国古代,《礼记·曲礼》就指出:“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这些皆为尊敬主人之意。这也是当今人际交往的一条原则。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涉外交往越来越频繁,不仅有一大批人在涉外企业工作,而且几乎所有的人员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涉外活动。在涉外交往中不仅要遵守国际交际的普遍礼仪,而且应了解与尊重有关国家的文化礼俗,做到因国、因人施礼。
第一节 涉外礼仪通则
涉外礼仪通则,是指人们在接触本国以外的人时,应该遵守的有关国际交往惯例的基本原则。凡从事涉外工作的人员不仅有必要了解、掌握该通则,而且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地遵守、应用。
一、注重个人形象
个人形象,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留给他人的总体印象,以及由此而使他人对其所形成的总的评价和总的看法。在国际交往之中,人们普遍对交往对象的个人形象倍加关注,并且都十分重视遵照规范、得体的方式塑造和维护个人形象。个人形象在国际交往中之所以深受人们的重视,主要是基于下列原因:
第一,每个人的形象,都真实地体现着他的个人修养和品位。
第二,每个人的形象,都客观地反映了他个人的精神风貌与生活态度。
第三,每个人的形象,都如实地展现了他对交往对象所重视的程度,在涉外交往中,若是对自我形象毫不修饰,就难言对交往对象的尊重,属失礼行为。
第四,每个人的形象,都是其所在组织整体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商界人士而言,个人形象就是品牌,就是服务,就是效益,就是本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第五,每个人的形象,在涉外交往中往往代表着其所属国家的形象。
基于以上原因,在涉外交往中,必须时时刻刻注意维护自身形象,特别应注意维护自己在正式场合留给别人的初次印象。
二、不卑不亢
不卑不亢,是涉外礼仪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要求是:涉外人员在参与国际交往时,都必须意识到,自己在外国人的眼里代表着自己的国家,代表着自己的民族,代表着自己所在的组织。因此,在涉外交往中坚持“不卑不亢”的原则,是涉外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大问题。涉外人员在对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不卑不亢”,不仅在思想上应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而且在工作中要付诸实践。一方面,要虚心向外国学习一切长处,尊重外国的风俗习惯;另一方面在一切对外交往中,既不可妄自菲薄、崇洋媚外,又不应夜郎自大、盛气凌人、盲目排外,或对交往对象颐指气使、冷漠无情。同时,还应注意对不同国籍和地位的交往对象平等对待,同样尊重。
三、求同存异
各国的礼仪与习俗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在涉外交往中,对于类似的差异性,尤其是我国与交往对象所在国之间的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重要的是了解和尊重,而不是评判是非优劣,要遵守“求同存异”的原则。所谓“求同”,就是要遵守有关礼仪的国际惯例,重视礼仪的“共性”;所谓“存异”,就是要求对交往对象所在国家的特殊礼仪和习俗应了解熟悉,并予以尊重。
礼仪的“共性”存在于礼仪的“个性”之中。在国际交往中应用礼仪时“遵守惯例”,就是要求人们遵守涉外礼仪。与各国别礼仪所不同的是,涉外礼仪的基本内容,就是有关礼仪的国际惯例。例如,在世界各国,人们往往使用不同的见面礼节。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有中国人的拱手礼、日本人的鞠躬礼、韩国人的跪拜礼、泰国人的合十礼、阿拉伯人的按胸礼,以及欧美人的吻面礼和拥抱礼。它们各有讲究,都属于礼仪的“个性”。与此同时,握手作为见面礼节,可以说是通行世界各国的。与任何国家的人士打交道,以握手这一“共性”礼仪作为见面礼节,都是合适的。所以在涉外交往中采用握手礼,就是“遵守国际惯例”。
四、入乡随俗
“入乡随俗”,是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含义是: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尊重交往对象,首先必须尊重对方所独有的风俗习惯。人们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工作、学习、参观、访问的时候,尤其要对当地特有的风俗习惯加以认真的了解和尊重。在涉外交往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必须充分了解与交往对象相关的习俗。充分了解与交往对象相关的习俗,这本是“知己知彼”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连这一点都办不到,“入乡随俗”就无从谈起。比如,前往德国参观访问,就应当事先对德国人在衣、食、住、行、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所特有的讲究与禁忌,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这样,在与德国人交往时就会胸有成竹,落落大方,不会惹麻烦或出洋相。
(2)必须无条件地对交往对象所特有的习俗加以尊重。在国际交往中,对于其他国家所特有的习俗,没有必要照抄照搬,全盘引进,生吞活剥。对于本国的传统习俗,则需要发扬光大。这一切与“入乡随俗”原则并不矛盾。
对于别国所特有的习俗是不能少见多怪,妄加非议的。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无条件地予以尊重。对于别国所特有的习俗,涉外人员既要了解,更要尊重。没有了解,就无所谓尊重。了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尊重。在涉外交往中,当自己身为东道主时,通常讲究“主随客便”;而当自己充当客人时,则又讲究“客随主便”。这两种做法在本质上都是对“入乡随俗”原则的灵活运用。
五、信守约定
所谓“信守约定”,是指在一切正式的国际交往中,必须认真而严格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承诺,许诺一定要兑现,约会必须要如约而至。在一切有关时间方面的正式约定中,尤其需要恪守不怠。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信守约定”,必须在下列几个方面身体力行,严格要求自己:在涉外交往中,许诺必须十分谨慎,不要随便许诺;对于自己已经作出的约定,务必要认真加以遵守,真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不可食言;如果不能守约,一定要主动说明原因,不能不了了之。总之,在涉外交往中,必须诚实守信,说话算数,办事讲究信誉,绝不能在信誉方面进行“形象自残”。
六、热情适度
热情适度原则,要求人们在同外国人打交道时,不仅待人要热情而友好,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具体分寸。具体而言,秘书人员在涉外交往中要遵守热情适度原则,关键是掌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心有度”,也就是说,不宜对外国友人表现得过度关心。第二,“批评有度”,在一般情况下,对待外国友人的所作所为,只要其不触犯我国法律,不违背伦理道德,没有侮辱我方的国格人格,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就没有必要去评论其是非对错,尤其是不宜当面对对方进行批评指正。第三,“距离有度”,与外国人进行交往应酬时,应当视双方关系的不同,与对方保持相应的空间距离。一般说来,社交距离大于0.5米、小于1.5米,礼仪距离大于1.5米、小于3米,公共距离在3米以外。第四,“举止有度”,与外国人相处之际,务必要对自己的举止动作多多检点,切勿因自己举止动作过分随便而引起误会或是失敬于人。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要随便采用某些意在表示热情的动作。在国内,朋友相见彼此拍拍肩膀;长辈遇见孩子,抚摸一下对方的头顶或脸蛋;两名同性朋友在街上携手而行,都是常见的亲热之举。而外国人大多接受不了这些举止。二是不要采取不文明、不礼貌的动作。比如,当众抓痒痒、脱鞋子,或是在与人交谈时用手指向对方,高跷着“二郎腿”乱晃不止等,这些都是不文明、不礼貌的举止。
七、谦虚适当
中国人待人接物讲究含蓄和委婉,在自我评价时大都主张自谦、自贬,反对自我张扬。这种做法在涉外交往中很不合适,往往会引起外国人的误解,必须加以改变。在涉外交往中,当有必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评价时,得体的做法是要切记“谦虚适当”的原则,并付诸行动。“谦虚适当”的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在国际交往中涉及自我评价时,虽然不应该自吹自擂、自我标榜,一味地抬高自己,但也绝对没有必要妄自菲薄,自我贬低,过度地对外国人进行谦虚、客套,应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要敢于并且善于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评价或肯定。例如,当外国友人赞美自己的相貌、衣饰时,一定要落落大方地说一声“谢谢”;当外国友人称赞自己的工作、服务时,同样要大方地予以认可;当需要进行自我介绍或对自己的工作、服务、能力、特长等进行介绍时,要敢于并善于实话实说;当自己身为东道主设宴款待外国友人时,在介绍菜肴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说明“这是本地最有特色的菜”,“这是这家菜馆烧得最好的菜”,“这是我们特意为你精心准备的菜”;当有必要向外国友人赠送礼品时,既要说明其寓意、特点与用途,又要说明它是为对方精心选择的,不要说“这件礼品不像样子”,“这是别人送我的”,“这是我家用不了的”,诸如此类过谦的说法,无疑会大大减低礼品的分量。
八、尊重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指的是一个人出于个人尊严和其他考虑而不愿公开,不希望外人了解或打听的个人秘密、私人事宜。中国人待人接物,见面时喜欢询问对方的年龄、工作单位、工资数额、健康状况等,以示关心对方。而这些问候,在外国人看来,都是个人隐私,他们是很不愿意告诉别人的。在国际交往中,人们普遍讲究尊重个人隐私,并且将尊重个人隐私作为一个人在待人接物方面有没有教养、能不能尊重和体谅交往对象的重要标志之一。所以,在涉外交往中必须注意这一点。一般来说,一个人的收入支出、年龄大小、恋爱婚姻、家庭住址、个人经历、信仰政见、所忙何事等方面的私人问题,均被外国人视为个人隐私问题。在交往时必须自觉地避免在与对方交谈时涉及这些方面的问题。
九、女士优先
“女士优先”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礼仪原则之一,它主要适用于成年异性之间的社交活动。“女士优先”的含义是:在一切社交场合,每一位成年男子都有义务自觉地以自己的行动去尊重妇女、照顾妇女、体谅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并且还要想方设法、尽心竭力地去为妇女排忧解难。倘若因为男士的不慎而使妇女陷于尴尬、困难的处境,便意味着男士的失礼。人们一致公认,唯有遵从“女士优先”原则的男子,才会被视为具有绅士风度。外国人强调“女士优先”,并非是因为妇女被视为弱者,值得同情、怜悯,而是将妇女视为“人类的母亲”而予以尊重。我们在涉外交往中也应认真遵守这一礼仪原则。
十、爱护环境
作为涉外礼仪的主要原则之一,“爱护环境”的主要含义是:在日常生活里,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自觉地加以爱惜和保护。
“爱护环境”,严格地讲,乃属社会公德的范畴,因此它不会因国别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国际交往中,能否以实际行动爱护环境,已被视为一个人有没有教养、讲不讲社会公德的重要标志之一。实际生活中,尤其在国际交往中需要特别注意:第一,在涉外交往中光有“爱护环境”的意识是不够的,重要的是付诸行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第二,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在“爱护环境”的具体问题上要严于自律,要对细节多加注意,切勿因个人的不拘小节而引起非议。如不可破坏自然环境,不可虐待动物,不可损坏公物,不可乱堆乱挂私人物品,不可乱扔乱丢废弃物品,不可随地吐痰,不可到处随意吸烟,不可任意制造噪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