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华散文珍藏版:牛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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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高粱情(1)

从我想写童年的那一刻起,就怀着崇敬的心情,想到了高粱,想写高粱。但高粱对于我来说太巨大了,我不敢轻易触及它,生怕亵渎了它。早应当写一首诗献给高粱。童年时,高粱是庄稼,是粮食,是童年的世界,60年之后,高粱成为一种超自然的净化心灵的力量。

我好好坏坏写过几百首诗,为什么没有一首是写高粱的?并不是我对它爱得不深,我忘记了它,绝不是。我总觉得,直到今天为止,我的诗仍弱小,还写不出可与它相匹配的大诗。在赤忱的高粱面前,我惭愧之余,只能写下这些零碎的高粱米似的文字。

人世间有许多与人永远同在的美好生命,对它们的记忆和感念,都不足以说明我们与它们关系的深刻性,它们与我的亲生父母和故乡同样神圣。高粱在我的心灵里就有着这种地位。一想到高粱,眼前就现出了它正直的茎干,硕大的血红的穗头,紧紧抓着土地的鹰爪般的根部,以及它那火的、酒的、美的品性。如果有现代图腾,高粱就是我的故乡和祖先最真实而永恒的象征。它能引起强烈的膜拜的情绪,“膜拜”这个词或许太旧了,不该用。

14岁那年我离开故乡之前,一年四季,顿顿饭离不开高粱。可以这么说,自从我断奶之后,高粱就代替了母亲的白色的乳汁。它塑造了我的体躯和生命,骨骼里、肌肉里、血液里、眼泪里,直至粗硬的头发里,都蕴涵有高粱的魂魄。高粱能酿酒,酿醋(我的祖母是酿醋的能手),是战马出征前的饲料,高粱也酿出我童年的牧歌。这都是实实在在的。祖母如果今天还活着,她也会理解,不要以为她没有文化,不懂诗文,我记得她说过一句话:“我们的命是高粱面捏的,黑茁茁的,有火劲儿。”

我的家乡在苦寒的雁门关下,土地灰茫茫的,十分的贫瘠,有一条暴躁的滹沱河,完全不能灌溉干渴的七沟八梁的田地,它缺乏能体贴大地的那种滋润的气质,它只能激化家乡人的犟脾气。雨水少,土地苦苦挣扎。能够种麦子的地极少,只有耐得住大自然折磨的强悍的高粱好养种。千百年来,大地、人、高粱只能相依为命,成为苦难与命运的悲壮的契合。

是的,我是吃高粱长大的,就像牛一生只吃草。鲜嫩的带着露水和晨光的草叶,以及它那苦香的青色而有黏性的汁液,养育出了一个个高大壮实的牛的生命;草叶的一滴滴汁液,神奇地化为甜的奶汁,化为威武的牛角,化为宽阔的充满了爱的鸣叫声。这些,我自小就能理会到。萨特说,童年最接近自然。童年的我,一口一口地吃高粱长成的骨架、血液,跟吃别的粮食长出来的骨架和血液,我觉得很不一样。因为,高粱酿的酒最醇香,一点就着,会腾一下升起清莹的火焰。高粱和它的魂魄所显示出的个性,在我的生命里无处不在,因而我也有了它那一点就着的火性子。

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不吃高粱了,但我不可能忘记它。对高粱的记忆不只是依靠心灵和梦,我的肺,我的手指和皮肤,也有着永不消退的记忆。夏天的清晨,从高粱地里升起的凝重的雾与滹沱河上翻腾的雾,色泽和气味都不同。高粱地的雾是近乎湿润的液体,仿佛是从人的胸腔蒸发出来的,带着热汗气息。字典里,我们的语言里,真找不出能够贴切地说明高粱气息的那个词。高粱的热气与人身上的热气十分相似。当高粱长得高过人头,高粱地成为“青纱帐”,(唉,我暂且借用青纱帐这个词,我觉得它太轻柔,纱和帐在我的感觉上跟高粱联系不起来,高粱是绝对的男性的。)每天清晨,我的手腕上挎着竹篮,到我家仅有的一亩水地的田边摘金针菜。金针菜刚刚绽开一点头,还没开成花。当我摘下来,有的竟然在篮子里开了起来。我常常不走大道,执意地穿过一片一片的高粱地,高粱叶的浓重的清香气息里开始带出丝丝甜味,不用抬头看,就可知道高粱穗子正在由青转红。凉凉的有弹性的叶片,轻轻划过我的面颊和敞开的胸脯,觉得高粱伸长了手来抚摩我,痒酥酥地在胸前留下了淡淡的像成熟的玉米缨穗的痕迹,毫无疼痛感,过一会儿就如朝霞一样地消失了。阳光正升起,看不见远方的日出,但能感觉到一天最初的阳光的那派鲜亮与生气;身上落下了闪闪烁烁跳跃的光斑,它们在皮肤上弹跳时,有一点快感和亲吻的重量。从一株株挺拔的高粱秆的缝隙中,人摇摇晃晃地穿行,就像梦中游走,浑身浸濡在高粱的人性般的神采之中。高粱一定晓得我爱它,在微风中笑出清脆的声音。我甚至听懂了高粱的奇异的语言,它的语言是以气味、声息和颜色脉脉地传播向大自然的。

所有的庄稼地,不论是麦田或谷子地,对于我都不存在诱惑力,它们矮小、稠密,只能是蚂蚁和小虫的极乐世界。童年时,高粱地才是一个真正广阔迷人的境界,可以深深地置身其中,隐藏在它的荫庇里。高粱拔节时期,不时能听见锄地的庄稼汉们拉长嗓子吼唱粗犷的情歌。我和同伴,多半是乔元贞,入秋后,常常躺在高粱的丛林里,比在河边的树林里还令人自在;人们即使知道我们在里面,可谁也找不到,我们消失在另一个世界。总有几处因缺苗而空间大点,我们就安逸地躺在这里。每块高粱地里又常有几棵野生的香瓜蔓,挂着几个长不大长不熟的瓜,它们绿得寂寞,闻着有青草气,咬一口苦得令人咋舌,我们勇敢地蹙着眉头连皮带瓤吞进了肚里。嘿,它好歹也是个香瓜,我们怜爱它,也理解它,它和我们都是苦的。我们家乡人说,半大的儿童,跟枣子、桃、杏和瓜一样,都有一段发苦的成长期。苦,是生命渴望成熟和酿出甜味的前奏。我们的生命需要味道,愈强烈愈好。苦得钻心更能满足无名的饥渴,对于生命来说,苦似乎也有营养。

周围安静极了,有风的时候,最为舒畅,风在高粱林里变得很柔和,像被篦子梳过一样,把沙粒、尘埃等全都梳掉了。风,摇撼着沉沉欲睡的空气;风,携带着遍野昆虫的歌,草花的香气和高粱的温馨,爱抚地浸泡着我们,肺里、血液里全都充满了昆虫的歌和柔润的高粱味的风……从颤动的高粱叶片上筛落下的露珠,装饰着我们赤裸的躯体,我们不知不觉地沉入了无底的绚丽的梦中。高粱晒米的时节,高粱穗像一颗颗青春的心脏在膨胀和搏动着,生发出浓郁的热气,我们仿佛被这千万颗热烈的心拥抱着烘烤着,浑身汗涔涔的。我和元贞肤色鲜红,正像两穗红高粱。隐约地听到我的姐姐和海大娘(元贞妈)在高粱地的某一处呼唤我们,她们找半天才找到了烂睡如泥已经与大地融为一体的两个地之子。哦,地之子,这个词创造得多美多神。天之子,应当是鹰或星星,绝不是皇帝;而地之子,却只能是我们,还有高粱。60年之后,我仍感到幸福。

一大群乌鸦常常在高粱地上空低低地旋飞,哇哇的噪叫声把我们从梦中惊醒,我们仰天张望,乌鸦黑压压的羽翼扑扇着,闻到了一股霉湿的鸟窠的臊味,宁静的天空被搅得破碎了。当乌鸦拍击着羽翼落下来,在高粱穗上啄食,我们愤怒地立起身,齐声呐喊,用土块轰击它们,乌鸦哇地飞向高空,高粱丛林又恢复了宁静和原有的风采。但那股鸦臊味久久地留在空气里,使人非常厌恶。我们从深深的高粱丛林走出来,有梦醒的感觉,我们像告别亲人似的说:“高粱地,明天见!”

大革命失败后,父亲从北京回到家乡,虔诚地种了7年地,也就是说,种了7年高粱。他和别的庄稼人不同,他不仅养种高粱,而且欣赏和敬重高粱。有几次,我为他送水到地里,看见他坐在野外最高的那个地方:一截古代的土城,村里人叫它“大墙”,总有近两丈高,像陡峭的山峰,父亲独自坐在上面抽烟,好半天好半天不下来。村里人说他坐在上面是“心里编曲儿哩”。每天黄昏后,他带领村里的“自乐班”又拉又唱,直到半夜才收场。回到家里,我问他:“爸爸,你坐在大墙上面干甚?”父亲笑着说:“我在看远远近近的高粱地。”我又问:“高粱地有甚好看的?”他说:“高粱在庄稼里最有血性,我和你都不如它。”我虽不理解父亲的话,但也能多少体味出他话里的意思,父亲有沉重和愧疚的心情,那些年他活得苦闷,有点消沉。“高粱也有血?”“有。”“它的血在哪里?”“在我们身上。”“爸爸,你说的我不懂。”“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60年之后我才明白了。高粱的血的确还湍急地流在我的生命里,我有感觉。父亲的血管里,到死也一定有高粱的血性。正如下游的河水里蕴涵着千里以远的源头的水。

父亲从北京回来已有好几年,他的打扮跟本村的庄稼人已没有两样,但他的面孔却又黑又瘦,没有别人那么结实红润。他的目光显得有些重浊,不像其他庄稼人的目光单纯透明。谁也不会想到,他常常深夜在油灯下诵读郭沫若和徐志摩的诗。他有时也伏在炕桌上写什么,我相信他多半在写高粱。他把几穗通红的高粱插在笔筒里,摆在炕桌上。不过我始终没有看到他写的什么。如果他写高粱,一定比我现在写得真挚,写得深沉。父亲已经去世30年了,他不会完成他心中的诗了。如今我来写高粱,苍茫的心灵感到惭愧,有愧于哺育我童年的高粱,也有愧于热诚地养种过高粱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