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遗传病与儿童的智力发育存在着直接关系,已婚夫妇不可粗心大意。如唐氏综合征(又称伸舌样痴呆)就属于大脑发育不全症中最常见的一种。患有此病的儿童的面部异于常人:眼裂较小、两眼距离宽、塌鼻梁、流涎水等,常伸出舌头傻笑。患儿经常伴有其他先天畸形病症,其中以先天性心脏病最为普常见患儿对疾病几乎毫无抵抗能力,很容易感染疾病而夭折。
另外,还有呆小症、小头畸形和巨脑症等几种智力低下的病症类型。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可造成儿童智力低下,那就是孕妇在怀孕期间患有风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妊娠期间受到过放射线照射;有妊娠毒血症及其他全身性的疾病。这些因素一方面可直接造成胎儿发育的障碍,使大脑细胞发育不完善:另一方面可通过影响骨髓、内分泌等系统的发育再对脑的发育产生影响。此外,吸烟、酗酒的妇女所生的孩子通常都智力低下,年龄太大的妇女所生的唐氏综合征孩子占到该病的42%左右。其次是后天因素,如分娩时的产伤、新生儿早期的脑创伤和神经系统的感染等。难产、产钳助产、吸引器助产、严重窒息、脐带绕颈等对头颅造成的机械性压迫,对儿童大脑的发育都会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智力发育。
据研究证明,倘若妇女年龄超过三十五岁或者男子年龄超过四十岁时怀孕,胎儿发生染色体异常的机会均明显增多,倘若丈夫年龄超过五十五岁,妻子怀孕后胎儿发生先天愚型儿的概率比年轻男性高两倍,因此,虽然晚婚晚育应该提倡,但是为了孩子的健康,夫妇双方还是应该适龄受孕。
(2)智力与遗传的关系
子女各方面的品质,一方面受到父母遗传的影响,一方面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决定遗传部分的是遗传因子,婴儿所带的遗传因子承受了父母双方的各一半,因此,夫妻双方倘若有恶劣的遗传因子,就很难生育出健康聪明的宝宝。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双方有一方智力低下的,他们所生的子女智力低下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智力均正常父母所生的子女,同样,父母都智力低下,他们所生的子女智力低下的发生率更高。虽然智力与某些遗传基因有关,但并不是说遗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智力还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在多子女的家庭中,有的孩子长大后做出了不俗的成就,而有的则碌碌无为,这也说明了遗传基因固然能传给下一代某些天赋,但后天因素如家长的教育及其行为对孩子的影响以及个人的学习和实践等,也是造成智力差异的重要因素。
11.如何避免畸形儿
现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因此要选择最佳的时机受孕,也就是说,要有计划地受孕。注意避免下面所述的一些不利因素,就可避免或减少有缺陷的婴儿出生。
①避免高龄(三十五岁以上)妊娠,因为三十五岁以上的妇女生畸形儿的几率较高。
②夫妻中有一方身体健康情况欠佳时,要避免妊娠。如患急性传染病、病毒性肝炎、风疹、流感等,因为这些疾病可能会对精子和卵子的质量和胚胎的发育产生影响。在女方患有心、肝、肾等慢性疾病并影响到内脏功能时,则应避孕,直到病情缓解,不需再用药以及功能良好时才能怀孕。
③妇女直接接触过放射线,如放射科工作人员,或刚进行过腹部透视等,最好间隔四星期后再怀孕。
④长时间服用某些会产生致畸或不良影响的药物,如抗癌药、抗癫痫药、链霉素、四环素等,最好在停药或停药一段时间后再怀孕。服避孕药者建议在停药半年后再怀孕。
⑤避免一些不利因素对受精卵的影响。烟、酒都不利于生殖细胞,使受精卵的质量下降。因此,最好在夫妇都戒掉烟、酒2—三个月后再怀孕。
⑥创造一个良好的受孕环境。天气、地点、双方情绪等都应该是安适、协调的。但一些迷信宣称如“虎年生虎子”、“羊年出生的人命苦”等,纯属无稽之谈,不可听信。
12.何种情况下需要进行遗传检查
进行遗传检查是防止出现畸形儿,保证优生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孕妇,应在孕前和孕后进行遗传检查和咨询。
①三十五岁以上的孕妇。因卵子老化,染色体容易发生突变,产生胎儿先天性畸形或先天愚型儿的危险性较大。
②曾生过无脑儿、脊柱裂或其他畸形儿的妇女。这类妇女再次怀孕后,应进行产前检查和遗传咨询。因为她们再次生育同类异常孩子的危险性较通常孕妇高得多。
③习惯性流产、多次胎死宫内的妇女。这类妇女再次怀孕后,要进行相关项目检查。因为此情况有可能是由夫妇一方或双方染色体异常引起的,再次怀孕,仍可出现畸胎。
④家族中有先天性代谢性疾病的患者,或孕妇本人曾生育过代谢性疾病患儿。孕期应做产前检查和遗传咨询。
⑤夫妇双方均为同一种地中海贫血患者。
⑥怀孕早期曾患过风疹、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等病毒感染的孕妇。
⑦孕前及孕期饲养宠物并经常接触宠物的孕妇。宠物特别是猫,是弓形体病的传染源,孕妇感染后生下的婴儿可能患有脑积水、脑钙化、先天性失明等畸形。
⑧孕早期曾服用可能致胎儿畸形的药物,或接受过放射线诊断、治疗的孕妇。
13.哪些遗传病人不宜结婚生育
遗传病在人类所有疾患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其种类有四千种之多。从优生学角度看,遗传病患者体内的病态基因会遗传给后代,不利于后代的健康。倘若父母一方携带显性致病基因,后代便会出现遗传病;倘若父母一方携带隐性致病基因,下一代即便不会马上产生遗传,但到第二代或第四代也会出现遗传病。因此,有些遗传病人不宜结婚,有的遗传病人不宜生育。
(1)重型精神病
主要指精神分裂症与躁狂抑郁性精神病。这类病人不仅无法正常地工作、学习,甚至连生活也无法自理,而且还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这类病人在发病期内绝对不宜结婚。倘若疾病经治疗后已好转,观察两年以上没有复发,方可考虑结婚。
(2)重度智力低下者
这类遗传病人不会说话,不认亲人,无意识活动,只有单调的动作,情感反应原始,不知逃避危险,生活无法自理,而且常有各种畸形,所以不宜结婚。
有些遗传病人因为所患的遗传病比较严重,子女会发病的纪律比较高,因此不宜生育,最好在婚前做绝育手术。如:
(1)各种严重的显性遗传病
如视网膜母细胞瘤、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软骨发育不全等。这些疾病的共同特点是能导致严重的功能障碍与明显的畸形,无法正常地工作、学习和生活,并且会直接传给后代,父母一方有病,子女大约有半数会发病,所以,都不宜生育。
(2)男女双方都患同一种严重的隐性遗传病
男女双方倘若一方是隐性遗传病人,则所生子女通常只带有致病基因,并不患病,但倘若双方都是,则子女可能全部发病。这类严重的隐性遗传病有肝豆状核变性、苯丙酮尿、糖原积累症、先天性全色盲、小头畸形等。
(3)较严重的多因子遗传病
它的发生与遗传环境都有一定关系,病种很多,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这类患者所生子女有一定的发病率,但发病几率通常比显性遗传病患者的后代低。因此,这类患者最好不要生育。不过,较轻的多因子遗传病,尤其是能够治疗的,如原发性癫痫、唇裂、糖尿病、近视等,还是可以生育的。
14.近亲结婚与遗传病
所谓“近亲”,是指直系血亲(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的血缘关系。在家族图谱中这些成员构成一代代的垂直系列,故称“直系”)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以及叔、伯、舅、姑、姨、甥、侄等的血缘关系)。
近亲结婚的危害,在于它能增加隐性基因疾病的发病率。因为所有生物体(包括人类)都会或多或少地带有一些有害的基因,这些基因不外乎显性和隐性两类。显性基因只要单一存在就会出现致病征兆,这种个体被淘汰的可能性就大。而隐性致病基因只有在成双存在时才能致病。有血亲关系的成员携带相同基因的几率比无血亲关系的成员更大,因此近亲结婚时,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碰巧“凑”到一起的可能性也就较大,因此,近亲结婚所生的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明显升高。
例如,据国外统计,在通常人群中,苯丙酮尿症的发病率约为万分之一。倘若某对堂表兄妹有一个伯伯(或舅舅)是苯丙酮尿症患者,那么,这对堂表亲结婚后所生后代患苯丙酮尿症的概率可高达1/36,相当于通常人群发病率的260多倍。在欧洲,白化病人的父母有20%是近亲结婚,黑矇性痴呆(一种既盲又痴的隐性遗传病)患者的父母有40%是近亲结婚。在日本,白化病的父母有37%~59%是近亲结婚,黑矇性痴呆患者的父母有55%~85%是近亲结婚。而且,死胎率和生后早夭率,堂表亲结婚者的后代均高于非堂表亲结婚者的后代。
由此可见,避免近亲结婚能够有效地控制遗传疾病的发生率,是提高整个民族人口质量的重要措施。因此,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5.父母与子女的血型
血型是终生不变的。血型的遗传就像是父母赐给子女的一张不可涂改的天然“身份证”。父母血型与子女血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父母血型与子女血型的关系
父母的血型子女可能有的血型子女不可能有的血型AB+ABAB、A、BOO+OOA、AB、BO+AA、OAB、BO+BB、OA、ABO+ABA、BO、ABA+AA、OAB、BA+BAB、B、A、O无A+BAB、A、BOB+BB、OA、ABB+ABB、A、ABO16.生男生女取决于什么
正常人体细胞有二十三对(46条)染色体,其中二十二对(44条)为常染色体,男女都一样;一对为性染色体,男性为XY型染色体,女性为XX型染色体。人的性别就是由这队染色体决定的。当性染色体为XY时,胎儿为男性;当性染色体为XX时,胎儿为女性。X型的精子喜酸性环境,Y型的精子喜碱性环境。
通过饮食,可以将人体内的酸碱度加以改变,创造一个适宜于X精子或Y精子生存的环境,以间接控制生男或生女。倘若希望生个乖乖女,你可以多食一些酸性食物或富含钙、镁的食物,例如不含盐的奶制品、牛肉、鸡蛋、牛奶以及花生、核桃、杏仁、五谷杂粮、水产品等。倘若希望生个儿子,你可以多食一些偏碱性的食物或富含钾、钠的食物,例如苏打饼干、不含奶油的点心、各种果汁、偏咸一点的食物,以及粮食中的根茎类,如白薯、土豆、水果、栗子等。不过,通过饮食控制性别的方法并不是绝对有效的,只是使生男或生女的可能性增加了。
17.怀孕的征兆
在受孕的第一个月,孕妇感觉不到新生命的征兆。但是,有一些重要的征兆会提醒育龄女性,她可能怀孕了。
(1)月经停止
这是最主要和首先出现的征象。只要月经周期正常的育龄女性,婚后没有避孕或没有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一旦月经推迟十天以上,就应怀疑妊娠。停经不一定就是妊娠,很多因素都可导致月经过期,但停经时间达八周,妊娠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2)恶心、呕吐
这就是通常人能够察觉出的“害喜”现象,而且多是在怀孕后的第六周开始才会有明显的症状,通常会持续到第十二周左右才消失。这是因为体内自律神经发生变化所致。
孕妇“害喜”通常在早晨刚起床或空腹时感到恶心阵阵,或呕吐得很厉害,有些孕妇甚至一整天都会感觉到难受,常有食欲不振、全身乏力、唾液量增加等症状。
为减轻不适,孕妇可采取少食多餐的方法,并应避免因情绪紧张而加重不适。倘若其间发生了妊娠性剧吐导致脱水,致使体内电解质与酸碱度失衡,就必须住院治疗。
不过,现代女性自幼营养较均衡、体质健壮,因此,也有许多孕妇无任何“害喜”现象。
(3)乳房变化
怀孕初期,乳头、乳晕、下腹中央及外阴等处的皮肤会因激素分泌增加刺激产生黑色素细胞,而使乳晕变得较广、乳头变大,而且颜色加深。此时胸部常有胀痛感,随着孕期延长,乳房会变大,摸起来有结块的感觉,这是因为乳腺体增殖的缘故。此外,从怀孕中期开始,乳房可能会分泌初乳,所以应该经常清洗乳头,以保持局部干净。
(4)尿频
怀孕后子宫会逐日膨胀,位于子宫前方的膀胱被压迫,加上血液循环加速,难免尿意频繁。通常而言,怀孕初期的尿频现象较后期更为明显,特别是在8~15周时,子宫的大小正好抵在膀胱之后,因而尿意频繁。
(5)基础体温升高
基础体温会因激素的分泌而增高或降低,因此,在月经迟迟不来的时候,不妨测量一下基础体温,若呈现持续高温怀孕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因为怀孕会增加体内黄体寨的分泌,使体温居高不下,这种情形会持续三周左右,所以很容易判断怀孕与否。
(6)昏睡慵懒
孕妇因激素分泌增加,所以体温稍有增高,全身新陈代谢也较为旺盛,由此而易变得昏睡、慵懒,此时应有适量的休息时间。
(7)腹部轻微疼痛
怀孕时的子宫极其敏感,稍有刺激就会产生收缩,因而腹部会有轻微的疼痛。这种现象若转瞬即失,则无须忧虑。
通常而言,有正常性生活的女性在月经周期过一周以后仍未来潮,就应去医院检查小便,确定有没有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