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
那人打开前门,走进去,一个小伙子在他身后,正笨拙地摘下帽子。小伙子穿着像海员一样的粗布衣裳,伫立在如此宽敞的大厅里,显然有些迷茫,不知所措。那顶帽子也显得十分多余,不知如何放置,正要将它塞进上衣口袋时,那人伸手接了过去。笨手笨脚的小伙子对他这个从容、自然的动作很是感激,不由得心中猜想:“他很能体谅人;他会帮助我渡过难关的。”
小伙子跟着那人前行,肩膀一摇三晃,两条腿随意地叉开,仿佛平坦的地板正似大海一般忽起忽落、起伏动荡。他的左右摇摆,使本来很宽敞的房间显得狭小了许多。他略显慌张,惟恐碰掉低矮壁炉架上的小摆设,或是自己宽阔的肩膀会撞到门框上。他东躲西闪,小心翼翼地穿行在这繁乱的物体间,而这反倒增加了危险,事实上,这危险不过是他想象出来的。他战战兢兢地走过一架大钢琴和屋中央一张堆满书的桌子之间,尽管这空间足够五六人并肩轻松地走过。他的胳膊和手都软绵绵地垂在身子两旁,不知如何是好。他既紧张又激动,当一条胳膊似乎要碰到桌上的书本时,就立刻向旁边跳开,好像一匹受了惊吓的马,结果却差一点儿撞翻琴凳。他终于注意到了那人在他前面从容不迫地走着;他终于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的走路姿势。一想到如此粗野的走路姿势,他不禁感到汗颜,于是他停下来,掏出手绢擦拭紫色脸庞上沁出的一粒粒汗珠。
“阿瑟老弟,等一会儿,”他企图用这种诙谐的语气来掩饰自己的慌张,“突然叫我这样,可真够受的。我得稳稳神。我本不愿意来,你知道的,况且,你们家的人也并非一定要看我。”
“不要紧,”对方为了让他放心,这样答道,“我们也都是普通人,你不用担心,更不用怕见我们——噢,这儿有我的信。”
他一步跨到桌子后面,马上撕开信封看信,好给这个新来的客人一个定神喘息的机会。这位客人也心领神会,内心十分感激。他本是个善解人意、富于同情心的人,所以尽管看起来非常紧张,心里还是清楚地体会到别人的好意。他擦净额头的汗水,四下张望,显得镇定自若,可眼里流露的惊慌神色,好似害怕掉进陷阱里的野兽一样。身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他既担心会发生什么意外,却又不知该如何应付;既意识到自己笨拙的举止,却又害怕自己全部的品质和能力都同样地犯上这种毛病。他略有神经质,同时又自惭形秽,以至于那人从信纸顶上偷偷投来的一瞥,都如同锋利的匕首刺入他的心脏。接到这一瞥,他表面上装作无动于衷,这点约束力受益于他所接受的教育。可这匕首般的目光,还是刺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开始后悔此行,同时又暗下决心,既然来了,就要坚持到底。他脸上紧绷的线条使他显得更加刚毅,眼中透射出好斗的光芒。他用敏锐的目光淡漠地四下张望,把屋内的各项陈设的每一个细节都牢记心底。当他的眼睛沉醉在眼前的美景里时,那好斗的光芒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热烈的激情,这屋内的美,引起敏感的小伙子内心的共鸣。
一幅壮观的油画闯入眼帘,吸引住了他,迷住了他。这是怎样的一幅画啊:昏暗的天空中低低地密布着暴风雨来临前的层层乌云;排排巨浪猛烈地冲击着一块儿凸出的岩石,浪花四溅;一条领航帆船正迎风破浪,通往直前,甲板上的一切由于船身倾斜而隐约可见。这画中的美,使他不可抗拒地被深深吸引,他忘情地一步步走近这幅画,毫不介意自己笨拙的走路姿态。可随着距离的拉近,美逐渐从画布上消失,他脸上也满是迷茫,紧盯着这幅似乎是信手涂鸦的油画,毫无所获,失望地离去,却又霎时发现那动人的美又重现在画布上。“这是一幅神奇的画,会变戏法!”他想,接着就不再去想了,尽管对这形形色色变幻的印象不免感到气愤:为了变戏法,竟然以牺牲这么多的美为代价。他不懂油画,他习惯于欣赏从小就看的五彩石印画和石版画,这些画,无论是远看还是近观,总是线条清晰、轮廓分明的。事实上,他在商店的橱窗里是见过油画的,只不过橱窗上冰冷的玻璃挡住了他急切的眼睛而已。
他扭过头,发现他的朋友还在读信,当注意到桌上的那些书时,他的眼中又闪现出渴望的光芒,就像饥饿的人看到了热气腾腾的烤鸭,眼中跳跃出贪婪的神色一样。他很冲动地跨到桌子的另一边,肩膀左右摇晃着,急速地翻阅起书来。他大致浏览着一本本书的书名和作者的名字,挑几段文字读一读,深情地用他的眼睛和手,爱抚着这些书本。这其中他还认出了以前看过的一本书,除此之外,对他都是完全陌生的。无意间,他翻到史文朋(史文朋:英国文艺评论家兼诗人。作品以抒情见长,反对传统,热烈奔放。为当时青年人所推崇。
)的一本诗集,就被吸引住了,一直看下去,竟然忘了身处何方。他年轻的脸也由于激动而容光焕发。有两次他用食指按着正读的地方,轻轻合上书凝神于作者的名字。史文朋!他要记住这个名字,这家伙一定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从他的诗中便可见一斑。但是,史文朋是谁呢?他是跟多半才华横溢的诗人一样,死了上百年,还是仍然活着,孜孜不倦地继续写作呢?他又读了一遍书名……哦,不错,他还写过别的书;好吧,明天的首要大事就是去公共图书馆,去找史文朋写的东西。他接着读,读得出了神,以至于一个年轻女子走进屋子,他都没有发觉,直到听到阿瑟的声音:“露丝,这位是伊登先生。”
他把书本下意识地合在食指按着的地方,还没转身,就感到心情被这个崭新的印象搞得异常激动。这倒不是由于这位年轻姑娘,而是由于她弟弟的话。他有极其敏锐、丰富的感情蕴藏在发达的肌肉里,哪怕一点点最小的影响加在他的知觉上,都会使他的思维、情绪以及那同情心像摇曳的火焰,不停地闪动、跳跃。他运用异常的颖悟和丰富的想象,努力分辨事物的异同。是的,使他异常激动的是“伊登先生”这个别致的称呼。迄今为止,他只被称呼“伊登”,“马丁?伊登”,或是“马丁”。而这次,竟是“先生”!这真是太棒了!他的头脑刹那间变成了一架巨大照像机的暗箱,使他清楚地看到自己意识的空间,一望无际地清晰地排列着一幅幅他生活的画面:汽锅室、水手舱、野营、沙滩、监牢、酒馆、传染病院、贫民窟的街头等地方的情景,而在这些不同的地方,人们对他的称呼方式,像一根韧性的线,贯穿这些情景。
他转过身子,看到了那位姑娘,一见到她,那些生动的幻景顿时荡然无存。她是一个清秀脱俗的漂亮姑娘。她有一双清澈的蓝眼睛,与她浓密的金发很是匹配。他完全被她的面庞所吸引,没看清她的穿戴,只是觉得那身衣裳同她一样美妙绝伦,令人感到眩目。她就似一朵长在纤纤细枝上的洁白的鲜花,不,她是一个天使,一个精灵,一个女神。人间哪儿找得着如此超凡脱俗的清丽佳人!要么,也许正如书上所言,像她这样的人,在上流社会比比皆是,那个叫史文朋的家伙怎么不以她为模特儿大肆歌颂一番呢。也许他在描绘那个叫伊索尔特的姑娘时,浮现在眼前的正是像她一样的人呢。这些霎时涌现的许多视觉、感觉、思想方面的浪潮,使他暂时忽略了一刻未停的现实世界。她的手落落大方地伸过来,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所认识的娘儿们可没这样握手的,具体地说,她们多半压根儿就不和别人握手。
这又使他浮想联翩,与娘儿们打交道的历史,形形色色的情景如洪水般涌上心头,有要淹没一切的气势,但他使劲摆脱这些无用的联想,只顾盯着眼前这朵“鲜花”。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女人,与过去结交过的女人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刹那间,那些粗鄙的女人都列在她两旁,恭敬地排成行。这瞬间似乎成为永恒:在一个画像陈列馆的中央,她立在中心的位置,许多女人的画像陈列在周围,都得由他迅速地扫一眼来权衡轻重、测量大小,而这些轻重、大小的标准就是她。一个个形象依次出现在眼前:脸色憔悴的女工,痴痴傻傻、吵吵嚷嚷的市场街南面的姑娘,牧场里的泼妇,皮肤黝黑、叼着烟卷的墨西哥女人,踩着木屐、走路扭捏、洋娃娃似的日本女人,五官小巧、打上堕落生活烙印的欧亚混血儿,身材丰满、皮肤棕黑、头带花冠的南海小岛上的女人……所有这些人,全被一帮奇形怪状、丑陋如梦魇般可怕的邋遢婆娘们淹没——她们是在教堂区人行道上的乞女,是灌饱了烧酒的老妓女,是满口粗话、浑身污秽的母夜叉。她们用“女人”的形象作伪装,残忍地折磨着浪荡的水手、海港里的穷鬼和人间地狱的渣滓。
“请坐吧,伊登先生,”姑娘的声音柔美动听,“自从阿瑟告诉我们你的事,我们就一直盼望与你见面。你那次可真勇敢——”
他不以为然地摆摆手,喃喃地说他干的事根本不值一提,任何人遇上都会这么做的。她则注意到了他的手,那挥动着的布满了正在愈合新擦破的伤口的手,又把眼光转到另一只软绵绵垂着的手上,亦是如此情形。她挑剔、敏锐的目光还注意到了他脸颊上的一条伤疤,前额的发际间还有一条隐约可见的伤疤,还有一条一直往下,被浆硬的领子遮住的伤疤。而当她看到他紫铜色脖子上被领子磨出的红痕时,忍不住笑了。显然,他不常穿这种衣服。她以女性特有的眼光,还注意到他穿的衣裳,不很美观但很廉价的式样,他凸出的二头肌使上衣肩部和袖子出现了褶皱。
他一边摆手,吱唔地谦虚自己实际什么都没做,一边顺从她的吩咐,准备坐到对面的椅子上。他很羡慕地看着她优雅从容地落坐,而自己则摇晃蹒跚地走到对面的椅子旁,尴尬地全身心感受到自己的笨拙。这对他是一个新的体验。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自己的举止是文雅还是笨拙的,他从未思考过诸如此类的关于自身的想法。他尽量谨小慎微地坐在椅子上,又为不知如何妥善地放置双手而局促不安、苦恼不堪,这双手总是很碍事。这时,阿瑟偏偏要走出房去,马丁?伊登用恳切的眼光目送他。然后他又感到不知所措,因为要独自和这个美丽、精灵般的女人待在屋子里。同时,更糟糕的是他也无法用烧酒、啤酒这类社交时喝的饮料来交流友谊。
“你的脖子上有一条伤疤,伊登先生,”姑娘大方地先开口说话,“这是怎么回事?我想或许有一段冒险故事吧。”
“这是一个墨西哥人的杰作,他捅了一刀,小姐。”他不自然地润润干裂的嘴唇,清清嗓子才作回答,“只不过是打了一架而已,我夺了他的刀子,而他企图咬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