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第十六个女友
49002200000017

第17章 女人一生喜欢的男人其实是相似的

那日回去后,多年不哭泣的郑遥风大哭了一场,并沉默了好些日子。缘分总是如此捉弄人,她以为自己快忘却了。可她欺骗自己,缘分却来提醒她。它总会让你在最快乐的时候,感到一丝残缺。

知博又来了一次,她不肯见他。最后知博因为有生意要照顾,就回了北京。其实与知博的这次会晤,反倒让郑遥风释怀了许多,他还爱她,这也就减轻了她的痛苦。但无论如何,她明确地知道,虽然仍旧忘不掉他,还对他有爱,但她不能、也不会跨过去。而且她发现,知博也变化了不少,首先是气质,变得越来越世俗,身上散发着生意人独有的直来直往的紧张气息,再没有往日的青涩与单纯。她的生命里,现在不需要他,需要的是同伴。

那晚,她靠在飘窗上望着黑夜,见英杰蹑手蹑脚地走向别墅,那怕打扰她而傻傻的样子,倒仿佛看见了年少的知博。其实,当初之所以选英杰,也是因为他给她的感觉——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的笑容给她一种亲切、安心感,倒不是他多像知博,他们只是感觉类似。如果她一早遇见的是英杰,她也许爱的就是他,而非知博了。女人一生喜欢的男人其实是相似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郑遥风对英杰已悄然有了感觉,只是,有了感觉也并不需要付诸行动,她现在的人生境界讲究将一切“冰冻”。郑遥风心中对英杰的那扇门,已经打开了,那还因为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阻止自己爱上知博,他已在自己的心中扎根太深。庆幸的是,英杰很争气,不仅绅士,还是个十足的君子,她一个月没出门,他也没有越轨半步。

某晚回家的路上,英杰见一轮明月升了起来。澳洲的明月,与国内又有不同,那光不是忧郁,而是圣洁的蓝,又略紫,使得一切梦幻起来。英杰将车开至一片高地,眼前就是广阔如镜的湖面,上倒影着临湖的桉树、垂柳、樱花,加之天上的云朵,月亮,在湖面形成了一幅撩人的山水画,那次地,雅致如另外一个世界!可惜郑遥风没看到。

回到家,见屋子里黑漆漆的,英杰弓起身体,提着公文包,蹑手蹑脚地走向自己的房间。又有些好奇,今夜郑遥风也太过安静了,就将耳朵贴到她门上听声响。

“啪!”,客厅的灯被打开了,郑遥风坐在沙发上望着英杰。一个月没好好看她,她似乎变了个人,吓得英杰一哆嗦。

郑遥风穿一件湖泊红长裙,有种不可思议的娇艳,就那样远远地望着英杰,带着诱惑,望到他有些发毛,木讷地想,不对,她不该这样亲切。

“今天是我的生日。”郑遥风说。那语气淡淡的,是她。英杰想,原来她是水瓶座,怪不得。英杰一个月只顾着忙,连胡子都忘记剃了,使得他有了种成熟的男人味。他恭恭敬敬地站在郑遥风面前说:“抱歉,我没有买礼物给你,实在太忙了。”

“最近,都在为什么而忙?”郑遥风问。

英杰现在面对郑遥风不再紧张了,似乎卖给她一样,横竖跟她有了关系。他坐到沙发上,身体向后躺,又觉得不适,便将旁边的靠枕垫到腰下说:“为了不被辞掉,为了生活。”笑了,又继续说:“为了——”他想说为了你,可说不出口,这个女孩,她什么物质也不缺,他能为她做什么呢?而英杰的爱,也不知道她稀罕不稀罕,还是先不说为好。

“你这一次,是谨慎多了。”郑遥风其实早看透了英杰,她这种语气,让英杰觉得她其实是有用心了解过他的。

“是!”英杰说:“可我总是猜不准你。”

“让你很累吗?”郑遥风嘴角生出淡淡的笑。

“让我很怕。”英杰说:“我就没有你那么难懂,如此,你是不是觉得我是肤浅的。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就那样陷进去了。觉得自己爱得很伟大,可是那结局都不怎么好看。所以现在,我遇见你,我确实有些怕。”

郑遥风就静静地听着,她擅长不说话,只是嘴巴不说。但变换不同的眼神看你,全身都是话。

“有时候我觉得,我很滑稽。我一直在学着多了解自己一些,别人说我冲动、单纯、固执、反应慢、不实际,我不知道。我觉得我挺笨的,你觉得呢?”英杰想知道郑遥风怎么看他。

“是有点笨——”郑遥风说:“不过,挺好的!”

“滑稽吗?”英杰笑。

“我滑稽吗?”郑遥风问。

“不!”英杰说:“不爱你的人,才滑稽。”英杰知道,他应该此时去牵郑遥风的手,可他站起来,却问了另一件重要的事:“当初,为什么选我?选我做假结婚的对象?堪培拉那么多人,你不怕我是坏人?”英杰觉得,此时应该问了,这问题自从他认识郑遥风后,一直觉得是个谜。

“来!”郑遥风走在地板上,脚是裸着的,裙子随风轻扬,感觉屋内全是风。

走进郑遥风的屋子内,她拉开一个抽屉,里面都是与英杰相关的照片,英杰的第一个女友,第二个,第三个……还有一本资料,是英杰的人生简历,在哪里上初中,在哪里上高中,在哪里上大学,为什么要移民。关于英杰的过往,里面事无巨细。

“其实在找你做人选之前,陈叔就调查过你。我这几天才细细看了你的资料,你交的第一个女友叫铮,你们大学毕业那年,她患乳腺癌,可是你坚持要与他结婚,后来你父母为了拆散你们,你才来了澳洲。”

郑遥风像在给英杰讲一个故事,她是试图要通过这些事夸奖他的,可她那么一讲,反倒让他窘掉了。郑遥风问他:“你为什么那么勇敢?”其实她何尝不想问问他,为什么当初跟她假结婚?她知道,自己不是个好对付的女孩。

“我——!”英杰眼眶有些湿润,说:“我——也许,我也不知道。”泪已夺眶。男孩子常眼眶湿润是不好的,可英杰,看着这满屋子的自己,满屋子的过往,却没能留住一个,觉得自己好失败。以前他总怪女孩子们现实、滥情,将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可今天,就在这刻,他突然就承认了自己的劣根,留不住女人而责备女人的男人,也算不得上等男人。只有贫穷的男人才责怪女人现实,只有呆板的男人才惧怕女人的滥情。爱情,本来就是智慧的较量。他这么黔驴技穷的男人,哪里配得上郑遥风这么用心。她为什么要了解他,她这么了解他,甚至连他家人的照片都有,是否说明她对他有好感。但,无论说明什么,他都得拥抱她,不管她是否愿意。

两人就那样静静地拥抱着,起码在英杰的心中,深信不疑,这是伟大的拥抱,两个孤独的人终于迈出了第一步,得到了彼此的认同。不禁心中对这个世界有了感激,感激它,让这对相似的人遇见。以后,无论怎么活,还有什么可怕?

在幽暗的月光下,英杰吻了郑遥风,感觉头都激动得发抖。对于这一吻,郑遥风心中的波澜也比自己想象的强烈。本来,关于探索郑遥风身体的事,他准备隔天再做的,因为他一直拿不准她,所以有些怀疑这一切是假的,可能是她突如其来的想法,这个女人,万一她恨他怎么办?他该多伤心。

可停下来,不是英杰的风格。于是,英杰大着胆子问郑遥风:“明天,不会不理我吧!”

郑遥风笑了,轻轻说:“你真交过十五个女友?手怎么这么抖!”

“可是!”英杰将郑遥风的手放在嘴边吻着,依旧说:“为什么喜欢我?我太幸运了。”

郑遥风只是笑,不说话。两人拥着,不断地轻吻对方,身体早已化成柔情蜜意。就这样一直到天微微亮,英杰感觉身体燥热,有种要郑遥风的冲动,但毕竟坚持了这么长时间,不想半途而废,就说:“我要去洗澡!”

刚进去,郑遥风便打开了浴室门,见水蒸气间英杰那宽厚的肩,绝好的、恰好的六块腹肌,不禁心动,想:好年轻的身体。又往下看他的两腿间,“嗤!”地笑了,说:“真像串葡萄”。

英杰将手伸向她,这是绝好的机会,郑遥风则转身走了。一会儿送来了芒果色的浴巾,英杰说:“你怎么那么爱黄色啊!”

郑遥风不说话,那意思是你猜。就着她暧昧的笑,英杰猛地拉她入怀中,也不顾她还轻纱在身,两人淋在水中,开始接吻,吻至情深英杰兴奋地轻轻在她耳边说:“我真的坚持不住了!”

郑遥风的脸瞬间便红了,身体瘫软着,说:“到床上好吗?”

英杰将她抱到床上时,郑遥风为自己脱掉湿掉的长裙,上身竟只穿了件黑色带波点的NewBra,她的胸大概有B+吧,在微微的亮光下也看不出那乳晕的颜色,英杰靠近,吻住,想,应该是花瓣的颜色吧。英杰总觉得,眼前一片温香,深陷在一个斑斓的浓烈世界中。

那日,英杰照旧上班,嘴角一天都带着笑,别人说什么,他都笑,已痴。得空,就给郑遥风打电话,电话里说的话别人也听不懂。电话一接通,英杰说:“喂?”

“嗯!”郑遥风柔声笑:“呵呵!”

“嗯,没什么!”英杰傻傻地,:“嗯——!”

“挺好的!”郑遥风说。

“行。”英杰说:“没事!”

“好的。”郑遥风笑:“嗯!”

“那就先这样!”英杰挂上电话,又给她发短信说:“我喜欢你的形容,葡萄!”英杰对自己的身体,是十分有信心的。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十五个女朋友中,起码有十个是因为肉体而爱上他的。

英杰对郑遥风说:“她们对我的肉体,是十分迷恋的。”

“你怎么看出的?”郑遥风问。

“因为。”英杰笑了:“葡萄!”话落,一起大笑起来。

郑遥风对英杰的过往了解得透彻,难免让英杰也开始好奇她的过往,但英杰每次问,她都叉开话题。英杰最后也不问了,不知道也许好,知道了还不嫉妒死。英杰如果爱一个人,希望她自始至终都属于他一个人(虽然他一次没成功过)。但某次,趁着郑遥风洗澡的空档,英杰还是查了她的手机,在收件箱内,发现了一个国内的号码发给她的三条短信,第一条:“我回国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知博。”第二条:“想要你回来,并不是我太自信太自私,而是想将你留在身边照顾你。”第三条成了:“爱你,其实这几年心里还是不能忘记你。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要联系我。”

郑遥风都没有回。这个叫知博的,到底是郑遥风什么人,英杰一直思索着,直觉告诉他,这个男孩和郑遥风有过感情。但郑遥风为何现在不想再联系他?有两种可能,一是事过境迁觉得没有必要,况且家中发生了变故,没心思联系;二是心中对他有恨,家中发生的变故更激化了她的伤心。究竟是哪种,英杰不能确定。但英杰清楚,自己的这些猜测都是课外活动,只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自己是断然不会问郑遥风的。他们的关系现在正渐入佳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