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第十六个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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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场两个人都绝望的婚礼

敲门前,英杰想到了堪培拉太小,没有秘密,有些后悔来找小白水,但她那么年幼,不能对她如此残忍。

小白水像刚洗完澡的样子,红红的眼皮,头发湿湿的,裹着彤色浴巾,露出小小的乳沟,细细的小腿和脚指甲上有金色蔻丹。她太欠缺郑遥风那沁人心脾的美。郑遥风是不涂蔻丹的,脚丫就那样裸露着,宛如一只生在水草间的藕荷。

“我好想你!”小白水黏黏地扑过来,将英杰抱住呢喃说:“我不要离开你!”

英杰看着墙角的灰色行李包,鼓鼓囊囊塞满了东西。女人真麻烦。于是说:“你这又何必呢?我真的已经结婚了。”

“没关系,只要你还愿意理我。”小白水纯真地看着英杰说:“我可以什么都不要。”英杰看着小白水的双眼,不错,那是纯真,百分之百是,女人真神奇,说纯真也就纯真起来了,不禁让英杰烦恼。他明白,自己是那么一个心软的人,但如今他不可能再爱小白水。英杰自诩是长情之人,可他们分手也不过几个月,他已忘记了与小白水的一切,就是因为郑遥风。爱情最怕对手。

“什么都不要?”英杰最怕这句话,那就是要纠缠他到底了。小白水倒没什么,万一她父母去他单位大闹,说他诱拐他们的女儿该怎么办,他不想让郑遥风失望。英杰只能劝小白水:“你这样跑出来,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你是通过自己的强大而使得别人尊敬你,而非因为幼稚跟家人断绝关系。”

“这不是你以前希望的吗?”小白水有些迷惑地看着英杰说:“以前,你总嫌我不勇敢。”

“现在不比以前了,以前我爱你,现在我对你没感情了。”

“为什么不爱了呢?你叫我勇敢,我做到了。想想我们以前一起做饭吃零食的日子,不快乐吗?”

英杰不再解释,只说:“你还是回家吧,你这样,我不会爱你的。回家好好跟父母解释下,找个工作,好好上班,嫁人!”

“可是,我每天都想你。”小白水又抽泣起来,女人哭起来总比平常打动人一些。

“你想我,我就要抛弃妻子来找你吗?你太高估自己了。我已经结婚了,听见没有?”英杰对小白水吼:“我们拥有不一样的世界,而且你总是不够坚强的,我讨厌这样的你。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跟你沟通都有困难。”

小白水已泣不成声,说:“我回去,他们,会,打我的。”

英杰看着小白水的可怜模样,发泄了一通的心软了下来,叹口气,将她抱入怀中:“你太让人劳累了!”

英杰没有拒绝小白水的热情,小女孩的身体,总是美好的,况且英杰也很久没有做过了。事后,他靠在窗边想,郑遥风的身体是什么样的?此刻,他好想她,突然就不怕她的冷漠了,再怎么样,她也不过是个女人啊!是女人,就总是要爱的。

隔日清晨,英杰很早起床,塞给小白水500刀,命令说:“回家去,以后有什么事找我,给我发邮件,少打电话。我已经结婚了,你也找个好的人嫁了吧!”

小白水傻傻地看着英杰离去,泪又下来了,搬出小姑娘的撒娇手段又闹了一阵,英杰只是冷漠着。英杰知道,此刻她回去,免不了要挨家人的训斥,这个可怜的女孩。但英杰,已经不爱她了。

走至门口,英杰还得在小白水心上捅一刀,用一个已婚的极有家庭责任感的别人的丈夫的庄重语气说:“今天的事,别说出去,堪培拉小。不要生事!”便关门离去了。

出了酒店,发现天气依旧炎热,心里有点担心小白水的事,她人笨,不知道可否向父母解释好她离家出走的事。英杰最近在申请博士奖学金,可不能被影响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见了小白水的原因,英杰不大敢主动跟郑遥风发短信了。好几次,他想问她,喜欢吃什么甜点,喜欢什么披萨,喜欢什么我订什么。没有勇气去发,因为无论他们的婚姻是真是假,他出轨是事实。英杰为此懊恼着,便加倍使婚礼周全。他一直在弥补些什么,可也许他的身体,他的人,郑遥风都不在乎。

好在那几天,一切都相安无事,看来这次,小白水将事情处理得比较好。这样,英杰才发短信给郑遥风说,一切都准备妥当了,你放心吧。

“好!”郑遥风只回了一个字。英杰看着这一个字,心里却安稳了下来。好在她刚来,不知道他那五花八门的过往,所以他和她有可能。英杰以前一直秉持一种态度,一个人再怎么样都不该嫌弃自己的过往,可如今他开了窍,再看自己以前的爱情,或被劈腿或被抛弃,会觉得窝囊。好在,他现在遇见了一个好对手,英杰幻想着与郑遥风的未来,不停幻想着,幻想是他人生中的大忌。

这就到了周五,晓华夫妇下午早早就来帮英杰切水果,以致于英杰提前回家了两个小时。晓华见了英杰,说:“你怎么这么不积极,你老婆要伤心的。”

英杰听到“老婆”二字,心里更觉愧疚。他将自己界定为好人,却也偶尔做些坏事,男人是没有百分之百不坏的,所以当他得到不平等的回报时,他总安慰自己,这是男人该有的下场。

三个人开始工作,原来切水果是挺麻烦的一件事,三人忙活了一个小时,只是将那10个菠萝、10串香蕉去了皮,好在小白兔夫妇下班后及时加入。晚7点,贝贝嚷着肚子饿,英杰就上网叫了三个披萨,三包锡纸蒜蓉面包,三包鸡翅,几个人花了10分钟狼吞虎咽地吃完,继续做工,期间一直在谈论郑遥风。小白兔夫妇将郑遥风描述成一位极尽奢侈与高贵的公主,晓华夫妇听得目瞪口呆,直夸英杰好本领,要转运了。贝贝貌似已变成了郑遥风迷,手上忙着,嘴里不停问许多关于郑遥风的问题,英杰就假装上卫生间,不回来。因为英杰不知怎么回答,贝贝问:“你们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初吻啊?郑遥风胸围多少啊?郑遥风和你的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啊?”关于郑遥风的一切,英杰真的不清楚。

后来,不知是谁,突然问:“英杰,你怎么没买巧克力包啊,朋友们参加完婚礼,带去做喜糖的那种。”

英杰正手忙脚乱地剥芒果皮,一手甜腻腻,带着迷茫的眼神问晓华说:“巧克力包?你们买了吗?”

“买了!”晓华鄙视英杰,掐腰做出好丈夫的模样说:“你确定你以后不会离婚吗?”

英杰便开了晓华的车去订。好在周五的商店是九点关门,来到自己最喜欢的巧克力店,英杰又迷茫了,到底该买多少?询问了店主,才知道店里有专门做婚庆用的糖包,便拿了60包,大概够了。拿着糖包回去时,水果已切得差不多了,小白兔夫妇直说累,英杰便让他们休息去了。晓华夫妇则到11点才回家,如此,四大盘水果沙拉算是做好了。

临睡前,英杰淋了浴,拿出当初面试时的厚西服,虽有点热,明日穿上还是好些。

一夜无眠,本来敞开了落地窗,英杰又起身关上,堪培拉就是有这样的夏天,夜里凉爽如晚秋。他很想睡着,很想梦见奶奶,告诉她他要结婚了,又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好告诉的,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就那样在半睡半醒间,英杰迎来了隔天的清晨。醒来有些着凉,头有点重,起身感觉轻飘飘的,一切都不真实的感觉。

吃了早餐,疲惫地装扮好一切,英杰还是没找回新郎的状态。熊猫已带着小弟来了,英杰嘱咐了他们拿上水果沙拉,和车库里一些租来的桌子,又告知熊猫,9点将有人送宴会椅到场地,叫熊猫注意核对。熊猫答应着,对英杰说:“都记下了,你快去租车行提车吧!”

英杰租的是一辆两座的黑色保时捷,还算大方,希望郑遥风不要失望。可在走向郑遥风公寓时,英杰突然发现,似乎自己忘记买钻戒了。心里就纠结着,挣扎着该不该买。他无数次想过要买一对华丽的,可是怕自作多情。现在,他后悔自己没有赌一把。

来到郑遥风楼下时,英杰浑身紧张。门是成芳开的,她一身富有浪漫色彩的精致打扮,头发梳成包包头,紫罗兰色的浪漫雪纺坠地裙,极轻,束着腰,羞羞地垂在地上,那料子里可以看见纤细的双腿。脖颈与手腕的链子很大胆,具有古罗马金属气质的黄铂金链子上镶钻石,外缘又坠了几层错综的蓝宝石、紫宝石、粉宝石,它们奢华地相间着,衬托着主人的身家。成芳的韩国男友穿短袖贴身白衬衣,搭同样质地的绅士灰西裤。上衣系着裸色绸领结,中间点缀一颗黑宝石。英杰的压力一下子来了,只恨没有狠狠打扮自己,郑遥风给的钱他尽量省着花,是想再还给她,否则他完全可以买一套像样的西服。他身上那套刚被熊猫批评了半天,说他像是穿越到90年代去了,是土鳖中的土鳖。

英杰窘迫着,想,怕是郑遥风更美,自己的装扮太寒酸了。走至二楼,看见郑遥风一身洁白站在梳妆镜前,如站在云端,梦境般。那婚纱的纱是飘渺的,上身是霜白色印花的裹胸样式,下身紧束于身,小腿部做成万花锦簇,如花朵倒落了一地。最曼妙的是肩部,两抹纱轻挂着,衬得她身体好娇嫩,脖颈间的香槟色树叶状钻石项链,夺目异常。头发也做的简单,都推到一边,做一个髻,再用粉色香水百合将它萦绕,只不过那百合是用钻石镶嵌的。指甲做成最简单的法式白边,简直是仙子。

英杰看得一阵傻,心想这就是我的老婆吗?是她。然而,我凭什么?英杰在心底问自己,刹那间,涌出了一大片感动,眼圈差点红了。

郑遥风的皮肤是透明的,扫了一点散粉。见英杰走进来,说:“你来了!”

英杰答应着,手足无措。成芳上下看着他,终于开了口:“走古典风吗?这么厚的西装,你不热?”他知道她是在说,这么丑的西装。

英杰当然热,想把西装脱下,可衬衣好久不穿,袖子是泛黄的,他不敢脱。

“已经为你买好礼服了。”成芳将柜子拉开,拿出一套男士礼服,上衣与Ben一个样式,只不过领结是纱做的,跟婚纱一样的飘渺材质。裤子则呈灰白色,薄而挺。英杰换上,立刻显现出另一番华贵。Ben说:“太帅了,太帅了。天生衣架子一个!”

那日太阳不大,天一会又阴掉了,微风,正适合举办室外活动。下楼时,成芳一直起哄让英杰抱郑遥风。英杰望着郑遥风笑,见她脸上有微笑,才将其抱起。她穿婚纱,英杰没有抱的经验,抱起时只感觉手上没力气,身体又不敢贴她太近,虚汗一会儿便出来了,英杰感觉自己的双臂是发抖的。好不容易抱上车,英杰赶紧开了空调,问郑遥风说:“车还满意吧!”

“花了不少钱吧?”郑遥风对英杰说,难得的莞尔一笑。

英杰立即说:“没花多少,那些钱,我准备再还给你。”

郑遥风没有说话,只是低了下头,嘴角的笑如栀子花开。

“谢谢你!”英杰认真地看着郑遥风,又不好意思地说:“可是我那么粗心,没有钻戒!”话落便启动了车子,一路上车好少,似乎整个城市都知道他们两个,在办一场两个人都绝望的婚礼,所以同情他们。再美,也是假的。

快到日本花园时,英杰有一种特别的冲动,想对郑遥风表白,但最终没有。

谢天谢地,一切都被熊猫装点得很美,租来的宴会椅呈香槟色,每个椅头都放一朵粉色香水百合,随微风散着甜香。熊猫还借来了一条品红色地毯,上面撒满玫瑰花瓣。来参加婚礼的人数也出乎英杰的想像,不由感叹,原来这些年不是劳而不获,也积累了这么多人脉,心里很安慰。

牧师主持的仪式很快过去,英杰时刻是紧张的,腿甚至有些抖,这些郑遥风都能感受到。英杰觉得窘,待到大家拿东西去吃时,神经都放松不下来,因为身边一直站着郑遥风。租来的摄影师,一直在给他们拍照,新郎环抱新娘的,新郎吻新娘的发,新郎吻新娘的手……英杰想起与小白水的那晚,觉得自己此刻好无耻。

摄影结束后,大家都跑去吃东西了,只有郑遥风与英杰站在树荫下,英杰依旧想对郑遥风表白,努力了好久,终于开了口,仿佛自笑自痴地说:“我似乎已经爱上你了。”

郑遥风一直在看远处的风景,风吹起她的头纱,一片浮云一样。也许英杰的话随风飘走了,郑遥风竟一点反应都没有,像没听见一样。

一会儿,成芳闹着要与新娘新郎合影,大家也都想合影,英杰都怀疑,自己刚才有没有表白过,郑遥风一点反应都没有。

两个小时后,客人大概都走完了,熊猫的小弟开始收拾东西。成芳便说郑遥风不禁晒,让Ben先送郑遥风回去,她陪英杰收拾东西。郑遥风转身便走了。

这个女人,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啊!对男人的表白竟一点反应都没有。英杰一直思索着郑遥风,忽略了要与他搭话的成芳。直到她拉他去了一个较远的树荫下。

成芳扬起头,这是她一贯的动作。而后,带着审问奸夫的口气说:“你认识一个叫小白水的女孩吧!”

英杰心里一紧说:“认识!”

成芳哼笑了下,双手将太阳镜戴上,冷峻着:“你这个人吧。我真不知道郑遥风为什么选你。你知道吗?昨天小白水的妈来郑遥风的公寓闹了一场,说她没看好你,都结婚了还要勾引她女儿。”

“我跟她没什么的,她怎么说?”英杰一脸紧张。

“她倒是不错,一直说是你前女友。”成芳将墨镜推向头顶,换了副语重心长的语气:“郑遥风,我知道她有很多特别之处,使得别人觉得难以接触,其实她是很单纯的人。毕竟你们已经结婚了,希望你以后不要让她伤心。”

“我不会的。”英杰说这句话时心里好虚,想起刚刚对郑遥风的表白,真傻。

“对她好一些。”成芳拉英杰坐下说:“她冰凉,有冰凉的理由。你不知道她的情况,你想,如果你的父母都去世了,家中再没有亲人,你也会冰凉。”

英杰一惊,原来如此,只点头说:“我懂得的,我懂得的。”又问成芳:“她的父母,都是怎样去世的?”

“她父母在她8岁那年就离异了,当时是因为爸爸出了轨,和另一个女人已有个两岁的女儿,取名叫郑遥筝。爷爷是强烈反对她爸爸这么做,心脏病都引发了,所以离异后郑遥风一直跟爷爷生活。郑遥风的妈妈四年后选择了自杀,是因为还爱着她爸爸的原因,那时郑遥风只有12岁。一直是爷爷将郑遥风带大,可惜在她18岁时,爷爷也因病死亡,之后郑遥风只能搬去跟父亲后母生活,但之间一直有矛盾。爷爷去世后她变得沉默了很多,父亲也只把心思用在郑遥筝身上。虽然有矛盾,但好歹那时有亲人照应着。谁料今年初,父亲与后母也因为家中失火,都死了,死得挺离奇的。现在只剩下郑遥风一个人了。”成芳的泪落了下来,声音极低:“郑遥风,她以前爱笑,爱骑马,爱画油画,自己跑去烧景泰蓝送给爷爷,她是快乐的。”

“我很爱郑遥风,你知道,她这样的女孩子谁能不爱?”英杰说:“可是,我觉得她不需要我!”英杰想说,我已经表白了,可她没有反应。又想起成芳不知道他们的状况。只是着急,不能把话讲明白。

“你是她的另一半,即使她再不需要你,你也要对她好。”成芳说:“你知道,她不一般。”

英杰只得点头:“是,是的,这正是我苦恼的地方。”

“如果觉得苦恼,压根就不要跟她结婚。喜欢她的人中,你以为你算什么?”成芳白了英杰一眼,撇下他离去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英杰对着成芳的背影说。

英杰的心再也难以平静下来,甚至连家也不想回了,觉得有必要找郑遥风谈谈,但一直没有勇气上门。在酒吧流连到凌晨两点,直到有个30岁左右的澳洲女人握住了他的手,他才迅速地离开了酒吧。出了门就收到一条短信,激动地打开,却是小白水发的:“新婚愉快!”英杰立刻删去。自己现在是已婚男人。

英杰有些醉,打车去了郑遥风的公寓。公寓内灯火通明,英杰按了门铃,几分钟后郑遥风开了门。一脸素静的样子,头发垂着,穿粉色修身裙,很柔软的质地,像小女孩一样站在他面前。

“你不怕我是坏人,怎么不问一声就开了!”英杰嗔怪郑遥风,进了门才看见了门上有高级报警装置。

郑遥风并不说话,自顾自走回卧室,在看一本油画书。人不睡觉总要做点什么。

“小白水的事,我都听成芳说了。请你相信我,我根本——”说到此,英杰顿住了,郑遥风在乎这些吗?踌躇半天,又说:“成芳说了你的家事,我听了很难过。也许你因此而冷漠,我也经历过亲人的离去,那时候我也很伤心——”到此,又停住了,英杰觉得自己说得乱七八糟,心内有一百种情绪要表达,却一种也表达不清,索性破釜沉舟,:“我希望你相信我,我是喜欢你的。我会对你好。”

“凭你跟前女友在宾馆度过一晚?”郑遥风看着英杰,淡淡的眼神。她不爱他。

英杰羞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郑遥风看着他的脸,依然神情自得,“关于我和我的家庭,我真的不伤心。”她坐在飘窗上,抿了口手中的茶,似乎是对着夜说:“死的人值得活人伤心,活的人难道不值得死人伤心吗?为什么要用伤心,去对待这个世界。我现在很自在,不需要你爱我。我也不会去爱你。我们之间,不是有合同了吗?”

英杰哑口无言,只觉得尴尬,自己太鲁莽了。他根本不了解郑遥风,她的沉默、冰冷,他也只了解到表面。英杰觉得,她还有别的故事,他不知道的故事。

英杰灰溜溜地败下阵,半晌不再说话。郑遥风说:“隔壁的卧室,我给你收拾出来了,你是可以住下来的,这样我就更好办移民了。但我是不会爱你的,我不喜欢你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英杰好伤心,她认为自己是哪种人呢?不安分的男人?还是贪图她的钱的人?他想继续跟郑遥风解释,但结果应该还是惨败的,因为他不了解她。而且,他凭什么呢?他为她做过什么吗?都没有!所以他默默地去隔壁睡了。隔壁那张床与郑遥风的一模样,被褥也一样,他们睡在一模样的地方,却好像隔了海角天涯。

英杰一直在懊恼自己的莽撞,内心又想了几套说辞,都比自己刚刚的方式好,于是更懊恼。一夜无眠,心中莫名地伴随着坠落感,喉咙发紧,几次泪几乎流了出来。英杰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落泪?因为人能表达好自己其实是难的,英杰从来就不是善于表达自己的人,他总是被人误解,碰钉子。盖瑞查普曼说,你表达爱的语言,别人不一定能听懂,因为她的爱语你不懂。然而郑遥风,什么能使她感觉到我爱她呢?

英杰思绪万千,想了很多补救方案。隔天却见郑遥风似乎忘记了昨天的事,照旧与他商量以后的行程,面目平和,英杰就放了心。

“我三天后就订机票回上海,开始申请309。”郑遥风说:“其实一些申请的表格陈叔已填好了。证明信这方面需要你的帮忙,我租的这个公寓,写成是我们合租的。如果你的外国朋友能出证明信,证明我们是真婚姻,我想申请是很好通过的。”

郑遥风思路很清晰,可见为人精明。英杰就答应着,一切照她的办。末尾,英杰说:“我想,我还是陪你一起去上海面签,那样几率就更大了些。”英杰想了解郑遥风的一切,她虽然失去了至亲,难道没有别的亲属了吗?他疑惑,她就那么孤孤单单地结婚了?

郑遥风定眼看了下英杰,与他四目相接时猛然躲开,说:“好,机票我会给你订的。”想了想,郑遥风又对英杰说:“你现在住的地方不能再住了,你先将东西搬至我的车库里,等办完申请回来,如果你不想住这里,我可再租个地方给你。”英杰点了头,回去准备收拾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