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眼泪,我看到一个叫郭美娇的傻妞,她傻乎乎地等着一个叫福笙的男生来追。等来等去,爱情却已被遗失在等待的路上。我的初恋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我忽然感觉自己很多余。
我在E-mail里告诉福笙,下个月,我会飞到伦敦,他要去机场接我,我要在第一时间吃到英国的薯片。福笙曾无数次在E-mail吹嘘,伦敦的薯片品种繁多又便宜,足以让我在一周内变成超级肥妞。
福笙知道我是爱薯片的,书包一侧总塞着一筒薯片,上自习课时我的嘴巴从来不闲着,同桌的女孩对别人说她很讨厌我,因为我的皮肤黑。其实,她讨厌我吃薯片,香香的味道总能轻易地侵略了她的味觉神经,扰乱她安心读书。第二个学期伊始,她向班主任提出调换位子,没出卖我的薯片,我对她的敌视有所减轻。
她叫韩晓蕾,有着让我嫉妒的白皮肤、黄软头发以及很棒的学习成绩。韩晓蕾如愿以偿,和福笙分享同一张课桌,我一回头就能看见韩晓蕾歪着脑袋和福笙说话。我有点儿后悔,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提出换座位的应该是我。
我不要韩晓蕾喜欢福笙,所以,从高一到高二,我逮着机会就拼命践踏福笙的形象,韩晓蕾熟视无睹地偷笑,我有点儿怀疑她在侮辱我的智商。于是,在高三上学期,因为一件小事,我和韩晓蕾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
韩晓蕾说:“郭美娇,你知道吗,你很让人烦呀。”我仰起鼻子:“我哪里让你烦啦,你才让人烦呢,整天仰着鼻孔装骄傲的公主。”然后,我们谁都不理谁,看教室外的梧桐树,开满了小喇叭样的紫色花朵。再然后,扑哧一声,我们都笑了。冰释前嫌,成了三人死党。这事发生在1999年的秋天。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2000年的秋天,韩晓蕾考进了清华,福笙去了上海理工。我把自己只能在本市读一所普通大学的罪过归于薯片,它们用美味涣散了我的学习动力。
期间,韩晓蕾曾在网上问我:“郭美娇,你爱福笙吗?”我甩过去一个吃惊的表情:“嗬,你饶了我吧,我爱福笙?除了耍赖,他既不会哄女孩子,又不懂浪漫,我的初恋可不想交给一截邋遢的木头。”韩晓蕾不相信,我信誓旦旦。其实,我是言不由衷的。
2002年冬天,福笙突然从上海跑了回来,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在学校的寝室楼下。我傻乎乎地跑下来,站在凛冽的风里仰着头看他。福笙是个大男人了,我的额头只到他的肩,他穿得那么厚,像一只笨笨的北极熊。
“不好好上学跑回来干什么?”寝室楼里有暖气。冬天一到,总是让我错误地估计了外面的温度,穿得少少地下来,在寒风里瑟瑟地问他。
福笙撇了一下嘴巴:“又臭美了,快回去穿件衣服,我在这里等你。”哈,他的口气又疼又怜又无奈,我喜欢,宁肯这样冻着让他怜下去。我倔倔地说,不。
福笙刷地拉开了羽绒服拉链,我被裹进去,暖得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那天,福笙像一只巨大的树袋熊,揣着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要去英国读研究生了,在上海,他通过了雅思考试。
我的心忽地缩了一下,仰起头,看他:“为什么一定要去英国呢?韩晓蕾也去了。”
福笙也仰起了头,我们一起看天,下雪了,细碎的雪花飘进眼睛里,挂在头发上,凉气丝丝钻进心里。福笙说:“因为去英国读研究生时间短啊。”时间,不是我在乎的,我很想问福笙,在英国,他是不是和韩晓蕾在同一座城市。韩晓蕾在伦敦。
直到福笙离开,我还是没问,只是站在雪夜里拼命向载着福笙远去的计程车的屁股招手,直到视线里只剩了两道漫长的车痕。我蹲在地上,在雪地上写下:郭美娇爱福笙。然后哭了。雪花继续飘落着,那一串字渐渐变浅,渐渐被吞噬。
福笙要去北京转机去伦敦,我们的送别在青岛机场画上了句号。福笙进入了安检通道,离我渐行渐远,我冲着他的背影张开嘴巴:“郭美娇爱福笙。”
只是我的声音被机场的广播声淹没了,福笙只听到了我的名字,没有听清后面的。他折回来,探着长长的脖子问:“美娇,你说什么?”我很失望,恹恹地说:“没说什么,我念了雪地上的一句话。”他摆了摆手,离开了我生活的城市,去了空气潮湿气候阴冷的伦敦,那里有韩晓蕾。
一周后,我收到了福笙的E-mail,福笙在E-mail末尾问:“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句什么。”我回E-mail给福笙,然后按了发送。回到收件夹,看到了韩晓蕾的E-mail,她兴高采烈地告诉我,终于可以给我发E-mail了,福笙给她装了中文输入系统。
我慢慢移动着鼠标,逐字逐句地看,不放过一个标点。看了两遍,关上电脑,韩晓蕾的E-mail内容我已倒背如流。我没给她回,我决定去伦敦。
福笙的E-mail时不时发过来,末尾的结束语在千篇一律地重复: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什么?
我的回答从不重复,福笙知道我在撒谎,他要听到我的真话。我三缄其口,好像说了它就失去了发E-mail的动力。
2003年春天,我给福笙发E-mail让他到机场接我,我要在从机场到住处的路上一口气尝完英国各种口味的薯片。
在机场出口,我看见了福笙。他黑了瘦了,眼睛炯炯有神,像黑人的牙齿,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地富有光泽。我张着胳膊,像鸟儿一样扑向福笙,却扑进了韩晓蕾的怀抱,她竟然躲在福笙身后。她看着我,好像给了我一个天大的惊喜,在爱情面前,这样的惊喜喧腾不起效果。但是,我要配合人家演下去,假装很惊喜。
回住处的路上,福笙从背包里给我掏薯片吃,果然吝啬,竟真的一种口味只带了一片。在吞下第四枚薯片时,我看到了福笙手背上多了一片巨大而暗红的疤痕,我一把捉在手里:“和别人打架了?”
韩晓蕾没心没肺地哏哏笑,抢着说:“这是福笙去中餐馆偷师的代价,他发誓要学会做菜,养好我的胃。”
我缓慢了对薯片的咀嚼,我闭上眼睛努力向后仰头,韩晓蕾摸了摸我的脑袋:“美娇,你怎么了?”
我不肯睁眼:“飞机后遗症,有点儿晕,还有,我想我老妈了,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现在她一定坐在电话机边,望着伦敦的方向掉眼泪呢。”说完眼泪就一滴一串地落下来,我总算给流泪找到了合理的借口。穿过眼泪,我看到一个叫郭美娇的傻妞,她傻乎乎地等着一个叫福笙的男生来追。等来等去,爱情却已被遗失在等待的路上。
我的初恋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我忽然感觉自己很多余。
那天晚上,福笙狠狠地喝了两瓶啤酒。很没出息地醉了,他抬起醉眼说:“美娇,你还没告诉我,在青岛机场安检口,你究竟说了什么?”
我盯着他,悲愤地大喊:“你就那么想知道我究竟说了什么吗?”
“想,韩晓蕾也想。”
“好吧,我说郭美娇爱福笙!”说完,我摔门而去,对身后面面相觑的两人视而不见。街边的流浪猫惊异而诡秘地看了我一眼,被我的呜呜大哭吓得落荒而逃。
那天晚上,韩晓蕾上街找我,很远很远地看着我:“我问过你的,你说不爱他,可是,当我知道你爱他时,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我爱他。”
“谁让你不早说呢。爱得早不如说得早。”
最后,韩晓蕾问:“我们是做情敌呢还是继续做朋友?”
我仰着头,想啊想啊,想得很难受,半天才说:“做情敌我也得不到爱情,你以为我傻呀,连爱情和友情一块扔了?”
然后,我们呱嗒呱嗒地跑向彼此,在街中紧紧地拥抱。可我还是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