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整个研究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阶段:
1)解释的起点(解释的准备)。这一阶段要完成两个任务:第一个任务是选择和准备解释的实体。“准备解释行动”实际上就是完成文本的固定任务,即获得研究的文本过程。帕克对道德行为的研究所采取的是通过录像记录行为的方式,在他看来这最能充分体现出行为的互动特征和时间特征。当把录像转换成为书面记录时,就产生了进一步的固定,此时,传统的符号替代了听觉语言,肢体动作和活动被忽视或“被描述”了,失去了语调或语调被类属化。所以,在转录的过程中,要尽可能把转录的副本作为录像带的提醒物和记忆器。也就是说,转录要尽可能详尽,同时每一个录像记录部分相应的声音都被转录到一个录音机里。
说话人的身份被注名在副本上,其他的信息如所说的话是指向谁的以及非语言特征(手势和动作等)也要予以注明。一旦研究者完成了这些任务,就会对这一事件形成一个明确的认识。“选择正确的实体”就是确定一个解释的突破口。在道德冲突所呈现的事件的多个方面中,选择其中一个来进行详细的研究。帕克通过反复地看录像带,把“burning”(“burning”是指被暴露的受害人)作为考察的主要方面,作为解释的实体。第二个任务是进入实体。找到一个适合的进入已经选定的实体的方式:即保证一个适当的阅读文本的视角。研究者可以尽可能避免按照主观想象或通常接受的错误概念来理解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批判性地检验我们的预设。在帕克的研究中,他主张从正面的和负面的两个方面来确定自己的视角。
负面的方式是确定自己所了解的行为主义和认知-发展理论对道德行为和道德发展的阐述,这些阐述可能会成为必须避免的错误的概念。此时的任务是要与这些概念保持一定的距离。正面的方式,就是对道德行为已有的文献进行广泛的阅读。通过这些阅读,研究者形成了对社会行为认识的三重视野:作为在世界上的一种筹划模式;作为一种对他人的影响;作为一种结构化的情感和情绪。也形成了三个相互影响的关注的焦点:人们保持或改变了的相互间的距离或“亲密性”;个体的相关的道德“地位”;有关讨论的问题的“神话”。
2)作为说明的解释。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说明消极的一面。就是对事件日常的理解。研究者的实践的和日常的理解,虽然为我们对事件的理解提供了一个必要的入口,但很容易忽视和掩盖某些行为,通过这一入口所得到的理解事件和实体都不完整。此时那些干扰我们理解的因素就成为值得关注的焦点。这些在实际理解中的差距、障碍和阻碍能促进解释。通过对它们的聚焦,我们可以带来视野上的改变,这样能扩大我们解释的视阈。二是说明积极的一面。不断地以某种参照或标记来为我们显示或指示事物,或指导我们去做什么。参照物的范围非常广泛,超越了文字符号。海德格尔指出“路标、边界石、信号、旗帜等等”都可以参照。其中最主要的是社会背景的参照。
3)促进说明。就是对正在发展的事物的扩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其一是通过对所发生的事情的“简单的描述”。其二是追问为什么事情像所描述的那样,对简单的描述进行质疑、修正或证明,这样就把互动行为的因素组合在一起,发现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三是在解释发展的过程中,要允许模糊性存在。任何一个文本或行为都可以以多种方式来解读。不存在一个解释能彻底完成的一点。
4)获得研究的结果。通过对大学生道德行为的分析,帕克认为,在无生命危险的情境下,burning被其受害人理解为无耻的精神欺骗,而那些实施欺骗的人则错误地认为是无伤大雅的娱乐。
5)反常与再解释。帕克认为,对解释性研究的说明必须报告出解释中存在的反常现象和瑕疵,指出哪些内容还没有得到理解。并对它们重新加以解释和说明。
4.解释学研究方案的贡献与局限
现代解释学哲学的发端就是为了弥补自然科学方法论上的不足。无论是施莱尔马赫、狄尔泰、海德格尔、加达默尔,或是利科尔,他们都充分认识到把自然科学研究方法运用于人文科学的研究是步入了歧途。这与倡导人文科学心理学的人本心理学家不谋而合。在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者看来,从广义上来说,所有的心理学研究都涉及解释,包括传统实证主义的实验心理学。传统研究从研究的开始到结束都有解释的参与——其研究立场、方法的选择,为收集资料所提出的问题以及资料收集和分析都涉及解释的活动,只是研究者没有清晰地反思这一事实而已。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者很早就意识到这一解释的活动,并认为解释是心理学研究所固有的特征。他们反对科学主义心理对人所进行的还原化的处理,认为人是一种有对象意识、自我意识、有目的的存在,因而研究人的方法不能沿用对自然物进行研究所采用的方法;每一个人都是情境性的存在,像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那样把人限制在实验室和抽象出来的方式不能揭示人类存在的真实面貌;每一个人又是历史的存在,在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个人的价值是不可避免地涉入其中的,像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所倡导的客观的真理是不可能实现的,随着文本历史背景不同和时代的变迁,文本的意义和对文本的解读都会发生改变,因而解释学研究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对现象的理解是通过研究者的直觉获得的,研究者自身领悟、研究者过去对现象的前理解在对现象的理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解释学研究否认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否认只有前者才具有科学研究的价值。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者所倡导的这些主张关注到了人的主观性、历史性的一面,这对于科学主义心理学对人的“自然化”认识和处理无疑是一重大的修正。正因如此,很多心理学理论家指出,解释学研究在很多方面超越了经验主义、理性主义的某些局限。
与其他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相比,解释学研究方案有着自己独特之处。吉尔吉等人认为,解释学研究与现象学研究方案的最本质的差异在于两个方面:解释所赖以的基础(资料基础)以及达成这些解释的程序。与现象学研究方案相比,其研究范围更广泛,不仅可以对自身经验描述的研究,而且还可以对外在行为的研究,不仅考察经验、行为本身,而且还关注经验行为得以产生的相关背景——这一立场更接近人类经验行为实际。对于研究者在研究中的地位,解释学研究批评了现象学研究要求研究者对过去经验还原的做法,认为悬置是不可能彻底实现的。在现象学研究中,研究者对资料的分析仍然是脱离情境的,研究者仍然是冷漠的,通过悬置自己的理解实现对现象“本质”的把握——这仍然残留着实证主义的假设。而解释学研究主张意义是建构的不是对现实的发现,在研究中研究者并不是价值中立的冷漠的观察者和实验者,而是把自己的兴趣、偏见带到对文本的解读中,主张只有在研究中充分考虑到、认识到自己对所研究问题的“偏见”,才能实现对所研究文本的真实的理解。解释学研究对现象学研究方法的批判有着其合理之处。另外,解释学研究所主张的研究中解释学循环带有了辨证的意蕴。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者主张要实现对事物的理解,必须通过解释学循环过程。通过在整体和部分之间、说明与理解之间的循环,不断修正偏见,获得对现象的最近似的了解。最后,解释学研究不仅像其他研究那样关注“是什么”的问题,还关注“怎么样”的问题,揭示问题更深层的意义,解释学研究的最终目不是在一个描述性说明中反观现实,而是要改变现实使它变得更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现象的理解和说明,促进我们的理解和澄清我们的行为。解释学研究方案的这些独特视角和主张使它在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人本心理学实践来看,解释学研究的发展仍然很不成熟,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如,解释学研究没有形成像现象学研究那样可以遵循的研究步骤和过程,这大大限制了解释学研究的广泛运用。此外,由于解释学哲学本身的纷繁复杂,在很多哲学家之间的思想甚至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和冲突,而心理学家在自己的研究中对这些思想的吸收明晰性不够,所以为考察研究结果带来一定混乱。因此有人批判解释学心理学研究还没有明确自己的研究主题,还有的研究者质疑解释学研究是否会形成自己的特征,指出有的研究资料贫乏,难以评价,而有的研究并没有体现出解释学的特征,很难把它们与其他的研究区分开来。同时,解释学研究方案主要还是建立在方法论解释学上,更注重对人类经验行为的理解认识上,哲学解释学所阐述的对于人类存在意义的追寻并没有予以足够的关注,也就是说,在事实与价值的关系上,解释学研究虽然承认价值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实践研究中还只是停留于对事实的认识与理解上,忽视了对意义与价值的研究。另外,解释学研究将研究的对象聚焦于“文本”中,即通过书面的或者口头语言固定下来的材料上,语言获得了无可取代的至上地位。他们认为只要对由语言所获得的文本的解释,就能实现对人类经验、行为的理解。其中,他们没有意识到语言本身的局限性。人类的很多经验实际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解释学研究只能对那些可言传的经验进行解释和说明,而不能实现对所有经验、行为的解释与说明。最重要的是当心理学家们在倡导心理学研究中的解释学方法时,否认了其他研究方法的价值,一方面它批判心理学研究中实证主义霸权,另一方面通过树立解释学研究,使之成为心理学研究中的新霸权。正如人本心理学家哈林(Halling,Steen)在评价帕克和爱迪生的工作所指出的那样“在书中,作者试图说明这些‘主义’(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都是有问题的……作者的目的是非常有野心的:是为了说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极大的局限性,只有解释学才能成为研究的主要范式”。这种非此即彼的二歧视野势必导致对其他研究取向所关注的问题、方法的忽视和消解,不利于心理学研究方法论的健康发展。
尽管解释学研究存在着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但是很多西方学者非常重视解释学在心理学研究中的价值。如,有心理学家指出,心理学研究方法有两个传统:以实证主义和后实证主义为哲学基础的实征分析传统和解释学传统。而当前正由实征传统向解释学传统转换。加拿大人本心理学家芮妮甚至提出以解释学来统一人本心理学的主张。芮妮指出,目前人本心理学研究中呈现出三种不同的研究方式:一部分人把人本心理学看做艺术和人文学科,主张在研究中融合理想主义者的理论化过程和艺术操作;一部分把它看做是研究,崇尚经验主义和实证方法;还有一部分主张非实证的、质化研究方法。她主张将这三者加以整合,而整合的基础就是把解释学作为方法的主旋律。她通过对人本心理学的代表人物(如马斯洛、罗杰斯)研究的考察指出,人本心理学的经典研究中都包含了解释学精神,并且在当前人本心理学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现象学研究和扎根理论研究中都渗透了解释学研究原则。因而芮妮指出,人本心理学如果建立在解释学研究基础上,就能在现实主义和相对主义之间寻找到一种平衡,促进人本心理学乃至整个心理学的发展。
实证主义科学哲学正在逐渐受到冲击,这是不争的事实,解释学哲学在20世纪突飞猛进的发展也是有目共睹的。在新世纪里,解释学哲学还在不断发展着,人本心理学的解释学研究也还在不断完善之中。在未来,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如果要实现统一人本心理学方法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必须要发展“解释学研究的元方法论”,需要明确解释学研究的具体操作方法,并能加以验证等。惟其如此,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方法才能真正为理解人类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