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写作文,语文老师经常让我们写刷牙和洗澡之类的命题作文,忘了是600字还是800字,现在看都不是太长的篇幅,只是当年一个字一个字,还手写(没有一上学就用电脑打字的幸运),凑满一篇作文非常的辛苦。仅仅作为一件体力活就已经够辛苦了,别说还得动点小脑子。
比如命题作文是“刷牙”,写完“挤牙膏,上上下下刷三分钟”之后我就傻眼了:接下去除了漱口之外,已经没有别的内容啦,这才50个字。写“洗澡”的作文也是这样的情况,逼不得已要把自己穿上的每一件衣服都写出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都写了,衣服大小尺寸也都写了,但也刚满100个字。
不独我会遇上“写不下去”的困难,其他同学当然也是。记得有个家伙耍小聪明,欺负语文老师视力不好,在带有格子的作文本上,一个字占两格地写,写满一页交了作业。结果当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视力不好的老师一定会戴眼镜的。
在作文课之前我们还有造句课。这就叫先学走路再学跑步。第一次要求造句我才只识“你、我、他、一、二、三”等不多的几个字,完全是个菜鸟。但相比作文,造句从一开始就没有难倒我。在那堂充满了嘈杂声的语文课上,我先是看了看年轻的语文老师,随后又扫视了一下周围的同学。这并非说明我正为造句绞尽脑汁,纯粹是在耍。
最后语文老师要开始收作业了。我飞快地在作文本上写上歪歪扭扭的四个字:“爸爸打我”,没有使用句号,早就得意忘形。
第二天又一堂语文课。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年轻的女老师凑近了我,小声问:“你为什么造了这个句子?”
语文老师年轻的香喷喷的体味让我不安。我紧张地说:“因为我爸爸昨天刚好打了我。”
老师一脸惊奇,道:“问题不是你爸爸有没有打你,而是我还没教你‘打’这个字啊!”
这一刻,我内心顿时骄傲无比。应该说是情理之中的得意洋洋吧。我该怎么解释这一切呢?语文老师并没有得到肯定的答案就走了。
几天之后我成功获得了语文课代表的职位,真得感谢我爸在适当的时候打了我一顿(如果他在不适当的时候不打我那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