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前我就挣过钱,第一笔还是在我十二岁的时候。那时候我老家附近有一座钢渣山,是上海某个钢铁厂堆放和处理垃圾的小后方。虽说不像《血色黑金》里的石油那么令人激动,毕竟只是钢渣,但每次大卡车载着几吨重的“垃圾”到来后都会引起我和同伴们的欢呼。没等大卡车停顿好,我们就迅速攀登上那座还在冒烟的钢渣山。谁先抢占到山头自然就是山大王,可以清楚地告诉大家哪儿的黑烟冒得更浓密,那就是新鲜的钢渣垃圾堆。山大王可以指挥余下的小喽啰去捡拾“钢”,按照我们的“规矩”,山大王还能在最后把钢渣卖给收废铁的生意人后“分成”。我印象深刻,隔壁村的一个混混曾经捡到一大块废钢,他把那大块的“不锈钢垃圾”捧在怀里然后迅速地像一股烟那样就消失了。据说他后来找了个好买家,把那宝贝卖出了一百二十元大洋。乖乖,这在那时候,尤其是对我们这些穷孩子来说,可是一个天文数字。不过怪他目光短浅,此后他的“生意”一落千丈,我们再也不允许他加入我们这支“捡拾钢渣小分队”。在我们的齐力恐吓下,他也不敢跟我们一堆人横,乖乖地让出了本应有他一份的钢渣山地盘。
除了捡“钢”我们还有另外一些挣零花钱的办法。在钢渣山和钢渣路的边上,那个十字路口人来人往(现在是一个菜市场,可见的确是一个好地段),有一年夏天我和我的另外两个伙伴做起了小本生意:摆摊头卖茶水。原料是土生土长的薄荷叶,现在已经很少见,只要将它们放进水壶煮沸开水,“薄荷茶”就告完工。我们提着一大壶“薄荷茶”在路边吆喝,自己能感觉到那种成为了一个劳动者后的光荣。第一个光顾我们的是个卖眼镜的生意人,他提着一排墨镜,看样子因为行走了太久而疲惫不堪。一毛钱一杯,他接连要了两杯。
整个暑假我们卖茶水一共赚了三十多大洋,但是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我们就拿着这笔款子到游戏机房去挥霍了。不到一个下午,在我们专注操纵游戏机后,钱就属于了游戏机房那个一脸横肉的老板。没错,那就是1994年夏天发生在我和我的同伴们身上的事情。
其实小时候我妈常对我灌输“钱很重要”的思想,感谢她试图给我带来这方面启蒙所做的努力。但那时候我“衣食无忧”,又自以为是,自然没怎么听进去。很多年后当我大学毕业,两手空空,觉得落寞的同时不免也感叹:我妈她虽然经常错,但在“钱很重要”这一点上,似乎她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