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这种产权安排下,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一般统一在企业家族的手中,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完全掌握在所有者的手里,保证了经营者的行为取向与企业利益之间的激励相容,因而不存在经理的激励问题和代理成本问题。同时,又由于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多为家族内部成员,家族的共同利益关系也降低了这些经营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机会主义行为等代理成本,即家族成员及其之间的忠诚关系作为一种节约交易成本的资源进入企业,家族伦理约束简化了企业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或者,即使有些家族企业把经营管理的一般职能交给非所有者或非家族成员,但这些经营管理者不拥有重要的决策权而家族成员仍拥有大部分股份,家族控股者可以直接通过董事会决定这些经营管理者的去留,所以代理成本也是很低的。
再次,责权利的高度统一利于家族企业决策。要使决策者减少决策失望和做出最优化的决策,一个重要的保证是来自产权制度对决策者的约束,这就是决策者必须对决策的后果负责任。家族企业产权制度的特征是家族成员拥有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企业的所有者就是决策者,这就迫使家族企业的决策者在决策时非常谨慎,能够从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考虑每一项重大决策。因此,这种责权利高度统一的产权制度正是家族企业做出最优化决策的重要保证。总之,在这种产权配置下,以“家长”为核心的决策机制能够有效保证企业重大决策的有效性及其修正错误的灵活性,可以减少决策中不同利益者之间的矛盾、摩擦,利于企业决策的制订、执行和反馈,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决策成本和协调成本。特别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这种产权制度更具明显优势:可以节约决策时间,企业能够当机立断,迅速做出反应,把握商机,减少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迅速立足和快速增长。
3.内源性融资是当前家族企业融资的主体性选择
首先,在创业阶段,家族企业内源性融资具有明显优势。以美国为例,创业阶段的家族企业初始融资具有明显的优势。美国小型企业管理署曾发起过一次调查,想了解新兴企业是如何获得风险投资的。调查结果令人震惊:75%的新兴企业通过“非正规投资途径”来发现和获得财务支持——“非正规投资途径”是指由资金寻觅者和投资人所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而被调查的新兴企业基本上都是家族企业。这一调查结果表明美国的家族企业初始投资主要来源于以创业者为中心的,与创业者有特殊社会关系的群体。我国的情况亦大体相似。根据浙江省工商联合会2002年对浙江120名非公有制代表人士的调查显示,他们的创业资金来源主要是原来劳动所得,综合平均为31.02%,其次是银行贷款,综合平均为24.71%,第三是亲朋好友借款,综合平均为19.86%,即直接和间接来源于创业者的创业资金平均达到创业资本金的50.88%。以上数据表明,家族企业在创业初期,可以凭借家族成员之间特有的血缘关系、类似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及相关的社会网络资源,能够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迅速聚集创业资本金。家族利益的共同性和目标的一致性会使全族人员在创业初期全情投入,团结奋斗,甚至可以不计报酬地忘我工作,因而能够在很短的一个时期内获得竞争优势,较快地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
其次,由于中国当前特定的经济金融体制主要是对国有企业服务的,选择内源性融资是家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可靠保证。当前,对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来说,外部融资的渠道仍然不够通畅,体制方面的种种限制仍旧存在,家族企业为了筹集生产建设所需大量资金,不得不大量依靠家族进行内源融资。由于家族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创业时期企业的经营风险无疑偏大,家族资金的介入实际上承担了类似高科技发展中的创业风险投资资金的作用。根据调查,我国私营企业的开办资金最主要来自于本人原来的劳动或经营积累,占56.3%,亲友借款占16.3%,两者相加达72.6%,表明内源性融资是当前家族企业融资的主体性选择。据张厚义等2002年的调查也表明:当前以家族企业为主要管理形式的私营企业的融资顺序大致为企业积累、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亲戚朋友筹款、民间借贷等。同发达市场经济中现代企业相比较,目前中国的家族企业资金来源与资本结构的特点有二:其一,家族企业的融资次序与现代企业大体相同,即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再就是从银行或非银行机构负债融资,只有极少数企业能公开发行股票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其二,与现代企业相比,家族企业负债率明显偏低,换言之,家族企业未能充分发挥债务杠杆的作用。
再次,目前家族企业受自身规模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制约,也是其选择内源性融资作为主体的一种必然。目前,家族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比例太小而过分依赖于内源融资,显示出企业内源融资倾向。就其倾向的实质,是其融资能力和转轨时期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环境双重选择的结果。受自身规模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制约,家族企业难以进行外部融资。更重要的是,目前家族企业主体仍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财务规章制度尚处于逐步规范过程之中,企业信用还有待建立、提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很难获得对企业信用的完全信息,难以对企业做出客观的风险评定,出于谨慎考虑是不会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的。至于股权融资,更是很多家族企业可望而不可即的事。这也是中国家族企业之所以面临融资环境极为狭窄的一个重要原因。
4.国家政策和市场空间为家族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
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家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客观性。首先,国家政策的逐渐放开为家族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新中国建立后一段时期,我国进行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经济被作为资本主义的尾巴遭受了严厉打击。因而,那个时期中国的企业几乎都是为了稳定国家经济、创造就业机会而建立的国有性质的企业,至改革开放前夕,中国的家族企业几乎绝迹。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中国的经济体制逐渐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有机组成部分的私营经济,逐渐得到国家政策的认可,私营经济由建国初期“资本主义的尾巴”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合理补充和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上市公司审批制向核准制的转变则使得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成为可能,这也为私营企业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党的十六大进一步肯定了私营经济的作用,明确对私营经济的态度:“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提到了新中国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家族企业经营为主的个体、私营经济迎来了再次创业的大好时机。
其次,地方经济发展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为家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宏观和微观环境。一方面,从地方政府的需要来看,迫切需要发展地方经济,这就为家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区域宏观环境。全国统一的市场并未形成,区域经济需要大量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与地方经济密切相关,大多数家族企业以服务地区经济为主,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已经或正在发挥着重大作用。另一方面,家族企业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微观基础。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市场活动主体受利益的激励和约束。家族企业对自身经济利益的关切是市场得以发挥资源配置的内在动因。家族企业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调节生产和经营,从而使企业市场行为表现为理性的经济行为:从产品市场看,家族企业理性行为表现为“物美价廉”,具有价格和质量竞争优势;从人才市场看,家族企业的理性行为表现为“出钱找干事的人”,充分体现人才使用的高效率;从资本市场看,家族企业的理性行为表现为先开发出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而后进行合理融资,发挥资本的最大效用。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优化企业资源要素的作用,需要大量家族企业这样的市场微观主体存在。
再次,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则为家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强调竞争,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在市场竞争规则下,大量家族企业不但没有被淘汰,反而日益表现出强大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且在与许多国有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优势。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现实根据,家族企业的存在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合理性。
5.职业经理人市场及法律不健全是家族企业得以存在的外部环境
职业经理人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的西方国家,是伴随大量家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而出现的。中国的职业经理人概念和角色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末,通常特指企业外聘总裁或总经理,是职业经理人序列的最高端。从实际上来说,中国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完善,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并没有建立起来。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合格的职业经理人本身的供给是不足的,不能满足当前家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职业经理人要求具有精湛的业务能力、优秀的个人品格和健康的职业心态。职业经理人的这些特征,需要建立完善和充分的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实现,而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市场经济发育还不成熟。从国内企业界的现实来看,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阶层似乎尚需时日。二是职业经理人的评估机制和信用机制很不完善,不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在人才市场上滥竽充数的现象十分严重。现实中,一些职业经理人员为追求过高的灰色收入,不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声誉,坑蒙拐骗、制假售假,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更有甚者,职业道德低下、坑害老板、卷款而逃、隐瞒或扭曲信息、中饱私囊、架空老板、另立山头、带走原企业客户和机密等这样的例子很多。这极大地破坏了职业经理的形象。在这种情况下,家族企业要将自己的企业和财产交给局外人来打理,总是让人不放心的。即使有一些家族企业大胆聘用外人,使企业管理效率大大提高,但这种合作成功率较少。在诸多现实面前,家族企业的所有者为了安全方面的考虑,也不得不采取家族制管理的形式。另一方面,家族企业长期处在受歧视的法律环境,最主要的是反映在行业准入上的歧视。虽然现在比复兴之初,家族企业作为“补充”时限制少了,准入的行业越来越多,现在是非禁即准,但至今仍难以与国有、“三资”企业平起平坐。此外,在税收上、信贷政策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为适应这种受歧视的法律环境,从现实出发,只有选择家族企业,靠家族的凝聚力、认同感和一体感才能化解歧视带来的难题(如贷款无门);靠家族中的关系圈,才能解决供、产、销各环节上的难题,并通过信息沟通,减少风险,争得企业生存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