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黄宗羲打破了传统的君尊臣卑、“君为臣纲”的传统思想,主张提高士大夫的地位,这是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有力批判。他还对封建专制主义法制进行批判,认为应废除专制主义的“一家之法”,恢复“天下之法”。他把所谓“三代以上法”理想化,认为它是为天下而立的,是为人民生养教化而设,“三代以下之法”是为保持私家政权而设,所以必须废除专制的一家之法,强调改革法制的重要性。黄宗羲还提出了以学校作为议政机关的思想。
三、“工商皆本”的社会经济思想
先于黄宗羲的东林党人,早就提出了“工商本业”观念,黄宗羲则沿着这一思想,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思想。他顺应明末清初社会经济中市民工商业发展的要求,站在市民阶层的立场上,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思想,以肯定市民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维护其经济利益。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
他认为那些不求实学实用的末流儒者,歪曲了先秦以来的儒学实践精神,把工商与农对立起来,崇农抑商;而他认为,其实无论工与商,和农一样,全都是“本”。
黄宗羲的“工商皆本”思想,是对中国历史上将工商视为末流,并视商为“奸”观念的反叛。中国古代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在精神文化传统中,具有很强的实践理性精神,在此精神支撑下,本该有着注重实用实际知识包括注重工商业的特点,但由于一般的儒者,不务实业,空谈道德、性理,抽掉了其实际的物质基础,蔑视工商业,视之为“末”、为“奸”,看不到工商业活动中所蕴涵的物质和精神内涵,看不到其中丰富的实践内容,因此在世人心目中工商业一直受到贬抑。黄宗羲的思想则为工商业正了名,具有新开风气的意义。
四、“气外无理”、“心即是气”的哲学思想
黄宗羲的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对宋代以来理、气、心关系问题的思考上,他的哲学思想是与他的政治、经济思想相关的,为他在政治、经济思想方面的思考奠定了基础。黄宗羲的哲学思想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理气关系问题上,批判程朱学派的“理在气先”,主张“理在气中”;二是在心物关系问题上,接受了王守仁的“心外无理”观点,反对“理在心外”,主张“一切皆心”。
关于理气问题,黄宗羲认为“理”和“气”不可分,“理”依“气”而存在,随“气”而变化。他说:理为气之理,无气则无理。
从宇宙整体看,“气无穷尽,理无穷尽”,理气是永恒无限的、无始无终的;从万事万物来看,理的变化是随气之变化而动的。
不以已往之气为方来之气,亦不以已往之理为方来之理。
天地之间,只有气,更无理。所谓理者,以气自有条理,故立此名耳。
黄宗羲的这种“气外无理”思想,否定了程朱学派以“理”为最高实体的观点,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对陆王学派形上形下相统一传统的继承和改造。
关于心物关系问题,黄宗羲的思想观点与他对理气关系的看法在逻辑上并不一致。如果顺着理气相依观点的逻辑思路,在心物关系上就应视物为心之根本。但在这方面,黄宗羲在陆王心学之后,既受之影响,又不完全赞同陆王心学“心即理”观点,而提出了“心即气”观点。他认为,世界是“气”的世界,又是“心”的世界,“心”才是最高的实体。他说: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
故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
如果说,黄宗羲指出的“穷理者”即人的认识是“究此心之万殊”,还有一定的合理意义,即看到认识具有人的主观性,打上了主体烙印,那么他进一步提出的“心即气”的学说,就显示出其思想的逻辑矛盾。他说:人禀是气以生,心即气之灵处。理不可见,见之于气。性不可见,见之于心,心即气也。
气未有不灵者,气之行处皆是心,不仅腔子内始是心也。即腔子内亦未始不是气耳。
“气”没有不灵的,所以“气”就是“心”,“心”就是“气”。黄宗羲的“心即气”,也就是认为“心外无气”,一切存在都是即“气”即“心”的。
第四节 方以智的哲学思想
明末清初,伴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在中国社会出现的由虚返实的实学思潮中,出现了一股自然科学研究热潮。当时,一批倡导由虚返实,注重自然科学、博学等实证知识的思想家脱颖而出。他们在哲学方面,摒去心性及道德问题,专心于宇宙根本原理和事物的存在及其运动法则的研究;同时,在社会剧烈变迁、西学东渐的大背景下,学术研究中出现了会通古今、会通中西、会通哲学与各门科学的综合倾向。方以智以其博学深思的学术特点成为这些思想家的突出代表,并成为早期启蒙思潮中独具特色的一面思想旗帜。
一、生平简介
方以智(1611-1671年),字密之,号曼公,明亡后变姓名为吴石公,出家后名无可,号浮山愚者,又号药地、极丸等,安徽桐城人。青年时游学江浙,结交当时名士,为复社领袖之一,参加了驱逐阉党阮大铖的活动。30岁中进士,授翰林院检讨。李自成攻入北京,建立大顺政权,曾指名留用方以智,但他以死相拒,相机逃出,投奔南明弘光朝,又屡遭阉宦诬害,长期流亡岭南,与王夫之结为知交。清军南下,在隐居处为清军捕获,胁迫为官,但他严拒威逼利诱,于梧州云盖寺出家,潜隐着书。但终为清廷所捕获,由南昌押送广州,途中病死于舟中。
方以智有深厚的家学渊源,曾祖、祖父、父亲及他的三个儿子都是着名学者。他幼年聪慧:年十五,群经史子略能背诵,博涉多奇,凡天人、礼乐、律数、声音、文字、书画、医药,下逮琴剑、技勇,无不究其旨趣,着书数十万言。
有《通雅》、《物理小识》等着作。晚年潜心研究哲学,着有《东西均》、《药地炮庄》、《易余》、《性故》、《一贯问答》、《愚者智禅师语录》等,学识为黄宗羲、王夫之所敬畏。
二、“质测即藏通几”的科学哲学观
方以智对博物之学和哲学都有浓厚的兴趣,他不同于当时理学家要从研习具体事物以了知天理,而是要在具体物理上概括出哲学根本道理,这个道理不单是对宇宙法则的一种伦理体认,而是直接认知宇宙法则本身。
方以智对哲学的具有时代特点的贡献在于,力图结合科学的新发展进行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研究。他把学术对象划分为“质测”、“宰理”和“通几”三大类。“质测”,是研究“物理”的,即指自然科学;“宰理”,是研究“治教”的,指社会政治学说;“通几”,是研究“所以为物之至理”,即根本原理的,指的是哲学。他说:考测天地之家,象数、律历、音声、医药之说,皆质之通者也,皆物理也。专言治教,则宰理也。专言通几,则所以为物之至理也。
“考测天地之家”,即从事具体事物研究的学者,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质测,质测的对象是物理。“质测”之“质”即事物的形质,是物理的承担者;“测”即考察、测量等用数量关系把握事物之理的活动。质测是一种实证的知识活动。他说:物有其故,实考究之。大而元会,小而草木螽蠕,类其性情,征其好恶,推其常变,是曰质测。
所谓“通几”,方以智解释说:通观天地,天地一物也。推而至于不可知,转以可知者摄之,以费知隐,重玄一实,是物物神神之深几也。寂感之蕴,深究其所自来,是曰通几。
这里的“几”,指细微的变化,亦即事物运动变化的内在源泉;“以费知隐,重玄一实”是说由现象认识本质,最深刻的本质也属于客观实际;“物物神神之深几”是指事物运动变化的最深刻原因;“寂感”来自《易·系辞》“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指主观如何反映客观的认识论问题;“蕴”指事物内在蕴含的道理;“通几”即研究事物变化根源的学问。
关于“质测”和“通几”的关系,方以智是从两个角度来说明的。一方面,他指出:质测即藏通几者也。有竟扫质测而冒举通几,以显其宥密之神者,其流遗物。
这就是说,“质测”之学的具体知识中蕴含了“通几”之学所探求的原理,“通几”不能离开“质测”,而应以“质测”为基础。如果排斥“质测”之学去抽象空洞地讲“通几”之学,自以为高深莫测,不过是脱离实际的空谈。另一方面,他说:通几护质测之穷。
这是说,“通几”之学又可以帮助克服各门实验科学的局限和片面,科学应以哲学为指导,探求自然规律,才能达到“合外内,贯一多”的全面认识。因此,他指出:学者勿欺而已,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或质测,或通几,不相坏也。
哲学与科学是相辅相成的,决不相互妨碍。
方以智以这种科学的哲学观,反思了万历年间,由西方天主教的传教士带到中国的西方自然科学知识:万历年间,远西学入,详于质测,而拙于言通几;然智士推之,彼之质测,犹未备也。
泰西质测颇精,通几未举。
在他看来,西方传入的自然科学有其精到之处,但其哲学、宗教思想比起中国哲学达到的水平是没有价值和肤浅的。他所肯定的是西方人精于实证知识这一点,而且也把西方人的质测之学作为他学习的对象和知识结构的重要方面。方以智在《物理小识·总论》中自述愿望:
智每因邵蔡为嚆(hāo蒿,作者注)矢;征河洛之通符,借远西为郯子,申禹周之矩积。
意思是说,继承邵雍、蔡沉的象数学,用河图、洛书的一般道理来论证具体物理,以西方人的质测之学为效法对象,对中国古代的自然科学理论加以引申发挥。这可以视为方以智实证科学的方法论纲领。这个纲领说明方以智的思想以象数学为基调,以及理性的而非笼统的、非神秘的思想方法。但这种象数学,在方以智这里注重的不是它的图式的推演、数字的框定,而是象数中实证的、能用数量关系表征的性质。因此,最近有学者认为:以往多推顾炎武为清代学说的开山祖师,实际上方以智的功劳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顾炎武主要在社会上较为通行的知识、观念及经书的注释中贯彻了实证思想,那么方以智则主要在自然科学中某些概念的说明和解释中运用了实证方法。他们对违反实证原则的臆断玄揣的批评,则是共同的。可以说,方以智是继承明代后期的实学而开清代实证主义思潮的第一人。
三、“一切物皆气所为”的气一元论
方以智作为一位自然科学知识基础雄厚的思想家,不仅介绍了自然科学知识,也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哲学的思考和探索,形成了气一元论的哲学观点。他早年所着的《物理小识》是一部科学知识资料类编,选录了从古代至明代后期关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和传说,也反映了与自然科学知识密切结合的哲学观点和思想。
(一)“一切物皆气所为”
方以智认为世界万物最终统一于“气”,一切都归于“气”。他提出“盈天地间皆物也”的命题,肯定整个宇宙是统一的物质存在。他说:盈天地间皆物也。人受其中以生,生寓于身,身寓于世。所见所用,无非事也,事一物也。圣人制器利用以安其生,因表里以治其心,器固物也,心一物也。深而言性命,性命一物也。通观天地,天地一物也。
这里所说的“物”,具有实体的性质。既然天地一切皆“物”,那么这个“物”是怎么形成的,其背后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呢?沿着这一思路,方以智继承了古代气一元论思想,对此问题做了回答。他指出:一切物皆气所为也,空皆气所实也。物有则,空亦有则,以费知隐,丝毫不爽,其则也,理之可征者也。而神在其中矣。
虚,固是气;实形,亦气所凝成者,直是一气而两行交济耳。
这就是说,天地之间的“物”,都是由“气”所为而成的,无论是虚体还是实形,都是“气”所凝成的。他还结合当时西方知识,对“气”的表现形态作了描述,提出“气形光声为四几”的新学说。他说:气凝为形,发为光声,犹有未凝形之空气与摩荡嘘吸。故形之用,止于其分,而光声之用,常溢于其余,气无空隙,互相转应也。
又说:气凝为形,蕴发为光,窍激为声,皆气也,而未凝未发之气尚多,故概举气形光声为四几焉。
“四几”是指“气”的四种变化形态。“形”是“气”所凝聚而成的,“光”、“声”是“气”所发出的。就其一来说,都是“气”;就其分而言,是四种形态。方以智把“气”、“形”、“光”、“声”称为“四几”,即认为这是四种最基本的物理现象。
(二)“凡运动,皆火为之也”
在《物理小识》书中,方以智谈到了中国传统中的“火”论,并用它与“气”一同解释万物变化的机理和根源。中国古代的“五行”说,将“火”与“金”、“木”、“水”、“土”一起并列为引起万物相生相克、运动变化的因素。用“火”来说明一切物质现象的运动属性,是金元以来中国物理科学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假说。方以智的祖辈、父辈及方以智的受戒禅师觉浪和尚,都曾用“火”解释具体事物,这些思想因素均被方以智吸收继承,并从哲学的高度加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