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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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的基本理论(1)

乔治·萧伯纳有过这样一段名言:“征服世界的将是这样一些人:开始的时候,他们试图找到梦想中的乐园,最终,当他们无法找到时,就亲自创造了它。”职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职业既不像家庭那样成为我们出生后固有的独特的社会结构,也不像货架上的商品可以供我们随意挑选。它更像一位朋友或一位合作伙伴,既存在,又不一定在眼前;与其结识不乏机缘,但更需要自我的设计和自我的奋斗。

职业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施展抱负之基、成就自我之途。当一个人步入职场的第一天,他就开始书写并度量着他的职业生涯;进入职场之前的时光,也不过是为选择职业做着准备和积累;当一个人退离职场开始安度晚年时,他仍会发现几十年的职业生涯早已在他身上打下了不可磨灭的职业印记,伴随他的一生。虽然我们要在职业生涯中度过我们的大部分人生,虽然我们天天从事着自己的职业,但我们很少去深究职业、职业生涯这些概念的含义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不了解这些概念对我们的职业和职业生涯似乎并没有多大影响。但当我们把职业生涯作为一个特定的学术和实践领域进行研究时,探讨这些基本概念的含义,就成为我们的首要任务。

1.1职业的基本概念

1.1.1职业的含义与特征

职业是社会分工的结果,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进步的标志。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职业的数量、种类、结构、要求都在不停地发生着变化。

在英文中,Occupation和Vocation都可以译为职业,但两者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Occupation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概念,在社会制度或社会分工的意义上使用,如职业分类等;而Vocation则是一个比较微观的概念,在个人层面和心理的意义上使用,如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等。

在中文里,从词义学的角度分析,“的职业”一词是由“职”和“业”两字组合而成。“职”字包含着责任、工作中所担当的任务等意思;“业”字含有行业、业务、事业等意思。《现代汉语词典》将职业解释为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

对于职业的学术定义,各种不同学派的专家和学者着眼于不同的研究目的,从各自不同的立场出发阐述了对于职业的不同理解,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观点。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对职业概念的分析各有侧重,但他们都涉及了职业的3个最重要的特征。

1.经济特征

从个人角度看,人们从事特定的职业,必然从职业劳动中获得经济报酬,以达到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此可以说,职业是个人获得经济收入的来源,是个人维持家庭生活的手段。从社会角度看,职业的分工是构成社会经济制度运行的主体,职业劳动创造出社会财富,从而为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奠定物质基础。

2.社会特征

职业本身就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每一种职业都体现了社会分工的细化。社会成员在一定的社会职业岗位上为社会整体做贡献,社会整体也以全体成员的劳动成果作为积累而获得持续的发展和进步。

3.技术特征

任何一个职业岗位都有相应的职责要求,而要完成职业岗位的职责要求,必须具有特定的知识和技能。所有的职业岗位都对任职者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考核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专业工作年限等有具体规定。只有达到职业岗位的起点要求才能上岗。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为职业下一个比较全面的定义,即职业一般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的以获得物质报酬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并能满足自己精神需求的、在社会分工中具有专门技能的工作。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劳动分工的结果。同时,职业也是社会与个人或组织与个体的结合点。通过这个结合点的动态相关,人类社会形成了共同生活的基本结构。也就是说,个人是职业的主体,但个人的职业活动又必须在一定的组织中进行。组织的目标靠个体通过职业活动来实现,个体则通过职业活动对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作出贡献。因此,职业活动对员工个人和组织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个人的角度讲,职业活动几乎贯穿于人一生的全过程。人们在生命的早期阶段接受教育与培训,是为职业作准备。从青年时期进入职业世界到老年退离工作岗位,一个人的职业生涯长达几十年,即使退休以后仍然与职业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职业不仅是谋生的手段,也是个人存在意义和价值的证明。选择一个合适的职业,度过一个成功的职业生涯,是每一个人的追求和向往。对于组织来说,不同的工作岗位要求具有不同能力、素质的人担任,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职责。只有使员工选择了适合自己的职业并获得职业上的成功,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组织才能兴旺发达。一个组织是否能赢得员工的献身精神、是否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它是否能为自己的员工创造条件,使他们有机会获得一个有成就感和自我实现感的职业。

1.1.2职业的分层与分类

1.职业分层

职业分层就是按照职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对职业的价值取向所做的职业等级排位。它以人们从事职业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为标准,为社会公众所认可。最早以职业角色为依据确定劳动者社会经济地位的学者,是美国人口普查局工作人员威廉·翰特。他将全部职业劳动者分为四个等级:依次是产业主、职员、熟练工人、一般体力劳动者。

不同的职业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职业活动的内容不同、工作的复杂程度不同、所需付出的体力脑力不同、工作的环境不同、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同、在组织结构中的权利不同、收入水平不同等。这必然使不同职业的社会地位不一样,这是职业分层的依据。如果只是笼统地宣讲不同的职业是社会分工的需要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当一个社会只注重总体而忽略作为其根本要素的个人时,就会以服从社会需要来抹杀职业的层次性,这是违背客观实际的。当社会重视个人时,必然承认职业的层次性,承认职业存在差别,通过给人创造平等竞争、自由择业的机会,促使人们积极向上,进而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从个人角度来看职业分层就是认识职业层次。职业层次是指在同一种职业或职业类型内部由于工作活动及其对人员要求的不同而造成的区别。按工作所要求的技能和责任心的程度职业一般分为6个层次。

①非技能性工作。这种层次的工作简单、普通、不要求独立的决策和创造力;

②半技能性工作。要求在有限的工作范围里具有一些最低程度的技能和知识或具备一种高程度的操作技能;

③技能性工作。具备熟练的技能、专门知识和判断力,能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④半专业性和管理性工作。指要求有一定的专门知识或判断力的脑力工作,对他人负有低程度的责任;

⑤专业的工作。要求大量的知识和判断力,具有一定的责任和自主权;

⑥高级专业性和管理性工作。要求具有高水平的知识、智力和自主性,承担更多的决策和监督他人的责任。

由以上叙述可以知道,决定一个人职业层次的应该是他的能力水平。一般用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或培训水平来代表他所达到的相应的能力水平。因而,不同层次的工作要求不同的受教育水平或培训水平,一个人的知识水平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其所要从事的职业层次。一般来说,第5、6层次的工作要求为大学生或研究生,第3、4层次的工作需要受过大学教育或受过中等程度的培训,而第1、2层次的工作只需要进行适当的工作培训即可。

由于人性的作用,每个人都试图登上职业阶梯的最高层次,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分工要求人们必须在所有领域和层次上工作。因而,当人们确定了自己的工作领域后,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自己的能力、价值观和希望,以决定自己在所选择领域的某个层次上开始工作及想要达到的层次目标。

2.职业分类

职业分类是指国家采用一定的标准和方法,依据一定的分类原则,对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各种专门化的社会职业进行全面、系统的划分与归类。工作分析是职业分类的基本方法,职业分类的工作分析法是根据工作的基本属性对每一种职业活动进行分析,按照工作特征的相同和相异程度进行划分与归类。科学的职业分类是职业社会化管理的平台,也是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一个国家职业体系结构的形成,为人们了解社会职业领域的总体状况奠定了基础,也增强了人们的职业意识,促使人们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社会对职业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新的职业也在不断产生。因此,职业的分类也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历史和国情不同,职业分类的具体情况也不同。最早进行职业分类工作的是英、美等西方国家。英国在1841年将职业分列了431种。美国在1820年的人口普查工作中就已列出职业统计项目。1850年,美国进行了专门的职业普查,划分了15大行业、323种职业。

1860年又增至584种。1965年确定为21741种。到了1980年,《美国百科全书》认定美国有25000种职业。法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确定的职业是8600种。加拿大1982年出版的《职业分类词典》将职业分为23个主类,81个子类,499个细类。日本的职业分为12个大类,52个中类,279个小类。前苏联国家劳动和社会问题委员会1986年宣布,他们国家共有6982种职业。

从以上各国职业分类的情况中可以看出,各国职业分类的标准是不一致的。为了使国际间的职业分类具有可比性,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国际标准职业分类》。1966年在日内瓦第11届国际劳工专家统计会议上通过了《国际标准职业分类》的修订版。目前根据国际职业分类的通行做法,职业分类一般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四个层次。大类依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中类是在大类的范围内,根据工作任务与分工的同一性进行分类;小类在中类之内按照工作的环境、功能以及相互关系分类;最后,细类在小类的基础上,依照工作的工艺技术、操作流程等相似性和同一性再作划分与归类。例如,国际劳工局就将职业分为8大类:专家、技术人员及有关工作者;政府官员和企业经理;事务性工作者和有关工作者;销售工作者;服务工作者;农业、牧业和林业工作者,渔民和猎人;生产者和有关工作者,运输设备操作者和劳动者;不能按职业分类的劳动者。8大类之下又划分为83个小类,284个细类及1506个职业项目,所列职业1881个。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我国的国情,开展了大量的职业分类调查工作,参照联合国国际劳工局的《职业标准分类》,制定了有关职业分类的标准与政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先后制定了国家标准《职业分类和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修订了国家标准《职业分类和代码》,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职业分类和代码》将我国的职业分为8个大类,63个中类,303个小类。8个大类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办事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农林牧渔劳动者;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1.1.3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职业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反映。但是,职业不是伴随人类社会的形成而产生的,而是社会劳动分工的必然产物,并随社会劳动分工的深化而发生变化。

1.社会分工是职业产生的基础

在原始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低下,劳动过程只存在以性别、年龄为基础的自然劳动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劳动分工。同时由于每个人不是固定从事某项专门的活动,形不成独立的专门职能,也就没有职业可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出现了三次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社会分工,即游牧业同农业的分离、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商业和商人阶级的产生。由于这些分工,最初的职业便出现了,比如牧人、农夫、工匠、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