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感染病房内部布局流程根据洁、污分流原则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相对清洁区。
3.相对清洁区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会议室、各类库房、治疗室等。
4.半污染区护士站、医护办公室等。
5.污染区病室、病员浴室、厕所、走廊、处置间等。
6.病房设置以双人间为主,床间距应≥1.1m。每病室均设单独卫生间。
7.水龙头为非手触式。
8.(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各自设候诊区、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和专用卫生间;应设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治疗室。每室均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快速手消毒剂。
(二)消毒隔离
1.感染病人按病种分区候诊、诊治,分室收住。
2.传染病病人一旦明确诊断立即转传染病区或传染病院。
3.接触病人前后应流动水、皂液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擦手。两病人操作之间应更换手套并洗手。
4.为病人进行各类穿刺、导尿、插管等侵入性无菌操作前,必须以流动水、皂液洗净双手,干手后戴无菌手套。
5.发药车、病历车、病历夹等用品不得带入病房,保持该类物品清洁。
6.接触病人后的可重复使用无菌物品,使用后放置密闭容器内,送消毒供应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7.听诊器、血压计等用后,可经75%乙醇擦拭消毒后备用;体温表专人专用。
8.治疗盘使用后先作清洁处理,擦干备用;有可见血液体液污染物时,先清除污染物,再以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消毒,自来水漂洗,擦干后备用,或采用清洗消毒器处理。
9.接触特殊感染病人(如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人)血液、体液的可重复使用物品,使用后立即以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min,流动水清洗后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朊病毒感染病人的用品尽可能采用一次性使用物品,器械可采用1mol/L氢氧化钠溶液浸泡60min或134℃灭菌18min,冲洗后按照常规清洗消毒。
10.病人使用后的被套、床单等布类物品,以专用被服回收袋回收,由洗涤公司作单独清洗、消毒处理。
1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双层黄色垃圾袋收集,封口后密闭转运;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针头等利器经分离后以标准利器盒收集,封口后密闭转运。
第四节监督管理
一、消毒药械管理
感染管理科必须对采购、储存、使用及监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公用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由医院采购部门统一采购,临床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具体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采购要求
1.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剂及消毒器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
2.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二)入库要求
1.消毒产品入库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2.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注册商标、厂名厂址、有效成分、有效浓度和使用方法等,入库时必须逐项查验,如有不符及时与采购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联系。
3.产品说明书上内容应与卫生许可批件批准内容及抽检结果一致。
4.查看产品合格检验证明。
5.消毒剂入库后应按相应保存要求专区或专柜分类放置。
(三)科室使用要求
1.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2.根据待消毒物品的性质合理使用消毒剂。
3.准确掌握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的使用范围、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注意事项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予以解决。
4.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做好监测。
(四)监督管理要求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进行监督管理。
2.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全院消毒灭菌剂的购入、储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3.医院新进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必须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讨论、审定。
4.感染管理科必须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消毒隔离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考核,并组织本院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
5.感染管理科必须定期对医院使用中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进行生物监测。
6.感染管理科应定期对消毒隔离制度实施情况、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纠正与实施。
7.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消毒器械进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一次性医疗无菌用品管理审核
(一)医疗器械采购及首次经营品种审核制度
1.供方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2.采购的国产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3.采购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4.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建立质量档案。
(二)医疗器械进货检验制度
1.验收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标准及采购合同对购入产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各项检查要完整、规范,并且要有记录。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应在医疗器械入库凭证上签章。
2.查验项目应包括: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是否与进货票据一致。
(2)产品外观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完好。
(3)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4)进口医疗器械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5)需特殊管理的产品: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填充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婴儿培养箱及角膜塑形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进行检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
(6)符合相关法规或购货合同规定的其他要求。
3.检验记录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
4.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可使用期限过后一年以上。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1.医疗机构应设置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的管理。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并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应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科)、临床抗感染专业、临床微生物专业及临床药学等多学科专家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全院微生物监测情况、细菌耐药情况及医院感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通报;及时为临床提供抗菌药物信息及临床经验用药方案;指导临床抗菌药物使用。医院应将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中,要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有保证实施的监督措施。
2.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要重点加强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清洁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3.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术期预防用药。
4.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5.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三级医院要建立规范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定期分析报告本机构细菌耐药情况;要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二级医院应制定和逐步完善条件,在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后,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不具备条件的可成立地区微生物中心实验室或依靠邻近医院的微生物实验室开展工作。
6.具体目标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健全。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
(3)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一般分别控制在50种、35种以内。
(4)二、三级医院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控制在2种以内,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控制在1~2种。
(5)二、三级医院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的品种不超过5个品规。
(6)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
(7)医疗机构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min至2h,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h。
(8)50%的县级医院和全部三级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9)二级以上医院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10)二级以上医院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开展率100%。
(11)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使用情况规范查处率100%。
(12)2011年年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抗菌药物收入占医院药品收入的比例下降10%以上。
四、建筑设计审核
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审查重点包括:①设计的重点科室建筑布局及流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②整个布局应充分考虑洁污相对区分;③按照该设计,符合感控的流程是最便捷的;④真正使用的功能区域应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如面积足够大等);⑤应最有效的利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⑥工作区域应与辅助区域相对区分又交通方便;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分设工作人员通道及患者通道。
对于有条件的医院,建筑设计可以通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内部审核。但对于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从事本专业时间短,经验不足的,建议由医院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派专家参加设计审核。
五、医疗废物管理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要求
1.必须放入黄色垃圾袋
棉球、纱布等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的物品;引流袋、各种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等不论是否被污染,化疗药瓶一律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2.放入利器盒
各种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种手术刀、手术锯等。
3.放入塑料桶
二甲苯等液体。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黄色垃圾袋有“警示”标识,放入黄色垃圾袋的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医疗废物达到3/4满时,应有效封口。
(二)医疗废物运送操作规程
1.运送人员运送医疗废物时,应穿戴防护用品。
2.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应称重并登记。
4.运送车辆需防渗漏,易于清洁、消毒。
5.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