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院感染管理科建设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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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感染管理部门工作(8)

(2)盘、盆、碗类物品,应单个包装,包装时应打开盖子,多个包装时,所有器皿的开口应朝向同一个方向;摞放时,器皿间用吸湿毛巾、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以利于蒸汽的穿透。

(3)需要拆卸的器械应拆卸,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必须打开;管腔类物品盘绕放置,不可打折,接头的开关应打开,保持管腔通畅,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

(4)器械包的重量不宜超过7kg,敷料包重量不超过5kg。预真空和脉动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50cm;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25cm。

(5)灭菌物品包必须包装严密,捆扎松紧适度,包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高度危险性物品或大包内放置化学指示卡。

(6)灭菌包外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灭菌日期、有效日期、打包人或代号、查对人或代号。

5.物品装载

(1)装载时物品不要堆放,应用专用的灭菌架或篮筐;各类物品应按要求摆放,器械类包应平放,盆盘碗类物品应斜放或倒立,纺织类物品应竖放,自动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平放,并打开筛孔;玻璃瓶等底部无孔的器皿物品应倒立或侧放;灭菌包内容器开口应一致,以利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灭菌包之间应间隔一定距离(≥2.5cm),以利蒸汽置换空气;物品不能接触灭菌器的内壁及门,以防止产生冷凝水。

(2)尽量将同类物品同锅灭菌,不同类物品同锅灭菌时,则以最难达到灭菌物品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为准,纺织类物品应放在上层,金属类物品应放在下层。

(3)装载时消毒员记录灭菌时间、锅号、锅次、科室名称、灭菌包种类、数量等。

6.无菌物品的卸载

(1)卸载时,手要清洁,从压力蒸汽灭菌器取出后的物品应放置于无菌物品储存区,远离空调或冷空气入口处冷却。物品没完全冷却前,不得放在冷的台面上,防止产生冷凝水,冷却过程中不得用手触碰灭菌物品。

(2)关闭启封式容器筛孔;检查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未达到或有疑问时,应重新灭菌。

(3)检查灭菌包装的完整性、干燥情况,湿包和有明显水渍的包应视为灭菌失败。

(4)灭菌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处,应视为污染。

7.灭菌物品的储存管理(1)灭菌物品存放区应由专人管理,按规定着装,并注意手卫生,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所有灭菌物品存放前应仔细检查,符合要求才能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储存。

(3)灭菌物品应放在洁净的橱柜内或存放架上;存放架(橱)必须离地面20~25cm,离天花板50cm,离墙5cm储存。

(4)灭菌物品存放区应清洁、干燥。温度应低于24℃,相对湿度应<70%。

(5)灭菌物品分类放置、位置固定、标识清楚,按有效期顺序排列,严禁过期。

(6)灭菌物品存放的有效期:在温度低于24℃、湿度低于70%的存放条件下,棉布包装材料,有效期为7~14天;其他包装材质按照产品说明的有效期使用。

(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须去除外包装后方能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入库时检查并应记录入库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8)已灭菌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8.灭菌物品的发放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的路线由专人、封闭运送车或容器或加防尘罩进行发放,并作好发放时的记录,包括物品发放日期、科室、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者、接受者等内容。发放灭菌物品时应注意:

(1)发放前首先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有效期或是否湿包。有疑问时,应重新进行清洗包装和灭菌处理。

(2)发放灭菌物品的运送车、容器等工具应每日清洁,有污染时消毒干燥后使用。

(3)从灭菌物品存放区发出的物品不宜再退回存放区,可暂存于无菌物品发放处,尽快发放。过期灭菌物品须从存放区取出,重新进行清洗、包装和灭菌处理。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专人监管,发放时应检查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标记清楚、包装清洁、没有污渍、水渍、霉变、包装没有破损、变形等。

(5)定期进行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盘点并记录,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发放和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追回。

(四)自备包及租借物管理1.尽可能取消自备包,由供应室集中进行专业化清洗、消毒和灭菌。

2.自备包清洗包装质量要求同供应室清洗包装质量要求。

3.租借手术器械必须经过医院手术室或供应室,按手术器械类清洗灭菌。

七、ICU感染管理

(一)ICU工作人员感染管理

1.工作服可穿着普通工作服进入ICU,应保持服装的清洁,接触特殊病人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感染或携带者,或处置病人可能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应穿隔离衣。

2.口罩接触有或可能有传染性的呼吸道感染病人时,或有体液喷溅可能时,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

3.鞋套或更鞋进入病室可以不换鞋。但所穿鞋子较脏(如雨天),应穿鞋套。不得穿露脚趾的拖鞋。

4.工作帽一般性接触病人时,不必戴帽子。无菌操作或可能会有体液喷溅时,必须戴帽子。

5.手套接触黏膜和非完整皮肤,或进行无菌操作时,须戴无菌手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处理被其他污染的物品时,建议戴清洁手套。护理病人后应摘手套,护理不同病人或医护操作在同一病人的污染部位移位到清洁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特殊情况下如手部有伤口、给HIV/AIDS 病人进行高危操作,应戴双层手套。

6.手卫生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并特别注意以下环节:

(1)接触病人前、接触病人后、进行清洁或侵入性操作前、接触病人体液或分泌物后、接触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后,用快速手消毒液作为主要的手卫生方法。

(2)当手上有血迹或分泌物等明显污染时,必须洗手。

(3)摘掉手套之后、医护操作在同一病人的污染部位移位到清洁部位时,也必须进行手卫生。

(4)有耐药菌流行或暴发时,建议使用抗菌皂液洗手。

7.人员数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医护人员。医师和护士人数与ICU 床位数之比应达到(0.8~1):1和(2.5~3):1。

8.患有感冒、腹泻等可能会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时,应避免接触病人。

9.预防接种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乙肝指标阴性者),有条件的医院可注射流感疫苗。

10.医护人员每年应接受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的培训,卫生保洁人员应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ICU 病人及探视管理

1.病人管理

(1)应将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

(2)对于疑似有传染性的特殊感染或重症感染,应隔离于单独房间。对于空气传播的感染,如开放性肺结核,应隔离于负压病房。

(3)对于MRSA、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等感染或携带者,应有醒目的标识,尽量隔离于单独房间,如房间不足,将同类耐药菌感染或携带者集中安置。

(4)对于重症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或携带者以及其他特殊感染病人,分组护理,固定人员。

(5)接受器官移植等免疫功能明显受损病人,应安置于单间病房并有保护性隔离醒目标识。

(6)医务人员不可同时照顾负压隔离室内的病人和保护性隔离的病人。

(7)如无禁忌证,应将床头抬高30°。

(8)重视病人的口腔护理。对存在院内肺炎高危因素的病人,采用洗必泰漱口或口腔冲洗,每2~6h一次。

2.探视管理

(1)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访客探视。

(2)若被探视者为隔离病人,建议穿访客专用的清洁隔离衣。探视者着鞋较脏(如雨天)时应穿鞋套。

(3)探视呼吸道感染病人,建议戴一次性口罩。对于疑似有高传染性的感染如禽流感、SARS等,应避免探视。

(4)进入病室探视病人前,和结束探视离开病室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5)探视期间,尽量避免触摸病人周围物体表面。

(6)探视者有疑似或证实呼吸道感染症状时,或婴幼儿,应避免进入ICU探视。

八、导管室感染管理

(一)建筑布局

布局合理,洁污分开。物品按照无菌、清洁、污染分开有序摆放。

(二)人员管理

1.凡进入导管室内的工作人员,应更换专用的衣、裤、帽、口罩、鞋,帽子必须盖住头发,外出时应更换外出鞋,穿外出衣。手术完毕后,衣、裤、口罩等须放到指定地点。

2.医护人员应严格无菌操作。操作前应进行外科手消毒。

3.医护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

(三)工作质量

1.各类物品消毒灭菌符合国家规范。

2.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干燥。每日术前用清水擦拭手术间内地面、物品表面,术后均需用清水再次擦拭,术中应随时清理血迹、排泄物、呕吐物,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以免污染环境。

3.遵守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用品的管理规定。各类诊疗的器械必须遵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被淘汰的医疗器械。

4.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其说明书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严格按照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5.传染病人使用过的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九、口腔科感染管理

1.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独立设置器械清洗消毒室和无菌物品存储室,与诊疗区域分区明确,并有明显标识。

2.器械建议统一由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灭菌处理,若需自行清洗、打包,应配备器械清洗消毒设备,应设器械清洗、灭菌区域,配备专用的器械清洗池、配备超声清洗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

3.保持室内整洁,诊疗区域每日定时通风清洁,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污染后要随时消毒处理。

4.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为每一位病人治疗后应更换手套并洗手或者进行手消毒。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5.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6.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黏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7.接触病人完整黏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8.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9.根据消毒与灭菌的不同方式对口腔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日期。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裸露灭菌后的物品,存放于专用灭菌容器内备用,使用时间不超过4h。

10.牙科手机和需要灭菌的口腔诊疗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的方法进行灭菌,或者采用环氧乙烷、等离子体等其他灭菌方法进行灭菌。

11.压力蒸汽灭菌器专人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学监测。

12.牙片室的拍X 线片感光头使用一次性塑料套,一人一换。

十、重症烧伤病房感染管理

1.工作人员进入病房衣帽整洁,进入重症烧伤病房要穿隔离衣。尽可能减少人员进出次数。

2.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洗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

3.物体表面及地面保持清洁,有污染时应先去除污染物,然后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擦拭。清洁工具明确区分,专区专用。用后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

4.有耐药菌感染时,每日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清洁物体表面及地面。

5.体温表,用后流动水清洗、擦干,置戴盖塑料盒内用含氯消毒液500mg/L浸泡30min,冷开水冲净,纱布擦干。甩表机每周消毒一次,专人负责。

6.被服、床单保持清洁,有污染时随时更换。病人出院后应做终末消毒。

7.患有感冒、腹泻等可能会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时,应避免接触烧伤病人。

8.严格探视制度,进入重症烧伤病房应洗手并穿隔离衣。

十一、净化病房感染管理

1.净化病房属于Ⅰ类层流洁净病区应布局合理,设无菌室、过渡室、辅助室等,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2.严格执行净化病房的消毒隔离制度,入无菌室前必须严格洗手,穿无菌工作服,戴无菌口罩、帽子并更鞋。

3.净化室内使用的物品,必须清洗、消毒。

4.各过渡室的拖把,应严格区分使用。地面每日湿式清扫,受到血液、分泌物等污染时立即去除,并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处理,拖把用后清洗、消毒、晒干备用。

5.病人家属探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不得进入无菌区域。

十二、感染性疾病科感染管理

(一)建筑布局

1.感染科病房单独设置,与普通病房分开,并设有单独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