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生态旅游管理的要素不齐全。部分开展乡村生态旅游的地区,旅游管理只停留在食和住方面,规定了菜品价格、寝具规格等,而对其他要素如特色(农家风味)、环境(绿色环境)、服务(服务水平)重视不够。一些经营者乐意在主体建筑上花钱,而不愿在治理、美化环境方面下功夫;乐意在数量上投入,而不愿在特色服务上花力气。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乡土人情味渐渐变淡,坑、蒙、骗的思想抬头。
(2)部分地区没有成条文的乡村生态旅游管理规范。在一些乡村生态旅游区的调查中发现,虽然该地开展乡村生态旅游多年,但是政府却没有制定成条文的乡村生态旅游管理规范。当地乡政府多采用口头传递(开会)和短期培训的方式将发展旅游的注意事项加以说明。
(3)没有成立相应部门或抽调人力分管乡村生态旅游工作。很多乡村生态旅游地将乡村生态旅游作为重要产业,甚至支柱产业。但是管理的力度却很不到位,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管理上的人力资源投入不足。旅游管理成为村长、村委会主任的附带工作,而他们往往事务繁多,用在旅游管理方面的时间很难得到保障。
(4)中后期工作有待完善,全过程规范须进一步完善。表现在对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到位。部分地区存在违规操作,乱收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