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新农村十万个怎么办·新技术·如何保持农村水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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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什么是坑田耕作法

坑田古名区田,陕北叫做掏钵体,南方叫大窝种,为我国水土流失区一种历史悠久的耕作法。它也是我国宝贵的农业遗产的一部分。原为陕北一带种瓜的方法。从1952年之后大量推广应用在大田作物种植之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群众有所谓“宁种一个窝,不种一个坡”的说法。

区田适用于15°~30°的土层较厚的陡坡上,它有较大的水土保持作用。一般每亩地上可修666个种植钵,每个钵的有效容量平均为0.05立方米,每亩可拦蓄地表径流0.033立方米。

区田的做法,是在坡耕地上,沿着等高线划分成1平方米的小耕作区,每区中掏钵1个,合计每亩地区为666个钵。在掏钵的时候,用锨或镢挖掘长、宽、深各50厘米的钵,应由下向上进行,并要纵横成行,先将表土刮到下面,然后开始掏钵,将底土放在钵的下方或左右侧,并扳成土埂。再将钵的上方表土层刮到钵内,依次类推。这样自下而上的进行,上下行的坑成“品”字形错开,使整个坡面形成许多凹形种植坑,坑内作物可高度密植。每掏钵1亩约需3.5~4个工。区田在第一次掏钵后每隔3~4年再掏一次,第二次掏钵就较省工。在实践中群众还创造了“人工加畜力”的掏钵方法,其具体做法为:在坡地的下方先用牲口沿等高线方向耕一犁,然后将翻起来的土在犁沟的下方培埂。这样往返犁四次,并将埂加高培厚,即形成宽、深各0.5米的一条长壕。在做第二壕以前,先将1米宽内的表土刮入第一壕内,然后再像第一壕作法那样,由下而上的顺序进行,即形成约1米宽的小台阶,每隔0.5米作一土挡即成。此法比人工掏钵省工1/3左右。

在区田操作过程中,掏钵数也不一定必须作成666个,可根据坡度大小,劳力多少和种植作物种类等采取不同的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