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西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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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安立志

1954年出生于河北省广宗县。1990年转业到山东省总工会。1988年获《人民日报》风华杂文征文三等奖,《山东青年报》《杂文选刊》和《文汇报》曾刊专辑介绍作品及简历。曾先后为省内外多家报纸主持杂文评论栏目。作品连续多年入选《上海杂文选》《中国最佳杂文》(辽宁版)《中国杂文精选》(长江版)《中国杂文年选》(花城版)等年度文集。出版杂文集《崎岖中国》(上、下)。现供职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薛宝钗的“主旋律”

荣国府的大小姐、贾政的大女儿贾元春,被当今皇上“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这件事情放在今天,属于什么性质?如今的一些贪官,大都拥有“情妇”或“二奶”,有的还不止一个,如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就拥有情妇11名,只因无法雨露均沾,11名情妇集体“造反”,终将庞扳倒。

(2007年9月7日《南方日报》)贪官的情妇是隐蔽的、有限的,而皇帝的嫔妃则是公开的、众多的。因此,这个贾元春,在后宫三千粉黛中,大约只相当于皇帝老儿的“N奶”而已。即使如此,贾政一家已经是五体投地、感激涕零了。这个没出息的贾政跪在女儿面前含泪奏道:“臣,草莽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征凤鸾之瑞。”一家子忽然都变成了鸟纲动物,仍然倍感荣幸:

“今贵人上锡天恩,下昭祖德,此皆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幸及政夫妇。”只是贾元春回家探亲这么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也是“今上启天地生物之大德,垂古今未有之旷恩”(卷十八),由此可见,荣国府对元春归省该有多么重视了。

就为了元春归省这样一个探亲仪式,贾府大兴土木、大肆铺张、无边糜费、无尽奢华,打造了“大观园”这样一个精品工程。从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个工程是典型的“献礼工程”“面子工程”“腐败工程”。这个耗费巨资、奢侈豪华的工程,只为了元春仅仅不到一天的省亲与视察。而这个“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没很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的“赫赫扬扬,已近百代”的贵族府第,竟然在其崩溃之前,又上演了一幕过眼云烟、瞬间豪华,以致于元妃本人不止一次地叹道:“太奢华过费了。”并强调指出,今后“不可如此奢华糜费”。而荣国府这个崩溃前的“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式的短暂繁荣,就是薛宝钗等人在诗中着力赞颂的“盛世”。

大观园启用之日,正是贾元春省亲之时。在一系列省亲仪程之余,贾元春临时召开了一个以大观园题咏为主题的赛诗会。在这个诗会上,虽然元妃娘娘自谦“我素乏捷才,且不长于吟咏……今夜聊以塞责,不负斯景而已”。毕竟身份所系,于是,抛玉引砖,先题一绝云:

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工夫筑始成。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锡“大观”名。在最高领导或其身边人员莅临的任何场合,极力营造欢乐祥和的盛世氛围,似乎是亘古不移的习惯动作。贾皇妃所主持的诗会更是如此。且说这大观园题咏,本为“应制体”所限,且为“颂圣诗”所拘,所以,参加诗会的所有成员都必须突出“主旋律”。不知是为贾妃的谦虚所感动,还是为创作体裁所束缚,排在前面的,迎春、探春、惜春、李纨诸人的作品,应当说,都相当地不理想,不论“旷性怡情”,或者“万象争辉”,还是“文章造化”诸题,或绝或律,均只局限于“名园”“楼台”“山水”“景物”之类的老生常谈。排在后面的,无论是林黛玉的“世外桃源”还是她为宝玉捉刀的“杏帘在望”,就诗而论,自然比前面诸作高出一筹,且宝玉还因“杏帘在望”一首而得到贵妃娘娘的格外嘉许。然则,黛玉的这两首,虽然也提到了“盛世”与“宫车”,也有“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这种礼节性地赞誉,但其赞颂的重点,却放在了自然山水与世外仙境。应当说,宝玉的三首,“有凤来仪”“蘅芷清芬”“怡红快绿”,写的不错,但其存在的问题与前面诸首,犯了同样的错误,这错误却是本质性的,那就是没有“讲政治”。好在同胞姐弟,并无大碍。

在诗会活动中,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薛宝钗小姐,她的高度“政治意识”及其高扬的“主旋律”,为此次诗会增色不少。也许这与宝钗小姐的经历有些关系。首先,她出身于“皇商”家庭,不仅受到专门的正统教育,而且对利益算计同样精通;其次,她此次随母进京,原本是为皇宫备选,以冀“充为才人赞善之职”。从其出身到追求,都与“皇”字有关。而此次与皇妃近距离接触,皇妃的尊崇、高贵、显达,她不免心生艳羡之情,“虽不能至亦心向往之”。正因如此,即使在这虽然规模不大但“规格”甚高的诗会上,她就会轻车熟路地高举起“主旋律”的创作旗帜。

请看宝钗小姐的这首“凝晖钟瑞”。她不惜堆砌歌功颂德的奢华辞藻,刻意粉饰庄严隆重的省亲氛围,既表现了对皇室贵族的诚惶诚恐,也流露出对皇室生活的向往之情。首联称,大观园建在帝城之西,直接受到皇上神奇光辉的笼罩(芳园筑向帝城西,华日祥云笼罩奇)。颔联说,喜庆黄莺从幽谷飞到高柳之上,以喻元妃出闺阁进封贵妃;时刻等待凤凰飞到竹林中来,喻指元妃回贾府省亲(高柳喜迁莺出谷,修篁时待凤来仪)。颈联谓,从贵妃游赏之夕,朝廷的文风便大为昌明;自元春归省之时,封建的孝道应更加隆盛(文风已著宸游夕,孝化应隆归省时)。尾联则以极为谦恭的口吻称颂元妃的诗才,说什么瞻仰了娘娘的非凡才华,我自惭形秽,怎敢再题咏呢(睿藻仙才瞻仰处,自惭何敢再为辞)?

如果将这个诗会看作一个由高层领导主持的文化沙龙的话,那么,聚集在这个“沙龙”中的文化人,充斥着相当一批“马屁精”,而在这些“马屁精”中,水平存在差距,档次也有不同,但尤以宝姑娘的拍术独到、拍技最高。一首短诗,五言八句,不仅歌颂了皇上,讨好了贵妃,而且传播了圣道,弘扬了皇风,甚至最后又自轻自贱,直接奉承元妃的这首劣诗。在这次诗会活动中,只有她这篇作品,才真正体现了此次诗会的舆论氛围,才真正体现了当时社会的“主旋律”。至于薛姑娘来京路上,她哥哥如何打死冯公子冯渊,如何抢走了可怜的小英莲,贾雨村对其兄的罪责如何徇私枉法,都不可能出现在她的字里行间。也许“主旋律”对她的要求就是这样的,永远是皇上圣明,永远是政治清明,至于社会如何黑暗,百姓如何痛苦,她是永远不会形诸笔墨的。

皇家是不会亏待忠诚于他的臣民的。尽管黛玉的诗写的好(她为宝玉写的“杏帘在望”,被贵妃娘娘评为“四首之冠”),但由于她只注重了艺术标准,而没有同样注重政治标准,即没有很好地体现“颂圣”之旨,没有很好地体现“主旋律”,在此后的种种待遇方面,就与宝钗拉开了显著的距离。比如,大观园分配住房,宝钗的“蘅芜院”,“五间清厦连着卷蓬”,而林黛玉的“潇湘馆”,却只有“小小三间房舍,两明一暗”(卷十七)。如以今天的房价来计算,这亏岂不吃大了!如果说分配住房,尚有个人选择的因素,那么,元妃赏赐的端午礼品,显然体现了娘娘的本意。该书卷二十八,袭人为宝玉领回贵妃赐的“上等宫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并告诉宝玉:“你的同宝姑娘的一样。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单有扇子同数珠儿,别的都没有。”开始宝玉还以为弄错了,想想皇家的事体,怎么可能出错。

武松维权的“非理性”

在《水浒传》前三十回,武松有两次维权行动,一次是在景阳岗打虎,一次是斗杀西门庆。北宋末年,似乎老虎还不是“濒危野生动物”,就《水浒传》所记,山东到处都有老虎出没,在沂岭(沂水)和登州(蓬莱),李逵、解珍都曾遭遇老虎。为避免成了老虎的免费晚餐,武松竟然徒手打死一只吊睛白额大虫。老虎吃人,原为生存,把它赶跑就是了,武松下手忒重了,有点“防卫过当”之嫌。

在处理其兄武大郎被害一案上,武松的维权行动倒是真有点“非理性”。因为王婆的“拉皮条”,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奸情败露后,潘金莲用砒霜毒死亲夫,为掩人耳目,又焚尸灭迹。武松为给其兄报仇雪恨,他宰了潘金莲,杀了西门庆,并割下二人项上人头,为其兄祭献。为此,武松自己落了个脊杖四十,刺配孟州的结局。这个判决并不重,主要是东平府与阳谷县法下留情。但就武松而言,其兄被害,他的维权行动自有其合理性,但最终闹出数条人命,自己也身陷囹圄,原因何在呢?在维权活动中,由于武松同志严重缺乏法律意识,没有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而是逞凶斗狠,顿起杀机,以致如此。

看小说,听评书,人们记住的往往是这类刺激、热闹的场面,其实,即使在小说中,这也有一个情节十分曲折的过程。武松并非一介莽汉,而是一个粗中有细的英雄。他从东京出差返回阳谷,即从种种迹象察觉到其兄之死的诸多疑点,于是即不事声张地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查访活动。他走访了直接火化其兄遗体的当事人何九叔,并拿到了武大郎的遗骨与西门庆的贿银,从而得到了其兄被人谋害的人证与物证;他调查了共同参与武大郎现场捉奸的卖梨小贩乔郓哥,从而得到了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的直接人证。对于这起既有证人,又有证物,案情简单的案子,武松作为阳谷县的都头,他并非不知朝廷的法度,即使义愤填膺,即使铁证如山,他仍然强压怒火而没有任何极端行为,反而按照当时的“正当程序”将状子递到县衙,从而完成了正式的起诉程序。也就是说,直到他拿到本案的确凿证据之时,他始终对于大宋帝国的法律与执法机关寄予了充分的信任与希望。

岂知阳谷县令与一干县吏却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早已被西门庆塞了个脑满肠肥,腰包鼓鼓,正因如此,这些贪官污吏对于武松的诉状,竟然百般刁难,不予立案,要么以“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的鬼话来搪塞,要么搬出孟子的“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来推托,反而指责武松“不省的法度”。古来的中国百姓都是习惯作顺民的,长期的生活历炼,使他们形成了“清官情结”,摊着个清官,即是一方百姓暂时的福缘;摊着个昏官,则是一方百姓九世的灾孽。他们不懂民主政治,他们也不懂制度决定,以致于在清末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中,即使明知冤狱重重,“江南无日月”,也仍然十分虔诚地相信“神州有青天”。武松兄长被人谋害,人证物证俱全,官府枉法不肯受理,社会效应如何呢?当听说武松“告状不准”,在当时的阳谷县,且不说西门庆是如何的弹冠相庆,武松又是如何的英雄气短,就是潘金莲与王婆这样的“破鞋”与“皮条客”都暗自庆幸。

在一个恶棍当道,百姓吞声的社会中,在其背后一定体现为蛇鼠一窝,官黑一体,在这种情况下,哪里还有什么“正当程序”可走,此时此际,摆在武松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忍辱含垢,要么铤而走险。武松毕竟是武松,他选择了后者。如果有人指责武松维权行动的“非理性”,这也只能是他走投无路,被迫无奈的选择。即使如此,武松仍然没有丧失最后一丝冀望国法公正的信赖与敬畏,在他杀了潘金莲、西门庆,并取了王婆的口供之后,仍然义无反顾地到衙门自首,甘心情愿接受帝国法律的惩罚,以实现人格的自我救赎。但当他刺配孟州以后,沿途所见,黑恶横行,贪腐遍地,他对社会的希望终于变成失望与绝望,于是才有了后来的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落草二龙山,并最终到梁山造反的故事。施耐庵的写作,是有着深刻的社会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