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西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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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陆春祥

笔名陆布衣、陆天。中国作协会员,杭州日报编委,浙江传媒学院等院校客座教授。已出杂文集《病了的字母》等著作7种。作品曾获浙江省优秀作品奖、上海市文学作品优秀奖、中国报纸副刊作品金奖、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等。

看《郁离子》如何勾连现实

1358年,大才子刘基明显感受到上级领导对他的不公正,一不高兴就不做那什么官了,回到青田老家,大约用三年的时间写了本《郁离子》。为什么叫郁离子?离是八卦中的火,郁是有火光的样子,火烧得很旺啊。用这个作虚拟的评论员名字,太痛快了,和司马迁的“太史公曰”一样,很有看头。我把它看成是很好的杂文,因为它处处都能和现实相勾连。188则短文,拣印象深刻的分说之。

《郁离子》以做生意为幌子的有两处特别有意思。一则是我小时候就读过的《良桐》。工之侨得到了一块极好的制琴材料,很精心地做了把琴,这琴有多好?“金声而玉应”,什么意思?就是这琴能弹出金钟的宏亮声,它发出的回声简直如同玉磬之声,总之是美妙得不得了。他以为这是最好的产品了,可以让它发挥大作用的,于是就把它献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也很重视,立即找教授级的专家鉴定,专家的结论是:好是好,可惜不是古代的,不值什么钱。琴还给了工之侨,工之侨却不甘心,好东西你们不识货!他马上找朋友商量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朋友出了个点子,我们做旧吧,把所有关于古代的标识印记都弄上去,还要做得像,并把它装入匣子埋入土中。一年后,工之侨将琴挖出,拿到市场上去交易,一个识货的有钱人见到,喜欢得不得了,花了百金买下,并把它献给了朝庭。有关部门让专家再出来查验,那些专家检查了再检查,一致认为:稀世珍宝啊!

工之侨见到这样的场景,深刻领会到现实社会之良莠不分,这样的社会很危险,于是出世而遁。刘基想讲什么?如果我们把它比作如何对待人才的话,这里至少透露出三层信息。第一,不识新人才,因为新人才再好,没有得过什么大奖,没有标记,他们不认。第二,文凭和资历极其重要,就如新琴,你凭什么说你这么值钱呢?不行的,我们是按组织程序来的。第三,身价是一定要用金钱来衡量的,百金,那说明很值钱,值钱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如果我们把它和社会现实联系起来,也有很多的话题可以展开,比如人们价值判断标准的偏离,古的一定比新的好,他们不知道古也是可以通过造假做出来的,中国人的做假水平向来世界一流,在做假者看来,它也是一种艺术性创造。

二则是讲三个药贩子做生意的《蜀贾》。这三个四川药贩子都在集市上卖药材。第一个专门收购上等药材,他根据收进的价格适当加价卖出。第二个不管药材质量好不好,全都收进,顾客想要什么样的药材就给他什么样的药材。第三个专门收购劣等药材,只想多卖,顾客完全可以讨价还价。这样的结果是什么呢?第三个店铺前门庭若市,他家的门槛一月都要一换,踩的人太多了,一年不到就大富;第二个药贩子生意也不错,两年后也富起来了;那个只做上等药材并不追求过多利润的第一个,他的店铺到中午时分还是像夜晚一样冷清,日子自然过得是有初一没有十五的样子。

刘基把这个事情和做官联系起来了。说是楚地有三个县官:第一个官很廉洁,但不被上官喜欢,他离开的时候,连租一条船的钱都没有,人们都笑他是个白痴;第二个官是有选择地收,有些人的东西是不要的,人们都不怨恨他,而称赞他有才能;第三个官什么东西都收,什么人送的都要,并且他还把东西送给上一级的领导,对下属也非常好,平时结交的都是老板,三年不到,就被组织部门重点培养,升到外面做更大的官去了。

这三种形式的官和三种类型的药贩子,是不是有相通点?那是一定的!畸形的社会,明白的买卖反而不被认同,难道只是产品思路有问题?难道是人们的生活条件不允许这样?有一些因素,但不仅仅是这样。第一个药贩子和第一个官都让人尊敬,是我们现实中学习的楷模,但为什么都会当作先进和榜样来对待而不去认真地学习?第三个药贩子和第三个官,我们都不屑或不耻,但现实中他们活得很滋润,他们轻松地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有时还被人们称道。值得深思的是第二个药贩子和第二个官,他们是人们生活中的真正楷模,这一类人左右逢源,很是吃香。对此,刘大才子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说的是卖琴,讲的是药生意,其实都在说做人和做事。这样的道理,600多年前合适,今天同样合适。

勇敢的鹿

因为鹿的温顺而机灵,我向来比较喜欢它们,即使那非洲来的庞然大物,我仍然很喜欢。

在《贿亡》中,有种像鹿一样的雄麝以大局为重的前瞻性让我赞赏不已。说是东南地方的荆山有麝这种动物,雄麝身上的肚脐和生殖器之间有麝香腺,所分泌出的麝香是极名贵的药物和香料。有一天,一荆人狠命追一头雄麝,眼看就要追到了,那麝一急,狠狠挖出自己的麝香腺,把它丢在草丛中,猎人急忙去拣,雄麝于是得以逃生。

这头雄麝很值得一说。人或者动物,什么东西最重要?其实很多人平时都不太知道,只是临到事时,猛然醒悟,可是有时迟了。动物呢,肯定很多都不知道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它们一定会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奋不顾身。但这头雄麝很聪明,它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生命最重要,如果没有生命,其他什么都是空的。它更聪明的是,它清楚地知道它身上的那个叫麝香的东西,是它最重要生命中的最危险的东西,因为贪婪的人类整天都在找它。而对于它来说,这个对人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是可以割舍的,因为是身外之物。既是身外之物,那一定可以丢掉,否则,它会让自己送命。正是它有了这么清醒的认识,并时时警醒自己,所以每每总是化险为夷。尽管挖那个东西时很生疼,但它顾不了那么多了,它毫不犹豫。

从生理角度,我还有个担忧。这头雄麝这一次救了自己,它那个值钱的东西是不是还会生长?如果不会生长,那失去了麝香腺的麝,会有明显的特征吗?如果会很快地继续生长,那就没有问题,下次倒霉再被追时,照样炮制就行了。如果永远都不会生长,而又没有什么明显的标记,那么下一次倒霉的时候,很有可能要送命,因为那些猎人是不管这些的,打倒了再说。

朱元璋做皇帝的时候,用来制贿的方法是很吓人的,贪贿一点点钱也会被抽筋剥皮。即便是这样的严刑峻法,也仍然不断有人贪贿。更搞笑的是,他辛苦创立的王朝却被那个子孙猪脑子朱由检搞倒闭。军情紧急,吴三桂的父亲向崇祯皇帝要一百万两军费,可当时国库空虚,小朱又舍不得自掏腰包,于是就发动大臣捐款,可大臣们也精得很,跟着他哭穷,最终的结果是把战机给耽误了。最让人吁叹的是,明亡后,皇宫里竟然发现朱由检的私产达3700万两!

这个崇祯皇帝,绝对不如那只被荆人穷追的雄麝,十分之一也不如。

还是像鹿一样的麋,《麋虎》中,这只麋也很了不得,宁为玉碎,不过,它死得很壮烈,重于泰山。那只被它搞死的大老虎死得轻于鸿毛。

有老虎在追麋。我们权且想像一下,这是一只大老虎在追一头小麋鹿,小麋鹿因为平时忧患意识比较强,有自己的思想,再加上从小自立,还加上不断地锻练身体,因此小小年纪,就很能干,很会独立处理问题,尤其擅长应急处理。但这一回,他无论如何也跑不掉,因为追它的是只身强力壮的大老虎。这只大老虎呢?和小麋鹿刚刚相反,它依仗自己家庭出身优越,从小横行霸道,见谁欺谁,想吃谁就吃谁。这不,今天,它就要将这头小麋鹿当作美餐了!

事已至此,小麋鹿再健跑,也跑不过大老虎。前面就是悬崖了,怎么办?怎么办?三个怎么办后,小麋鹿内心已经决定:绝不能让它吃掉,一想起自己被吃的血淋淋的场景,一想起老虎洋洋得意的神态,它就气不过,绝不能再让它去害其他动物了,冲下悬崖,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大不了和它同归于尽!于是,小麋鹿冲着悬崖一跃而下。那大老虎穷追不舍,心有不甘,你这小家伙,跑什么跑,还跑这么快,这么急,看我待会怎么收拾你!想着美味,追着目标,它什么也不顾,追着小麋鹿的影子直冲悬崖。

我们可以设想的是,那大老虎完全可以不死,因为它进退是自如的。这只小麋鹿,它都冲下悬崖了,我干嘛跟着冲下去啊?冲下去难道还有命吗?世界上的麋鹿多的是,世界上不光有麋鹿,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美味可以吃的东西,算了算了,不追了,不追了。可惜的是,老虎不是麋鹿!

小麋鹿其实是为民除害,这只大老虎,不追它的话,下次一定还要去追其他动物的,索性让它跟着死吧!是它自己寻死,不是我逼它,是它逼我!贪,而且暴,大老虎是前车之鉴。雄麝为什么会脱身?大老虎为什么会中小麋鹿的计,这都是我们人要仔细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