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9日)
甘肃省“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顺利通过评审,防震减灾科技和管理创新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服务小康社会的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此,要抓好实施。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目前,防震减灾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普遍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抓住重要战略机遇、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必须有一个安全的社会发展环境。任何一次破坏性地震,都会造成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甚至对一些地震谣言处理不当,也会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因此,必须围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个中心,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证。这不仅是防震减灾工作者的光荣使命,也是各级地震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的法定职责。
大家知道,一次破坏性地震可以在短短几十秒就毁掉一座城市,如1976年我国唐山地震,2003年伊朗巴姆地震。破坏性地震还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2005年年底发生的江西地震,至今仍有3万余人住在救灾帐篷中。甘肃省是地震多发省份,也是遭受地震灾害深重的地区之一。据记载,全省14个市、州均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或遭受过邻区地震的波及和破坏,因地震而死亡的人数超过50万人。近十多年来,省内就先后发生了1995年永登5.8级、2000年景泰5.9级、2001年肃南5.3级、2002年玉门5.9级、2003年民乐—山丹6.1级和岷县—临潭—卓尼5.2级等10次中强以上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几亿元。全省五分之四以上的面积,13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和93%的县城位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的高烈度区,其中,兰州、天水、白银、武威等为Ⅷ度以上地区,是全国少有的地震高烈度省份。据专家推测,未来一个时期,甘肃省存在发生6级左右甚至是6~7级地震的危险,较长一段时期存在着7级以上甚至7.5级左右大地震的活动背景。面对甘肃省严峻的地震环境和震情形势,防震减灾工作任重而道远。
各级地震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保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同时,由于甘肃省还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一些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还很脆弱。因此,各级地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震安全问题。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常备不懈地把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各个层面和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和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强化,防震减灾工作得到了全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包括国际、国内的影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全面实现我国防震减灾奋斗目标和国家防震减灾规划目标等方面,各级地震工作部门是一支非常重要和不可忽视的力量,尤其是市县地震工作履行政府职能,承担管理社会的职责,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公众。市县地震工作是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社会宣传等方面面向社会最前沿、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因此,各级地震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加强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二、加强震情跟踪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高预测预警能力,为政府及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刚刚结束的2006年度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分析判定了9个重点危险区,其中包括在甘肃省境内的两个地区。面对严峻的震情形势,各级地震部门要切实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震情监视和跟踪,强化对各地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力争对破坏性地震有比较准确的短临预测。尽管我们过去对部分地震作出了较成功的中、短期预报,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面对甘肃省地震频率高、强度大、范围广、损失重的实际情况,对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还应该有更高的要求,还需要我们广大地震工作者坚定信心,切实加强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监测台网优化改造,抓好震情跟踪和分析会商工作,科学研判震情趋势,探索建立分级、动态的地震预警跟踪机制,完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要建立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维护地震观测资料的可靠和连续。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受到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保证地震观测资料的连续、可靠,各级地震部门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地震监测设施附近设立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标志,表明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和范围,并建立地震监测和观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使地震监测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首先,要依法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提高防震减灾管理水平。
要创新思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防震减灾工作思路。要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法制健全、责任明确、运转协调、措施到位的社会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向社会提供震情、灾情等地震信息产品。要在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协作渠道,确保各方面工作落到实处。要构建震害防御的社会服务平台,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公众需求提供全面服务。在社会管理方面,要提高管理水平,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做到管理到位;在公共服务方面,要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主动服务,做到服务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