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8日)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始终坚持“两基”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满足基本学习需要和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要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目标,努力提高绝大多数人的教育水准。”为了加快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两基”进程,促进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提出了21世纪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温家宝同志在最近召开的西部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又一次强调:“加快西部发展,人才是关键,教育是根本。要优先发展教育,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央和省级财政都要加大经费投入,力争在五年时间在西部地区基本‘普九’。”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打好“两基”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提高对“两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
“两基”是面向全体公民的教育,担负着提高国民素质和为培养各类人才打好基础的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开始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中华民族正在走向伟大复兴。随着全球知识化、信息化、经济一体化的到来,我国的建设和发展将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中进行,在更深的层次、更广泛的领域参与国际竞争。新形势下,为把甘肃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中共甘肃省委提出要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推动产业化,加速推进工业化,加强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推进甘肃省向经济强省跨越。要实现上述目标,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尽快缩短与发达省份的差距,单靠资金投入和资源消耗是不行的,必须寻找发展经济的新策略,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形成后发优势,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科技进步要靠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和劳动大军,人才培养要靠教育。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是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治本之策。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同志,尤其是市(州、地)、县(市、区)的党政领导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到义务教育上来的思想,继续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切实把“两基”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在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时,在指导思想上、经费投入上、领导精力上必须首先保证“两基”。
(二)认清甘肃省“两基”攻坚的形势,增强开展“两基”攻坚的紧迫感
经过各级政府和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甘肃省“两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全省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实现“两基”的县(市、区)达到59个,人口覆盖率上升到72.46%,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8.55%和84.63%。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甘肃省“两基”工作当前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全省还有3个县未普及初等义务教育,28个县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已实现“普九”的地区,不少地方基础脆弱,质量水平低,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未实现“普九”的区,都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自然条件严酷,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财政困难,“普九”和扫盲的难度很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甘肃省提出到2008年总体实现小康社会,人均受教育年限要从目前的7年左右提高到8年。从甘肃省目前基础教育发展的现状看,要实现这一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时间非常紧迫。因此,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省政府颁布的《甘肃省2003—2010年“两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甘肃省要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既符合党中央精神,又与总体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这既是对全省的要求,又是政府的承诺,是个硬任务。希望各级政府、教育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普及义务教育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实施《规划》,保证如期完成“两基”攻坚任务。
(三)下定决心,知难而进,打好“两基”攻坚战
应该说参加这次会议的市、县领导大都对“两基”工作的认识是明确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是得力的,但是,毋庸讳言,在有的地方也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识和做法。个别地方认为义务教育投入大、欠账多,是财政的包袱,不愿意再增加教育投入,甚至截留、挪用专项教育经费;有的地方认为义务教育已经超前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义务教育发展快了,产生了不少怨言和畏难情绪;有的未实现“普九”的县为了争取义务教育资金,置百姓利益和成千上万孩子的受教育权利而不顾,人为拖延和放慢“普九”进程,等待观望,等、靠思想严重;有的地方领导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对长远的人才大计不重视,工作指导力度不够,点子不多,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发展。这些认识和做法是错误的、有害的,是与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相违背的,必须认真加以纠正和克服。从法律角度讲,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履行这一职责,按期完成“普九”任务;从国家政策来讲,“两基”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必须把其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两基”进程。我们既要看到甘肃省“两基”攻坚的难度,也要看到诸多有利因素: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甘肃省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教师工资由县级政府统一发放,基本得到保证,教师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制定了标准,明确提出了政策要求;中小学教师队伍开始核编,初步形成了教师的合理流向;贫困地区的教育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对困难家庭学生实行免课本费、学杂费制度,开展对口支援;成立贫困地区助学基金等措施,弱势群体教育有了基本保证。可以这样说,甘肃省实现“两基”虽有困难,但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我相信,只要我们进一步增强信心,坚定决心,把国家的支持与自力更生结合起来,以“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视困难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就一定能够取得“两基”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奋力打好“两基”攻坚战
(一)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两基”攻坚的领导责任
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是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甘肃省推进“两基”攻坚工作的重要保证。调整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最重要的是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落实县级政府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县级政府的九项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一是统筹教育经费,确保教师工资的发放,保证中小学公用经费,统筹调整学校布局,做好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工作;二是统一管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三是指导好教育教学工作。县级政府必须对这三大类共九项工作认真地负起责任来。目前,甘肃省还有5个县教师人事管理未上收到县,5个县教师工资发放管理未上收到县,这个进度是滞后的。有些县形式上上收到县,但政府责任并不完全落实。体制问题至关重要,如果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顺,投入主体不明确,办学责任不落实,“两基”攻坚就是一句空话,“两基”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对于这个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多次检查。这次会议后,必须尽快完成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并促进其不断完善,健康运行。
在县级政府承担主要责任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相应职责。省政府今后将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省级转移支付力度,合理使用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重点支持财政困难县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市州地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财力不足的县也要给予转移支付。乡镇政府要继续履行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维护学校治安秩序,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按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等责任。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二)建立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两基”攻坚的必要投入
投入问题是“两基”攻坚的最大难题。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甘肃省“两基”攻坚的根本保证。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必须落实中央提出的关于“三个确保”的措施和要求。
第一,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这方面的措施是非常明确的,也是有力度的。一是县级政府要在提高教职工待遇的基础上,调整县级财政支出结构,结合本级财力和上级给予的转移支付资金,将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定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县统一发放。有一些地方在把乡镇发放教职工工资的经费上划到县以后,是有明显的缺口的。解决这个缺口,首先县里要本着“一保工资,二保建设”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二是安排使用中央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市、州、地要全部补助到县,对所属各县也不能平均分配,主要补助财力困难的县用于工资发放,并在年初将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到县。三是财力较好的市、州、地也要安排相应的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通过上述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国家统一规定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再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