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棠心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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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坚定信心,努力开创科研机构改革新局面(2)

(三)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

要切实抓好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这项工作既受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又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利益关系调整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直接牵动着科研院所改革的全局,必须实事求是,审慎对待。指导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具有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特别是农业类科研单位在甘肃省科研队伍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要充分考虑甘肃省实际,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研机构的改革总体上要按照分类改革的思路,围绕甘肃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突出区域优势和特色,加强资源整合,调整学科结构、专业结构和人才结构,积极转变内部运行机制,形成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省级农业科研创新中心和技术应用中心,着重解决地方农业经济发展中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科技产业化方面也要部署相应的科技力量,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科研所也可以转为科技型企业。对主要从事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的农业科研机构,在优化结构、分流人员、转变机制的基础上,经认定后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运行和管理,逐步建成区域农业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基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重大技术成果和科技储备。对主要从事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的农业科研机构,转为科技服务组织或作为农业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对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农业科研机构,逐步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实力不断开拓技术市场,发展壮大农业科技产业,着力解决经济建设主战场中应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问题。在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加强调研、科学论证,进一步明确省属和市属农业科研机构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方向,赋予科研机构较大的自主权,把改革的重点放在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转换机制和队伍建设上。通过改革,切实增强地方农业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最终通过改革提高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公益科研工作在科技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多年来公益科研工作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政府职能向公共管理的逐步转变,其重要性愈加突出,都迫切需要科研工作的有力支撑。在新形势下,公益科研工作应该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深化改革是公益类院所走出困境,公益科技工作得以加强的必由之路。

(四)推进科研院所改革一定要在要在体制和机制创新上下工夫

当前制约我们研究院所发展的因素,绝不仅仅是一个投入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体制和机制问题。能否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是衡量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标志。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推行科技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实行科研院所长和重要科研岗位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岗位任期制,形成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科研院所改革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深化省属科研院所改革,转企研究院所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基础、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运行和管理的科研院所要逐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转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研究所,要重新确定职能定位、服务领域和发展方向,按照企业化运行和管理,逐步实现经营管理的社会化。深化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人尽其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评价和培养使用机制;建立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聘用制,逐步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逐步扩大流动岗位比例;建立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取酬的分配制度,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五)结合甘肃省情,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政策措施

甘肃省经济发展水平低,工业基础薄弱,财政能力有限,加之院所自身实力差,这些加大了科研院所改革的困难程度。在这种形势下,《意见》规定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就显得尤为重要。省直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科研院所的改革,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省科技厅要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要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真正做到通过改革建立新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使科研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使科技人员的收入有比较明显的增长,使甘肃省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加强调研,科学论证,制订好院所改革方案

制订好的科研机构改革方案是院所改革的关键。开发类院所的改革方案应明确向企业化转制的具体途径。拟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和运行的院所,要提出调整结构、分流人才和转变机制的具体措施。要吃透中央和省上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分析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现实条件,紧密结合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广泛听取科技人员的意见,反复论证,准确科学地界定科研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发展方向,合理选择科研机构的形式和发展途径,保证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科研院所改革的顺利进行

省属科研院所的改革是甘肃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改革涉及科技、人事、劳动保障、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多个部门,推进省属科研机构改革,是政府各相关部门共同的责任。只有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各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科研院所改革才会成功。

(一)科研院所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领导和组织改革的责任

科研院所的改革,主管部门是直接领导和组织者,各主管部门对推进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大家一定要从全省改革的大局出发,加强对科研院所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推进改革,认真指导并组织做好所属科研院所发展定位、改革方案制订、产权分割、资源整合等工作,妥善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严禁乘改革之机,向科研院所安排摊派无关人员。科研机构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管理方式,赋予科研机构充分的自主权。要积极探索和试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理事会制度。积极解决科技体制改革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综合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为科研机构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省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把科研院所改革当作科技部门一家的事,而要将其作为每个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为改革服好务。科技、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工商管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的科研机构改革各项政策,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转变职能,积极创造条件,为科研院所完成有关程序,办理各项手续提供便利,特别是狠抓改革配套政策的落实,为科技人员创业竞争、流动创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形成各部门联动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大好局面,保证科研院所改革在良好的外部环境中稳步推进。

省科技厅作为省政府主管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做好科研院所改革的日常协调工作,改革实施的指导和政策协调工作。加强指导,加大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要把有限资源向改革做得好的科研院所倾斜。科技厅、编办、财政厅要做好方案的审批和督促实施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院所改革。人事厅要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发挥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指导好科研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财政厅要做好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有关财务管理工作,保持科技经费的投入不能因为改革而减少。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解决科研机构职工社会保障问题,保持科研机构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平稳过渡。要及时办理科研机构进入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各项手续,做好向转制院所职工拨付应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解除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和竞争流动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兼顾科研院所的特点,积极承办转制科研院所产权登记和工商注册等有关手续。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研机构转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

(三)科研院所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全力推进各项改革

科研院所是改革的主体,这场改革关系到科研机构发展的前途和广大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院所长、广大科技人员要自觉投身改革,支持改革,绝不能“叶公好龙”,说得多,干得少,更不能只是做样子、摆架势。要围绕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优势,科学定位,确定发展方向。要克服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探索和建立现代科研院所管理制度,稳住科研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努力开创科研院所发展的新局面。各科研院所的同志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投身到这场改革中去。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科研院所的同志已经有了改革的思想准备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改革的时机和条件应该是成熟的。科研院所长、党委书记要集中主要精力来考虑科研院所的改革,做攻坚先锋,不要等待、观望。要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只要把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树立坚定的改革信念,踏踏实实抓改革,就一定能取得改革的成功。

(在甘肃省省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