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低生育水平时有反弹,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今后一个时期,甘肃省生育人口处在旺盛期,已婚育龄妇女平均每年递增15万人左右,甘肃省会出现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将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二是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个别地方撤销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一些地方配套经费不落实,投入不到位,农村和城市下岗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奖励费不兑现,出现了不给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正常现象。三是计生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后进转化难度大。中东部12个工作基础较差的县,计划外出生占全省计划外出生的50%,成为制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的关键。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部分地方人口控制能力有限,超生问题还很突出。漏报、虚报、瞒报痼疾没有彻底解决。五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手段不足,存在死角。六是部分地方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超生工作进展缓慢,还没有根本解决。七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征收比例低。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必将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全力做好2007年的工作
一是科学平抑出生人口高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2007年,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从薄弱环节入手,强化管理和服务。中东部地区重点要加大二女户结扎力度,每10万农业人口必须结扎100例二女户,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年终奖;河西各市的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增加经费投入,保证《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免费技术服务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兰州、嘉峪关重点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甘南、临夏和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要切实实施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让更多的群众实现少生快富的愿望。
二是切实抓好优惠政策的落实。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上,全省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
扶贫、民政、水利、教育、农牧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签订了责任书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书,制定出台新政策,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把涉及进村入户、让群众受益的政策、项目、资金、物资等向农村“两户”倾斜,使农村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扶贫部门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全面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发改部门在以工代赈异地搬迁项目中要向计划生育户倾斜;水利部门在农村饮用水入户项目中要免除农村“两户”的费用;民政部门要把农村“两户”纳入低保,提高标准;民政、卫生部门在农村合作医疗中要免除农村“两户”应交的费用;农牧部门农村沼气池项目要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教育部门要继续为农村“两户”子女升学加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商务厅在实施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要优先为农村“两户”办理农家超市。
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甘肃省人口委已把今年确定为流动人口管理年,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公安、劳动、民政、教育、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深化流动人口管理和改革,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管理和服务,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消除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盲点、死角。劳务输出办公室和驻外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要切实履行职责,掌握流出人口情况,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困难和问题,配合流入地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加快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制订出台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安、工商、卫生和人口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文明观念,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运用法律手段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五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机构装备水平,实现优质服务标准化,服务体系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和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活动,加快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的改革,理顺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实行绩效考核,激活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的活力,实现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的健康发展。要完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职称评定,建立计划生育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选拔有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充实到技术服务队伍中来。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大力推进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防治工作,免费提供基本服务,开展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需求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要积极探索利用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承担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方式,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是加快计划生育基础能力建设。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制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隐私权,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要保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的稳定。进一步落实包村包对象责任制,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继续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统计调查,提高报表质量,降低报表误差。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人口数据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加快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开展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班子。继续开展“双推优”活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网络优势,形成特色鲜明的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目标一致、上下互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科学管理格局。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和运行人口宏观调控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奖励优惠信息管理等综合应用系统。
(在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