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08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第一年,做好全年的渔业工作,继续保持渔业经济强劲发展的势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08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达到40万亩,水产品产量8.5万吨,力争达到9万吨。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各项支渔惠渔政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今后几年,中央将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补贴力度,我们渔业部门要抓住机遇,做好规划,积极争取,为渔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及各地对渔业的投入不断增加,对改善宁夏渔业基础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增加从渔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的核心工作,一是要争取,二是要落实。争取体现能力,落实体现水平。要抓住国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有利时机,通过积极争取,完善我区渔业良种体系、渔政执法体系、疫病防治体系、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服务推广体系的建设,加大对渔业资源保护、鱼类增殖放流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治区农业产业化渔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水产养殖投饵机、增氧机、清淤机等渔业机械的购机补贴政策,明确扶持环节,扶持标准,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各市县(区)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全面把握政策内涵,结合本地发展实际,抓好政策的落实。通过有效地落实,把中央渔业基本建设、体系建设和自治区“四水”产业、良种补贴、无公害水体环境治理等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做到落实不偏离、不走样,让各项政策真正惠及千家万户,促进宁夏渔业健康发展。
二是着力抓好“四水”产业基地建设。“四水”产业是实现渔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2007年渔业发展之所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四水”产业的发展;今后几年宁夏渔业能否再上新台阶,再有新突破,关键也在“四水”产业。2007年,各地在“四水”产业开发中,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胆创新,强力推进,创造出许多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亮点,总结出了许多新做法、新经验,在全区形成了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必须指出的是,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市县不够重视,工作力度不大,建设标准、质量不高,个别市县对产业政策甚至不理解、不清楚、不落实,敷衍了事。2008年,自治区将继续加大对“四水”产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对新建“四水”产业基地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强资金扶持和引导,扩大规模,提高水平。各地应提早制定建设计划,落实建设地点,组织好“四水”产业基地建设。必须明确的是,发展“四水”产业,要始终突出水产养殖这一核心,这是前提,这是根本。新建基地,首先要扩大养殖水面,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政策的初衷,才能达到“提质、扩量、增效”的目的,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需要强调的是,2008年“四水”产业建设,规模要扩大,标准要提高,突出“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不搞平衡,不撒“胡椒面”。对工作力度大的,发展规模大的要重点支持,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项目实施水平。需要关注的是水生植物种植、水禽养殖总体上发展还比较缓慢,有些地方还有所滑坡。2008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种养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全区完成新建“四水”产业示范基地5万亩以上,其中水禽养殖达到80万只,特色水生植物种植新增5000亩以上。
三是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事关消费者的健康,事关渔业经济发展的全局。2007年,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环节仍存在一些隐患,出现了一些不稳定因素,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事实一再证明,一旦思想上有麻痹,工作上有疏漏,管理上有放松,就会出问题,必须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未雨绸缪,常抓不懈。
(1)坚持水产健康养殖。认真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规范,积极推行渔业标准化生产;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在巩固提高平罗、前进农场、贺兰、青铜峡、中卫、中宁等10个健康养殖示范区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扩大示范区范围和规模,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2)继续以无公害水体环境治理项目为依托,切实加强养殖水体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不断扩大检测范围,延伸检测环节,增加检测样本,提高检测频率,实现对饲料、水质、水产品的全程监控,逐步实行产品追索制度和出池检测合格证书签发制度,对无公害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区生产的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要确保100%;对其他水域生产的水产品,检测合格率也要达到98%以上。
(3)继续推进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力争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的养殖面积达到30万亩,占全区养殖面积的75%;全面推行生产日志、科学用药等登记备案制度,指导养殖场点建立健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做到“一日一记”“一事一记”,坚决杜绝个别场点存在的事后集中记录现象。发挥各类养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推行产品标识制度,以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品牌信誉进一步拓展水产品外销市场。
四是大力加强渔业基础建设。渔业基础建设包括渔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内涵丰富,涉及面广。宁夏渔业基础薄弱,既有多年积淀的老问题,也有近年来凸现的新矛盾,必须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夯实做强,努力实现渔业持续发展,从渔农民持续增收。积极推进池塘整治。20世纪80年代建设的一些渔业生产基地,由于基础设施老化,池塘淤积严重,渔业生产力有所下降,各地借鉴银川市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和个人广泛参与,加大整治力度,加快改造步伐,2008年改造标准化池塘1万亩。重视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渔业“种子工程”,以良种产业化政策为引导,加强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良种生产能力和水平。力争生产各类苗种6亿尾,培育大规格黄河鲶鱼种100万尾,水产苗种自给率达到60%。加强渔业质量安全体系建设。2008年全面完成平罗、贺兰、永宁、吴忠、中卫、灵武、中宁7个县级疫病防疫站建设和验收,全面启动日常病害防治和水质监测工作,在全区形成以自治区“三检”中心为龙头、以市县疫病防疫站为补充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继续争取自治区以奖代补或贴息贷款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类渔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及运销大户开拓水产品市场,努力扩大水产品外销。加强渔业信息服务,各级推广服务机构要主动出击,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引导有序生产和流通。加强渔业科技和培训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科技部门立项,重点开展“四水”产业基础研究,完善“以渔改碱”“以渔养水”等生态渔业技术模式。继续实施“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大面积推广”项目,以主推品种、主导品种为重点,组装集成标准化养殖、水质调控、病害防治等配套技术。加强渔业培训工作。结合“百万农民培训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渔业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五是进一步加强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工作。按照全国渔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宁夏工作实际,围绕养殖管理和资源管理两大任务,不断拓宽工作范围,提高工作水平。重点是加强投入品使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渔业生产过程中渔药、渔用饲料的使用监管。在养殖生产季节,继续开展违禁药物、违禁饲料添加剂专项治理活动。对在现场检查和药残抽检中查出的违规企业和养殖户,根据违法性质、危害程度,坚决采取停止销售产品、责令整改、产品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企业实行专库管理,重点监控,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限期整改。对于各种案件的处理,切实做到禁用药物来源和渠道未查清的不放过,超标产品未处理的不放过,对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的不放过。对个别地方和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加强苗种生产经营管理。根据近年来外调苗种方式的多样化趋势,继续开展外调苗种检验检疫,坚决杜绝没有产地检疫的苗种进入,对造成重大疫病流行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调运者的责任。完善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生产条件的,限期整改;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坚决取缔,维护我区苗种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加强渔业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大水产养殖证核发力度,结合渔业跨越式发展规划,完成市、县两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对没有完成的,2008年项目资金一律不予安排。开展黄河宁夏段休渔工作,规范渔政执法行为,有效查处和杜绝非法跨区域流动性的酷渔滥捕行为,保护好渔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黄河渔业种质资源。继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重点在黄河及其附属水域增殖放流黄河鲶、黄河鲤、花鲢、白鲢等1000万尾。加强渔业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好沙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争取启动黄河卫宁段兰州鲶、青石段大鼻吻两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以及星海湖、阅海湖渔业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埋头苦干,求真务实,树立大产业、大发展的思想,把心思放在谋划产业发展上,把精力放在深入调查研究上,把重点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行业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为渔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认识新时期渔业在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渔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