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芋的繁殖体系分为三级,即原原种一原种一良种。并要求各级种芋基地均应建立在年均温度14℃~20℃,七、八月月平均温度17℃~25℃,七、八月月平均最高温度20℃~30℃,土壤肥沃疏松,有较好的荫蔽条件的地区,就地生产、就地供种。原原种来自两年生魔芋中选出的具有本品种特征、丰产、抗(耐)病健壮植株的球茎及其根状茎,并要求其球茎形正、芽窝浅、无伤、无病、无虫口。选三年未种过魔芋的地块繁育。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其中最好经过脱毒组织培养快速繁殖的种芋;原种来自原原种植株的球茎和根状茎,并要求其球茎形正、无伤、无病。一次优选的原种种芋,若无显著退化现象,可继续向良种繁殖场提供1~2年生的球茎及其根状茎扩繁,应选两年未种过魔芋的地块繁殖,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良种繁殖场对原种场提供的原种应按球茎及根状茎分类、分龄繁殖。所生产的良种商品种芋原则上花魔芋球茎单个质量不超过250克,白魔芋球茎单个质量不超过100克。选两年未种过魔芋的地块繁殖。该标准还对魔芋良种的繁殖方法、种植技术,特别是采收与贮藏这一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了规范。由于农业生产受多因素影响的复杂性,各地应在结合当地生产情况下引用该标准,并注意以下环节:
(1)品种选优。魔芋调种困难,各地宜自选其最优品系,即抗病、耐病及葡甘聚糖含量高者进行繁殖栽培。
(2)建良种场。原种的留种地宜在当地适生限度内海拔相对较高的地区建立。有良种繁育场的地方,由良种场繁殖原种或培养魔芋专业户成为原种提供者。
(3)控制病害。良种场或专业户必须在田块环境选择上和栽培技术上实施最佳栽培技术规范,凡发生软腐病或白绢病的田块未及时制止其发展的,该田块的球茎及根状茎一律不能外调作种。
(4)严格品比试验。将引进的良种与附近的魔芋试验示范场配合,进行品比试验,确证其产量、干物质含量和葡甘聚糖含量优于当地品种者,进行扩繁销售。应特别注意其抗病性,并防止引进新的病害及虫害,如日本目前群马县主栽的赤城大玉,其株形好,经济性状好,干物质含量高,但对叶枯病和根腐病的抗性较差;而妙义丰对叶枯病的抗性较强;日本的本地种对软腐病的抗性最强,而中国种则易感病,各地应因地制宜选择,切忌盲目引种,不经区域适应性试验确认就扩繁推广。
(5)继续选优去劣。大田中选择抗病、耐病、株形成Y字形、球茎与叶部的比例大者,白魔芋特别注意选择主球茎与根状茎的比例大者作为繁殖母株,设立母本地,年年去劣去杂,不断选优。此外,在收获、运输、贮藏、催芽、栽种过程中,应避免混入产量低、品质差、不符合生产要求而又适应性较强的类型,以免逐渐造成性状劣变和退化。
(6)分品种分品系繁殖。白魔芋已能明显分为青秆、红麻秆、黄秆3个品系,且以青秆为优,选择母株时宜尽量选用青秆;花魔芋不同地区的资源也有优劣,若拟换种其他地区的较优品种则宜逐渐引种扩大繁殖,而不宜大规模、远距离换种。
(7)分类分龄繁殖。根状茎及一二年生球茎分别种植于不同地块,并采取不同的株行距以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和适当密植遮荫的效果。如日本出售的商品种芋一般个种约20克,且非常一致。白魔芋易开花,一般只能以1年生球茎为商品芋的种芋;花魔芋开花年龄大,可再多栽1年,作为商品种芋,3年生以上的植株除留下根状茎作种外,主球茎均应作为商品芋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