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塔滩地区倾向于维持现状,没有武力夺取的意图。随着洪武三年到四年明军在河套周边夺取一系列实地之后,对新占领区的掌控程度决定了明军下一步对塔滩蒙古势力采取何种对策。从控制新占领区到实现初步稳定固然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举措却清楚地表明明朝政府已经满足于维持以现有地区作为边境防守的态度。明朝在边境地区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陆地边境沿线全部由军政、民政合一的军卫构成,而不同于内地的那种地方行政机构(府州县)和军政机构(卫所)的重叠设置。这样可将某一地区是否存在军、政合一的军卫视为衡量是否作为边境地区的标准。以此观之,宁夏于洪武五年废府,迁民于陕西[明]胡汝砺编、管律重修《嘉靖宁夏新志》卷一《宁夏总镇·建置沿革》,第8页。[明]赵廷瑞修、马里纂《嘉靖陕西通志》卷九《建置沿革》,第185页。;东胜、丰、云等州也于洪武四年三月明令“宜各设千百户统帅士卒,无事则耕种,有事则出战,所储粮草就给本营,不必再设有司,重扰于民”《明太祖实录》卷六二,第1197页。,放弃了行政机构。这说明东胜、宁夏分别从东、西两个方向上构成了明朝在河套地区的边境,河套真正成为明朝控制下的地区。同时它也暗示了明朝已满足于将东胜作为边境要冲,而没有继续用兵东胜以西直至塔滩的军事企图。
明朝在洪武四年三月派遣已降明的脱列伯前往塔滩招降宝咱王等蒙古残部正是这一策略变化的体现(引文见前)。脱列伯的招降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当年五月,故元平章魁的斤兄弟率领部众千人内附。同年年底,朱元璋又派遣故元降将亦纳失里、喜山等人再次前往塔滩招降他们的属部。从时间上看,亦纳失里和喜山或许是五月份随同魁的斤兄弟降明的原塔滩蒙古首领。朱元璋从此开始完全采取政治诱降的方式解决塔滩蒙古问题。洪武七年年底“诏赐宁夏来降故元平章杨怯烈及宝咱王所部王文兴等十人文绮各二匹”《明太祖实录》卷九五,洪武七年十二月辛亥,第1645页。次年五月,“故元广平王宝咱、司徒保保、威宁王帖木儿等十一人自大同来降……以宝咱为蒙古右卫指挥佥事,保保为镇抚,令往大同招抚其属;帖木儿所部军校五十八人皆居京师”《明太祖实录》卷九九,洪武八年五月丙戌,第1696页。注:笔者认为广宁王宝咱就是前面两次提到的活动在塔滩的宝咱王。
一连串的外部招降和内部动摇彻底瓦解了塔滩蒙古集团,甚至洪武五年明军在漠北的惨败也未能扭转塔滩地区渐为明朝控制的趋势。至此洪武朝初年的塔滩蒙古已经基本附明。
洪武六年,梁壄僊帖木儿提出的从宁夏到塔滩沿黄河置立屯田,调兵遣将驻守的建议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明朝对塔滩实施管理的体现。与洪武五年明军漠北战败,北边防线全面收缩相反,明朝在塔滩地区力量的延伸是明朝唯一一次将控制区向宁夏以北扩展至后套平原。至少在洪武六年到九年之间,明人都还在塔滩一带活动。洪武九年故元国公九住侵入塔滩一事即是明证。这一年,陕西明军不仅击溃了北元来犯之敌,兵锋所及,又促使掌家奴等少量北元蒙古人归附明朝。
洪武朝见诸记载的塔滩附明蒙古人还有沙不丁、白忠等人。《帝乡纪略》载:“沙不丁,山后塔滩白马寺人。慕义内附,命有司安插。卒后子沙太嗣。”[明]曾惟诚撰《帝乡纪略》卷四,万历二十七年刊本。再检《太祖实录》,洪武九年正月“癸酉,以断事官脱列伯为骁骑右卫指挥佥事,骁骑前卫副千户沙不丁为本卫指挥佥事。二人俱元降将也”《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三,洪武九年正月,第1736页。由于《实录》事在洪武九年,则沙不丁归附的时间当在洪武四年至九年之间。他与元末陕西四将之一的脱列伯同时授职指挥佥事,可见降明后为朝廷出力不少,因此当是在较早时间归附的塔滩蒙古人,为魁的斤属部的可能性极大。另一人白忠,据《明宪宗实录》追述“白玉,塔塔里人,祖忠,洪武中内附,以靖难功由护卫卒累官至指挥使”《明宪宗实录》卷一三三,成化十年九月,第2508页。洪武十年正月,朱元璋下令从在京直属卫军中抽调军士增益秦、晋、燕三王的护卫军,其中“燕府燕山护卫旧军一千三百六十四人,益以金吾左等卫军二千二百六十三人”《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一,洪武十年正月,第1841页。从以后燕王所部蒙古军士较多的情况看,是这一次护卫配属的结果。《明太祖实录》卷一〇〇,洪武八年六月“乙未,改蒙古卫为蒙古左卫,调保咱为指挥佥事;仍置蒙古右卫”,第1697页。这里再次出现的指挥佥事保咱就是前述宝咱王。白忠也是在这次抽调中被配属于朱棣的护卫卒,其归附时间亦应在洪武十年之前。
因此,在洪武朝早期,以政治劝降为主,边军驻扎、屯垦跟进的策略在塔滩地区收到了比较显著的效果。
另外,河套内部洪武七年察罕脑儿卫的设立使得整个河套高原均囊括在明朝的统治之下。洪武九年前后,明朝北边边外活动的蒙古主力是北元国公乃儿不花。虽然洪武八年明朝以乃儿不花立官山卫,但是乃儿不花并未真正归附明朝。洪武九年乃儿不花叛归漠北,明军尾随追击。有意思的是,此次乃儿不花叛逃路线并非直接向北返回大漠,而是向正西逃窜,在塔滩地区为明军所败。此时的塔滩相对于北边各处形势显得向北突出太多,明军防线过长;更兼塔滩屡遭兵乱,缺乏其他防区的有效策应,明朝遂不得不放弃此地,转而收缩防线专守宁夏。于是,到洪武九年,随着乃儿不花逃亡、察罕脑儿卫伯颜帖木儿被执,建立不久的官山、察罕脑儿诸卫均遭废弃。相应的,明军也于此后退出了塔滩地区。塔滩再度成为北元蒙古在漠南的活动区域了。
2.洪武朝后期明与塔滩的关系
洪武十年到二十年间,明与北元边境大体上维持了相对平静的态势,明军的军事活动多限于在漠南组织较小规模的征战。这一时期,明朝回头解决了云南梁王割据势力,征伐河西走廊和甘青藏区。明朝经略重心的转移是北边边境形势缓和的主要原因,毕竟,北元力量衰弱,无力大举南犯,战略的主动权还是操控在明朝手中。
洪武二十(1387)年明将冯胜北征,迫降盘踞辽东行省的北元重将纳哈出。次年,蓝玉又在捕鱼儿海大胜北元。北元主脱古思帖木儿被阿里不哥系后王也速迭儿所杀,北元群龙无首,部众离散。朱元璋在取得一系列军事胜利的同时,不失时机劝诱北元军政首领归降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九,洪武二十三年正月“辛卯,遣都御史铁古思帖木儿赍勑往谕故元丞相咬住、太尉乃儿不花、知院阿鲁帖木儿等曰:……丞相忽客赤、怯薛官人阿怜帖木儿、太尉朵劣不花、国公孛兰奚、司徒把秃、平章卜颜帖木儿、贵力赤、知院脱欢、答里牙赤、八山、葩剌、八十、卜颜帖木儿、哈剌兀失、贵力、札剌儿台、捏兀台、幹罗不花等,悉令知朕此意”,第2990~2991页。,明朝北边边境又产生了新的变化。在北元重要军政领袖南归明朝的大背景下,塔滩地区也出现了新的蒙古集团,塔滩与明朝的关系再次凸显出来。
洪武二十三年(1390)正月“故元平章把都帖木儿、知院笼秃儿灰、纳纳罕等遣部将哈散赤、汝祝儿灰至西凉,言率领鞑靼百姓并家属五千余口来降。上以其道远,跋涉艰苦,且令就水草便利之地居住”《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九,第2986页。根据本段材料的表述,并不能确认遣使西凉的蒙古集团驻牧于何处,但结合永乐三年降明的蒙古人纪录则可发现其线索,《明太宗实录》载“鞑靼平章把都帖木儿、伦都儿灰自塔滩率部属伍千余人诣甘肃归附”《明太宗实录》卷四四,永乐三年七月,第0691~0692页。其中“鞑靼平章把都帖木儿、伦都儿灰”正是洪武二十三年请求降明的“故元平章把都帖木儿、知院笼秃儿灰”,而且两条史料均云其所属部众为五千人。由此可以肯定,洪武二十三年来降的把都帖木儿等率领之蒙古集团经“跋涉艰苦”后,驻扎在塔滩地区。联系洪武二十一年明军大胜,元主被弑的漠北巨变,可以想见把都帖木儿必是自漠北分离出的蒙古集团一部,出于自保原因驻留漠南的塔滩地区,寻求明廷庇护。把都帖木儿等的降明要求并未得到朱元璋的积极回应,个中原因难以考证。朱元璋“以其道远,跋涉艰苦,且令就水草便利之地居住”婉拒了归降请求,只是允许其在边外的塔滩居住,保持松散的附属关系为满足。或许朱元璋对把都帖木儿等的疑虑情绪并未消除,此外把都帖木儿也并未亲身率众投奔明朝也可能是明人犹豫的原因之一。
相反,另外一支人数较少的塔滩蒙古归附则得到了接纳。洪武二十三年闰四月“故元国公藏卜帅众来降”《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一,洪武二十三年闰四月,第3013页。六月“己卯,以故元降将藏卜为指挥佥事,赐纱帽金带。藏卜在故元为国公,自答搭里来归,故有是命”《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二,洪武二十三年六月,第3031页。故元国公藏卜来自于“答搭里”,实际就是塔滩、塔滩里。藏卜所部迅速离开塔滩入明归降定与受到把都帖木儿集团的压力和排挤有关。应该注意,朱元璋处理藏卜降众的办法并非就近于甘肃、宁夏境内安置,史载七月“甲午,以指挥佥事藏卜所领故元时部属荅失里、伯帖木儿、阿力从等为千户镇抚,俾居沙州,与汉军相参屯田。赐藏卜白金二伯[百]两、钞九十锭、文绮帛各六匹、绮罗衣各一袭。其荅失里、伯帖木儿以下二十五人,各赐金币衣服有差”《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三,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第3036页。藏卜属部被徙置于河西走廊西端的沙州(今甘肃敦煌),与汉军混合屯田。这里除了反映明人对藏卜降众的防范之外,远徙沙州的另一个原因是明朝想通过这一安排,隔绝藏卜所部与把都帖木儿集团的联系或纠纷,是基于边陲稳定策略的表现。当然,这也间接证明把都帖木儿驱逐藏卜出塔滩而据有的推测带有合理性。虽然明朝拒绝了把都帖木儿塔滩集团的内附请求,但是,双方关系并未因此受到什么损害。看起来,明朝并不担心塔滩蒙古与其他北元残余联兵入寇明边;把都帖木儿在获得了朱元璋允其自由驻牧塔滩的保证后,也乐于安处这一漠南避兵之地。双方相安无事的状况从此维持到永乐年间。
由于塔滩把都帖木儿等在河套以外并未制造任何麻烦,朱元璋也在着意笼络塔滩蒙古,使之亲附明朝。洪武二十五年(1392)八月“甘肃塔滩里长史马哈沙、怯失迭力迷失等来朝,贡方物。上以其道里辽远,往来跋涉,不欲遽遣其还。乃命锦衣卫指挥使张政谕以恩意,俾留京师休息,丰其廪饩,以优待之”《明太祖实录》卷二二〇,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第3226页。厚待塔滩贡使的举动在相当程度上安抚了把都帖木儿等人。尽管此后的记载相当缺乏,但明人自洪武末到建文朝不论国内政治形势发生什么变化,都一直坚持对塔滩蒙古的抚慰。洪武三十四年(建文三年,1401),明翰林院管事陈诚于“五月初九日又往迤北塔滩里地面招抚夷人,赏赐银十两、钞十锭、衣服一套”[明]陈诚《竹山文集·历官事迹》,甘肃图书馆藏清嘉庆刻本。永乐三年,把都帖木儿等完全降明应当说与洪武末年以来的持续安抚政策有着很大的关系。
3.洪武朝河套边界线的特征
明朝之所以不在沿黄河一线投入太多的兵力全面恢复到唐代三受降城的防线应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因:
一是塔滩地区蒙古部一方面没有形成比较稳固的核心和集团,另一方面他们对河套地区也未构成严重的威胁,所以明朝没有进一步强化北河套边防的实际需要。元末明初,塔滩地区聚集的蒙古人派系复杂,力量弱小,根本无力发动持续性的战争,这从明代北伐蒙古几乎从未触及塔滩方面的举动就可以反映出来。为此洪武朝对塔滩蒙古也坚持以招抚为主的策略,直接的军事打击不多。塔滩蒙古集团的对立情绪不是很强,他们非但没有袭击边境地区,甚至在洪武朝后期还派出使者出使明廷,令朱元璋非常满意。建文朝内战时期,明廷还曾派遣使者陈诚到过塔滩,执行“招携胡虏”的使命。《竹山文集·历官事迹》可见,从洪武十年以后,塔滩与明廷维持了很长时间较为友好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