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明初河套周边边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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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永乐朝河套边防的演变(1)

朱元璋死后,其个人对中央集权施加的巨大控制力迅速消失。明朝政治马上从干强枝弱变化为枝强干弱,原有皇帝与诸王间的政治平衡关系被打破。数年后,当那种平衡关系被再次重建的时候,其间发生的变化不仅仅是埋葬了一个建文年号和一个年轻皇帝那样简单,也不仅仅是三年内战的破坏那样直观。穿过历史事件,我们能够看到永乐朝在打着“恢复祖制”的旗号下,对洪武朝的边防体系进行了从形式到内容的重大调整。

建文四年,燕王朱棣于“靖难之变”获胜,登上帝位之后,打着恢复太祖旧制的旗号大规模调整建文朝各项制度。实际上,从其措施的内容来看,许多包括边防制度在内的措置与其说是恢复,不如说是制度的创立更为恰当。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对洪武朝旧制的反动,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在西北边境以制度化的“镇守总兵官制”彻底取代朱元璋着力维持的“塞王守边制”。导致永乐朝边防制度改变的原因,概括地说应与以下条件有关:

首先,在“靖难之变”内战期间,为了与南京的中央政府相对抗,朱棣仅仅依靠其控制下的原有军力显然不能够满足战争的需要。于是,他在清除了北平都司中央政府的官员后,还必须想方设法将辽东以及大宁都司的军队收归麾下。建文初年,朱棣北上挟裹了镇守大宁都司的宁王权及其军队南下,以充实自己的反叛力量。据《明史》所载,宁王权掌握着“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明史》卷一一七《诸王二·宁王权》。的庞大军事力量,其中还含有为数不少的蒙古军人,战斗力强。这一系列举动实际上造成了洪武末年以来北边防线东部原有军事部署迅速改变,当然客观上也迫使朱棣于战后不得不在这一基础上安排边防布局。特别是大宁都司原为北平都司的北部屏障,大宁军力空虚将北平都司直接暴露在北方蒙古兀良哈面前,严重影响北平的边防安全。因此,永乐初年的军力配备调整可以说是对建文初年边军内撤这一既成事实的补救。

其次,建文朝的“削藩”政策已经对“塞王守边制”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建文朝伊始,中央即着手削弱手握重兵的血亲宗王,相继有齐、周二王被禁锢,代王被废,辽王植入朝,肃王内徙兰州脱离陕西行都司辖区参见《明史》卷一一七《诸王二》相关记载。其中有的被取消了领有护卫的军权,有的甚至被夺爵,“削藩”政策本身是雷厉风行的。但是前面提到,从洪武朝“塞王守边制”的实际作用看,多数塞王没有具备强大到能与中央相抗衡,甚至真正具有抵制中央的能力,唯一的例外是燕王朱棣。因此,尽管政治上的扰动很大,多数被处理的亲王只能听凭建文帝集团的摆布。建文帝的削藩之举虽然成为朱棣起兵的导火线,但是削藩的目的和实际进程却在战后被朱棣同样继承了下来。这在客观上也构成了永乐朝初年边防制度改变的重要原因。朱棣登基后,根本不打算恢复严重威胁中央集权的“塞王守边制”,必须以另一制度代替它。

第三,新军事贵族有望在新朝廷的边防中发挥重要作用。在“靖难之变”战争后,朱棣的亲附部将和内战中归附朱棣的将领均被派往各地替换原来的地方军事主官。新军事贵族们在洪武朝随朱棣北征蒙古以及建文朝内战中都受到了多次军事实践的历练,与朱棣个人间也结成了牢固的政治依附关系。所以,永乐初年包括边防在内对全国军事力量的再次调整中,他们能够迅速取代原有将领,实现朱棣对全国控制的意图。当然,对那些能迅速归命朱棣的原各地将领,他也以加官晋爵的手段利诱笼络,以安其心,确保其能够听命于新政权。这一新崛起的军事贵族仰仗朱棣政治军事冒险的胜利,而成为既得利益者,反过来,他们又为朱棣边防制度的改变充当了有力的工具。

第四,北方蒙古政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特别是其原根据地靠近西北边境的鬼力赤称汗以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蒙古人活动于西北边外的可能性增加了。原有甘肃总兵官统领西北边务的安排不能满足变化了的边防形势要求,朱棣也必须立即增设镇边主将以强化西北边防。

第一节永乐朝河套边防的调整与边防建设举措

一、边防制度的重大调整——镇守总兵制的确立

镇守总兵在洪武朝即已出现,早期多为临时征调性质,事毕即罢,并非常制。洪武朝后期,随着九塞王纷纷就藩,对镇边藩王的辅佐显得极为突出。由于藩王辖区与都司、行都司辖区以及布政司行政区并不重合,在一定情况下,需要某种程度的配合与协调。此外,洪武后期,朱元璋心目中的骄兵悍将已被其清除殆尽,皇权彻底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此时在边境重要地区安排后起的二线将领长期镇守边境既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

消除“靖难之变”的消极影响,迅速将国内政治引入正轨,恢复社会安定,必须以边防的加强和边境的稳定为前提。建文四年七月到永乐元年三月间的九个月内,朱棣先后四次任命内战之后受到重用的三名高级武官赴西北地区整顿边务。

第一次是建文四年(《太宗实录》作洪武三十五年,1402)七月“命江阴侯吴高往河南、陕西二都司整肃兵备,安抚军民,俟军民宁谧,就镇守陕西”《明太宗实录》卷一〇下,洪武三十五年七月,第0169页。从吴高此行接受的任务来看,是以“整肃兵备,安抚军民”为首要工作,为的是尽快使上述地区在内战后恢复社会安定为目的。第二项任务则是“镇守陕西”,坐镇西北边境腹地。

第二次任命在同年的八月,即一个月后,朱棣马上“命右军都督府左都督何福佩征虏前将军印,充总兵官,往镇陕西、宁夏等处,节制陕西都司、行都司、山西都司、行都司、河南都司官军”《明太宗实录》卷一一,洪武三十五年八月,第0178页。对何福的任命中赋予其极大的兵权(节制五都司)和广阔的控制区域,完全是空前的举措。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是:一、由此正式确立挂印镇守总兵制,这一制度此后一直延续到明亡。镇守官或为都督府都督,或为侯、伯勋爵,均属得到朱棣信任的高级武将,都具备作战统兵的实际经验。他们位高权重,专制一方,甚至连王府护卫都受其节制。二、何福的任职实际上可以算作宁夏、甘肃、大同三边镇守官正式确立的标志。

第三次是永乐元年正月“乙酉,命后军左都督宋晟佩平羌将军印,充总兵官,镇甘肃”《明太宗实录》卷一六,永乐元年正月,第0296页。自洪武朝起,宋晟久镇甘肃,对宋晟的任命维持了甘肃镇原有边防格局。

第四次是永乐元年三月“庚辰,命江阴侯吴高镇守山西大同,防御胡寇,节制山西行都司诸卫”《明太宗实录》卷一八,永乐元年三月,第0319页。鉴于何福防御范围过于辽远,兵权太重,既不利于处理边务,又要防止边将擅权。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必须将何福防区进一步分割。这样到永乐元年三月,在甘肃、宁夏、大同的西北边区正式形成了三大镇守官防区。其中,宁夏总兵官与大同镇守官对河套边防的影响最为重要。至此,河套边防完全转入了镇守总兵官制的边防制度之下。

二、常设镇守官制完全取代了“塞王守边制”

“靖难之役”结束,永乐帝即位后的所谓洪武三十五年(1402)注:朱棣即位革除建文年号,以建文四年为洪武三十五年。,朱棣就向河套周边的宁夏、大同地区派出了高级镇守官——总兵官,专责边防,正式标志着河套边防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常设镇守官(总兵制)完全取代了塞王与镇守官相结合的混合体制。如果细加考察,就会发现朱棣此举正是对塞王守边制业已遭到破坏后所采取的补充与完善。毕竟,在建文帝大力削藩引发战争的时候,朱棣本人不也在上演着一出胁迫宁王,夺取军权的险剧吗?尽管各自的动机不同,但叔侄二人的所作所为的确在客观上具有某种“削藩”的相似之处。

放弃塞王守边制与削夺诸王护卫是相互表里的政治举措。不论诸王个人能力如何,在相继被削夺了护卫军之后,即使想让他们在边防上有所作为已不可能实现了。朱元璋生前确立的塞王守边的祖制确实被抛弃了,但是塞王守边的精神实质,即确保皇室对边防军的有效控制与监督这一点则是需要继承的。作为新的监督体制,镇守太监与太监掌军逐步发展起来。的确,朱棣即位后,在对中官(太监)的态度上明显表现出与乃父的不同之处。仅在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中就列举出许多太监从政由幕后走向台前的行为均出自永乐时代,如首次领兵的郑和(永乐三年,1405)、第一个监军太监王安和出镇太监马靖(永乐八年,1410)、最早的镇守太监王安(洪熙元年,1425)等等[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〇《中官考一》,第1727~1728页。王世贞认为镇守太监实则于永乐末年应已出现。地方志中记载河套周边地区最早的镇守太监是鲁安,如《嘉靖宁夏新志》就说“永乐初设”[明]胡汝砺编《嘉靖宁夏新志》卷一,第32页。,似乎没有那么早,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通过永乐朝的安排,镇守太监制最终成为明代早期直到中期(永乐至嘉靖时)的一项边防定制被固定下来。其实质是监督边将的重任由关系日渐疏远的宗室亲王转移到无法世袭、来自内廷并且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太监手中,而这正是朱棣在对祖制修正的基础上加强皇帝集权的新举措。

三、东胜诸卫与“沿河戍守”

我们曾探讨过洪武二十五年(1392)大规模开置山西行都司边卫,扩大防区的情况,并强调这一趋势一直保持到建文初年。“靖难之役”爆发后,大同守将站在朝廷一方,极大地牵制了朱棣南进的步伐,迫使朱棣在延长战争进程的同时,不得不分兵对付这一项背之敌。在此窘况下,据说朱棣在对待蒙古可汗的态度上保持低调,甚至颇为恭顺。一俟战争结束,对大同军事防区的整顿就变得迫在眉睫。朱棣从内战的经验教训中发现由皇帝本人直接掌握军队的重要性。因此只把宁王的军队纳入掌控之中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在镇边军卫、南京军卫等处调集军队,拱卫朱棣心中的新首都——北京。皇帝坐守重兵驻扎的京城才能起到震慑全国、进而威胁蒙古的巨大作用。为此,在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九月,朱棣调整北方大宁、大同地区的边防军主力向北京地区集结,未来京师的防务成为重中之重。

于是,朱棣放弃了乃父精心构建的大同、大宁新防区,边防线向南千里收缩于北京附近,形成了天子坐拥重兵,进可攻,退可守,游刃有余的战略优势。“靖难之变”之后,由于此前大宁都司旗军已随朱棣南下,北平地区(原燕王辖区)失去了北部捍蔽;加之朱棣早有迁都之意,所以,确保北平拥有数量庞大的军队势所必然。在战后大批南方卫所北迁的同时,朱棣于洪武三十五年九月“命都督陈用、孙岳、陈贤以山西行都司所属诸卫官军于北平之地设卫,移屯种,云川卫于雄县、玉林卫于定州、高山卫于保定府、东胜左卫于永平府、东胜右卫于遵化县、镇朔卫于蓟州、镇虏卫于涿州、定边卫于通州。其天城、阳和、宣府前三卫仍复原处”《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上,洪武三十五年九月,第0201页。此举将东胜左右等八卫全部移往北平地区,减少了山西行都司属卫数的30%,新迁入内地的卫所被并归后军都督府管辖。《明太宗实录》卷一七,永乐元年二月辛亥,第0302~0303页,载“以燕山左、燕山右、燕山前、大兴左、济州、济阳、真定、遵化、通州、蓟州、密云中、密云后、永平、山海、万全左、万全右、宣府前、怀安、开平、开平中、兴州左屯、兴州右屯、兴州中屯、兴州前屯、兴州后屯、隆庆、东胜左、东胜右、镇朔、涿鹿、定边、玉林、云川、高山、义勇左右中前后、神武左右中前后、武威左右中前后、忠义左右中前后、武功中、卢龙、镇虏、武清、抚宁、天津右、宁山六十一卫,梁戊、兴和、常山三守御千户所俱隶北平留守行后军都督府”。

东胜左右卫撤防后,永乐元年(1403)三月,明朝又“复设东胜中前后三千户所於怀仁等处守御”《明太宗实录》卷一八,永乐元年三月,第0320页。三个千户所属于守御千户所,它们被设在内地,直属后军都督府统辖,应与原东胜左右卫并无直接关系。但永乐十年(1412)“宣府总兵官武安侯郑亨等请调大同前卫带管东胜卫中左所、中前所,阳和卫带管东胜卫前前所俱於大同左卫增益守备。从之”《明太宗实录》卷一三三,永乐十年十月,第1629页。可见在永乐元年至永乐十年间,东胜诸守御千户所已经分属于大同前卫和阳和卫带管,三个千户所的旗军也应当被调往大同防区驻防了。

卫所迁出之后,实际上形成了两个后果,一是原来宁夏与大同间河套北部的战略呼应关系被大为削弱;二是河套东北部地区丧失了河外保障。相应的补救措施则是一方面增加宁夏备御军数,另一方面是重新弥补大同西部至黄河沿岸的防御料敌前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