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探索未知丛书-语文大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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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怎样写好记叙文中的议论性文字

也许拿“画龙点睛”这个古老的成语来比喻记叙中穿插议论,是最为合适的。记叙文中的记叙、描写部分像是龙的身子,而少量的议论性文字像是龙的眼睛。既然议论为“睛”,就要凭借这双“眼睛”传达全文的精神——中心思想。既然议论为“睛”,它就不能太多,太碎,要言而不烦,切中要害才好。同时,要把它放在关键的地方,不能随处乱插;话还要说得适当,不浅薄,不啰唆,也不艰涩难懂,恰到好处,适可而止才好。

有一篇题为《追“贼”》的作文,写“我”帮助一个中年男子追骗钱的坏人,途中得知:中年男子贪便宜,私下里和对方兑换美元,被人家骗走了7000元人民币。作文结尾处加了一段议论,使中心思想更为明确和深刻:那个骗钱的和这个被骗的全是违法者。对于国家利益而言,他们都是“贼”。国家三令五申不让“炒外汇”,他们却明知故犯。固然行骗者卑鄙,被骗者可怜,但这叫周瑜打黄盖——

愿打愿挨。他们愿打愿挨不要紧,重要的是国家外汇市场的秩序被破坏了,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而我在追“贼”这幕戏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只不过是被“愿打愿挨”蒙骗了的“鲁肃”而已。面对这种事实,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小了些。

对于国家受的损失,我应当痛心;对于我的“伸张正义”,我更应双倍痛心!——这就是追“贼”之后我的体会。

像这样在篇末加入议论,点明中心思想的写法,是比较常见的。这种写法好处在于:“重头戏”(议论)放在最后,集中体现作文的主旨,有力地收住全篇内容,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你看,《追“贼”》在叙事的基础上,出人意料地得出新的结论:追“贼”的那个中年男子,其实也是“贼”!小作者思想的趋向骤然一转,用新的认识、新的眼光反观自己所担任的角色,为自己先前的幼稚、无知而痛心。通过篇尾的这些议论,文章立意的层次更高了——站在国家的法律、利益的高度上,抨击时弊,告诫少年儿童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辨清形形色色的“贼”的嘴脸,切勿感情用事。在议论中,小作者引用周瑜打黄盖、鲁肃受蒙骗的典故,虽不尽恰当,但也颇能说明一些问题。道理讲得朴实,实质基本抓住了。试想,假如不在叙事之后加入这些议论,该文现有的中心思想是不大容易表达清楚的。

还有些记叙文把议论性的文字穿插在叙事中间,散见文章各处,和叙事结合得紧密而自然。

有时,议论与抒情密不可分,饱含深情的议论更能打动人,教育人。这两点也是写作时应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