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马登成功学全集7:专心做好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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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坚持到底(3)

有人强烈推荐一个年轻人到纽约的一家公司工作,但是他在给公司写信的时候总是把“Tuesday”误写成“Toosday”。这种不求甚解使他没能得到这个职位。

弗兰克林说:“不管是在社会中还是在商场里,经常犯拼写错误的人不可能比其他人更有优势。”

美国在很多方面都比其他国家强,但是在彻底性、系统性以及仔细地培养年轻人为自己终生的工作做准备方面,却并非走在前列。

我们很少看到哪个英国的簿记员不懂速记,很少有哪个德国的会计不会写好几种语言,但是,美国的孩子们却认为这些东西不重要。他们总是希望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工作,一旦不能取得很快的进展,他们就会怨天尤人。

卡农·法勒说,英国的年轻人因为德国雇员夺取了他们的位置而抱怨不已。一位非常有钱的议员告诉他,如果他需要一名懂很多种语言,可以应对各种商业活动的雇员,他就会发现德国的年轻人很有竞争力。他们通常都可以读写三四种语言,而英国求职者除了英语以外什么都不懂。他还说,当6点下班的时候,英国员工会在6点钟声敲响的那一刻立即从椅子上蹦起来,合上工作本,立即扔进抽屉,然后马上骑上自行车离开。而德国员工则会安静地等待,完成自己手头的工作,然后离开。

德国人生来做事就很具有系统性。而美国年轻人则通常不会为自己一生的工作做准备,他们急于参加工作,急于超越他人,不愿意去花费数年的时间去做准备。他们希望立即看到结果。德国的年轻人不会首先在法国或者英国的商店或者银行停留,他们会首先到美国的学校里去学习,学习超人的技能,让自己接受长时间的锻炼,使自己能够胜任工作。他们不会像美国年轻人那样急躁,不会急于被提拔。

很少有美国年轻人愿意去学习或者当学徒。典型的美国年轻人什么都做,什么工作都接受,并且总是期望得到最好的机会。一旦发现机会,他们就会去试一试,不管是否适合自己或者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

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的工作完成得像美国这样差劲。一知半解的瓦匠或者木匠把房子建起来然后卖掉,幸运一点儿的,房子在完工之前就倒掉了。一知半解的医学学生手术做得很差劲,无异于屠夫,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愿意花费时间为自己的工作做充分的准备。一知半解的牧师在布道坛讲课,让自己的教民蒙羞。实际上,很多美国年轻人在一生的工作当中都是一知半解,然后又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社会。我们的公共教育系统更应该教育人们如何把工作做得彻底。大自然可以利用几个世纪的时间来美化一朵玫瑰或者一颗果实,而美国的年轻人却期待着学习几个月法律就可以接到疑难案件,希望学习两三个月的医学知识就能够做重要的手术,把宝贵的生命当儿戏。

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是生活过于匆忙,不是催促别人就是被别人催促。我们所见到的每一个人都好像在赶火车一样。每个人都处于一种紧张的精神状态。学生们匆忙地念书,被迫上大学。很少有人能够稳妥地做事情。

一位教育工作者一直坚信应该开发学生的观察能力,他给一所大型学校的学生做了一个实验以供老师参考。他让学生们说出猫与狗之间的区别。很多学生的第一反应可能是“太简单了”,但后来的事实表明,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从没有观察过与他们的生活如此密切的这两种动物,无法说出他们之间的差别,只能沉默。

新英格兰一所大学的一位名誉卓著的绅士被提名做大学教授,但由于他的信件中有很多拼写错误,最后被排除在了教授名列之外。

在哈佛大学的一次考试试卷上,“Cyrus”居然有20种不同的拼写错误,诸如“Cyreus”、“Cyrous”、“Cuyus”、“Scycrus”。将“Too一词拼写错误的居然有70%的人以英语为母语。“Which”和“Whose”居然出现了50和100种错误,诸如“whitch”、“whtch”、“whish”、“wich”、“who’s”、“hoose”、“whouse”。“Scholar”拼出了20种不同的错误,比如“skolar”、“scholare”、“skooler”。

有些人把“brother”写成“bruther”,把“by and by”写成“bimeby”,把“daughter”写成“dorter”,把“pie”写成“puy”。

我曾经收到过一个女孩的来信,她只学过两周拉丁语。她说,她只是想了解一下拉丁语。

彻底就意味着精确。从来不会以确定语气说话的人,只会说“可能”、“大概”、“大约”的人是不值得信赖的。他的人生基础无异于建立在流沙之上。

做事一定要彻底。从头到尾、从前到后、从因到果,我们都应该了解和掌握。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这样具有这么多可以取得成功的职业。一定要谨慎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一旦做出选择就要坚持到底。记住麦考利所说的话:“通常情况下,这个世界上的人不是崇拜那些敢于冒险的人而是崇拜那些远比别人做得好的人。”

习惯总是会对我们产生巨大的正面或者负面影响。它是一个优秀的奴仆也是一个暴躁的君王。如果一个孩子养成了半途而废的习惯或者是做事情马马虎虎,从不把事情做完,却依靠欺骗的手段,那么,他的这种缺点会影响他的一生。他可能会去念大学,但人们都会知道他是一个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人,也许勉强通过考试或者在别人的帮助之下才能拿到文凭。如果他从商,他的各种生意总会出现问题。他养成了懒散的习惯,缺少条理和系统性。他总是不知道把东西放在了哪儿,也不能确切说出自己态度。他总会犯错误,总是迟到,工作总是受到人们的批评。他认为没有必要把小事情处理得很准确。他的书中不准确的,他的试卷和信件也从不进行归类,他的桌子上总是很杂乱,他的生活到处都充满了混乱。这样的人生必定失败,他的雇员也会因他而士气低落。所有为这种人工作的人都会受到传染,因为知道自己的雇主三心二意、虎头蛇尾,于是他们就会逐渐染上这种恶习。

如果满足于一知半解、半途而废的孩子学习医学,他们的知识也会存在缺陷。他不可能理解病人的病情,匆忙做出诊断,匆忙开出处方。这样的人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童年时看似不起眼的缺点造成的。

年轻时养成的习惯会跟随一生。很多医生之所以造成病人死亡,就是因为他们在医学院没有好好学习。他们没有彻底搞懂解剖学,对动脉的具体位置不甚了解,也不知道在哪里开刀才是安全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手术刀哪怕错误地移动一点点,一个宝贵的生命就会在他的手里失去。

如果这样的年轻人当上律师,他永远也不会对自己的案子有透彻的了解。他做的司法文书充满错误,合同文本漏洞连篇,被代理人因此而遭受巨大的损失。他所代写的遗嘱满是错误,遗嘱人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最终不知流向何处。他童年时养成的懒散和不求甚解的习惯一直持续一生,影响了他的名誉,给被代理人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和损失。

格莱德斯通教育孩子“言必行、行必果”,不管所做的事情有多么细小。

格莱德斯通有一种非常出众的能力,可以通过简单几眼就了解一本书的准确内容。他似乎能够读懂作者的意图,可以通过少数的句子了解作者的思想。因此,他只用很短的时间阅读就可以说出一本书的内容,比那些花费一整天的时间逐字逐句阅读的人把握得还要准确。约瑟夫·库克能够像蜜蜂吸食花蜜一样从一本书中吸取出思想的精华。培养这种能力的方法与麦考利大同小异。

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好有着极端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这一理论的反面也有着重要的价值。有些人总是把小事情的重要性无限放大,认为所有值得做的事情就值得做好。这种观点使他们把很多时间和精力都铺在了琐事上,而不是把精力放在重要的事情上。换句话说,他们不懂得如何区分重要和不重要。他们平均地对待每一件事情,他们在不重要事情上所花费的精力太多。这样的人通常不会取得多大的成就。他们的时间大部分都被不重要的事情所占用。判断力是最好的导师。

华盛顿·欧文的作品中有一位荷兰人,这个人必须跳过一道小沟。这个人为了助跑能够快一点后退了三英里,当他跑到沟边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只能坐在沟的这边休息。

我们不应该忘记,时间是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时间就是金钱,甚至比金钱还珍贵。因为不管你有多少钱,也无法买来时间。做好重要事情的习惯和事无巨细的习惯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把精力浪费在琐事上比懒惰的习惯更坏。

一位成功人士说:“对于我选择做的事情,我都会全身心地做好。只要选择做的事情,我都会做得彻底,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我都会充满热情地把它完成。”

年轻人,稳步而又缓慢地前进,这才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