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管理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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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董仲舒的管理心理思想

董仲舒系西汉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公羊学大师。约生于汉文帝初年,卒于汉武帝太初元年。少治《公羊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成为名重当世的大儒。当时,正处西汉社会由初期进入中期的大变动时期,政治经济的发展趋势是消除割据分裂、加强地区联系,以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统治。元光元年,汉武帝举行历史上著名的举天人三策,董仲舒因应武帝策问,连上《天人三策》畅谈天人关系,宣扬大一统学说,受到武帝重视。从而开创了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

董仲舒的主要著作是《春秋繁露》,其政论载于《史记·儒林列传》、《汉书·董仲舒传》等书中。《天人三策》即载于《汉书·董仲舒传》一书中。董仲舒的管理心理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关于领导问题的论述,可以说,他以儒家思想为中心,杂糅了阴阳五行、黄老道家、法家等诸家思想,创立了一个符合巩固大一统中央集权需要的新的领导思想体系。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其中不乏在封建历史上带来消极影响的东西,但从中国古代管理心理思想研究的角度去审视,仍有很多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之处。

一、领导者的社会认知

领导行为受一系列心理因素的影响,而领导的社会认知则是直接影响领导行为的主要因素。领导的社会认知有赖于领导者对其工作对象的看法和理解,而这种看法和理解是通过观察、感知、表象、记忆、思维等一系列心理过程的作用而产生的。董仲舒继承了《尚书·洪范》中关于五事的思想:“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春秋繁露·五行五事》把态度(貌)、言语(言)、视觉(视)、听觉(听)、思维(思)作为认识心理的组成部分,从知的分类来看,将知分为视感知、听感知、思虑、思维。董仲舒从这五事着手,提出了对领导社会认知的一系列心理要求。

董仲舒认为,貌、言、视、听、思是人先天的自然本性,领导者则需要修炼好它们以治理百姓。因此,必须明察秋毫,正确地判别事物。那么,怎样才能正确地认知呢?《春秋繁露·五行五事》中写道:

王者貌曰恭,恭者敬也;言曰从,从者可从;视曰明,明者知贤不肖,分明黑白也;听曰聪,聪者能闻事而审其意也;思曰容,容者言无不容。

这是说态度要恭敬;言语要正当;视觉要明晰,能分清是非;听觉要聪慧,能听到事物而审视它的含义;思维要通达,能听得进任何意见。

董仲舒进一步对“五事”作了解释:

恭作肃,从作,明作哲,聪作谋,容作圣。何谓也?恭作肃,言王诚能内有恭敬之姿,而天下莫不肃矣。从作。言王者言可从,明正从行,而天下治矣。明作哲,哲者知也。王者明,则贤者进,不肖者退。天下知善而劝之,知恶而耻之矣。聪作谋,谋者,谋事也,王者聪,则闻事与臣下谋之,故事无失谋矣。容作圣,圣者,设也,王者心宽大无不容,则圣能施设。事各得其宜也。

就是说:对于领导者而言,态度恭敬,则天下人都会严肃认真;言语正当,百姓明了正言,并能贯彻执行,天下就会大治;视觉明晰,就不会受蒙蔽,那么就能吸引贤者,排除不肖者,天下的百姓就会从善驱恶;听觉聪慧,凡事就能与下属共同谋划而不会失策;思维通达,就可以成为圣人。圣人能宽容大度,那么就能恰当地处理安排好各项事务。

领导者的认知活动是一种意志活动,通常情况下,领导者对必须解决的问题应有预定的注意点,这种预定的注意点往往关系到领导活动的成败,因此,领导者培养一种有意注意力就显得非常重要。董仲舒从“天道无二、人道贵一”的观点出发,承袭了《韩非子·功名》篇中“右手画圆、左手画方,不能两成”的观点,论述了注意集中的问题。他说:“事无大小,物无难易,反天之道,无成者。是以目不能二视,耳不能二听,一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近乎现代的注意分心实验。据我国现代心理学家张耀翔之说,“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测验,已被弗郎兹(Franz)、高尔顿(Gorton)等人采入他们的心理实验内了。

二、领导者的情绪

情绪、情感在中国古代称之为情。古代的思想家对人的情绪、情感的理解是多角度的。他们通常把情与欲、情与性联系起来进行探讨。在情的归类划分上,董仲舒继承了传统的情二端说,认为人有好恶两种基本的情。他认为对待情欲的态度是:要加以节制,但又不可过节,即“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若去其度制,使人人从其欲,快其意,以逐无穷,是大乱人伦而靡斯财用也”。

现代心理学从情感的强度、紧张度、快感度、复杂度四个维度来认识情感体验的性质,把快乐、悲哀、恐惧、愤怒看做是单纯的情绪,或称为基本情绪、原始情绪。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基本情绪的种类划分,更偏于快感度这个维度。董仲舒将人的基本情绪与天的四时联系起来,认为人的喜怒哀乐与天的清暖寒暑、春夏秋冬统一。正所谓“夫喜怒哀乐之发,与清暖寒暑,其实一贯也。喜气为暖而当春,怒气为清而当秋,乐气为太阳而当夏,哀气为太阴而当冬”。董仲舒不仅把人的情绪分为四种,而且认为人的四种情绪与天的四时一样在人的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人无春气,何以博爱而容众?人无秋气,何以立严而成功?人无夏气,何以盛养而乐生?人无冬气,何以哀死而恤丧?天无喜气,亦何以暖而春生育?天无怒气,亦何以清而秋就杀?天无乐气,亦何以竦阳而夏养长?天无哀气,亦何以激阴而冬闭藏?故曰天乃有喜怒哀乐之行,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气者,合类之谓也。

既然人的情绪与天的四时一样在人的生活中不可缺少,那么,作为领导者就应该合理地控制和调节好自己与他人的情绪,使得它在领导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董仲舒提出了一些对领导者自我修养和领导活动具有积极意义的合理调节情绪的建议。

第一,合理地宣泄情绪。《春秋繁露·如天之为》中说:“人有喜怒哀乐,犹天之有春夏秋冬也。喜怒哀乐之至其时而欲发也,若春夏秋冬之至其时而欲出也,皆天气之然也。其宜直行而无郁滞,一也。”这说明人的喜怒哀乐如春夏秋冬一样是自然特性,因而不可郁滞它,而应在适当的情况下合理地表现。《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中论述了同样的道理:“四气者,天与人所同有也,非人所能畜也,故可节而不可止也。节之而顺,止之而乱。”即对待情绪的态度应是节制而不是郁滞,否则,就会出乱。

第二,保持乐观的情绪。《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写道:“和乐者,生之外泰也;精神者,生之内充也。外泰不若内充,而况外伤乎?忿恤忧恨者,生之伤也;和说劝善者,生之养也。君子慎小物而无大败也。行中正,声向荣,气意和平,居处虞乐,可谓养生矣。”这段话强调了平和愉快的情绪对养生的益处和忿恤忧恨等消极的情绪对人的伤害,提倡领导者心平气和,乐观向善。

第三,避免极端的情绪。《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列举了十种不良状况对身体的伤害。“泰实则气不通、泰虚则气不足;热胜则气寒,寒胜则气热;泰劳则气不入,泰佚则气宛至;怒则气高,喜则气散;忧则气狂,惧则气慑。”董仲舒又提出,克服不良情绪的最好方法是本着中和的态度,避免在情绪上走大喜大悲的极端。即“凡此十者,气之害也,而皆生于不中和。故君于怒则反中而自说以和,喜则反中而收之以正,忧则反中而舒之以意,惧则反中而实之以精。夫中和之不可不反如此”。

第四,适时地表现情绪。董仲舒认为,领导者好恶喜怒的情绪像“天以暖清寒暑化草木”一样对下属起着激励作用。“喜乐时而当,则岁美;不时而妄,则岁恶。”因此,作为领导者应加强内省,谨慎、适势地表现自己的情绪,“使好恶喜怒必当义乃出,若暖清寒暑之必当其时乃发也”。否则的话,“当喜而怒,当怒而喜,必为乱世矣”。

三、领导者的影响力

领导活动,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重要活动,它是领导者通过一定的人际关系,对被领导者或组织、群体施加心理影响的过程。因此,正确地使用影响力对实现领导效能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董仲舒生活在西汉初中期之间,深知当时政治经济思想发展的趋势是要消除割据分裂、巩固地主阶级专政,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统治。因而,他极其重视领导者权威的作用,他说道:

国之所以为国者德也,君之所以为君者威也,故德不可共,威不可分。德共则失恩,威分则失权。失权则君贱矣,失恩则民散矣。民散则国乱,君贱则臣叛。是故为人君者,固守其德以附其民,固执其权以正其臣。

就是说,领导者要有效地行使权力既要以权建立权威,又要靠德来笼络民心。现代领导心理学认为,领导的影响力由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共同构成,权力性影响力主要靠外部压力的形式起作用,被影响者的心理与行为表现为被动、服从。而非权力性影响力更多属于自然性影响力,它与领导者自身的品格、知识和能力素质以及与下属的感情等方面的因素有关,被领导者表现为顺从与依赖。董仲舒既重威又重德的王权思想与此有一致之处。

(一)关于权力性影响力——加强王权

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大一统,董仲舒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来巩固王权。他首先借天的权威提出王权天命神授说,他说,“天者百神之君也”,“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这样,天成为宇宙间最高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神,而王权代表天意,因此王权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他还以阴阳、五行、三纲、五常来加强君主的地位。就阴阳来说,阳尊阴卑,君为阳,臣为阴,故君尊而臣卑。就五行来说,土为五行之主,而“土者君之官也”,故君主最高贵。关于三纲五常,他认为“君为臣纲”是三纲的核心;以仁义为基本思想的五常,也只有君主才能完全具备。因此,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原始儒学对天命神学的批判是与奴隶制度解体的进程伴随始终的,而董仲舒重新用天人感应论、天命神学思想装点儒学也是时代使然。在当时人们普遍对宗教祭礼和超自然力量信仰的情形下,这一理论无疑使人们在心理上对君主产生一种敬畏感和服从感,从而在内心深处自觉自愿地接受君主的主宰和控制。

董仲舒为了提高君主的地位,对“王”、“君”两号进行了特别的解释。董仲舒认为,树立君主的权威不仅应表现在名义上,而且应体现在实际上,他说:“未有去人君之权,能制其势者也;未有贵贱无差,能全其位者也。”为此,必须保证君主有位、有权、有威、有势,他认为,君主如能“全其位”,就可以通过“悦于庆赏,严于刑罚,疾于法令”来约束限制诸侯和大臣;君主如能操“生杀之势”,就可以“化万民”。这样,君主就可以真正树立起地位和权力,使臣民在实际中产生对君主的畏惧感。

(二)关于非权力性影响力——必仁且智

董仲舒在领导影响力的思想中注重发挥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的共同作用,认为只有做到这样,才能算是个合格的领导。正如他在《天人三策·第一策》中所说:“今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势,又有能致之资,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爱民而好士,可谓谊主矣。”

董仲舒关于领导非权力性影响力的思想主要从他对仁智统一原则的深刻阐述中体现出来。仁与智即德与才统一的思想是我国古代心理学思想史上值得珍视的优秀传统思想。仁智统一的原则早已由孔子确立。而董仲舒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把它作为领导者非权力性影响的重要因素。他说:

莫近于仁,莫急于智。不仁而有勇力财能,则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辨慧给,则迷而乘良马也。

就是说,不要偏向于仁,也不要偏向于智。只有智,没有仁,就会“狂而操利兵”,做出坏事;而只有仁,没有智,就会“迷而乘良马”,达不到目的。因此,没有仁和没有智都不行,仁和智必须统一存在。“仁而不知,则爱而不别也;知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故仁者所以爱人类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

董仲舒进一步对仁作了解释。他说:

何谓仁?仁者恻怛爱人,谨翕不争,好恶敦伦。无伤恶之心,无隐忌之志,无嫉妒之气,无感愁之欲,无险诐之事,无辟违之行。故其心舒,其志平,其气和,其欲节,其事易,其行道,故能平易和理而无争也。如此者,谓之仁。

在董仲舒看来,领导者仁德品质的含义是很广泛的,它包括宽厚爱人、温柔敦厚、恭谨礼让、雍容大度、光明磊落、乐观进取,等等。

董仲舒又对智作了解释:

何谓之知?先言而后当。凡人欲舍行为,皆以其知先规而后为之。其规是者,其所为得,其所事当,其行遂,其名荣,其身故利而无患,福及子孙,德加万民,汤、武是也……知者见祸福远,其知利害蚤:物动而知其化,事兴而知其归,见始而知其终。言之无敢华,立之而不可废,取之而不可舍,前后不相悖,终始有类,思之而有复,及之而不可厌。其言寡而足,约而喻,简而达,省而具,少而不可益,多而不可损。其动中伦,其言当务。如是者谓之知。

由此可以看出,董仲舒认为领导者才能的最主要特征是具有前瞻性的洞察力和预见力,行事能够深谋远虑、周密规划,处事要约不繁、切中肯綮。这样,才能功成名就,福及子孙,泽及子民。

领导者除了具有德和才外,还应与下属建立良好的感情,这样,就能使下属对领导者产生一种亲切感,增强非权力性影响力的作用。董仲舒提出的“爱民而好士”,“亲近来远,与民同欲,则仁恩达矣”,“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的观点正表达了这一思想。他还从反面说明了这一道理:“所好多则作福,所恶多则作威。作威则君亡权,天下相怨;作福则君亡德,天下相贼。”现代领导心理学认为,提高领导影响力的主要途径是合理发挥权力性影响力与非权力性影响力的作用。善于将两种影响力综合应用的领导才会取得最佳的领导效果。董仲舒提出了一些加强领导影响力的观点。

第一,限制滥施权力。董仲舒在强化君权的同时,也反对韩非、李斯等法家理论所提倡的君主拥有绝对权力而可以为所欲为的观点。因此,他设置了一套天人宇宙整体论,借天威来限制君主滥施权威。他在《天人三策·第一策》中说:

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

就是说,天可用灾异对人君加以谴告,人君如果不知警惧之变而逆天行暴政,天命就要转移,政权就难保。而这种对君权的制约主要表现在正确使用德与刑。董仲舒从天的阴阳和四时阐述了德与刑的关系,即德与刑都是为政的根本,德为主,刑为辅。如果不能恰当地使用它们就是违背天意,最终要受到天的惩罚。

董仲舒所提出的德主刑辅思想是对秦亡经验的总结和对汉武帝时穷兵黩武的批判,它和先秦儒学以德服人思想有着一致的地方,却又有所不同,因为它们是建立在尊君为绝对权威实际是接受法家思想的基础上的。

第二,谨慎实施权力。董仲舒认为:“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为政之理,不可不审也。”因此,庆赏刑罚就应该慎重,领导者要在冷静、平和的状况下行使权威,不能被一时的情绪冲动所左右。所谓“不和不可以发庆赏之德,不平不可以发刑罚之威”。当情绪处于兴奋和愤怒的极端时,要有所控制,然后才能行赏罚的权威,这样,才能有效地“立德”和“立威”,即“我虽有所愉而喜,必先和心以求其当,然后发庆赏以立其德;虽有所忿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政,然后发刑罚以立其威”。

第三,做出良好表率。君主要想治理好天下,应当从严格要求自己着手。正如董仲舒在《天人三策·第一策》中所说:“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

第四,公正对待下属。《春秋繁露·离合根》中提出了领导者保持影响力的诀窍:“故为人主者,以‘无为’为道,以‘不私’为宝。”这里的不私指出了领导者在管理过程中不应该有任何偏袒的行为,而应公正对待下属。这样,才能减少下属在心理上的对立情绪,从而提高权力的影响力。

第五,居无为之位,行不言之教。《春秋繁露》中多处论述了“为人主者”应“内深藏”而“外博观”,要做到“视而不见其行,听而不闻其声”,以达到“其功不可得而败,其名不可得而度”的目的。而“为人臣者”须“竭情悉力而见其短长,使主上得而器使之”,这样,王道就可以“威而不失”。而“为人主者”通过“任群贤”可以“不自劳于事”,“立无为之位而乘备具之官,足不自动而相者导进,口不自言而摈者赞辞,心不自虑而群臣效当,故莫见其为之而功成矣”。董仲舒的这种“为人君者居无为之位,行不言之教”的领导心理思想实际上是融合了道家“道法自然”、“无为清静”和法家“恃术处势”、“主逸臣劳”的主张。

四、领导用人心理

领导活动中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用人。能恰当地用人是领导成功的关键因素。儒家历来重视人的价值和作用,先秦时孔子就提出领导者要知人善任、任人唯贤。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的这一思想,在人才的任用上反对世卿,提倡选举;反对任亲,提倡任贤。并对官吏实行考绩制度,把改革官吏制度、合理任用人才视为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的关键。

(一)用人

西汉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皇帝的权威,董仲舒提出了吏治改革的建议,反对父死子继的世袭和任亲制,认为“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他明确指出:“观乎世卿,知移权之败。”因而,他提倡官吏的选举制度,提出一些贤才的选举方法。

1.办太学培养贤才

董仲舒认为可以通过办太学养士,来物色、造就人才。正所谓“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如果平时不培养教育士,好比不雕刻玉石而欲得到美丽的文采。又可以通过考试的方法来选拔人才,《天人三策·第二策》写道:“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

2.由地方推选贤才

贤才除了通过办太学来培养,还可以由地方推选。《天人三策·第二策》中介绍说:“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董仲舒首次推出州郡举茂才孝廉的贤才选举方法,不仅选拔了人才,而且考察了诸侯、列侯及郡守等二千石官吏,实为一个一举两得的良策。

3.由中央公卿大臣举荐贤才

选才不仅是地方诸侯、列侯、郡守的事,也是中央大臣三公九卿的责任。如司农应引进“经术之士”;而司马必须推荐“贤圣之士”。为此,董仲舒直接向丞相公孙弘提出了选贤的建议:“愿君侯大开萧相国求贤之路,广举选举之门……英俊满朝,百能备具,即君侯大立,则道德宏通,化流四极。”

董仲舒积极主张推行选举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任用人才,在人才任用的方面,他提出了以下观点。

第一,任贤使能。董仲舒在人才任用上总的原则是任贤使能。他认为任贤就如人的治身积精,“天积众精以自刚,圣人积众贤以自强,故天道务盛其精,圣人务众其贤”。即治国者任用贤才可以集中众人的智慧,使他们同心同德,献策献力,因而他又说:“治身者务执虚静以致精,治国者务尽卑谦以致贤。能致精,则合明而仁寿;能致贤,则德泽洽而国太平。”这里强调治国者必须虚怀若谷,罗致天下的人才,这样才能使国家和平兴旺。

第二,量材授官。董仲舒还把人的四选三臣与天的四时三节联系了起来。他说:“先王因人之气,而分其变以为四选,是故三公之位,圣人之选也;三卿之位,君子之选也;三大夫之位,善人之选也;三士之位,正直之选也。分人之变以为四选,选立三臣,如天之分岁之变以为四时,时有三节也。”这就把人的四选三臣当成是天的四时三节为客观必然。这显然是一种牵强附会,只不过是想用天的神威论述人才选拔的神圣罢了。他还说:“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力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这反映了董仲舒能重视真才实学,根据德才的差异来任用人才的思想。

第三,各尽所能。董仲舒在人才任用中还主张人才应各尽所能,各守其职。《春秋繁露·十指》中说:“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则百官序矣。”

(二)考绩

西汉初期,没有一套针对官吏的考绩制度,致使廉洁的官吏得不到重用,而贪官却长期任职的现象时有发生。董仲舒在《天人三策·第二策》中对今古所谓功者的衡量标准进行了比较,他认为:“古所谓有功者”靠的是“任官称职”,而不是“积日累久”,因此,才能不大的官吏即使任职时间很长也还是小官,而贤能的官吏即使当官时间很短,也会得到重用,提升为公卿。官吏们尽职不尽职的情况一目了然,他们也因此尽心尽职以期获到功业。然而,董仲舒认为现今的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官吏们“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因而就出现“廉耻贸乱”的状况,“贤”和“不肖”也无法区分,这样,官吏们真实的业绩情况就不能得到反映。

针对这种情况,董仲舒提出“扶衰止奸,本在吏耳,宜考察天下领民之吏,留心署置,以明灭邪枉之迹,使百姓各其产业,无有寇盗之患,以蠲主忧”的建议。

那么,考绩又如何进行呢?首先,从中央到地方,要全面而经常地对各级官吏进行考试。董仲舒说,考试总的是:

大者缓,小者急,贵者舒而贱者促。诸侯月试其国,州伯时试其部,四试而一考。天子岁试天下,三试而一考,前后三考而绌陟,命之为“计”。

其次,要根据官吏的爵、禄、秩、功、罪,决定高下等级和进退绌陟。具体办法是:官吏的定期考绩,分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分三级,共九级,其中一级为最,受大赏,九级为末,受大罚,以第五级为中,五级以上有奖,五级以下有罚,并根据奖惩进行任、免、升、降。

董仲舒的这种对官吏的任贤和定期考核,功罪分、绌陟明,极大地激发了官吏们的积极性,对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不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积极和进步的,其任人唯贤、考察干部根据实绩而不论资排辈、赏罚分明的思想也是我们今天的领导管理所应借鉴和学习的。

五、领导激励心理

(一)需要思想

人的需要中既有物质的需求又包括精神的需求。儒家历来重视道德精神的追求。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义利之辨充分反映了这一现实。董仲舒继承并发展了先秦儒学见利思义的思想传统,他对待义与利的关系可用“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来概括。

董仲舒在道德修养上总的基调是强调义重于利,然而,他同时肯定了义和利的存在和作用。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与利两者比较下来,义更为重要。因为“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而只有明义,才能有利。如果“忘义而循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其结果是“虽富莫能自存”。

董仲舒的这种明道正谊不计功利的义利观,是对汉武帝好大喜功的功利思想的批评和匡正。它对后世中国人的义利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这种价值观引出的“损情辍欲”的论点成为宋明理学存天理去人欲的滥觞。

(二)激励思想

正因为肯定了利对人的作用,董仲舒认为对百姓的激励必须建立在控制百姓需要的基础之上。《春秋繁露·保位权》中写道:

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民无所恶,君无以畏也。无以权,无以畏,则君无以禁制也。

老百姓没有喜好,君主就无法行使权威。老百姓没有所厌恶的东西,君主就无法使他们畏惧。无法行使权威,无法使他们畏惧,君主就无法对他们加以控制。因此,董仲舒主张通达百姓的利欲,从生理到精神上诱发百姓的欲望和需要,这主要通过建立尊卑秩序、区分贵贱差异来进行。就是说设立官府的爵位俸禄,诱发人们声、色、味等感官的欲求,使老百姓得到的荣辱迥然不同。从内心打动他们,力求使他们有所喜好,以达到激励他们、牵制他们的目的,即《春秋繁露·保位权》中所写:

故圣人之治国也,因天地之性情,孔窍之所利,以立尊卑之制,以等贵贱之差。设官府爵禄,利五味,盛五色,调五音,以诱其耳目;自令清浊昭然殊体,荣辱踔然相驳,以感动其心,务致民令有所好。

然而,与荀子“节欲”和“导欲”的观点相一致,董仲舒在提出应使民有欲的同时又认为人不能纵欲,而是要适当地予以满足。“故圣人之制民,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无欲有欲,各得以足,而君道得矣。”如何才能以百姓的需要为动力来调动百姓的积极性从而对他们有所控制呢?董仲舒主张根据百姓的所好和所恶制定礼仪,实施赏罚。他说:“有所好然后可得而劝也。故设赏以劝之。有所好必有所恶,有所恶然后可得而畏也,故设罚以畏之。既有所劝,又有所畏,然后可得而制。”

赏罚激励作为一种治国之术、安民之方、激人之法,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心理学认为:在行为发生后给予某种刺激,当这种刺激具有维持或增强行为倾向的效果时,就叫做奖励;当具有减弱行为倾向效果时就称之为惩罚。因此,科学有效的奖惩,才会真正对被激励者起到强化作用,从而达到管理的目标。董仲舒提出了一些有效实施赏罚手段的具体原则。

第一,揽名责实。《春秋繁露·考功名》中提到在对官员考绩论赏罚时应“揽名责实,不得虚言”。《春秋繁露·保位权》中也写道:“责名考质,以参其实。”这些思想反映了赏罚激励过程中实事求是原则的要求。

第二,功过分明。即赏罚手段的运用和实施程度必须和被赏罚者的功过相一致。例如,《春秋繁露·考功名》中所说的“有功者赏,有罪者罚;功盛者赏显,罪多者罚重”。

第三,赏不空行,罚不虚出。《春秋繁露·保位权》中写道:“赏不空行,罚不虚出。”这说明在赏罚激励的运用中,激励者应确保激励手段的有效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赏罚激励的功效。

第四,当时而出。这一原则既表现为赏罚行为在时间上要恰当,又表现为赏罚要适势而施。例如:“庆赏罚刑,当其处不可不发,若暖清寒暑,当其时不可不出也……四政者,不可以易处也,犹四时不可易处也。”

第五,适度而发。即赏罚的程度和数量不能过高和过多。所谓“制之者制其所好,是以劝赏而不得多也;制其所恶,是以畏罚而不得过也”。

第六,赏罚用于实。《春秋繁露·考功名》说:“不能致功,虽有贤名,不予之赏;官职不废,虽有愚名,不予之罚。赏罚用于实,不用于名;贤愚在于质,不在于文。故是非不能混,喜怒不能倾,奸轨不能弄,万物各得其冥真,则百官劝职、争进其功。”这反映了赏罚的标准不能只看名,而是要重视实际工作绩效。

从上面可以看出,董仲舒重视赏罚的激励理论与先秦儒学推行的正人正己、成己成物的激励思想已有所不同。先秦儒学注重主体的能动性,试图通过主体的自我控制,自我激励来修身养性,从而带动他人推及整个社会。而董仲舒适应了汉代的历史潮流,源法入儒,他的重视赏罚权威的激励手段,显然是吸收了法家恃术处势思想的影响。

六、领导的经权管理

20世纪70年代,一种世上没有任何一条路径可适合于全部情势的主张应运而生,这就是权变理论。权变理论强调环境变动,人也在变动,所以管理必须相对地变动。中国自古以来就擅长通权达变,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孟子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这都反映了权变的思想。然而,中国管理的权变思想中还包含了守经。这种既讲究守经还善于运用权变的经权理论渊源于《易》。经就是常道,权即变通。经权理论实际上研究的是如何守正持经,而又能因人、时、事、地的变化,求得权宜应变之道。作为汉代的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在经与权关系的认识上有丰富的见解。

董仲舒从天人合一的角度论证了经的不变性:“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因为天不变,所以朝代虽然改换了,但治理国家的大纲并没变。正如《春秋繁露·楚庄王》中所说:“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

但董仲舒又认为,因为人、时、事和地的变化,所以,遵循道的万事万物有变和不变之分。《春秋繁露·玉英》中说:

春秋有经礼,有变礼……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经礼也;有物故则未三年而称王,变礼也。妇人无出境之事,经礼也,母为子娶妇,奔丧父母,变礼也。明乎经变之事,然后知轻重之分,可与适权矣。

在这里,天子三年然后称王、妇人无出境之事是经,然而,在有物故、母为子娶妇、奔丧父母的特定情况下,经就能以另一种可以变通的形式存在。董仲舒甚至于认为在特定的条件下,民可废君,子可弃父。

因事和时而变的思想在董仲舒的文章中多次表现出来。例如:

量势立权,因事制义。

行身不放义,兴事不审时,其何如此尔!

帝王之条贯同,然而劳逸异者,所遇之时异也。

凡天地之物,乘于其泰而生,厌于其胜而死,四时之变是也。

这些论点主张的是时异而变,最重要的是适时。所谓“时之所宜,而一为之也”。

那么,如何处理经与权的关系呢?董仲舒说:“明乎经变之事,然后知轻重之分,可以适权矣。”这就要求把握好变的度。

《春秋繁露·玉英》中这样写道:“权之端焉,不可不察也。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这说明权是可变的表现,但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必须在“可以然之域”。

在怎样的尺度下变才可称为可以然之域呢?《春秋繁露·竹林》中叙述了“司马子反为其君使”,在宋城中“易子而食、析骨而炊”的情况下“废君命,与敌情,从其所请与宋平”的事件。“与敌情,从其所请与宋平”是内专权外擅名的行为,“专权则轻君”,“擅名则不臣”。但《春秋》却予以肯定,这是为什么呢?董仲舒认为,这是由于司马子反在审时度势后以仁义为重,因而,他的“废君命”的权变行为应当加以肯定。

《春秋繁露·精华》中也记载了“从变从义”之说。《春秋》之法规定:“大夫无遂事”,但如出境可以安社稷利国家的话,则“专之可也”;又说:大夫奉君命外出,“进退在大夫”,但又有大夫在外,虽闻父母丧,“徐行而不反”等规定。在这里,既说“无遂事”,又说“专之可也”,既说“进退在大夫”,又说“徐行而不反”,似乎十分矛盾。但董仲舒认为:“四者各有所处。得其处,则皆是也,失其处,则皆非也。”所以公子结奉命出境送陈国国君所娶的女子时,发现宋齐两国会盟谋划攻打鲁国,他便假充奉命参加会盟,《春秋》没有责难,“以为救庄公之危”。而公子遂奉命去京都,中途擅自到晋国,《春秋》却给予责难,“以为是时僖公安宁无危”。“故有危而不专救,谓之不忠;无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因此,尽管此二臣“俱生事”,而《春秋》却“有是有非”,“其义然也”。

董仲舒还指出,领导者经权关系的最佳处理方法是遵循儒家传统的中和原则。《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则指出:“天地之经,至东方之中而所生大养,至西方之中而所养大成,一岁四起业,而必于中。中之所为,而必就于和,故曰和其要也。”“诗》云:‘不刚不柔,布政优优。’此非中和之谓欤?是故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董仲舒又从礼乐制度的角度指出:“春秋》之序道也,先质而后文,右志而左物,故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云朝云,辞令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引而后之,亦宜曰:丧云丧云,衣服云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贵志以反和,见其好诚以灭伪。”由此看来,中和之道是尽善尽美的,以此种方式办事最为合适。因此,经和权配合,主旨是求得在此时此地不变的中道,以获得此时此地的最佳决策。

综观董仲舒的领导心理思想,可以发现它已和先秦儒家领导心理思想有了部分质的改变。董仲舒的思想以儒家仁学为基础,同时又吸收了法、道、阴阳等诸家学说,从而体现了汉代官方儒学理论体系完整严密、融会各家思想、与现实政治紧密结合的特点。董仲舒注重领导者社会认知、情绪等方面的个体心理管理;强调领导者的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在管理中的作用;提倡选举任贤,主张对官吏实行考绩制度,以此决定奖惩和任免;另外,他还重视领导行为中的通权达变。这些思想都值得我们在现代管理过程中吸收运用。我们应本着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挖掘其精华,使其在现代管理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