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思想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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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你我虽不相识,因为大爱无疆,注定不再陌生。在得知雅安芦山地震后,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人们或捐款,或捐物,或献血,或直接参与救灾。腾讯网站、壹基金、交通银行等企业率先捐款,陈光标、“蚌埠四兄弟”带着钱物在第一时间赶往灾区参与救灾,韩红在鸟巢发起慈善演唱晚会,李宇春、周杰伦等慷慨捐款,港澳台同胞、华侨也积极捐款捐物。除了企业、单位组织、名人明星外,大量的普通民众也在尽自己的绵薄之力,给予善意的襄助。大量网友参与转发避让成雅高速应急通道的信息;或在网上为灾区祈福送平安;或帮助传播受灾民众发出的求救信息;各文学网站的爱好者们也纷纷拿起笔为灾区写诗作文,鼓励灾区民众战胜自然灾害等。不仅在国内,在海外,世界各国都发来慰问电函,明确表示如有需要,必然给予援助。

任何一次灾难中,弥足珍贵的就是普通人平凡的爱的举动,民间点点滴滴正能量的聚集,必将为抗震救灾的人们注入自信的力量。这种发自民众内心深处的爱和善良,正是我们面对灾难毫不畏惧的根源,它是共和国丰沃的社会资本,是应对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的力量源泉。

或许,有人会说你没有看到通往灾区的路因为私家车太多被堵,导致救援车不能及时到达吗?你没有看到有人趁地震散布虚假的信息吗?你没有看到有人在利用芦山地震行骗诈财吗?

是的,这些确实都存在,笔者并不否定。每一次灾难发生时,总有一些苍蝇会飞出来,总有一些老鼠会跑出来,可是,这些丑陋的现象只是个别,并不能否定灾难中一种没有疆界的大爱的汇集,一种超越血缘的亲情的奔涌。汶川地震中数百亿的捐款从世界各地汇聚,不同肤色、不同民族的血在捐献,不同国度,不同地区的志愿者在奔向灾区,一场场义卖、一场场义演都在为灾区进行。仅仅三年时间,一个崭新的汶川县城拔地而起,灾民们过上了比震前还要好的生活。

今天,还只是雅安芦山地震的第二天,但是所有的有关抗震救灾的工作都在井然有序地进行,灾情、救灾和伤亡情况的信息都在全面公开,灾区的民众在抗震救灾组织的精心安排下过着相对平稳的生活,因在受伤的民众也在得到有效的救治,并且所有的医疗费用都由国家承担,灾后重建的工作也在规划之中。

“多难兴邦!”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从来就不会被灾难吓到,自力更生,自强不息,这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一脉传承的精神,我们有理由相信,雅安庐山这次强震同样压不跨坚强的中国人,让我们大家一起为雅安、为庐山祈福吧,祝福雅安,祝福芦山的人们早日走出灾难的废墟,重建幸福美好的家园。

(2013年4月21日于青岛,发表日期:2013年4月22日)

点评作者以“喝酒”为引,记述了官员打着“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的幌子,鱼肉百姓,横行霸道,以权谋私,祸国殃民的斑斑劣迹,深层揭示了中国官场存在的腐败劣根和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一些官员为达目的,不惜践踏国家和自己的名誉与尊严,利用酒桌上的关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导致荒谬连连,着实让人感叹唏嘘。作为一个官员,应遵纪守法,端正态度,两袖清风,崇尚节俭,拒绝浪费,做事严于律己,谨小慎微,为国家为百姓办实事,谋实利。文章脉络清晰,结构合理,语言生动犀利,有凭有据,针砭时弊,鞭挞邪恶,弘扬正义,具有很深的反讽意味,令国民高度反省。倾情推荐!

——嫣然盼晨曦

“为人民喝酒”的荒谬

喝酒,是相当一部分人喜欢的事情,尤其是男人们。“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于是喝上两盅,这酒喝的是友情酒;结婚生子,或者生日祝寿,喝的是喜庆酒;乔迁新居,考上名校,或者升迁职位,喝的是庆祝酒;陪客户喝酒,陪上级喝酒,陪相关领导喝酒,喝的则是业务酒,也就是交易酒,也有一些人将业务酒美之为“公关酒”。笔者,也是喝酒之人,喝过友情酒,喝过喜庆酒,喝过庆祝酒,当然也喝过业务酒。最喜欢喝的就是友情酒,最不想喝的是业务酒,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很多业务酒不得不喝,即使感觉就要喝醉了,也得强逼自己喝下去的。

不愿意喝的酒,却喝了下去,那么这酒是为谁喝的呢?“为人民喝酒!”终于听到了一句震耳发聩的声音,这是谁竟然能够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为人民喝酒”?这人官虽不大,但确实是一名官,一名村官。事情是这样的:4月25日上午,无为县襄安镇境内,交警检查一位古姓司机时,遇到不小的困难。“他不接受检查,态度蛮横。”当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呼吸气式酒精检测时,男子大嚷自己是某村干部,“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他说中午为镇政府计划生育的事情,不得已陪一位村民喝了酒,心想喝了酒好做他们工作。(人民网4月27日)

酒后驾驶,不论基于什么理由都已经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惩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然,这位古姓村官也不例外,因酒驾依据道路交通法规被暂扣六个月驾照、罚款1500元并记12分。“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的理由并没有替他开脱罪责,相反,平添了酒前饭后的谈资和笑料罢了。

有人认为“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的话语不过是一句“酒后失言”的话,只不过是这名村官素质低下的表现,从这句酒后的言语中,可以看出这名村官平素里的工作作风和官气。是的,“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或许是村官“酒后失言”,但这种失言恰恰是“真言”,俗话说:酒后吐真言。

喝酒,“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是呀,这名村官确实是代表乡政府,为了解决计划生育工作而去的,这是事实;同村民喝了酒,这也是事实;酒后驾驶机动车,这更是事实。但是,我们需要厘清的有三点:第一点是村官喝酒是不是工作的内容;第二点是喝酒是不是为人民喝酒;第三点是即使是“为人民喝酒”违法了,要不要追究责任。

“喝酒就是工作,而且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相信这种认识不仅是这名村官的认识,更是某些厅局级,甚至是少数部级官员的认识。形成这种概念的不是一时,而是有很久历史了。时至今日,喝酒更是必可不缺少的,“无酒不成宴”、“朋友来了有好酒”、“大碗喝酒,大碗吃肉”、“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等就是当今真实的写照。只要你往大街上一走,就可以看到那一家家装修豪华艳丽的酒店、夜总会,可见中国的酒市场有多大。

中国以“一年喝掉一个西湖”的不菲酒绩仅次于俄罗斯,屈居世界第二。在这种背景和氛围之下,茅台、五粮液、国窖等高档酒应运而生,价格一再攀升,让民众望价兴叹,那么到底是什么人在引领中国的酒消费呢?不用点名,大家也明白。于是乎,为了能够堂而皇之地喝酒,喝名贵酒,就有人想法设法为喝酒正名,“不喝酒就没有氛围”、“喝酒是为了融洽感情,解决问题”、“喝酒本身就是工作”、“能喝八两喝半斤,这样干部不放心”、“酒越贵就越证明对领导的尊敬”……在这些言论的潜意默化下,喝酒便真的成了某些干部工作的一部分,喝酒也就成了“为人民喝酒”,“喝酒是工作”也就成了一种挡箭牌。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中明确提出了“不得安排宴请”。紧接着,2013年初中央军委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由此可见,中央是明确反对以工作之名喝酒的,是禁止宴请喝酒的,也就是说喝酒绝不是工作。

既然喝酒不是工作,那么“为人民喝酒”就是荒谬的,是令人耻笑的怪论。当一项工作要靠喝酒来维系,可见它的重要性也就无足挂齿了。而一些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热衷于酒桌上谈论工作,进行交易。殊不知,“吃人家的嘴软”,觥筹三杯之后,什么党纪,什么政策,什么法律,在他们眼里就都只是摆设了,法律限制办的事,违反原则和制度的事都可以在酒桌上办成了。

而恰恰又是这些在饭局酒桌上进行交易的人,他们自认为权力和关系可以摆平一切事情,也就敢于触犯一些规则和制度,甚至法律了。这名村官在被交警查处时,不是老老实实地配合交警处理,相反还要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然而这个“为人民喝酒”的理由并没有被交警接受,想让“人民”来充当他喝酒的替罪羊,显然是没门的。

众所周知,喝酒纯粹是个人的事情,只要你自己不喝酒,就不会有人让你喝,逼你喝。曾经有媒体报道:四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应聘,为了能够谋得好职务,结果醉酒瘫倒在大街上。也曾有报道“深圳警长赴宴醉酒而死,警队竟然为其申报烈士”的新闻。这类醉酒的新闻比比皆是,但是却有很多人不明白“喝酒是自己的事情,与其他不相干”的道理。当然,“喝酒不是为自己”的认识,也与中国“酒场文化”的氛围有关,碍于面子喝酒是常事,可是醉酒失态却是非常丢面子的事情。

不可否认,确实有些场所,有些场景,我们不得不喝酒,但是喝酒只是助兴,没有别的,更与工作挂不上钩。喝酒,不论是跟家人、朋友喝酒,还是跟上司、客户、领导喝酒都没有必要将自己灌醉,更不要将别人灌醉,醉酒不仅伤身体,而且可能会引发更大的伤害,特别是驾驶机动车的朋友,更不能酒驾或醉驾。即使如这名村官私自认为自己喝酒是为乡政府喝酒,是为人民喝酒,也不会有人领情的,触犯了法律和制度,同样是要受到处分的。

“为人民服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的宗旨,是执政的灵魂。为官者,不论你官居何位,身居何职,权有多大,首先应该明白你的官职和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做好人民的公仆是你的责任和义务。其次不论何级官员都应该在其位谋其政,端正自己的态度,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而不是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做没有底线的胡作非为、以权谋私的事情。作为一名村官,一名确确实实的基层官员,与民众的距离是最近的,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政府形象,更要谨小慎微,管好自己,切实维护好政府的形象,为百姓做实事,谋实利。

那些还想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的官员们应该警醒了,你们的一切举动都在人民雪亮的眼睛中,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更不要忘记自己的职责,人民决不会要你们去喝酒的,让你们喝酒的。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相互宴请的时代语境中,竟然还有村官在面对交警的检查时,以“人民”为幌子,态度蛮横,理直气壮、恬不知耻地大声嚷道“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这岂不让政府的形象受损吗?让“人民”情何以堪?

(2013年4月28日夜于青岛市,发表时间:2013年4月30日)

点评还记得那首《劳动最光荣》的儿歌,勤劳的小蜜蜂,小喜鹊盖新房……不过,作者的这篇文章相对来说,是很厚重的,也有着深广的意义。时值五一国际劳动节,这篇文字,足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思考。就如文章的题目:劳动还光荣吗?作者从过去的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等谈起,层层深入,细致入微的剖析。不由得又想起了一首老歌:《咱们工人有力量》。试想,没有当年热火朝天的劳动号子,没有工人农民的挥汗如雨,我们能够收获今天的幸福吗?当然,时代的进步我们不可否认,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让我们信心百倍。在新的一代领导人英明的领导下,属于我们的中国梦,一定会实现的。欣赏,推荐阅读。

——哪里天涯

劳动还光荣吗?

——写在五一劳动日

今天恰逢又是劳动节,属于公民休息的日子,然而,却有很多人,他们不得不在这个属于自己的节日里工作。尽管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可以获得三倍的加班工资,可是肯定还有不少人无法按照《劳动法》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因为在当今社会依然还有为数不少的黑心企业主,黑心老板。

“人生恶安逸,喜劳动,惜乎非中庸也。”(宋朝朱彧《萍洲可谈》)是的,作为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是愿意凭借自己的脑力、体力通过劳动来获得自己生存、生活的物资基础。劳动是一个人素质的基础,是维持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是发挥个人能力、创造财富、实现个人价值和个人梦想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劳动,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那么这种人也就失去了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乐趣了。

“劳动最光荣”,这句口号曾经在中华大地上响彻云霄,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在“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年代,一个又一个劳动模范脱颖而出,他们是时代的旗帜,是劳动的赞歌,是工人的标杆,是农民的榜样。那个时代,当工人,做农民都是非常骄傲和自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