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新编西方文论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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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概述

“现象学”一词首先是由18世纪德国哲学家朗贝尔特提出的,但他认为现象学只是“假象学”。随后德国文学批评家赫尔德试图建立一个“充实的伟大科学——美的现象学”。康德进而设置“现象学一般”来划分感性与理性的界限。19世纪现象学向着体系化发展,黑格尔从现象与本质的统一性出发,提出了精神现象学。费希特则建构了“自我的现象学说”。18-19世纪的现象学被广泛地运用在心理学、自然科学、历史科学方面,现象学之现象既指自然现象,也可指意识现象。20世纪现象学概念外延缩小,胡塞尔、盖格尔、舍勒等人基于某个维度建构现象学,努力地将现象学变成一门科学。1905年在哥廷根逐渐形成了以胡塞尔为首的哥廷根现象学派。胡塞尔为摆脱心理主义以及欧洲科学危机,提出先验的现象学。胡塞尔认为现象就是本质,现象学只研究纯粹意识。现象学任务只是面向事实本身,把握其中的本质要素和它们之间的联系。其目的是解决认识如何可能为自然认识提供基础和说明。其方法是现象学还原之中的直观和本质直观,它的研究领域是全部纯粹意识。本章所论及的现象学文论,主要是指在胡塞尔先验现象学影响下,波兰美学家英加登与法国美学家杜夫海纳提出的有关文艺见解。

存在主义是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后兴盛于整个欧美的一种哲学思潮,是一种把人的存在作为思想基础和出发点的哲学。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法国哲学家萨特、加缪、马塞尔、梅洛庞蒂等人。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海德格尔与萨特。从思想渊源来看,存在主义可追溯到叔本华的唯意志哲学、克尔凯郭尔的孤独个体、尼采的权力意志,而更为直接的思想基础则是胡塞尔的现象学。被视为存在主义哲学开创者的海德格尔就曾是胡塞尔的学生。海德格尔正是沿着胡塞尔力图“返回事物自身”的思想轨迹,以探求存在的“意义”为中心,以界分“存在”与“存在者”为理论基点,走上了存在主义道路,创建了存在主义思想体系的。萨特虽与海德格尔不同,关注的重心是人本身的“存在”问题,但他确立的“存在先于本质”的理论基点,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影响有关。海德格尔与萨特的共同特点是:都特别关注人类的文学艺术现象。他们依据自己不同的“存在主义”哲学观,就文学艺术的本体存在、本源构成及功能等重要问题,提出了自己有影响的理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