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校长依法治校必备工具书-学校法律法规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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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4)

及时掌握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发展动态,为进行学校体育、卫生方面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客观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质量和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网络的组成与管理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由中心网站、省级网站、监测站、监测点校组成。

中心网站:全国设中心网站。

省级网站:承担监测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网站。

监测站:承担监测任务的地(市)和高等院校设监测站(分别设中小学监测站、高校监测站)。监测站可设在地(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高等院校校医院或其他体育卫生专业机构内。

监测点校:接受监测的学校为监测点校(其中高校监测站即监测点校)。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监测工作。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对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进行宏观管理与领导;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进行具体管理,并具体负责本地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的建立和运行由地方自愿申报,教育部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向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提出自愿承担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的申请,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审核批准后纳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进行统一管理。

三、监测站、监测点校与监测对象的确定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小学监测站1~4个(具体数额由各地自定)、高校监测站两个。

每个中小学监测站确定4所小学、4所中学(其中城乡小学、中学各2所)作为监测点校,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2所高等学校为高校监测点校。监测点校原则上应从历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校中选择。

每个监测点校的6~22岁学生均为监测对象。

四、抽样方法

监测采用整群抽样调查方法。

确定监测点校后,以监测点校全部学生为监测样本。如要再进行抽样,可以年级分层、以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构成监测样本;随机整群抽样时,所抽取的班级数以能满足最低监测样本数为限。

五、样本分组与样本含量

6~22岁汉族学生按城、乡、男、女分为四类,每岁一组,共68今年龄组。

鉴于各地小学生入学年龄不一,6岁年龄组学生样本数量不作具体规定;7~22岁大、中、小学学生每个监测点校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原则上为50人以上。

六、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见监测项目表(附表一)。其中,奇数年测血红蛋白,偶数年测粪蛔虫卵。

七、检测队伍的组成

以各监测站为基本单位组织检测队伍,检测队伍应尽可能吸收历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检测骨干人员,以当地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及学校校医、体育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为骨干队伍。

八、实施安排

1999年上半年确定第一批监测站和监测点校。以后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增加监测站和监测点校。

各监测站应建立健全检测队伍,并在1999年8月底前对检测队员进行一次强化培训。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采用统一监测卡片(附表二),由各省按统一规格自行印制。

各监测站应于每年的9月至10月底以前完成现场检测。

检测数据实行计算机管理,使用全国统一管理软件。各监测站按统一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将录入监测数据的软盘上报省级网站,由省级网站汇总后于11月底前上报中心网站,并由中心网站进行统一的检查验收和统计分析。

九、经费与仪器

监测网络的工作要与学校体育卫生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尤其要与日常健康检查、体育达标、体育考试、教育督导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尽可能实现一体化,避免重复检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对监测网络的建立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并根据监测工作的需要,保证必要的日常工作经费。

各监测站采用统一规定要求的检测仪器,应按照199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统一规定要求配备或补充相应的仪器设备。

十、未尽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完善。

附:表一、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项目表(略)

表二、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网络检测卡片(一)(二)(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1999年8月12日)

教基[1999]11号

教育技术装备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为实践教学和教育手段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资、技术保证,为推进素质教育做出了贡献。进一步加强和做好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是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培养21世纪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的重要条件保障。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现就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对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地位、作用和任务的认识,进一步理解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体制,切实转变职能,落实好规划、规范、协调、指导、供配、服务和监督的职能。在机构改革中,以有利于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的建设。

二、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要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为中心开展工作,加强实践教学,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各地教育技术装备机构要认真抓好教育装备的研制、生产、供应和学校各类功能教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要加强实验普及县工作,加快推进实验县的普及。已完成“普九”和“普实”的地区要继续做好巩固和提高工作,提高教育装备的标准。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工作,完善和加强实验操作考查,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在完善和提高理科仪器配备的基础上,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建设语言、劳技、计算机等专用功能教室及图书馆(室),配备文科和音、体、美等学科的装备设备。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多媒体网络系统等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鼓励学校之间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学校设施可以向社会开放,以进一步提高教育设备的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的逐年增长和使用效益。在提高教育投入总量的基础上,应同时加大教育装备经费的投入,并相对集中,统一管理、使用。对大宗教育装备的订购,条件具备的地区教育装备部门可进行招标采购的试点、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督保证措施,使有限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四、改革教育图书配备管理工作。学校图书的配备、管理及图书馆建设是教育装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职能部门要重视学校图书的供应、配备和图书馆建设管理工作。切实把好图书配备的质量关,改善图书馆藏书结构,提高藏书质量。各地教育装备部门要采取积极的态度,了解中小学的需求,积极引导出版界出版适应基础教育需要的图书,把教育图书的配备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五、加强学具的管理工作。目前,学具市场比较混乱,一些产品良莠不齐,质次价高,增加了学生负担。因此,整顿、规范学具市场是当务之急。各地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加强管理,做好指导和规范学具的鉴定、生产、配备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学生用品的有效管理机制。

六、抓好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配备和管理工作,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随着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在学校将得到广泛应用。各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和规划管理好本地区学校的计算机应用工作,加强经济实用型终端平台系统和校园网或局域网的建设。对校园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要拟订统一标准,保证与国家信息网络的互联和地区局域网站的交互功能。避免一哄而上,各行其是,造成浪费。

七、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队伍的建设。随着实验设备的不断更新换代,现代化技术装备的大量配备,教育装备技术水平愈来愈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教育技术装备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解决培训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注意解决这支队伍的建设及存在的职称、待遇等问题,进一步调动队伍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

八、教学仪器设备行业是教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学校对教育技术装备的需求以及教育、教学和学生对教育物资及其服务的需求将日趋旺盛。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根据这一发展趋势,从实践和理论上认真探讨,进一步促进教育技术装备行业的产业化,使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成为教育产业的重要支柱之一。

九、各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是行业性中介组织,多年来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和服务,取得了广泛的赞誉,今后应再接再厉,争取新贡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所属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联系与指导,要认真解决协会人员、经费问题,充分发挥好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关于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2001年6月7日)

教基[2001]15号

为保证贫困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的精神,从2001年秋季开始,在全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象

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到2000年底未普及初等教育县的全部农村小学生与未通过国家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县农村初中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的学生。

二、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种类

根据现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设置的课程门类,小学免费提供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社会、音乐、美术,初中免费提供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等课程的经济适用型教科书。

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种类按照现行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确定。

三、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发放

免费提供教科书的选用和征订纳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统一进行。出版和发行要引入竞争体制,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政府采购,逐步采取招标的办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按时把教科书送到学生手中。

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遴选接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并确保开学时将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发到学生的手中,书款不得先收后返。

四、免费提供教科书的经费

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2001年秋季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的1亿元经费由中央财政从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款中安排。其具体数额由教育部和财政部根据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免费提供教科书人数确定,由中央财政直接拨给省级财政。省级财政部门在教科书发行完毕1个月将有关经费拨给发行单位。

免费提供教科书的经费要专款专用,教育部、财政部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费使用不当和弄虚作假的地区,上级教育、财政行政部门应责令其纠正,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