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那些事(Ⅲ)——天地经法探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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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锒铛入狱的来历

锒铛是古代囚锁犯人的铁链。《说文解字》:“锒、锒铛,琐也。”段注:琐为玉声之小者,引申之雕为连环不绝,谓之琐。汉以后罪人不用缧绁,以铁为连环不绝系之,谓之琅铛,遂制“铰”字。因此,锒铛入狱指用铁链锁起来,投入监狱。

锒铛,作为古代的一种铁制刑具,汉朝始见。《汉书·西域传》:“阴丰赴锁琅当徒。”颜师古注:“琅当,长锁也,若今之禁系人锁矣。”《王莽传》:“民犯铸钱,伍人相坐,没入为官奴婢,其男女槛车,以铁琐琅当其颈。”

南北朝以后亦多见,《北齐律》规定:“罪刑年者锁,无锁以枷。”《北周律》规定:“皇族及有爵者,死罪以下锁之。”唐代对锁的规定较详细,《新唐书·刑法志》:“锁长八尺以上,一丈二尺以下。”

元代将系于颈部的铁链称为“锁”,系于腿部的称为“镣”。《大元通制·职制》记载:“锁长八尺以上,一丈二尺以下,镣链环重三斤。”有时候可以代称“索”,《明史·刑法志》:“索,铁为之,以系轻罪者,其长一太。镣,铁链环之,以系足,徒者带以输作,重三斤。”《明律·狱具图》:“铁索,长一太,以铁为之。犯轻罪人用镣,连环,共重三斤,以铁为之。犯徒罪者带镣工作。”清代锁、镣规格缩小,索长七尺,重五斤,镣环重一斤,徒罪以上使用。

以上说明在封建社会,凡是被投入监狱的罪犯,都要戴上铁锁链之类的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