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贸易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集市起源于史前时期人们的聚集交易,以后常出现在宗教节庆、纪念集会和圣地,并常附带民间娱乐活动。
古代的集市大约起源于商、周时期。《易经》上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记载,关于这一点有这样一个传说。
炎帝神农氏看见氏族的人互相交换东西很不方便。他想,如果有个特定的时间、地点,交换起来就方便多了。选取什么时间好呢?白天,大家要劳动;晚上,大家要休息,想来想去,总想不出个好办法来。一天,炎帝从地里劳动回来,发现走在他前面的人,身后有个晃动的黑影,心里很奇怪,回头看看自己,同样有个黑影在晃动,这时他才发现,黑影原来是人在太阳光照下反射出来的。此后,他不但反复观察自己的身影,也留心别人的身影。最后,他发现当太阳正顶的时候,在太阳下走动才没有身影。于是他认为交换的时间在太阳正顶时才最合适。
时间确定后,他又接着考虑地点问题,经过反复比较,他决定在人们聚居的中心区域进行。主意打定后,他把这些想法告诉大家,大家都很赞同。于是,每当太阳正顶时,人们挑的挑、背的背、提的提,从四面八方赶来,霎时,人来人往,五花八门的东西摆了一地,热闹得很。人们在交换中,换回了自己需要的东西,换出多余的东西,各自满心喜悦,喜笑颜开。这样,既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又满足了人们生活的需要。
集市的形式很多,名称也有很多。旧时有“趁虚”、“赶市”等种种不同说法。此外,还有特殊形式的集市,如庙市(庙会)、春季举行的香市等。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集市”肩负着两部分职能:一是物品交流的功能;二是民众聚会的重要场所,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体现场所。
东晋时出现了“草市”。“草市”是我国集市贸易领域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具有浓厚的民间色彩,对集市的形成与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但在唐以前,除了少数出产单一产品的地区或乡村外(如唐玄宗时在北部边界设马市),一般是没有销售单一商品的专门集市的。到了唐代,集市设有市令官,主要管理市场交易,并规定午时击鼓三百下,商人始能入市。日落前三刻击钲三百而散市。
宋代,社会经济和商品生产有了更大发展,集市形式也日渐多样,特别是出现了专门集市。此外,还有夜市和早市。
古代专门集市分两种:一种是季节性的,一种是非季节性的。季节性的专门集市,大多出售的是节令商品,如《成都古今记》载:“正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四月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宝市(用多种宝物装饰的器物),八月桂市,九月药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非季节性的专门集市,则大多销售的是生活必需品,如菜市、渔市、米市、茶市、马市等。
据史料记载,古代集市中以宋代的瓦肆最为出名,再就是民族之间交换商品的榷场了。
瓦肆是随着宋代市民阶层的形成而兴起的一种游乐商业集散场所,又称“瓦舍”、“瓦子”。瓦肆中为了便于表演和分隔观众,常用栏杆或布幔隔挡,当时人称“勾栏”,并非后世专指妓院的那种勾栏。瓦肆的兴起,使本来发源于民间的百戏杂技重新回到民间。瓦肆集聚了众多百戏杂技艺人,竞争很激烈。技高者立足,技逊者走人,刺激着百戏杂技向更高的境界发展。
榷场,指辽、宋、西夏、金政权在接界地点设置的互市市场。榷场贸易是因各地区经济交流的需要而产生的。对于各政权统治者来说,还有控制边境贸易、提供经济利益、安边绥远的作用。所以榷场的设置,常因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兴废无常。
宋太宗时期,宋辽间就已在宋朝境内的镇州(今河北正定)等地设置榷场,不久即因宋辽战争而罢。澶渊之盟后,宋辽之间,主要有在宋朝境内的雄州(今河北雄县)、霸州(今河北霸州)、安肃军(今河北徐水)、广信军(今河北徐水西)等河北四榷场,以及辽国境内的新城(今河北新城东南)榷场。
在榷场贸易中,中原及江南地区向北方输出的主要是农产品、手工业制品以及海外香药等。辽、金、夏地区则是牲畜、皮货、药材、珠玉、青白盐等。榷场贸易受官方严格控制,官府有贸易优先权。榷场商税是官府一笔不小的财政收入。还有官牙人评定货色等级,兜揽成交,收取牙税。交易双方须由官牙人从中斡旋,不得直接接触。
各政权对榷场交易的商品种类也有严格规定,北方的战马,南方的铜铁、硫黄、焰硝、箭笥之类军用物资,一般都严禁出境。榷场贸易是不同政权地区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途径。
到了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显示出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嘉靖以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使自然经济逐步瓦解,促使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产品日益卷入商品经济之中,使新兴集市大量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