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佛学之精神
47858800000027

第27章 性具实相说(3)

在智看来,“十如是”首先是从不同角度对缘起总体的说明:相以据外,览而可别,名为相;性以据内,自分不改,名为性;主质名为体;功能为力;构造为作;习因为因;助因为缘;习果为果;报果为报;初相为本,后报为末,所归趣处为究竟等(云云)。细究“十如是”中的前九项,我们约略可以分成三组:一是相、性,相是事物显露于外的行相,性是事物内在的性分;二是体、力、作,体是事物的当体,力是事物具有的力用、功能,作是事物依其功能而有的作为;三是因、缘、果、报,甘肃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发现的唐代写经《妙法莲花经》(局部)近因为因,助缘为缘,由因得果,由善恶业得报,可见,这九项事实上无非就是对因缘所生法这一缘起总体的概念描述方式,亦即在缘起的假名施设中必然会体现出现象与本质、体性与功用、因缘与果报的范畴关系。而在慧思看来,九项前面之所以要加上“如是”,是因为这些假名施设的范畴关系从根本上说是即于空性的。智则进一步提出,对此应有“三转读法”依义读文,凡有三转。一云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报如;二云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报;三云相如是、性如是乃至报如是。若皆称如者,如名不异,即空义也;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点空相性,名字施设,逦迤不同,即假义也;若作相如是者,如于中道实相之是,即中义也。分别令易解,故明空假中;得意为言,空即假中。约如明空,一空一切空;点如明相,一假一切假;就是论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纵不横名为实相。

唯佛与佛究竟此法,是十法摄一切法。根本上说,这十项乃是即于非纵非横的中道实相,具体说来,于十项所构成的缘起网络中见证其虚幻无主,所谓“约如明空”,则一空一切空;缘起性空不碍假相宛然,所谓“点如明相”,则一假一切假;双遮双照,即于中道,所谓“就是论中”,则一中一切中。可见,于十项中,我们通过“三转读法”,所能见证的就是空假中三谛平等互具、圆融无碍的中道实相。

以上述十法来分疏缘起总体,智称之为“通解”,而约十界来论十如,认为十界的每一界都各具十如,就是所谓的“别解”。十界即十法界,是约众生迷悟的不同而区分的十个层次,亦即所谓的“六凡四圣”。六凡指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它们是处于轮回之中的迷妄法界;四圣指声闻、缘觉、菩萨、佛,这是圣者的觉悟法界。在智看来,这十界虽然因果各异、凡圣不同,因而都名之为界,但从根本上说,十界却是互具的,任举一界,即具九界:一法界具九法界,名体广;九法界即佛法界,名位高;十法界即空即假即中,名用长。即一而论三,即三而论一,非各异、亦非横、亦非一,故称妙也。之所以十界互具,是因为它们都由一念心起,而此一念心作为“一念无明法性心”,当体即理,是即于空假中的,因此十界也就必然会形成一种“趣一趣一切”的不可思议的缘起关系,所谓“此十皆即法界,摄一切法。一切法趣地狱,是趣不过,当体即理,更无所依,故名法界,乃至佛法界亦复如是”。趣即趋向义,意为在十界中任举一界,必具其余九界,而又不碍九界其各别的假相宛然。实相绝对平等,十界自必圆融互具,此乃法性自尔,绝非造作使然,所以智一再强调指出,“一念心起,十界中必属一界。若属一界,即具百界千法”。十界各各互具,成百界;百界中的每一界又各具十如是,即成千如。天台宗认为,百界千如,宛然具足于一心。

以百界千如与三种世间相配,便构成了所谓的“三千世间”。三种世间是指:(一)“众生世间”,又名有情世间,即由五蕴和合而成的一切有情,为能居之正报;(二)“国土世间”,又名器世间,即有情所依居的环境,为所居之依报;(三)“五阴世间”,即构成一切有情、无情的色、受、想、行、识五种基本要素。

智认为,“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而有心,即具三千”,由此便成“一念三千”。

在说明“一念三千”时,智特别强调了一念与三千的不可思议,并对当时影响很大的地论师、摄论师的“生法论”主张进行了辩斥,认为他们都各有所偏。他说:

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后;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后。若从心生一切法者,此则是纵;若心一时合一切法,此即是横。纵亦不可,横亦不可,只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纵非横,非一非异,玄妙深绝,非识所识,非言所言,所以称为不可思议境,意在于此(云云)。问:心起必托缘,为心具三千法,为缘具,为共具,为离具?若心具者,心起不用缘;若缘具者,缘具不关心;若共具者,未共各无,共时安有;若离具者,既离心离缘,那忽心具?四句尚不得,云何具三千法耶?答:地论云,一切解惑、真妄依持法性,法性持真妄,真妄依法性也。摄大乘云,法性不为惑所染、不为真所净,故法性非依持,言依持者,阿黎耶是也,无没无明盛,持一切种子。若从地师,则心具一切法;若从摄师,则缘具一切法,此两师各据一边。若法性生一切法者,法性非心非缘,非心故而心生一切法者,非缘故亦应缘生一切法,何得独言法性是真妄依持耶?若言法性非依持,黎耶是依持,离法性外别有黎耶依持则不关法性,何得独言黎耶是依持?又违经,经言非内非外,亦非中间,亦不常自有。又违龙树,龙树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所谓心生一切法,乃是纵向的生成;所谓心合一切法,乃是横向的包含,这是智所要辩斥的第一种思路。他要否弃的第二种思路则是有所指的,主要是指地论师(此处可能指以慧光为代表的地论南道)以真心(法性)为依持,此为不待他缘自体即可生现一切法;摄论师以妄心为依持,是为不关法性唯待他缘即可生现一切法。

虽有种种不同的说法,但他们的共同错误在于“定执性实”,即认为有实在的生灭可得,从而陷入了如古印度数论所谓由“冥谛”(现在一般译为“自性”)生诸谛这样的外道邪见之中,在智看来,这“尚不成界内思议因缘,岂得成界外不思议因缘?”一如《中论》以自生、他生、共生、离生四句觅生了不可得,一念与三千也仅是不可思议的“具”的关系。在《四念处》卷四中,智曾谈到别、圆教“具不具”义的差别,他说:若只作一法,不作一切法者,此是别意;若一法一切法趣一切,是趣不过,趣尚不可得,况有趣非趣?趣一即法性,法性即法界,无一法出法界外。若有一法过涅盘者,我亦说如幻如化,故知一法具一切法,即圆义也。由于一念心起的缘起总体即于空假中的中道实相,因此三千中任举一法,必然同时具备三千的全部,在这个圆融互具的全息性的缘起总体中,任何所谓“生法”的考虑、任何对依持的知性执着都将显得多余。我们不得不承认,借助于对般若精神的深刻悟解与灵活运用,智一念三千的性具实相说达到了自佛教汉传以来佛学思维水平的很高层次,以后无论是唯识的赖耶缘起说还是华严的法界缘起说,都似乎在不同程度上重复了智所曾批评过的“生法”错误。牟宗三先生在其名着《佛性与般若》中认为天台圆教代表了中国佛教的最后完成,虽不免溢美之词,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第三节 性具善恶与无情有性

性具善恶是三谛圆融、一念三千的题中应有之义,既然十界互具,则众生界必具佛法界性德之善,而佛法界亦必具众生界性德之恶。自竺道生倡“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以来,“具善”一说还能为佛教界普遍接受,虽然“善”之一义与通常所谓的“心净”说已经有了一定的距离。但说众生界特别是佛法界具性德之恶,这确为天台宗一家所独创,是天台性具圆义的不共法门。

相传慧思曾撰有《大乘止观法门》四卷,其中在谈到“不空如来藏”一义时,认为如来藏本具染、净二性,故名不空,论者每以其为天台“性具善恶”说的源慧思大师头,但该论是否确为慧思所作,目前尚有疑问。比较确定的看法是,智在他晚年所作的《观音玄义》中明确提出了“性具善恶”的说法,而其用来论证的视角,乃是三因佛性的互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