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旅游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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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旅游需求与供给(5)

主要表现为旅游供求在地域空间上分布失衡,即有的旅游地供大于求,游人稀少,形成旅游的冷点;有的旅游地供不应求,游人如织,形成旅游的热点。造成旅游供求在空间上的矛盾的原因主要与两方面有关:一方面,旅游地旅游资源的类型、数量和质量等状况,决定了不同旅游地的旅游供给有先天性的差别。旅游资源品位高、名气大的地区,就容易形成旅游的热点。另一方面,旅游地旅游设施的完善程度、旅游服务水平的高低、旅游宣传投入的多少,都会让一个旅游地成为事实上的热点或冷点。从而形成旅游供求在空间上的矛盾。

(五)旅游供给与需求在结构方面的矛盾

旅游供给与需求在结构方面的矛盾是指旅游供求在构成上不相适应。这种不适应是多方面的,集中表现在:旅游旅游供给的内容和项目与旅游需求不相适应;旅游供给的档次和级别与旅游需求不相适应;旅游供给的方式与旅游需求不相适应。造成不适应的原因在于,旅游供给在一定时期内是稳定的、固定的;而旅游需求却是复杂的、多样的。这就要求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必须按照旅游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特点,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开发与建设。旅游供给与需求在空间方面的矛盾。

三、旅游供给与需求的均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产品价格是决定旅游供给与旅游需求的根本性因素。根据旅游供给规律和旅游需求规律,当某种旅游产品供不应求时,旅游产品的价格就会上升,是旅游需求量减少,旅游供给量扩大,直至供求大体相当;如果某种产品供过于求,旅游产品的价格就会下跌,使旅游需求增加,旅游供给减少,直至供求大体相当。当旅游供给量与旅游需求量相等时,旅游供求就达到了均衡,此时的价格称为均衡价格。

旅游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均衡。旅游供求均衡是动态的均衡,旅游供给或旅游需求的变化会影响到均衡价格的变动,供给和需求两者同时变化也会影响均衡价格的变动。在变动的过程中,原有的均衡会消失,在新的供求关系中又会产生新的均衡点。我们分别分析如下:

(一)旅游需求变化引起的动态均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不断提及闲暇时间的增加,会引起图3-5中旅游曲线DD右移到D"D"。在旅游供给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旅游需求的变化,使旅游供求均衡点从E0移动到E1,并带动旅游供给量增加,均衡产量由Q0增加到Q1,均衡价格也由P0上升到P1。

图3-5旅游供需动态均衡图

(二)旅游供给变化引起的动态均衡

如果某一地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旅游业发展前景看好,就会有大量资金流入旅游业,造成旅游供给数量剧增。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供给曲线便会右移。在旅游需求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原来的供求均衡点E2便会移动到E1,使旅游需求增加,使均衡产量Q0增加到Q1,均衡价格则由P0下降到P1。(图3-6)

图3-6旅游供需动态均衡图

(三)旅游供给与需求同时变动引起的动态均衡

旅游供给和需求同时变动的情况较为复杂,因为它们既可以按同方向变动,也可按不同方向变动;既可按同比例变动,也可按不同比例变动。以需求减少、供给增加为例,在图3-7中,旅游供给曲线SS和旅游需求曲线DD同时下移到S"S"和D"D",使供求均衡点由E0下降到E1,并在均衡产量Q0不变的情况下,使均衡价格由P0下降到P1。

图3-7旅游供需动态均衡图

值得注意的是:供求均衡的一个关键是均衡价格。事实上,均衡价格的形成需要若干的限定条件,如每个交易者都能够及时获得准确、完整的信息,价格的升降是完全自由、灵活、迅速的,在达到均衡价格之前不进行交易等。因此,严格说来,均衡价格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推断,交易价格才是实际存在的,只有在理想的市场条件下,均衡价格才会等于交易价格。但无论如何,均衡价格对实现旅游供需均衡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

四、旅游供求均衡的调控

实现旅游供求均衡,除了价格机制的作用外,其他一些因素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应该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多种综合措施,有效地调节旅游供给和旅游需求,从而达到旅游供求平衡。常见的调控措施和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技术手段的调控

对旅游供求进行调控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制定科学的旅游规划,二是进行有针对性的旅游促销。

旅游规划是一种通过调节旅游供给来实现供求均衡的调控方式,是一种前馈控制。其内容包括:旅游市场调查、旅游需求预测、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布局、供给规模确定、旅游区建设、相关旅游基础设施发展计划、人员培训与行业规范管理等方面。旅游规划是一种长期性的调节手段,对旅游供给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具有较强的控制作用。

旅游促销是一种通过影响旅游需求来实现供求均衡的调控手段。由于旅游供给弹性一般较小,因而即使发生供给过剩的情况,旅游目的地也难以迅速减小其旅游供给量。面对需求不足和旅游设施的闲置,旅游目的地往往采取加强旅游促销的措施去影响旅游需求,争取更多的旅游者。作为解决供大于求这一矛盾的手段,旅游促销的特点在于其生效较快。只要促销措施得力,短期内便会得到需求市场的反应。正因为如此,它广为各旅游目的地所重视,因而也是运用最多而且最为直观最为有效的调节手段。

(二)经济手段的调控

经济手段是国家用于调节旅游经济活动的各种与价值形式有关经济杠杆,主要由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利率等,其中较为重要的是税收政策和价格政策。

调节旅游供求的税收政策涉及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是直接面向旅游企业的税收政策,第二方面是面向旅游者的税收政策,第三方面是面向具体的旅游地区。在第一种情况中,如果旅游供给不足,旅游地政府可以通过对旅游企业减免征税的办法,刺激对旅游业的投资,扩大旅游供给,反之,则提高课税,控制旅游供给继续增长。在第二种情况中,如果旅游地需求过剩,人满为患,那么直接向来访旅游者征税可以有效减少旅游需求。第三种情况是指国家政府对旅游热点和冷点地区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缓解这些地区因先天或后天因素所形成的"级差"问题。

旅游价格政策主要是指旅游目的地政府对价值规律和旅游供求规律的自觉运用,突出表现在其旅游价格政策上。通过不同的价格政策,达到对旅游供求均衡进行调控的目的。政府可以通过各种价格策略,或者迫使旅游产品价格下降,减少旅游供给;或者促使旅游产品价格上涨,扩大旅游供给。以便提高旅游供给随旅游需求而动态均衡的主动性。常见的价格策略主要有地区差价、季节差价、质量差价、优惠价、上下限价等。

另外,在经济手段中,国家通过财政拨款、建立旅游发展基金、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也可以调节旅游供给的规模和结构,促进旅游业在各地区间的均衡发展。

(三)法律手段的调控

国家的法律手段却对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供求的平衡有宏观的影响作用。法律手段是通过国家立法从法律上来规范旅游市场,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旅游活动的顺畅开展,为旅游供给与需求解决自身的矛盾问题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法律手段是其他各种手段和措施得以发挥其供求均衡调控作用的基础。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要落到实处,各种旅游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经济合同要能够贯彻执行,都离不开法律手段的支持,它对旅游供给与旅游需求的彼此适应具有间接的影响作用。

法律手段中的一些相关的法规和条例对稳定旅游供给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有利于保护旅游资源,逐步扩大旅游供给,有利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手段中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稳定和刺激旅游需求增长,也有明显地促进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它们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旅游需求行为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并对旅游供给过程中的各种侵权行为予以制裁,使旅游需求主体能够放心消费,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调节旅游市场上的供求关系。

思考题

1.影响旅游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2.旅游供给有哪些特点?

3.旅游供求之间存在哪些矛盾?

4.如何调节旅游市场上的供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