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经济数据是客观真实反映地方经济状况的尺度和晴雨表。一个地方的财政经济运行状态,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区域经济增长点,经济增长中的薄弱环节都是通过财政经济数据科学准确地得到体现,一份实事求是的财政经济资料,不仅反映一个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的健康状况,更重要的是它能为地方政府,在发展区域经济决策中及时发现并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经济发展方向、方式结构、模式,扬长避短,达到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实事求是是一个地方财政经济尺度的灵魂,是一个地方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但是,应当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将财政经济数据统计报表已成为政绩工程的化妆品,在财政经济数据上玩数字游戏,通过夸大、垫付、截留等方法,随意编造财政经济数据,以此夸大虚报地方政府经济工作的成效,这种不实的、正在扭曲的财政经济尺度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浮夸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有的地方为了体现经济增长超过国家平均增长率,竟然随意将增长幅度提高到二位数;二是虚报地方GDP增长翻番,有的甚至翻几番;三是夸大农民纯收入的大幅度提高。由于这几个方面的虚报浮夸,地方政府的经济工作成效反映出来了,政府的工作能力也得到反映,自然会得到上级的好评和奖励。但事实上是这种不实的财政经济状况,严重掩饰了一个地方财政经济发展的真实状态。严重损害了地方财政经济尺度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同时也严重违害了中央或上级政府经济发展、科学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一、影响财政经济尺度的几种常见虚假现象
1、财政资金垫付税款
由于地方财政资金不能作为财政经济增长的指标项目,于是就将财政资金垫付到税项里作为税收收入入库,即只将财政资金稍着移动,税收额度增大了,经济增长自然又加快了一些。从近年地方财政收入“打假工程”来看,该某县市区就真实地反映出财政资金垫付税款的现象,主要是:
2003年某县市将2280万元的事业性收入(当时事业收入还未纳入财政预算收入),以行政性收费上解财政预算收入,以土地开发收入5750万元作“一般预算收入——其他收入”入库(土地开发收入是基金类收入,政府未列增长幅度,下同),同时,用财政资金垫付罚没收入等14万元。
某县以国土收入、防洪保安资金908万元垫付“一般预算收入”。
2004年度某县将一公司的500万元“土地押金”转作财政“其他收入”入库。2006年1月,又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7313万元,列入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2、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灾减资金转财政收入
一些地区,为了体现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随意截留、挪用各种专项资金,甚至将上级拨付的灾减、补助等资金用来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或以提高财政税收收入新的增长率。如:
2003年某市将预算专项基金“国土出让金”近5000万元转入“一般预算收入”入库;有两县市分别截留农业税灾减各157万元,作当年财政收入上缴;一县将农业税灾减92万元挪着银行贷款担保金;2004年有县截留农业税灾减125万元作财政收入入库。有个别区级自报以应退增值税230万元作税收收入入库。
3、将上级财政收入截留挪用作为地方收入范围
有些地方因财力缺紧,不得不打起了截留上级财政税收的主意,他们随意截留挪用上级财政收入额度,以其他收入项目转入地方财政收入。某县市经上级检查发现,该县市一年多时间截留上级收入达5100万元,转作该县市地方收入入库。此类情况在相当一些地方均有发生。
4、虚拟空转、列收列支
地方财政虚报空转,列收列支的弊病浓于1996年以后,当年国家将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基金收入等列入财政收入后,财政虚假收入现象就愈演愈烈。有些地方列收列支等虚假收入上亿元。虚报空转,列收列支主要是以银行贷款、借款、或其他单位款项来空虚增加财政收入,以提升地方当年财政收入级次,获得上级的补助和奖励。目前,国家正逐年取消或缩小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对于那些有意弄虚作假,贪图虚名的地区来说将更增添了新的难题。
5、税收“寅吃卯粮”现象不止
有些地方为了显示本届政府经济工作政绩,不惜采取税收预征的方法,“寅吃卯粮”,本来只有几千万的税源,编编征税过亿,将几年后,甚至十几年后的税收都预缴入库,作为现阶段的税收增长成绩,也不管后届政府的日子怎么过,严重损害了纳税人的权益,制约了税源的培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6、引税、买税现象严重
据2005年对某县市区当年财政收入调查情况统计,乡镇引、买、垫税占各县市区财政收入比重分别为75.3%、71.5%、54.8%、53.6%、44.2%、37.7%、18.7%、14.3%、12.3%。造成这一现象的因素:
1)、政绩考核,各地把地方财政收入当成干部提升的主要考核指标;
2)、引、买税原因,近些年乡镇企业基本倒闭和少数转产,已不能为乡镇政府缴税交利了,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后乡镇已基本无收入,乡镇税源基本萎缩,加之上级每年对财政任务的增加,促成乡镇形成引、买税的弊端;
3)、引买税利益与成本,只要有税买,其支出30-80%的成本也在所不惜,若引买税完成,也能有70-20%的收获。其引买税成本多以机关事业招待列支,或在乡镇经管站报销。有些乡镇专门设有引买税人员长期驻外引买税收。
7、地方GDP失真
某县市实际经济状况属省内前五名之列。从2006年公布的GDP为737.4亿元,比上年增长12%以上。据调查统计看,就有严重的虚报,如某县市现有国有企业200多家,其中商业企业28家,目前该县市的地方国营企业已有51家已,改制其他企业正待改制;三资企业200多家,无一家是盈利企业;正规外贸企业20家也正在改制;全县市乡镇企业已基本倒闭和少数转产。中央、省属企业产值要达到12.%以上的增长幅度本身就比较难,如果将其增长纳入到全盘平衡,GDP增长要达到12%以上是不可能的,这说明是虚报。因此,要达到如此高的GDP是不可能的,也是有怀疑的。
8、严重浮夸农民纯收入增长幅度
如某县市2003年农民纯收入达到2946元。而根据实际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农民的实际货币收入加实物收入,当年人平收入仅为750多元,主要原因:农民田地少,生产没有大的更新,又须上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乡镇统筹款等多项税费,平均要达到农民纯收入2946万元是做不到的,也是值得怀疑的。据当时有几个乡镇的朋友讲,上面要求农民纯收入在实际收入基础上增加了1-2倍上报,从而形成了上述农民纯收入的收入虚数。既是从2004年国家取消农业税、特产税和乡镇统筹后,特别是国家2005年后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资金,加上这些年国家每年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当地农民纯收入要达到2006年的3876元,是很难达到的,更况该县市农民仍须上交乡镇共同生产费每亩35-90元资金,还需支付村组一事一议资金。因此,本县市农民纯收入达到了上述数字或许仅仅在20-30%以内。离国家提出的小康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二、被扭曲的财政经济尺度的虚假因素
1、政绩工程是财政经济虚假的主要原因
地方财政收入是反映一个地区的综合指标,这些年来逐步已形成组织干部考核的重要目标,所谓是“数据出官,官出数据”。我们有的地方规定对下级领导干部迁升考核中,把完成财政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并规定完成收入任务前几名优先晋升,沦为后几名者一票否决。使得一些行政长官,不能正确理解经济发展与政绩考核的辩证关系,一味追求财政经济数据统计上的辉煌,指令性地编造虚假财政统计数据。
2、中央部分激励机制促使地方弄虚作假、虚报幌报收入数据
由于中央注重收入上级次、上台阶,以调动广大财税干部的征收工作积极性,先后出台了一些财政激励政策:如“上划两税”的返还办法加超收返还系数;“上划所得税”分成比例;其他共享收入分配比例的逐步调整。因此,使得一些地方大胆虚假跨级次、跨台阶上报,所欠款项大部分由奖励资金补贴,小部分由其他款项弥补,从而加大了政绩。
3、地方对税务部门的征收奖励办法
为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基本已采取一些征收激励机制,一般设有“征收基数奖”、“征收增收奖”等多种奖励形式。这样,刺激财税干部为完成收入任务而刻苦征收,因此就出现税收年年长,任务年年增的现象,久之,一些地区难免出现卖税买税、借债垫税、征收过头税、税收“寅吃卯粮”现象,加速滋长了地方财政虚征虚报、列收列支、税收空转等歪风邪气。如不设征收奖励机制,财政税收就难以完成任务。特别是有些乡镇的税务干部,把职业征税当成“要钱树”。
4、统计数据水分重
经济数据是反映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文明程度最有力证据。尽管国家有《统计法》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但,目前地方统计出来的经济数据却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利益工程、攀比因素等原因影响,以致统计反映的数据缺乏真实、准确性。其统计水份在30-60%之间。以导致地方政府数据虚假、虚增额度极大重要原因之一。
三、强化措施,狠杀扭曲财政经济之风
为消除地方财政收入的虚假因素,防患未然,笔者认为国家应着重强调几点:
1、国家要监督、制止将财政收入完成与否、收入增长等因素继续列入干部考核制度,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晋升的硬性要求;
2、国家要取消或放慢年度财政收入的增长点,只有这样既可防范地方各级政府在经济数据上的弄虚作假,又可实行税源保护措施。应着手抓三个方面工作:
(1)、对困难地区进行适当固定性补助;
(2)、对中等经济状况的地区实行年度财政收入零增长;
(3)、对经济发达地区每年可按3%左右递增。
各地税收要视税源质量而言,中央税收包括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金融行业所得税等税收,其税收面大易征,而地方因税源广大、零星分散,个体经营者多,税收极难征收,加之有些原属上级管理的企业因物资资源和税收好次的影响,下放地方后既要地方扶持,又难以完税,因此,地方税收增长速度一般是无法与中央收入增长相匹配的,若增长速度超过中央收入,这个地区应有虚假疑问。
3、进一步加强对税务队伍建设
一是要改变过去那种把职业收税当成“要钱树”的歪风邪气;
二是要加强税务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消除过去那种一切“向钱看”的模糊认识,建立一支具有战斗力的征收队伍;
三是要加强对乡镇税务所的建设力度,应根据税源状况,建立一乡一所(经调查目前部分乡镇是几乡一所,即一个税务专干管一个乡镇),做到税源有人护、税收有人征的良好局面。
4、国家应取消财政基数办法,地区间无论收入多少、任务大小均应与平时税收入库为主,不搞超收奖励等办法:
一是要取消国家对地方财政的奖励政策,在部分地区可实行适当固定补助。这样是消除或减少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幌领的弊端之一;
二是在共享税收上逐步提高对地区的返还点率,特别注意共享收入的返还应按纳税企业的级次进行分享,即属哪级企业共享收入留哪级,不是该企业主管就不能共享分成收入。
5、彻底取消乡镇财权,彻底乡镇财权,这是笔者多次提出的要求。或实行乡财县管,才能使乡镇财政逐步走出引税买税垫税、列收列支的魔力范围和乡镇负债。
6、上级要加大专项配套资金额度,特别是省级地方财政要占配套资金的50%以上,缓解县乡目前极其困难的财政压力。因很多专项配套资金都是由上级提出并得以实施的。
7、国家要进一步完善费税改革,把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逐步税收化,国家应厉行在三、五年内完成此项工作,不断减少税费矛盾和非税征收项目。
8、进一步加强全国范围内的《统计法》宣传学习力度,真正让国人知道报送统计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对那些弄虚作假、虚拟幌报是违法行为和态度顽固分子,要杀一儆百、“杀鸡儆猴”。
9、加强对财税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遏制财税领域的虚假行为发生,建议每年都须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附:信函一封
胡主席、温总理尊鉴:
我是湖南省岳阳市的一名普通公务人员,有着一颗诚实认真、求真务实的心,对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愿望,特别是地方社会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颇为了解。笔者近几年拟写的《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几点建议》中“减官减冗减负担”、“乡镇财政的建与撤”、“修建高架公路是保护耕地面积的措施之一”、“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的管理”,《对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几点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几点建议》、《洞庭湖区综合治理刻不容缓》、《正在扭曲的地方财政经济尺度》等问题和建议应该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了可参考资料,特别是寄呈的《正在扭曲的地方财政经济尺度》反映的是我国经济一般地区最现实表现,当应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本人这一斗胆向党中央、国务院如实反映社会现象、热点问题的行为将继续保持,并认真做好,其重点是地方财政经济、人事制度等突出问题,积极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和提供。
但,我的这一行为并非唯利是图、追求名利,为我坦承务实的人生本质,敬请首长宽容!同时,我也希望中央首长或秘书处也应正确对待的笔者反映问题和建议,要不寄出的信件首长收悉与否杳无音信,犹如付之东流,因此,希望中央收悉后还是给一个答复,敬请首长指教,谢谢!
祝首长劳逸结合、身体康威、万事如意、合家欢乐、幸福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