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孝经(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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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丧亲章

【原文】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②,礼无容,言不文③,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④。”

“三日而食⑤,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⑥。丧不过三年⑦,示民有终也。”

“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⑧,陈其簠簋而哀戚之⑨,擗踊哭泣,哀以送之⑩,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注释】

①丧亲:失去父亲。丧,丧失,失去。

②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偯,哭泣的余声,以致气竭声嘶,已到悲伤痛哭的极点。《礼记》:“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齐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郑注:“三曲,一举声而三折也。偯,声余从容也。”又《礼记·杂记篇》:“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这句的意思是,孝子应当哭泣,但不可过于悲痛,声断伤身。

③礼无容,言不文:《国语·周语》韦昭注:“容,仪容也。”《荀子·礼论篇》杨倞注:“文,谓修饰。”《礼记·丧大记篇》:“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苦枕块,非丧事不言。”又《丧服四制篇》:“三年之丧,居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

④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乐,前一个乐为音乐的乐,后一个乐为快乐的乐。旨,鲜美的食物。甘,香甜。郑注:“去文绣,衣衰服也。孝子三日成服,衰麻而服三年丧也。”《白虎通·丧服篇》:“丧礼必制衰麻,盖服以饰情,情貌相配,中外相应,故吉凶不同服,歌哭不同声,所以表中诚也。”《礼记·问丧篇》:“痛疾在心,故不甘味,身不安美也。”又《闲传篇》:“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醯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又《丧服四制》:“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履,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论语》:“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

⑤三日而食:《礼记·问丧篇》:“亲始死,……伤肾、乾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麋粥以饮食之。”又《丧服四制》:“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朝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三日而食,指古时丧礼,父母之丧三天以后,才有正常饮食。

⑥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曲礼》:“居丧之礼,毁瘠不形。”《礼记·檀弓篇》:“毁不危身。”《礼记·三年问》:“夫三年之丧,天下达丧也。”郑注云:“达,谓自天子至于庶人。”《中庸》第十八章:“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孟子:“三年之丧,齐疏之服,仟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⑦丧不过三年:指守丧之期不可超过三年。《论语·阳货篇》:“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礼记·丧服四制》:“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⑧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棺,棺材。椁,套于棺材外之木盖。衣,寿衣。衾,丧礼用的被单。举,举葬,举行小敛及大敛的礼节。《礼记·檀弓篇》:“殷人棺椁。”郑注:“椁,大也,以木为之,言椁大于棺也。殷人尚梓。”又《丧大记》曰:“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郑注云:“周尸为棺,周棺为椁。”《孟子·公孙丑篇》:“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又《滕文公篇》:“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礼记·檀弓篇》:“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士周于椁;反壤树之哉。”又云:有子曰:“夫子制于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又云:“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四者皆周。”又《丧大记》:“袍必有表,不禅;衣必有裳,谓之一称。……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结绞不纽。”

⑨陈其簠簋而哀戚之:陈,陈列、摆设。簠簋,古代祭祀时,盛稻梁黍稷用的木制器皿。簠盛稻粱,外方内圆。簋盛黍稷,外圆内方。戚,哀伤。《礼记·檀弓篇》:“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生之者也。”又云:“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唯祭祀之礼,主人自尽焉尔。岂知神之所飨,亦以主人有齐敬之心也。”

⑩擗踊哭泣,哀以送之:擗,拊心日擗,拍胸之意,指女子哭时用手拍胸。踊,顿足曰踊,男子哭时以足顿地。《礼记·问丧篇》:“女子哭泣悲哀,击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颡触地无容,哀之至也。”又《问丧篇》:“辟踊哭泣。”郑注:“辟,拊心也。”《礼记·檀弓篇》:“辟踊,哀之至也。”《释文》:“辟,抚心也。”

卜其宅兆,而安措之:卜,占卜。《礼记·丧大记》郑注:“卜,卜葬之日也。”《吕氏春秋·举难篇》高注:“卜,择也。”宅,墓穴。兆,茔域,坟墓的地界。

为之宗庙,以鬼享之:宗庙,郑玄注:“宗,尊也。庙,貌也;亲虽亡没,事之若生,为立宫室,四时祭之,若见鬼神之容貌。”《礼记·王制篇》:“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

春秋祭祀,以时思之:春秋,指春秋两季。郑注:“四时变易,物有成熟,将欲食之,故荐先祖,念之若生,不忘亲也。”《礼记·王制篇》:“天子诸侯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又云:“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又《祭义篇》:“秋,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心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礼记·曾子问篇》:“曾子曰:父母之丧,弗除可乎?孔子曰:先王制礼,过时弗举,礼也。非弗能勿除也。患其过于制也,故君子过时不祭,礼也。”又《祭义篇》:“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弗辱也。”吴澄云:“亲在,则事之以爱敬;亲死,则事之以哀戚。生死皆致其孝,然后足以尽生民之本,备死生之义。”又云:“民之生也,心之德为仁,仁之发为爱。爱亲,本也;及人,末也。故孝为生民之本。义者,宜也。生而爱敬,死而哀戚,理所宜然,故曰死生之义。”

孝子之事亲终矣:孝子已经尽到事奉双亲最终的孝道了。

【译文】

孔子说:“孝子在父母丧亡时,由于哀伤过度,哭得声嘶力竭,以致泣不成声。礼节自然没有平时那样庄重;说出来的话也没有什么文采;穿著华丽的衣服,内心会感到极度的不安;听到悦耳的音乐,也毫无快乐的感觉;即使吃到美味的食物,也不知道甘甜,这就是哀伤的具体表现呀!”

“父母丧亡三天后,就可恢复正常饮食,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父母的丧亡而伤害到自己的生命,更不可因哀悼父母的丧亡而使活着的人受到伤害,那样做就违背了人性。这是圣人的政令。治丧更不可超过三年,这是向人民表示治丧应有的一定的期限。”

“父母丧亡时,要准备棺、椁、衣、衾,举行小殓和大殓的礼节;在奠堂还应陈列簠簋等木制祭器,以表示哀伤;捶胸顿足地哭泣着送出殡;选择适当的墓穴安葬;兴建宗庙,以祭祀鬼神的礼仪祭奠父母;举行春秋二祭以追念先人。父母在世之时,事奉父母,要以亲爱恭敬的态度;父母丧亡时,送葬父母,要以悲愁哀伤的心情,这样才算是尽到为人子女应尽的本分,这样养生送死的大义才算是齐全了。这就是孝子事奉双亲的最终表现。”

【提示】

当父母健在的时候,要做到居致敬,养致乐,病致忧,那么父母去世后如何表达孝敬之心呢?

首先孔子描述了孝子在失去亲人之后的痛苦情形:哭得泣不成声,神情忧郁,说话没有文彩,不穿漂亮的衣服,不听音乐,美食食之无味。接着孔子说明丧葬亲人的礼仪:准备好棺木;制作好寿衣,摆上供品,哭着出殡,选择好墓地,为亲人立庙祭祀。做完了这些,才算是:“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与此同时,孔子规定在父母去世后:“三日而食”“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丧不过三年”。因为失去亲人后不能过度悲伤,过度悲伤会损害健康,这一方面违背了死者的心愿,另一方面不利于为君尽忠为国尽职,所以孔子奉劝孝子要懂得节哀。这种丧应有节的思想是十分符合人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