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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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鼎卦

下巽上离

【解题】

《鼎》卦又称为“火风鼎”。

“鼎”,烹饪之器。本卦初阴为足,二三四阳为腹,五阴为耳,六阳为铉,鼎之象也。

《序卦传》说:“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孔颖达《周易正义》说:“此卦明圣人革命,示物法象,惟新其制,有鼎之义;以木巽火,有鼎之象。故名为《鼎》焉。”革命之后需要建立起新的法制来巩固革命的成果并建设新生活,而鼎既是“革物”之器,又是修法建制的象征,所以《鼎》卦紧随《革》卦而来。

鼎为古人极为重视的器皿,用于庄重的场合,赋予它丰富的象征性意义。鼎煮食物,有养贤之意。化生为熟,有变革之蕴。鼎为三足,有稳重之象。程颐说:“鼎,大器也,重宝也。……以形言,则耳对植于上,足分峙于下,周圆内外,高卑厚薄,莫不有法而至正,至正然后成安重之象,故鼎者法象之器,卦之为鼎,以其象也。”“鼎”就这样最后成了象征权力的“法器”。

卦爻辞中的“鼎”,显然是其早期的意义,就是一种“生活需要”而已,而且这种需要是围绕着男性来运转的。这是重视劳动力的表现,也说明其规则还只是“初立”。

【原文】

《鼎》:元吉,亨。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注释】

①《鼎》——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下巽上离,巽代表木,离代表火。木头燃烧,火焰熊熊,象以使用“鼎器”炊煮,故卦名曰《鼎》。②元吉——大吉。③亨——亨通。④趾——足,这里指鼎足。⑤否——不善之物,废物。

【译文】

《鼎》卦象征鼎器:大为吉祥,亨通。

初六爻,鼎足颠翻,利于倒出废物;为了得子而纳妾,没有过错。

九二爻,鼎中装有食物,我的怨偶(说她)病了,不能同我一道吃饭,吉祥(不会有争吵发生)。

九三爻,鼎耳脱落,无法搬动,没有雉羹可食;正在下雨,(可吃的)东西越来越少,后悔不已,最终吉祥。

九四爻,鼎足折断,打翻了公公的八珍粥,粥流得到处都是,凶险。

六五爻,鼎耳黄色,鼎杠铜制,利于守正。

上九爻,鼎杠饰玉,大为吉祥,无所不利。

【原文】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注释】

①以木巽火——《鼎》卦下巽上离,巽代表木,离代表火。“巽”有入的意思,就是以木入火,木在火中。②巽而耳目聪明——《鼎》卦下巽上离,巽表逊,离表明。

【译文】

《彖辞》说:《鼎》卦的卦象,就是一个大鼎的形状;用木柴燃起火焰,烹饪食物。圣人烹饪食物祭祀天帝,又烹饪更多的食物以养贤才。谦逊而且聪明,柔顺向前不断上升,得到中位而且与阳刚相应,所以能“大为吉祥”。

【原文】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餗”,信如何也?“鼎黄耳”,中以为实也。“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注释】

①木上有火——这是《鼎》卦下巽为木,上离为火之象。《周易正义》:“木有火,即是‘以木巽火’,有烹饪之象,所以为鼎也。”②正位凝命——正,端正,用如动词。凝,凝聚,接受,承纳。命,使命。意谓以不负天命所归。③悖(bèi)——谬误、违反。

【译文】

《象辞》说:木柴燃起火焰,这就是《鼎》卦之象。君子由此领悟到,应端正位置,承纳使命。

(初六爻)“鼎足颇翻”,这并没违反常理。“利于倒出废物”,是说这种行动遵从的是母以予贵的道理。

(九二爻)“鼎中装有食物”,是说要谨慎移放。“我的怨偶(说她)病了”,但最终会好起来。

(九三爻)“鼎耳脱落”,是说履行不了义务。

(九四爻)“打翻了公公的八珍粥”,还怎么能相信她?

(六五爻)“鼎耳黄色”,是表明必须以中道为本。

(上九爻)“鼎杠饰玉”的终局,追求的是刚柔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