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是中国特有的风俗,是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也是家天下和尊祖敬宗的体现。它起源于西周,完备于秦汉,盛行于唐宋,到清代的雍正、乾隆年间发展到了极致。
所谓避讳,是指为了表示对封建君主和尊者的敬畏,必须避免直接说出他们的名字而采用别的方式加以表达。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十分讲究尊卑有序、长幼有别,所以,避讳是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的产物。
避讳的起源很早。《春秋左传桓公六年》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檀弓下》也说:“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也。”可见,避讳最晚在周代就已经存在了,主要以避开神鬼的名字来表达尊敬之意。后来发展到对国君、圣人等的避讳。《礼记曲礼》中提到给儿子取名,不可用本国的国名,与日月、本国山川、隐、痛、疾、患相关的词语亦不可用。《左传》通过引申后形成了“六避”之说,即“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汉代以后的避讳,主要有三种,即国讳,讳帝王;圣讳,讳圣人;家讳,讳父母及宗祖。避讳的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趋于严格。如北宋时,为避宋高宗赵构的“构”字,竟然牵连到“够”、“靖”、“购”、“遴”等五十余字。
古人尤其是读书人在日常言语、文章中需要避讳的地方非常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失去功名,甚至遭遇灭顶之灾。唐代中期著名的文学家李贺参加进士考试的时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生造舆论,说李贺父亲李晋肃名字中的“晋”字,与进士的“进”字同音,李贺应避讳,不能参加京城的进士考试。李贺因此失去进士及第的机会。当时的另一位文坛大家韩愈写了一篇《讳辩》为李贺鸣不平,其中的名句是:“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为了避免犯错误,古代读书人总结出了一些避讳的常用方法,即改字、空字、缺笔、同音替代等。
改字,是自秦朝开始的一种避讳方法。如秦始皇名政,与“正”同音,为避讳,后人称“正月”为“征月”,写成“端月”。汉高祖刘邦称帝后,把“邦”改为“国”,如“何必去父母之邦”。因此现在常把“邦”“国”视为同义词。
空字,指遇有该避讳的地方则空而不书,或打个空囗,或用“某”字代替,或直接书“讳”字。《史记孝文本纪》:“子某最长,请建以为太子。”文中的“某”指汉景帝刘启。
缺笔,是指用缺少字的笔画的方法避讳。用缺笔的方法避讳始于唐高宗时。“世”字因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讳,在唐代碑文中缺作“卅”,少了最下边的一横。
同音替代,指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所要避讳的字。如苏轼祖父名序,他在为人写序文时,只要是“序”字都改用“叙”字;苏洵的文章中则改“序”为“引”。这种改法据说也始于唐代。
避讳虽然能表达人内心的敬意,然而更多的却是消极的一面。如明武帝朱厚照,曾发文全国,禁止养猪、杀猪,给百姓生活带来不便。此外,改字和空字等避讳方法,也对历史文化的传承起到了消极的作用,往往会造成后人在对历史的理解上有所偏差。
延伸阅读
因避讳而产生的文字狱
避讳原本是一种文化习俗,是为表达对鬼神、帝王、圣人等的敬意的,但是,它在历史的传承发展过程中却产生了始料未及的后果,比如说清代的文字狱。
据记载,康熙年间,前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直书了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名字,此事被提出后,前后株连了数百人,仅处于死刑的就达70多人。
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摘录《诗经》中“维民所止”作为科举考试题目,后来,有人告发说题目中的“维止”二字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查嗣庭因此事不仅病死狱中还惨遭戮尸枭首,他的儿子被问斩,兄子侄被流放。
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目中有“乾龙”二字,因“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被送上断头台。
类似上述因文字而产生的冤案在当时数不胜数,可见文字虽小,有时亦可杀人。